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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认为垄断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0-12-20 13:50:15

1. 为什么垄断是犯法的

不一定,要看情况而定。

危害

一,垄断破坏了人类进步与生存的竞争机制。

二,垄断并杀死对手更是比动物还愚蠢的行为。

2. 垄断都犯法吗

如果价销售是低于成本价,这可能是违法的,如果没有那是正当的商业经营行为,不违法!垄断行为一般指签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合法的经营者集以及行政垄断,这是违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3. 关于经济学的垄断的治理和危害

垄断的意思:只此一家,不许别人染指.

政治上如果垄断首先带来的就是文化上的垄断,这样的文化只能是万众一词,这样的文化是萧条的,是孤寂的,是无思想的,带来的只能是无活力的民族,压抑的民族,无创新的民族,不进步的民族.这样的文化违背了人们的意愿,压抑了有思想的人,带来的是有思想人们的怨气!带来的是有思想有学识的人外离.这不是一个希望振兴中的民族所希望的.

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只有在春秋战国时出现了少有的文化繁荣.在有名无实周天子的统治下,各个诸侯国互相争霸,出现了争夺人才的局面.各种学识人才纷纷"出炉",这个时期出现了孔猛学说,庄子老子学说,韩非子学说,出现了张仪,李斯,苏秦等等人才.这个时期的学说人才有符合当时政事的,如韩非子.有不符合当时政事的孔子庄子老子学说.这个时期的中国文化影响后人深远,可谓百花齐放,也是世界文化的美丽瑰宝,是中国人聪明才智的骄傲!可惜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这样百花齐放的文化.

经济上的垄断带来的结果是无竞争,无竞争也就无压力,无压力也就无创新,无创新,也就无活力,无长久,无希望.少数垄断体独家掌握着丰富的资源不许别人染指,有限的财富归于他们,而大多数人们只能被其盘剥,少数垄断着少用辛劳或不用辛劳就拥有着大量的财富,使多数辛劳着也想钻营到垄断体里,使垄断体里出现了裙带关系,请客送礼出现了,腐败出现了,而且不能根除.至使大多数人愤而不平,不平带来了怨气与不满,多数人的怨气与不满带来的是社会不稳定.为了财富人们开始不则手段,不则手段则犯罪居高不下.垄断的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相对的公平以不在,这样的财富分配也出现了一个畸形的拜金社会,它扭曲了人们的心灵.道德也不付存在,只能是少数垄断着的空谈,垄断伤了多数人的心.垄断使祥和的社会只能是一种期盼和梦想!而不能成为现实.俗话说:得人心着得天下.多数人的人心不得则天下紊乱.垄断是必要被打破!这是阻碍经济的绊脚石.是人们通往幸福之路的绊脚石.

4. 垄断意味着什么,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1.垄断降低了社会效率。垄断和竞争天生是一对矛盾,由于缺少竞争力和发展动力,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垄断性行业的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并且有时候还会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2.垄断太高了社会成本。垄断性行业所从事的一般都是与绝大多数人、行业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例如电信、电力、烟草、石油、铁路等等。这些行业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价格高低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成本。
3.行业垄断导致有效投资不足。例如快递行业,经过审批的私营快递公司在北上广深都有几十架,但地下的则有1000家以上。从1995年开始,EMs营业额年增长率有2%,但其市场份额却以每年4%的速度衰退,从顶峰时的97%跌到当年的40%左右。一方面垄断妨碍了效率提高,妨碍了其扩大规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阻止了社会资金进入该行业。

5. 在什么意义上,经济学家认为垄断价格太高了

在社会总福利损失的意义上。

6. 经济学中“垄断”的含意是什么

1)【自然垄断】
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在现代这种情况引起的垄断已不多见。而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则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者更多的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者劳务,如果相关产量范围存在规模经济时自然垄断就产生了。
现代法学一般认为: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 法学上的自然垄断概念不仅涵摄了经济学上自然垄断的内容,还突出了现代竞争法的精髓。这是社会进步的客观反映。
2)【强迫性垄断】
经济学和商业伦理上,强迫性垄断(Coercive monopoly)是垄断的形式之一,在这种垄断下公司能够自行控制价格和生产的决策,而无需受到任何竞争力量影响,因为所有潜在的竞争力量都已被阻绝于市场之外了。尽管一些人注意到这种强迫垄断也可能由公司自行达成,但几乎大部分使用这一词的人都是将其用以描述国家干预经济而阻绝了竞争的情况。一些人则将这一词定义为“所有透过强迫力量达成的垄断”。

市场上某种特定的产品或服务只有单独一个提供者并不一定就构成强迫性的垄断。强迫性垄断指的是当市场上没有任何竞争的机会—例如透过价格、技术、产品创新、或行销技术的竞争全都被禁止时,这个市场便不会出现任何竞争者,强迫性垄断于是产生。强迫性垄断是保障垄断者免于竞争的工具,由于确定了不可能有竞争者出现,垄断者便能自行调整价格和生产决策。这种市场也被称为无竞争市场。在强制性的垄断下,市场上几乎没有任何动力能促使垄断者增进其生产或服务品质,垄断者往往还会进行价格的垄断—简单的说就是“漫天开价”。穆瑞·罗斯巴德指出,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可能会“使用暴力”以达成进行垄断的有利条件,他并且指出:“强迫性垄断者所提供的服务往往质量差劲而又毫无效率”。

与强迫性垄断相反的是“非强迫性垄断”,这种垄断并不代表未来不会有竞争者出现,因此垄断者若想继续维持垄断的地位,就必须时时刻刻考量其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的价值、调整其价格和改进生产决策,借由拉低价格以阻绝其他任何可能的竞争者出现,这种垄断也被称为效率垄断,由于潜在的竞争者没有能力进行更为有效的生产、因此便无法和当前的垄断者竞争。因此,在非强迫性垄断下竞争者是有可能出现的,只是竞争者无法借由这样的竞争获利(除非他们能寻找出更有效的生产方式以降低价格)。但在强迫性的垄断下无论竞争者或获利都不可能出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垄断的公司得以随意调整价格而完全无需顾虑可能的竞争者出现。

经济学家阿伦·格林斯潘认为这样的强迫性垄断“只有可能是由政府干预所造成的—借由社会管制、补贴、或特权等手段”。主张强迫性垄断只有可能是由政府干预造成的人通常是属于自由放任的拥护者,他们通常也反对反托拉斯法案。不过,一些商业伦理学家也假设自由市场可能会出现强迫性的垄断。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是政府“制造”了强迫性的垄断。举例而言,自然垄断的理论通常被用以正当化政府垄断的设立,禁止所有政府企业或政府特许企业之外的竞争者出现,并且彻底管制价格。这种政府垄断在电力、水力、和电信业上相当常见。社会主义的经济学家支持这样的强迫性垄断,主张这样做将能确保市场会依据国家的利益运作。而反对者如法官Richard Posner则对此批评道:政府设置的强迫性垄断所造成的无谓损失最终将会超过任何可能从中获得的利益。

7.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垄断竞争企业应该受到管制是正确的吗

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垄断企业应该受到管制,当然是正确的,我们国家目前就是反垄断法,因为垄断它可能会导致市场的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不利于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

8. 所有的垄断行为都是违法的吗

不一定,要看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定正当性,这些协协则不受反垄断法禁止。所谓法定正当性,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豁免情形。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具有法定正当性的情形有: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1)~(5)种情形,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才能够满足法定正当性要求。

(8)经济学认为垄断违法吗扩展阅读

国家对垄断行为的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九条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9. 什么是垄断为什么要反垄断

垄断分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

自然垄断是指具有网络性经营特点的行业,如电网、自来水、煤气管道、电话等。对于这些行业,由一个厂商生产全行业产品的总成本比由多个厂商生产的总成本低,因此独家生产比多家竞争更有效率,更能够有效地向消费者提供廉价的商品或服务供给。

经济垄断是指经营者依靠经济实力、专利以及市场经营策略等取得的垄断地位。这种垄断是自由竞争和技术进步的产物,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对于经济垄断,只要它对市场公平性不构成威胁,各国均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涌现和成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竞争力。从美国政府对待微软公司垄断和捆绑销售行为案的态度可以看出,美国并不希望支解微软,因为那不符合其国家利益。

行政垄断是指企业采用或借助于非市场手段(主要是行政力量)实现的市场垄断,包括地区封锁、地方保护、设立行政性垄断公司、政府限定交易、国家指定专营,等等。由于行政性垄断限制市场竞争,具有极大的不公平性,因此受到经济学家和公众的普遍反对。

需要指出的是,自然垄断和竞争领域并不存在严格的限制。世界上一些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随着科技进步、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市场的不断完善,过去曾经属于自然垄断的行业,可以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变成竞争型行业,或者在某些经营环节实现市场化,从而大大地提高经营效率。美国政府放宽对民航业的管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民航业过去曾经是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政府对市场准入实行严格限制。垄断导致服务质量低下,服务价格高昂,消费者对此意见很大,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上世纪80年代,美国逐步放宽了对民航业的政府管制,一些新的航空公司纷纷进入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一些老牌的航空公司倒闭,一些新的公司崛起。竞争促进了民航市场的细分,服务质量随之提高,价格也大幅度下降,消费者从中得到了实惠。

发达国家的反垄断主要针对经济垄断,以防止私人公司通过合并、杀价、价格联盟以及将在某一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扩大到其他市场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和小公司的利益,阻碍创新、服务质量改善和技术进步。与发达国家不同,现阶段我国存在的问题主要不是因为经济垄断妨碍市场竞争和提高效益,而是行政垄断,尤其是行业和部门垄断。如电信业、金融业、热力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民用航空、铁路运输、公共交通等,这些行业所取得的垄断地位,不是依靠技术创新,也不是依靠资本投入,而是依靠行政权力、阻挠市场竞争的结果。一些行业表面上看似乎具有自然垄断性质,但实际上是在搞行政垄断、部门垄断,谋取部门利益,或力图使部门既得利益固化。更有甚者,一些部门往往打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政府监管”以及提高“国家竞争力”等名目,维护行业和部门利益,使人难以识别和区分。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反垄断的主要任务是反行政垄断。

与经济垄断相比,行政垄断对市场秩序的危害要大的多。首先,行政垄断直接导致以行政权力或者行业优势地位配置资源,妨害自由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扰乱市场秩序,降低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其次,行政垄断阻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导致市场壁垒重重,商品及生产要素流通受阻,各地、各企业的比较优势难以得到发挥。第三,行政垄断损害经营者自由经营的合法权益,同时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导致垄断价格和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第四,行政垄断容易孳生腐败,损害政府形象。垄断导致政府主管部门行为企业化,产生大量收费和审批项目,加重企业及个人负担。这种腐败,其实是制度上的腐败,它比个人腐败更为隐秘,危害性更大,其最终受害者是国家。据统计,从1998年到2001年,中国部分垄断行业违法收取的各种费用高达530亿元人民币。行政垄断构成了目前中国最严重的腐败形式,其造成的损失已经远远超过官员贪污受贿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五,行政垄断直接违背世贸组织规则,不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行政垄断不简单是一个经济问题。行业垄断部门从某种程度上讲已经演变为利益集团,它们对行业发展政策的形成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打破行业垄断,不仅需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而且需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10. 在什么意义上,经济学家认为垄断价格太高了( )

衡量垄断程度的指数很多,举个例子,勒那指数(Lerner Index),他等于垄断(或寡头回)商品价格减去答边际成本,他们的差再除以价格,勒那指数越大,说明垄断程度越高。另外,从需求的方面来说,如果商品的需求弹性越小,他也越容易被垄断。具体来说,什么样的垄断价格太高在经济学家看来没有特定的认定,但有一点是整个经济学界共识的,就是垄断程度越高就会使得社会效率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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