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府组织结构如何优化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具体来讲,需着重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改革。
1、优化政府机构设置
目前政府机构设置过多、分工过细,这是造成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运行不畅、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必须继续推进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重点是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改革。实施大部门制改革,主要是对职能相近、管理分散、分工过细的机构,对职责交叉重复、相互扯皮、长期难以协调解决的机构,进行整合调整、综合设置,形成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管理体系。实施这项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还需要从各方面的实际出发,坚持积极稳妥方针,把握好条件和时机,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决定》提出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这是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与政府机构相比,党委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数量较少,具有一定特殊性,但同样存在某些机构及其内设机构设置不科学、不合理、职责关系不顺等问题,有必要按照改革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有的还需要结合职能调整进行适当整合。通过改革,形成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要求的党政群机构新格局。
2、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目前,政府部门存在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固然与职能转变不到位、机构设置不科学有关,但很大程度上体现在部门间的职责分工不合理、责权不一致、运行机制不完善。
《决定》在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的同时,明确提出要优化职能配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善运行机制,这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重要内容。
一是合理界定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政府职责体系。按照宏观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的职责定位,合理确定各自的权责范围和职能重点,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理顺上级部门、垂直管理机构与下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关系。
三是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优化政府部门权力结构,明确不同部门的权力性质、地位及其相互关系。适当集中相关部门决策职能,加强决策咨询能力和现代智库建设,提高决策科学性。强化执行机关和部门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监督机关和部门的体制机制,促使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健全政府内部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克服行政权力部门化倾向,确保各项权力依法有序运行。
3、优化行政区域设置
行政区划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优化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省在适度调整行政区划设置和布局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对促进城镇化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决定》提出要继续开展这方面的改革和探索。一是科学把握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对行政区划调整的新需求,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出发点,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稳妥开展行政区划体制创新。完善设市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县有序改市。二是按照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成熟先行的原则,在一些人口规模、面积大小、管理幅度适合的地方,依法有序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继续推行扩大县(市)权限或县级财政由省直接管理的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可进一步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决策,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正确引导。四是坚持配套改革。无论是行政区划调整,还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不仅涉及事权划分,还涉及人事管理、财政管理、司法管辖等方面的体制调整,都需要综合考虑,科学论证。
4、严格绩效管理
严格绩效管理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客观需要。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绩效管理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总体上尚处于探索阶段。《决定》提出要“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这为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指明了方向。一是要按照科学发展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要求,科学确定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二是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管理任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绩效标准和考核重点,增强绩效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和方法。四是注重绩效评估结果有效运用。
5、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机构编制管理是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和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决定》提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这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切实贯彻落实。一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内配备人员。二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树立新的管理理念,着力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妥善处理严格控制与满足需求的矛盾。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严禁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协调机制,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⑵ 《刚要》优化政府组织机构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服务型政府是我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调研结果表明,目前制约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性因素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近期实施纲要。因此,系统地提出制定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及近期实施纲要的原则性建议,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项紧迫课题。
问题的提出:目前制约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性因素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近期实施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在职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将服务型政府确立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自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框架下开启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处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热潮之中。如何有效地消解各种制约因素、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迫切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为此,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研究”课题组,自2008年3月至2010年11月分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6个省份即广东、江苏、湖北、江西、广西、吉林的近50个县市以及中央编委办公室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了60余场次的座谈调查和访谈调查以及8千余份的问卷调查。调研结果表明,目前制约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性因素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近期实施纲要。有鉴于此,课题组本着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统一领导、理性操作的旨趣,结合“服务型政府标准体系”(本课题组以世界著名的组织理论专家卡斯特和罗森茨韦克提出的“5×1”系统权变模型为分析工具和逻辑框架,尝试性地构建了由5个一级标准指标即价值与职能标准指标、技术标准指标、结构标准指标、社会心理标准指标和管理标准指标,26个二级标准指标以及若干三级标准指标构成的“中国服务型政府标准体系”),审慎而系统地提出制定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及近期实施纲要的原则性建议。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基于5个层面的政策建议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极其重要、十分紧迫。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行政管理体制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取得重要进展;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服务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攻坚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服务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主体干预过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仍比较薄弱;一些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一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健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势所必行。
⑶ 我国政府组织结构的特点有哪些要详细点的,急求!!
1、政府组织的含义
政府组织是静态组织结构和动态组织活动过程的统一。就动态讲,政府组织指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进行的组织活动和运行过程。就静态讲,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组织,除政府行政组织外,还包括立法、司法、事业、企业等部门及社会团体中具有行政性职能的机构。狭义的政府组织,则专指为推行政务,依据宪法和法律组建的国家机关体系,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织部分。本文着重研究静态的、狭义的政府组织,即政府行政组织。
政府行政组织是一个由若干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它包括组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的组织目标、为达成组织目标的机构设置、高素质与专业化相结合的公务员队伍、保证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运转的权责体系、健全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所必需的物质条件等。
我国政府行政组织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前者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任务是组织和管理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行政事务;后者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任务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行政事务。
2、政府组织的特征
政府组织的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政治性与社会性。政府组织是为推行国家政务而组建起来的国家机关体系,是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重要工具,这决定了政治性是政府组织的本质特性。同时,与其他各种政治组织、军事组织不同,政府组织承担了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它必须服务于社会,施益于社会公众。这又使政府组织具有社会性一面,是政治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2)法制性与权威性。政府组织的设立、变更或撤销均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这是政府组织的法制性特点。另一方面,政府组织是依法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的机构,它以国家法律、权力为后盾,对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以及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施加影响,因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权威性。每个社会组织和公民对于政府组织的命令以及措施都必须服从,如有违背,它可以依法对其实行行政制裁。
(3)系统性与动态性。政府组织是按一定的序列和等级组建起来的规模庞大、结构严密的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它按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的管理功能进行划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个纵横交错且具有制约和隶属关系的权责体系。另一方面,这个严密的组织系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受到不同时期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科技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⑷ 乡镇政府该如何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当前,农村经济出现有效需求不足,农村市场疲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更加突出,等等。现实提出了农业结构调整是势在必行的。只有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农农业和农村才有出路,才能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才能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对农业的要求和挑战,才能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成为了基层乡镇政府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笔者就乡镇政府如何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谈一些粗浅认识。一、制定规划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农业和农村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个调整,不仅要解决当前农产品卖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而且要立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不仅要考虑农业和农村自身的发展,而且要考虑国民经济的全局,是要进行一次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调整。为顺利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作为乡镇政府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更新观念,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做好规划。规划主要是包括结构调整计划、方针和政策,资源开发、技术改进和智力开发等方案,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规划要按照适应市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同时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把中央精神和当地实际结合起来,防止生搬硬套,盲目蛮干。就三都县而言,各乡镇就该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1+1”产业结构的抓好调整,可以采取“竹业+优质果蔬”、“竹业+辣椒”方式等等,依据乡镇的实际情况来作好规划。农业生产结构必须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全面优化农作物品种,压缩不适销品种,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就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而言,要因地制宜,发挥区域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在调整中既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保护和稳步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又要全面发展一、二、三产业,优化农业的产业结构。这一切,都需要乡镇政府着眼全局,着眼长远,着眼发展,科学规划,组织实施,指导结构调整向深度和广度推进。二、市场为中心,加强宣传引导作为乡镇政府,要懂得用市场的方法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要彻底改变一切由政府包揽计划和行政命令调整的习惯做法,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农民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主体。农民这个主体在结构调整中既是实施者,也是市场风险承担者,调什么、怎么调的最终决定权应当掌握在农民手中,由农民自己作主,政府职能部门和干部不能搞一刀切、瞎指挥,更不能强迫命令,层层压指标,强迫农民种这个不种那个。这是进行结构调整所需要遵循的原则,切不可背离。但是,强调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等于说政府部门可以无所作为,甩手不管。相反,政府职能部门和干部在结构调整中的责任重大,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自觉参与到经济结构调整中来,从党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中得到实惠,使广大农民能充分发挥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这既是农村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农村工作中一条不可违反的原则。乡镇政府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同时要制定支持和推动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威力,组织、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当前,应加强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引导。1、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粮食是农业的基础,也是结构调整的基础,在结构调整中一定要切实保护和稳步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认真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禁乱占耕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切实保护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实行粮食收购优惠优价政策,进一步拉开品种、质量差价,促进粮食品种结构调整。2、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而且可以有力地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乡镇政府应当搞好规划,制定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一是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规模结构,在多层次加工转化中着重发展精深加工,努力开发新产品,积极发展优质名牌产品;二是要调整各项农业建设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重点,加大扶持优质、高产、高效农产品加工和转化的力度,金融机构应合理贷款结构,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三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率,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农产品进项抵扣率,并对企业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和引进先进技术,在关税和增值税上给予优惠;四是要重点扶持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基础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支持,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从而有效地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3、加强农产品市场的建设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结构调整,必须加强农产品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首先,加快发展产地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是农民接受市场信息和出售大宗农产品最便捷的渠道,要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增加投入,重点扶持,加快建设,完善设施,规范发展。其次,坚持和完善多渠道流通形式。要坚持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在发挥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意发挥农民购销队伍等渠道的重要作用,积极扶持各类农产品流通的中介组织,发挥它们搞活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再者,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发动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建设,用优惠政策鼓励和宽松的环境条件吸纳更多的市场经营者。同时,要健全市场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反对封锁和垄断,使参与农副产品交易的各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利可得,公平竞争,尽快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从而保证农副产品能够有序、合理的流通。4、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科学技术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必须加强农业科研和推广,将农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当前,应主要实行以下倾斜政策:第一,支持农业科技工作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发和推广优质高产高效技术、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农业降耗增效技术,发挥科技对结构调整的作用。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搞好现有先进适用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在推广优良品种、普及新技术、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满足结构调整的需要。第三,严格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稳定农技推广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增强其推广服务功能。建立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普及的利益机制,把科技推广服务与实际利益结合起来。第四,加大科学技术知识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利用各种办学条件来加大对农民群众的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如各种高产栽培技术等,努力提高农民的劳动素质。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当前要着重抓好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植树种草、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以公路、电网、供水、通讯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以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饲料作物生产基地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途径,也是顺利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保证,政府应高度重视,多向上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协调农村信用社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改善金融服务,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入产,对农户的种养业和小额信贷扶贫项目适当放宽抵押、担保条件。要引导农民个人和集体增加农业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多渠道引进外资。6、发展小城镇和乡镇企业发展小城镇和乡镇企业,可以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政府要认真制定政策,发挥扶持引导作用,发展小城镇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方针,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要研究制定鼓励农民进入小城镇的政策和社会各方面投资建设小城镇的政策,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建设小城镇的路子。要切实搞好规划,制定有力措施,把农村市场建设、发展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三、开展信息服务,帮助农民走向市场农民对变化的市场还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导致种植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多,大多数地方缺乏这种条件,不是很重视信息服务,时而发生滞销,造成的农产品积压甚至毁掉的现象,农民利益直接受损。市场信息已成为产品销售好坏的一个最重要因素。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既要从当地资源优势出发,又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要花大力气搞好调查研究,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由搞好市场预测,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括向农民提供价格、生产、库存、气象等信息,提供中、长期市场预测,帮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好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政府要把信息服务作为引导农业进行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发挥政府部门信息灵通的优势,建立起“农经网”等权威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同时,要注重组建本乡镇和村的专业营销队伍,保证产、供、销各个环节的畅通。目前,农业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农业信息管理水平低,农业信息体系不健全,信息服务跟不上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政府要增加投入,加快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规范信息管理,改善信息处理和传播手段,提高信息工作人员技术素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切实做好农民调整结构的信息服务工作。四、搞好技术示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要解决的不只是当前农产品难卖、价格下跌的问题,而是要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村经济和效益,整体推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要适应这个要求,必须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把结构调整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下,提高对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发展质量型农业。实践证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人员通过转包农民土地,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一方面搞试验、示范,一方面向农民出售良种,提供技术服务,使科技对结构调整的作用得到很好发挥。政府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向上争取项目,使上级财政拨出专项经费,作为启动资金,支持各地以现有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基础,有计划、有重点地创办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场,使之成为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优良种苗繁育基地、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在结构调整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更多信息请查看文秘知识
⑸ 什么是解决政府服务模式陈旧的政府组织结构的唯一途径
要提高行政效率,应主要从以下这些方面着手。 一、科学地界定和划分政府职能 建立一个社会组织,在于其能够适应社会的一定需要,实现一定的社会职能。只有完成了社会赋予组织的历史使命,才谈得上组织的高效率。一个国家的政府,是管理国家政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其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较好地完成了这些职能,就是高效率。如果某一项政府职能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去实现,那就是政府职能不完备;如果政府机关超越职能范围(如本应该由企业承担的职能却被包括在政府职能当中),那就是职能的超越。无论是职能不完备还是职能超越,都不能带来行政管理的高效率。此外,政府内部的职能分工也是十分重要的,职能划分不清不可能有高效率。所以,要提高行政效率,首先必须科学地界定政府职能。 二、优化政府组织要素 政府组织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就是由若干个要素通过一定的结构所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体。政府组织的基本要素及其合理状态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组织目标——明确。目标明确才可能正确建立组织结构体系,才能科学划分权责范围,在更大的组织系统中有效地发挥本组织的功能。反之,如果组织目标不明确,在实践中就会出现有“衙门”不办公、有“神”不显灵的现象,造成机构重叠、职责混淆,引起部门之间的纠纷。因此,明确的组织目标,是行政组织的第一个要素。 2、职位设置——精干。行政组织是由一系列的职位构成的,职位设置应该做到精干,否则,行政效率很难提高。 3、权责分配——合理。任何行政组织都有一定的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权责分配是指一定的行政组织依据工作需要对内部不同行政职位的不同权力与责任所进行的规定。合理的权责分配则是指一定的行政职位所拥有的行政权力与所承担的行政责任之间的正比关系,即权愈大责愈重。在权责分配合理的机关里,每一名组织成员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工作权限,同时担负相应的工作责任,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和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4、人事调配——恰当。人是组织的活的灵魂,有了人才有可能实现组织目标。作为个体的人的情况千差万别,因此,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自身行政事务的性质和行政管理对象的情况,有选择地吸收和调配人员是十分重要的。 5、财物数量——适中。一个行政机关要开展行政管理业务,除了人力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基本的物质条件,物质条件包括经费和办公设备两部分。一般来说,财物数量要适中。如果财物数量过大,就会影响国家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而且会促发机关崇尚豪华的习性;如果财物数量过小,则可能妨碍机关日常行政工作,抑制行政组织的发展。 6、运行程序——科学。行政组织是一个动态的活动过程,要有一定的办事程序、信息流程等,仿佛工厂车间的工艺流程一样。行政组织的运行程序,要采取科学方法加以规范,要考虑如何减少中间环节,以提高行政效率。 7、组织法规——健全。国家行政组织是执掌公共权力的特殊组织,必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范,以保证行政组织依法行政。法规制度不仅是国家行政组织实施公共行政管理的基础,同时也是使之行之有效的根本保障。可以说,法规制度健全与否是行政组织健全与否的主要标志之一。 三、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效率的制度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关键在人。”有了优秀的、积极的公务员,必然能够创造出行政管理的高效率。国家公务员制度必须注意贯彻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选拔任用行政人员时,出于公心,以德才兼备作为唯一标准,反对任人唯亲。德才兼备就是要求行政人员既有德,又有才。只有坚持按德才兼备的原则来选拔任用行政人员,才能保证行政人员素质的优化,保证政府的高效能。 2、扬长避短、适才适用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使用行政人员时,首先要看到其优点和长处,并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使这些优点和长处得到充分发挥;对于他们的缺点和短处,则应尽量避开,并在可能的范围内给他们提供有利条件,促其克服短处。同时,要根据每个行政人员的才能、知识、品德、身体等条件,安排最适合的岗位,做到适才适用,避免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人与事的最佳配合,使事得其人,人尽其才。 3、考试考核、晋升唯功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对行政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贡献等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以其工作成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评价、奖励、晋级、晋职的主要标准。实行考试考核,是反对任人唯亲,保证行政人员素质的有效方法;晋升唯功是调动行政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措施,给大批有真才实学的干练人才搭起了向上攀登的阶梯。 4、智能互补、结构合理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根据各种组织、部门和单位的不同需要,把具有不同年龄、专业、能力、特长、心理特征的行政人员科学搭配,从而组成最佳行政人员和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保证行政工作的协调进行。 5、不断更新、合理流动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随着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更新行政人员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根据行政人员的年龄变化搞好新老行政人员的合作交替,并支持行政人员的合理流动。 6、依法管理、用人与治事一致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同时,赋予行政首长相应的用人权力,做到管事与管人、用人权与治事权的统一。 四、建设高素质的行政领导者队伍 行政领导者是行政活动的主体。建设高素质的行政领导者队伍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径。根据行政领导者所担负的职责的需要,行政领导者素质必须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具体包括:(1)掌握马列主义的理论,并运用其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处理实际问题;(2)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并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4)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又要实事求是;(5)在领导工作中贯彻民主集中制。 2、品德素质。行政领导者必须具有良好的品德:(1)勤政为民、大公无私、清正廉洁的情操;(2)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胸怀,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能和意见不完全相同的同志合作共事;(3)联系群众、艰苦朴素的作风;(4)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知识素质。领导者知识素质是提高领导效能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领导工作日趋广泛和复杂,要求行政领导者具有渊博的知识素质:(1)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2)熟练的专门业务知识;(3)系统的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知识等;(4)外语知识。 4、能力素质。能力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本领。对行政领导者来说,最主要的能力应包括:(1)获取信息的能力;(2)综观全局的分析思考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和各方面的细微变化,并能正确地分析问题,抓住问题的本质和要害;(3)多谋善断的决策应变力,能够权衡利弊,正确及时地做出决策,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工作策略;(4)统筹兼顾的指挥协调能力,从大局出发,综合协调人力、财力、物力,争取最佳效益;(5)知人善任的组织人事能力,善于识别自己的部属,并把他们组织起来,合理使用;(6)能讲会写的语言表达能力,这是领导者必备的基本能力之一。 5、心理素质。行政领导者心理成熟度与工作成就是一致的。作为行政领导者,要具有:(1)坚毅顽强的意志,工作受挫时不气馁,并善于吸取教训;工作顺利时不自满,并善于总结经验,争取更大的成功。(2)较强的自信心和自制力,遇事不乱,临危不惊。(3)大胆主动,以带动整个组织积极努力地工作。(4)综合平衡的气质。(5)强烈的创新意识。 五、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政府行政决策正确是行政管理高效率的基础。而要做到正确决策,讲求民主和科学是基本的要求。具体说来,以下几点是值得特别关注的: 1、完善行政决策体制。科学决策首先要有科学、健全的决策体制。行政决策体制是指承担行政决策的机构与人员所形成的组织体系与权责分配制度。一般应包括信息系统、咨询系统、中枢系统等。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一方面应着重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应注意进一步完善咨询系统,更好地发挥咨询系统的作用。 2、规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建国以来,我们很多决策失误,都是由于没有经过合理的决策程序造成的。这里的决策程序,一是指逻辑上的程序,二是指法律上的程序。逻辑上的行政决策程序一般包括情报、设计、抉择、审查四个阶段。法律上的决策程序是指一国法律所确认的行政决策的必经步骤。我国应该制定《行政程序法》,以规范政府的决策行为。 3、扩大群众的参与。广大人民群众是决策的参与者,他们最关心政府的行政决策,而且,在他们之中,蕴含着无限的决策智慧。所以,行政决策应尽量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的意见,取得群众的支持。 4、确立行政决策责任制。决策者拥有决策权力,同时必须承担决策责任。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是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如果拥有权力,而责任不明,就会滥用权力。所以,要唤起决策者的责任心,就必须确立决策责任制。对于行政决策失误,特别是由于官僚主义、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的不应有的决策失误,要追究决策者的政治、法律责任。只有到建立起对行政决策失误的追究责任制度之日,才是行政决策真正走向科学化之时! 六、确保政府行政执行工作的准确快捷 一般来说,行政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执行工作的速度,执行速度快,效率就越高;执行时拖拉积压,贻误时机,效率就低。当然,要求快捷,并不是简单图快,操之过急而不能准确实现决策目标也是要不得的。所以,全面把握以下一些原则是十分必要的。 1、准确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决策执行人员吃准吃透“两头”,一头是行政决策目标,一头是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工作要求,保质保量,使决策目标一步步地变为现实。如果对决策一知半解,对基层情况不明,执行中必然会偏离决策目标,不但实现不了目标,反而会造成损失。 2、迅速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决策执行不能拖拉、积压和欠账,要如期圆满地实现决策目标。决策执行需要雷厉风行,当然,这并不等于盲目求快。简单从事,急于求成反而不利于决策目标的准时实现。 3、条理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决策执行中统筹计划,围绕中心工作,分别轻重缓急,妥善谋划先后顺序,合理使用人力、财力、物力,使各项工作忙而有序,协调发展。否则,就会忙忙碌碌,事倍功半,陷入事务主义之中。 4、督促检查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对决策执行过程中有无偏离目标、是否依法办事、是否遵循工作程序等进行督促、检查、考核,以保证决策目标的顺利实现。 七、建立能够及时纠偏的有效的监督控制机制 由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以及公务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失误、漏洞甚至犯错误都是可能的,需要及时加以补救。如果对出现的偏差视而不见,或见而不究,就可能偏离预定目标,降低效率。因此,当目标实施和预期目标之间出现差异时,及时的纠偏就是补救的唯一措施。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能够及时地发现偏差,并针对偏差采取正确有力的控制措施,以保障圆满地实现目标,实现行政管理的高效率。 八、逐步实现行政方法和技术手段的现代化 管理方法是行政效率的软件保证。在继承和发展我国的传统行政管理方法的同时,必须大力推广运用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行政管理方法。管理技术手段则是行政效率的硬件保证。 政府公务员有责任探索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和方法,以创造出令人鼓舞的行政管理的高效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⑹ 乡镇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
乡镇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⑺ 如何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人民议会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自治民族自治地方的中国国务院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中国全国人大
中国的共和国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大会行使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主席
中国
| |中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投票和超过45年岁参选的权利,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人民共和国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策委员会主席,宣布了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委,审计长的法律,任免部长 - 一般,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的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发布动员令的状态。中国国务院,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对中国人民共和国
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权力,是最高国家机关的管理,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委,人民银行,审计长,秘书长。国务院总理负责制的实施。各部委和各部委,主任负责制的佣金。中国|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共和国领导的军队。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若干人,几个副主任和委员。中央军委责任的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最高法院的判决和地方人民法院专长的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司法下级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负责生成国家权力的机关。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当地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级领导和专门工作,人民检察院下属工作的人民检察院的上级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负责生成国家权力的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级政府大会
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省,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级政府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
中国的自治机关在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了区域自治代表国家实施的其他民族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应该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公民。
⑻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要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什么改革
深化机构改革。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的,公共基础知识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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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指出: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2013年11月15日 19:45:32来源: 新华网
关键字:政府组织结构
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发布,《决定》指出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
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