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标的兴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商标是商品的标复记,俗称“牌子”。制它的产生和演变,同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人类社会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一些物品上刻有铭文、年号,是为了纪念、装饰或者表示归谁所有,不是商标。在产品上刻上制造者的姓名,在交换中同别人的产品区别,当商品生产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以后,出现了现代商标,成了资本家进行宣传广告,倾销商品,打击竞争对手,争夺和占领市场的工具,并形成了一些世界驰名的商标。现代商标一般具有下列作用:
一、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所生产经营的同类商品;
二、表示商品的出处,便于消费者选豹,
三、作为一种宣传手段,变成商品广告。
商标法的由来
商标的不断发展,需要商标法对于商标权的成立、效力等作出法律规定,用法律手段调整商标使用中各种经济关系。世界最早的商标法,可以说是1803年法国制定的“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该法把假冒商标立为伪造文件罪。《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商标条例》是1870年制定的。英国于1905年创立商标法,内容比较完备,在世界上很有影响。西方各主要国家的商标法都经过若干次修改、制订,才成为现行的商标法。
2. 如何看待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关系
什么是知识产权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德文为“Gestiges Eigentum”,其原意均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智力成果权。在我国台湾地区,则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个定义包括三点意思:(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有人称为精神的(智慧的)产出物。这种产出物(智力成果)也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2)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为独占的、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3)权利人从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其利益主要是非经济的)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下面只指出工业产权中的一些主要类型:△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本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商号权。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企业的商标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答案补充保护护知识产权 就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法保护知识产权 答案补充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为各个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3. 80分——简答: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法应怎样发展
这该行吧: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形势,尤其是我国加入世回贸组织后,将实现我国经答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使国家在知识资源上形成比较优势,从而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各级政府应按照依法制国的方针,转变职能,适应入世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营造出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和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健全国家和地方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促进国家经济包括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机制。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通过执法来推动全民重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激励科技人员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权成果,鼓励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产业,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4. 品牌和名牌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品牌:广义的“品牌”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用抽象化的、特有的、能识别的心智概念来表现其差异性,从而在人们的意识当中占据一定位置的综合反映。品牌建设具有长期性。狭义的“品牌”是一种拥有对内对外两面性的“标准”或“规则”,是通过对理念、行为、视觉、听觉四方面进行标准化、规则化,使之具备特有性、价值性、长期性、认知性的一种识别系统总称。
2、名牌:“名牌”一词,是90年代以后在我国广为流行的营销术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指在产品类别中长期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品牌,在市场上具有广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或商标。
二、特征不同
1、品牌:品牌是专有的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源,品牌转化具有一定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品牌具有表象性及扩张性。
2、名牌:创建名牌的实质是建造消费者记忆中关于品牌的知识,具体地说就是建立品牌名字与产品类别、产品评价、和其他独特概念的联想。从法学的角度讲,名牌是一种知识产权。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名牌是与企业的有形资产相对应的无形资产。
三、属性不同
1、品牌:品牌是给拥有者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的资产,它的载体是用于和其他竞争者的产品或劳务相区分的名称、术语、象征、记号或者设计及其组合,增值的源泉来自于消费者心智中形成的关于其载体的印象。
2、名牌:具有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
5. 商标注册人享有哪些权利
商标注册人享有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专用权包括了使用权、独占去、禁止权、许可使用权、独资权以及转让权等。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使用权,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以获取报酬,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1)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
(2)收益权---许可权。商标权人通过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许可人获得对价或报酬的权利,此即学说上的许可权。
(3)处分权
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2、出资。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3、质押。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
4、抛弃商标权。
6. 商标制度对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商标法应当具有什么功能
济宁复商标注册----济宁雨辰知制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是济宁市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机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单位。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所以,企业经营者若想稳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个商标最好将其注册。
7. 宋代刘家功夫针铺商标和 眼药酸的广告出现,说明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什么特点
刘家功夫针铺商标表明,宋代已有集原料收购、生产加工和批发贩卖为一体的经营方式内;杂剧《眼药酸》的广告容表明,娱乐活动亦逐渐商业化。 上述例子说明,宋代城市商业繁荣,工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趋势以及社会产品的商品化程度显著提高......
8. 商标品牌对经济贡献多大 我省首次发布报告
商标品牌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如何?11日,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联合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首次推出《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对13个省辖市的商标品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这是全国首份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该《报告》将品牌政策支持、品牌发展实效、品牌保护力度、社会协同效应、品牌发展潜力五个指标作为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中,将品牌发展专项经费投入情况、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数量、驰名商标数量、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商标侵权行政案件案值、商标代理机构规模化发展水平和年度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增长率作为核心指标。《报告》显示,全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现状整体良好,但区域差异不小。苏州、南京、无锡、南通、扬州等分别在综合排名和核心指标指数排名中位列前五。自2010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商标战略。“十二五”期间,我省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达到52万件,是“十一五”末期的1.79倍。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总数达1800余件,较2010年增长近1倍,排名全国第三位。2014年,全省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达到7805.43亿元,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品牌经济,其实是创新驱动战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具体体现。2014年起,我省商标品牌进入了活跃期,急需一份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为各地发展商标品牌建设提供明确地指导,各地可以对对表,明确优势和短板,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发展。”省工商局副局长吴永才说,在实施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商标品牌是一个重要的抓手,靠品牌来调节市场资源,引导经济转型升级。《报告》将每年定期发布,其中核心指标并不是一成不变,当某一项指标各地都做得比较好的时候,就会选用其他的指标来替换,从而全面促进各地商标品牌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