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经济法体系是由哪些内容构成的
(1),调整经济关系主体的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满足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必须对经济关系主体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限定,明确其应具备的资格、权限、责任等。我国现在已经制定的用以调整经济关系主体的法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等。
(2),调整经济关系主体行为的法:
经济关系主体是通过作出-定的行为而其成为经济关系主体。行为是其主体参与到经济活动唯-途径,而主体在参与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定内在规范则是我们常常提到的一个词"秩序"。目前,我国已经制定的相关法律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等。
❷ 经济法的由来
“经济法”这个概念是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的。进入20世纪以后,德国学者开始使用“经济法”这一概念来概括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现象。后来,德国经济法理论研究成果不断被介绍到其他国家并付之实践。我国自1978年底提出加强经济立法以来,法学界对“经济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经过20多年的研究,基本上肯定了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取得了很多理论成果,为我国的经济立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时至今日,国内外对“经济法的本质”是什么,却众说纷纭。世界各国及我国经济法的实态,如同比利时法学家C·德马尔莫尔所说的那样,“取一个调酒器,放进一份商法;用社会法色素使之上色,加进大量的税法和行政法;用一小撮民法调味,撒上大量的社会学和政治经济学;随意摇晃,然后作为冷饮,并为这种法律饮料取名经济法”
❸ 经济法体系由以下哪些子部门构成
1,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包括以下5方面: (1),调整经济关系主体的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满足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必须对经济关系主体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限定,明确其应具备的资格、权限、责任等。我国现在已经制定的用以调整经济关系主体的法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等。 (2),调整经济关系主体行为的法: 经济关系主体是通过作出-定的行为而其成为经济关系主体。行为是其主体参与到经济活动唯-途径,而主体在参与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定内在规范则是我们常常提到的一个词"秩序"。目前,我国已经制定的相关法律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等。 (3),调整经济宏观环境的法 : 调整经济宏观环境即国家为使社会总供求与总需求达到平衡,运用宏观经济的间接手段,以经济规律作为运作机制引导经济主体的活动,也即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就是借助政府宏观调控的力量对市场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从而弥补市场调节的弱点和缺陷,实现引导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目前,我国宏观调控法包括以下主要法律制度:《预算法》、《产业结构与布局规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 (4),调整社会分配的法。 监管如何能够让资源得到公平合理的利用,让类如土地、环境等有限资源最大程度上满足所有需求者的需要,创造出最大的利益。已经成为紧迫的现实性问题。因此,社会分配壁 还应随着法制的健全而不断的被完善,以最大程度满足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需求。 (5),经济运行安全的法 : 对经济运行安全进行监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可以说是经济法领域内的最后-道防线。目前我国已经制定的监管经济运行安全的法律主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劳动法》、《会计法》、《审计法》、《技术监督法》、《环境保护监督法》、《审计法》等等。 2,经济法体系具有特性:稳定性、发展性、和谐性、科学性
❹ 瑞典经济法由哪些组成
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经济专法体系的构成属要素是经济法部门。
经济立法体系即列入经济立法规划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它与经济法体系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构成要素不同。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部门,而经济立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经济法律规范,而作为经济立法体系的构成要素的规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规范不一定是经济法律规范。另外,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现行的,而作为经济立法体系构成要素的规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规范是计划制定的。
❺ 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该三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先决条件,是客体的占有者、使用者和行为的实践者。主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承担者,失去了主体就不存在权利这种可能性以及义务这种必要性转化为现实权利义务的条件,因此也就谈不上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在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自然人。
2、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没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活动就失去了意义,权利义务也就失去了目标。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有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权利。
3、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质和核心,是联络各主体、联系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桥梁,直接体现了法律关系主体的要求和利益。只有主体、客体,不通过权利义务互相联结,也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其特殊性,除了一般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外,还包括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力。
所以,经济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抽去其中任何一个就不能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任何一个,也不再是原来的经济法律关系。
(5)经济法是由什么组成的扩展阅读:
经济法律关系作为许多法律关系的一种,除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点之外,还有其本身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2.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3.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❻ 简述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部门。
经济立法体系即列入经济立法规划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它与经济法体系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构成要素不同。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部门,而经济立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经济法律规范,而作为经济立法体系的构成要素的规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规范不一定是经济法律规范。另外,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现行的,而作为经济立法体系构成要素的规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规范是计划制定的。
❼ 经济法的法律体系有哪些
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版情况如下:权
1、 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 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 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
❽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哪几个要素构成的()A.经济法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调整对象: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2市场监管关系 3宏观调控关系 4社会保障关系 5涉外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即主体主体主体主体、内容和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参与参与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实质性要素,它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❾ 经济法体系是由哪些内容构成的
经济法体系,抄是指由多层次的袭、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部门。
经济立法体系即列入经济立法规划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它与经济法体系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构成要素不同。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部门,而经济立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经济法律规范,而作为经济立法体系的构成要素的规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规范不一定是经济法律规范。另外,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现行的,而作为经济立法体系构成要素的规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规范是计划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