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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8 12:19:36

❶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 转完全产权受理回执单什么意思

按照规定,经济适用房需要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后才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或者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其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购买面积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的价款)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在相同价格情况下,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可优先回购;申请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符合下列条件,购房人按照规定缴纳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上市交易:
(一)2004年12月2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时按照届时同地段标定地价的10%缴纳相关价款。
(二)2004年12月2日至2009年9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时按照届时同地段标定地价的10%缴纳相关价款。
(三)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1月22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权之日起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时上市交易价格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购买面积超过保障面积部分)价款的差价的60%缴纳相关价款。
(四)2010年11月22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自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满5年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时按照购房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政府缴纳相关价款,该比例按照购房人的购房款与政府的出资额比例确定并明确注明在购房合同中。其中,政府出资额为土地出让金减让、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额之和。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价格低于政务公布的届时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的,依指导价格缴纳有关价款。
在同等条件下,市住房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享有优先购买权。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的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人的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2、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4、房产档案查询证明(H4表,收原件1份);
5、购房发票(核原件,收复印件);
6、《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及收据;
7、《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认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8、结婚证或离婚证(核原件,收复印件)、无婚姻情况证明(收原件);
9、土地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0、如申请人名下有其他房产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的基本流程如下:
(一)查档。申请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开具房产登记情况证明(H4格式);
(二)申请。申请人到资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业务,提交相关材料(详见清单)后,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审批表》。
(三)审批。一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初审,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回执单》(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资格中心对一楼服务厅上报的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复审。
(四)出具通知书。对按10%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申请人,资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出具《南宁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通知书》;对按全额补交相关价款的申请人,资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出具《南宁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缴价款通知书》。
(五)缴款。按10%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申请人凭《南宁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通知书》到市国土局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按全额补交相关价款的申请人凭《南宁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补缴价款通知书》到银行缴款后,到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望园路5号8楼)换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六)开具证明。按10%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申请人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和《结清地价款通知书》(第二联)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后,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缴交相关价款证明》;按全额补交相关价款的申请人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缴交相关价款证明》。
(七)办理产权登记。申请人携《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缴交相关价款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❷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取消资格去哪办理

去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办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专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属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❸ 南宁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南宁市房改办管理,如果要咨询经济适用房方面问题,可以拨打5705842,如果要咨询相关政策,可致电5706025。如果你是外地的,前面要加区号。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谢谢!

❹ 广西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分别建立在哪个区

西乡塘区:昌泰清华园、桃花源小区、安吉华都小区、安吉新城项目(规划中)

江南区:富宁新兴苑、中房碧翠园

青秀区:凤岭在水一方小区、厢竹北面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划中)

另外有几个我知道名字但不知道具体区域,也提供给你参考:
鑫利华花城小区、昌泰金华园、康岭花城小区

❺ 南宁市哪有经济适用房开盘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❻ 南宁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是那个部门管

2007年南宁市房地产价格走势调查报告 2007年,南宁市围绕着建设“中国绿城”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目标,按照“以邕江为轴线,西建东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向南”的城市发展方向,以新区建设带动旧区改造,加快了推进城镇化的步伐,与此同时,人居环境的改善,市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使城市的价值和影响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10月,南宁荣获全球人居领域最高荣誉——2007年“联合国人居奖”,这是对南宁构建平安城市、和谐社会成果的充分肯定。在多种利好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南宁市的房地产市场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抽样调查表明,2007年,南宁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土地交易价格大幅增长,房屋租赁价格稍有下降,物业管理价格基本持平。 一、主要情况和特点 2007年, 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在国家宏调调控政策的引导下,合理地运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加大房地产市场投资结构调整,房地产市场整体运行保持着健康的发展态势。 (一)商品房价格稳步上涨 随着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成功召开,泛北部湾开发浪潮的如火如荼进行,以及“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开展,使南宁市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促使房地产市场走向繁荣,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也日益攀升。据统计,2007年南宁市商品房价格指数同比上涨8.7%,其中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0.0%,非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6.2%。从分类别看,经济适用房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6%,普通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0.1%,高档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1.5%,办公楼价格指数同比上涨9.5%,商业娱乐用房价格指数上涨6.9%,二手高层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6%,二手多层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3%。从全年商品房价格变动的情况上看,各月商品房价指数分别为,104.2、104.3、105.0、105.1、105.4、105.8、106.3、106.5、106.9、107.3、107.9、108.7,商品房价格呈现稳步上涨趋势。 (二)土地交易价格大幅增长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土地新政的落实,加上中国与东盟贸易往来频繁及泛北部湾经济建设的大环境推动下,南宁市的土地价格一路飚升,全年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1.5%,其中:居住用地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5.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4.7%,其它用地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5.6%。从全年的土地交易区域来看,我市土地交易多数集中在凤岭东盟国际商务板块和高新开发区板块。从交易成交价上看,东盟国际商务板块的土地成交价从去年年底成交的180万元/亩上涨到2007年底最高成交的1215万元/亩,同时,高新板块的地价在东盟国际商务板块地价的带动下,四月份,以430万元/亩成交价逼近东盟商务板块三月份的地价,创出了高新板块的天价。九月份,南宁市的中山路特色商业街旧城改造项目以773万元/亩的成交价再创新高。十二月份,东盟国际商务板块的土地成交价突破每亩壹仟万元,再一次刷新了历史纪录,成为了南宁市的“地王”标志。据专家评估,东盟国际商务板块地价上涨带动了整个南宁市地价的上涨。 (三)写字楼出租率低,导致房屋租赁价格下降 南宁市的住宅租赁价格与房价销售价格攀升相反,写字楼租赁价格相对疲软。调查资料显示,2007年南宁市房屋租赁价格平均23.3元/㎡,同比价格下降0.6%。其中,住宅租赁价格9.1元/㎡,同比上涨4.6%;办公楼租赁价格20.7元/㎡,同比下降4.9%;商业娱乐用房租赁价格40.5元/㎡,同比上涨3.2%。由于南宁市的写字楼分布相对较为集中,房源供给相对过剩,致使出租价格有所下降,拉动了全年房屋租赁价格下降4.7个百分点。 二、原因分析 (一)城市发展逐步向大都市迈进,推动了房价快速上涨 近几年,随着连续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泛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绿城南宁迈向区域性国际城市的步伐在加快,大都市化日趋明显,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加上捧得全球最高人居奖项——联合国人居奖后,绿城南宁的人文环境和城市价值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就业与创业机会不断涌现,城市的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客商和人才,使房地产的需求猛增。此外,绿城南宁城市品位的提升,也使得了房地产项目进行自身有化,高品位、高档次住宅也应运而生,有力地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 (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不断攀升,造成房价上涨 2007年以来,宏观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受食品、能源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居民消费物价指数不断攀升,通货膨胀压力有增无减,一年内央行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6次加息是为了控制流通中的货币,抑制物价上涨过快,减少投资比例过高、过快而引发的经济过热及通货膨胀,虽然不全是针对房地产市场,但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对于抑制房地产市场的过快增长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对市场的预期影响较大。从宏观层面来看,加息会通过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一定程度上起到放缓房地产市场投资速度、稳定房地产价格的作用,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向宏观调控目标靠拢。从微观层面来看,对市场需求方来说,加息会增加已购房者的每月房贷还款额,也会使持币待购者的支付能力下降,增加其观望心态。而对投资者、投机者来说,加息会增加融资成本,使其预期收益下降。但不排除企业将部分融资成本转嫁到房价中,造成房价继续上涨。总之,加息会进一步打压消费者心理预期,使得市场需求减少。在政府出台的诸多宏观调控政策下,无论是抑制需求还是增加供应,加息都会使市场供求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对抑制通货膨胀和房价的过快上涨趋势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在需求强劲的大环境下,加息的最终结果只能使建房成本增加从而促使房价上涨。 (三) 绿城·南宁品牌效应提升房价 近年来,南宁市围绕着建设中国绿城的战略目标,争创联合国人居奖,重点突出绿色和生态特点。在高起点、高质量地规划城市布局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既美化城市环境,又建设了生态宜居、有凝聚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和谐城市,绿城·南宁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当之无愧。同时,南宁市的房地产市场紧紧围绕着绿城·南宁这个主题,设计风格各异高档楼盘 在户型上更讲究“宽敞”、“明亮”、“ 简约”以及“室外景观”的合理协调,重点突出绿色特点,打响特色品牌效应并立足于市场。随着特色品牌效应的步步升华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居民对住房价格的承受能力也有所增强,在需求不断的刺激下,品牌效应的高品质楼盘,提高了房价。 (四)土地资源减少,地价不断创新高,促使房价上涨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住房需求量的不断上升,而土地稀有的资源却日益减少,土地拍卖价格不断创出新高,导致土地开发成本持续上涨,再加上建材、钢材等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增加建筑成本和人工费用价格的上涨以及人们对南宁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也是拉动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的主要原因。 三、 存在问题 (一)开发商囤房囤地,并且雇用社会上少部分闲散人员轰抢房源,造成住房供应表面人为的“短缺”现象,拉高了房价。 (二)住房结构不合理,保障住房的廉租屋和经济适用房所占比重偏低,加剧了住房供需的矛盾。 (三)房价虚高,定价偏离市值,售价低于喊价,造成有价无市迹象。 四、2008年南宁市房地产市场走势预测 2008年南宁市房地产价格将保持在高位运行态势。由于受住房结构的影响,房价将面临结构性涨跌,90平方米以下的小面积商品房,受到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冲击,价格或有所下降,而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大面积商品房,价格仍将会有所上涨。因此,有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把各项调控措施具体化,细分化。 (二)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改善住房供应结构,防止商品房销售价格过快上涨。既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又要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住房的供应。 (三)规范房地产业市场秩序,大力发展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以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 (五)加大政府干预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不法行为。

❼ 广西南宁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都有什么要求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

1、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2、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生活;

2、已婚家庭或年满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3、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之和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8倍。

(7)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申请材料

1、《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须由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盖章,不能涂改。收入证明应为申请当月前一个年度的收入情况;

5、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

6、已办理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申请证明材料(收原件;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的家庭户必须提供);

7、购房时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书面承诺(收原件;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家庭户必须提供)。

参考资料

南宁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



❽ 南宁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关于购房条件

(一)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男满28周岁、女满25周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无房单身人员同时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含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倍且高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一半的]住房困难户。
(三)关于离婚无房申请购房的问题:
1.离婚后的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
2.离婚或对原有住房归属没有明确的,必须提供离婚双方经公证处公证的住房归属材料;
3.离婚后将原有住房归属子女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四)城市建设规划已被拆迁住房的无房户。
对号入座申请住房

→无房户
条件范围:1.南宁市城区非农业人口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提示: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
2.离婚满1年以上无房户。(提示:离婚前双方没有共同房屋产权的申购时不受时间限制)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提示: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婚姻状况、住房困难情况)
2.调查表。(提示:在单位或居委会审核证明意见档,必须注明证实有无参加房改、集资建房、有无私房、现住房情况,不能简单写“同意”或“情况属实”)
3.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情况证明。(提示:A.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具有南宁市户口的申购人员户口所在地住址与现住址不同的,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住址和现住址住房的产权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填报说明:
1.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户调查审核表》时,在“申请人/配偶所在地房改部门核查意见”一栏,凡是属于首府南宁房改办所办业务范围内的申购户,不用到南宁房改办出具住房状况证明。
2.具有南宁市户口的区直单位人员必须提供区直房改办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
3.非南宁市户口的城镇人员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
→单身大龄青年无房户
条件范围:南宁市城区非农业人口中低收入,男28周岁、女25周岁以上的单身大龄青年无房户。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参照同上)
2.调查表。(参照同上)
3.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计生委(单位或居委会)开具的有效未婚证明。
5.申请人有效的住房证明。(提示: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收入证明。
填报说明(参照同上)
→拆迁户
条件范围:因城市建设规划已被拆迁的有产权证的无房户。(提示:拆迁户可按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套。购买后仍未能解决被拆迁家庭居住困难的,家庭其他成员可按有关规定,另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租住廉租房。)
需提交资料:
1.申请表。(参照同上)
2.调查表。(提示:无需证明盖章)
3.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拆迁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拆迁证明。
5.被拆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填报说明
1.拆迁证明上的被拆迁户户主必须与原被拆迁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户主相一致。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户一户只能出具一份拆迁证明,不得将被拆迁住房分割后给其他人出具拆迁证明。
2.拆迁户无产权证的情况,属房产局公房租户被拆迁的提供直管公有房屋差遣货币安置协议书和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核查表,意见栏填上“无房证明、收入证明”;属单位公房租户的被拆迁需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核查意见栏填上“证明为本单位职工、无房证明、收入证明”等意见和提供单位与拆迁部门签署的拆迁合同;以正常申请户申报,享受拆迁户优先安排待遇。
→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条件范围: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提示:共同居住有赡养、抚养关系,户口同在现住房)
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参照同上)
2.调查表。(参照同上)
3.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请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证明(提示: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7.已有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填报说明:
1.共同居住有赡养、抚养关系的无房户直系亲属一栏,只要求有了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户填写。
2.在计算住房控制面积时,要合并计算两套住房面积,减去申请人应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积,多出的面积为超标面积。

→外来务工人员
条件范围:属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男28周岁、女25周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的外来务工人员且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南宁市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并已经缴纳有1年以上的养老保险。
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参照同上)
2.调查表(参照同上)
3.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婚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证明。(提示: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会证明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6.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南宁市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且缴纳1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填报说明:
劳动用工合同必须有南宁市劳动保障局签证。

❾ 在南宁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经适房申请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回处、镇政府领取《经答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❿ 怎么查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候选名次

如果你是内部工作人员的话,你就可以登录他们的公安系统查询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的候选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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