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律基础与实务形成性考核答案
甲构成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回的所有人、保管人答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使用暴力、胁迫很好理解,这个案例中,甲频繁劝酒将乙灌醉,属于其他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构成抢劫罪。
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因此对甲的定性是没有变化的。
若乙是在甲买来白酒与乙共饮之前自己喝醉,那么甲就是构成盗窃罪。如果当时甲已满14周岁但还未满16周岁,甲作为特殊责任年龄则不够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