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府经济学 政府采取征税或罚款矫正外部效应的思路是什么
在存在外部成本情况下,政府向有关企业或个人可以征收相当于他所造成的边际外部成本(损害)的罚款或税收,这样外部成本就内部化了.(庇古税)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配置资源能够达到帕累托最优。然而,在存在外部效应的情况下,经济行为人对自己造成的外部影响既不用支付费用,也不能获得收益,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达不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我们以外部不经济的情形为例。假定某一经济行为人采取某项活动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分别为CP和CS。根据假定,有CP<CS。
再假定该个体采取该行动能得到的私人利益为VP,且有CP<VP<CS。那么,个人采取该行为将获得正利润(VP-CP>0)。而社会获得的将是净损失(VP-CS<0)。理性的个人将继续该行为,但却给社会带来不利,帕累托最优状态没有实现。具体来说,在存在外部不经济的情况下,由于私人不必为此付费,私人活动的水平常常要高于社会所要求的最优水平,或者说私人产出过度。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个人不采取该行为,那么他放弃的利益为(VP-CP),但社会因此而避免的损失则为(CS-CP),而(CS-CP)>(VP-CP)。也就是说,个人的较小损失能够换来社会的较大“福利"
厂商的均衡产量应该是私人边际成本曲线MC与边际收益曲线MR的交点E1所表示的产量OQ1,但如果厂商要支付全部社会成本,那么厂商的均衡点将是社会边际成本曲线MSC与边际收益曲线MR的交点E2,相应的均衡产量为OQ2。可见,如果厂商不要承担全部社会成本(如承担污染处理费用),那么该厂商提供的产品将比应有的供给多,结果是造成该产品生产规模过多,资源配置低效。
同理可以分析外部经济的情形。一般而言,在存在外部经济的情况下,私人活动的水平常常低于社会所要求的最优水平。
⑵ 微观经济学政府增加税收问题求解
征税前,由需求曲线Q=260-60P和供给曲线为Q=100+40P,得均衡价格P=1.6,均衡数量Q=164
征税后,供给曲专线为Q=100+40(P-0.5),即Q=80+40P,与需求属曲线Q=260-60P解得,均衡价格P‘=1.8,均衡数量Q’=152
政府税收收入=0.5×152=76
社会福利净损失=0.5×(164-152)×1/2=3,即哈伯格三角的面积。
⑶ 政府经济学 宽松性的货币政策指的是什么
宽松的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采取像降低重贴现率与法定存款准备,或者在公开市场操作赎回债券释出资金等方式,借以提高货币供给成长率,增加市场的可借贷资金,应付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刺激景气。
当中央银行决定采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时,对于外汇市场的影响可以从国际收支帐中的经常帐及资本帐来加以探讨:
站在资本帐的角度:降低利率减少了外资存放于本国银行生息的意愿,而可能将资金转存到其他币别的帐户,对本国的货币来说偏向利空;但降低利率可能会使股票、债券价格大幅上扬,吸引外资投入本国的股市、债市,此时对本国货币需求的增加,可以抵销一部分降息对汇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站在经常帐的角度:利率的降低可以刺激本国的景气成长,提高国民所得,增加消费支出,因此对进口品的需求也会增加,从而使净出口金额减少,对本国货币来说是趋向贬值。
⑷ 如何理解税收的概念 政府经济学
近几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出租车行业出现出租车司机上访、大规模的停运、司机劳累猝死等事件,一时间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行业。虽然各个地区和城市出租车行业事件的直接原因不尽雷同,但这些事件的不断涌现暴露了行业内部矛盾尖锐,行业内各群体利益分配严重失衡的现状。从而也引起了相关人士与社会大众对一直以来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严格规制措施产生了质疑。本文从经济学和法学角度分析此行业政府规制措施的现状和引起的问题,并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希望寻找出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失效的内在原因,对这一行业的政府规制措施的改进和完善提出建议。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关于政府规制方面的理论,本文是从经济学和法学两个学科来阐述,希望借此对政府规制的理解更加立体和透彻。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出租车行业进行政府规制的原因,随后分四个阶段介绍了30年来我国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的演变历程。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当前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的现状和出现的问题,文章没有结合具体的城市进行样本分析,因为主要是各个城市出现的问题有共性,只是突出性和严重性不同而已。随之本文运用经济学和法学理论分析了现行主要三种规制手段的不合理性。第三部分通过对西欧(瑞典和英国)、日本、新西兰以及我国香港地区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方面的经验介绍,终结出它们各自成功的共性,为我国此行业政府规制完善提供实践上的参考。第四部分提出了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的完善需要注意的问题,并针对现行的问题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改善我国出租车行业规制方式过度导致行业主体冲突严重的现状。并希望我国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能够不断提高,人民享受更好的出租车这一便利的出行服务。从我国出租车行业的政府规制问题也体现出了我国政府理念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距离服务型政府、公共政府、法治政府仍然有相当的路程和困难要去克服,在这一过程中,法律或者是法治起到中枢的作用,重视法治建设,是推进我国改革事业和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重要前提。去底下参考资料看看,
⑸ 政府经济学名词解释地方税
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地方税书籍)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17.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地方税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
的各项税收制度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组织实施地方税征收管理;编报地方税年度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在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减免报批等具体事项。
4、负责系统税务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6、负责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税法宣传和税收理论研究。
7、承办市地方税务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⑹ 电大 政府经济学 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⑺ 《政府经济学》什么是税收制度其构成要素有哪些
1、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和,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财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税收制度的内容包括税种的设计、各个税种的具体内容,如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
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是税收制度的实体部分,即各个税种的基本法规必须规 定的内容。 1)纳税人。也称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主要说明国家向谁征税或由谁纳税的问题。 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课税的标的物,说明对什么课税。课税对象规定着 征税的范围,是确定税种的主要标志。课税对象是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 3)税率。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通常用百分比来表示。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征税的数量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而它是税收制度的中心 环节。 4)课税环节。课税环节是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环节,它规定 了纳税行为在什么阶段发生,以及是单一环节课征还是多环节课征。 5)附加、加成和减免税。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主要是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节 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附加、加成和减免税等措施来调整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⑻ 政府经济学的含义及其意义是什么
政府经济学也被称为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或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 Sector Economics)。所谓公共部门是指政府及其附属物,公共部门的行为,集中体现和代表了政府的行为。虽然政府与企业、家庭一起共同参与国民经济,但其行为方式和目的却是不同的。政府经济学就是经济学中专门研究政府经济行为、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府经济活动特殊规律性的科学,“是论述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如国有企事业)的存在意义和行为,回答政府必须做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做的学问”。
政府经济学从本质上是经济学的分支,但同时又受到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其他非经济学科的影响和渗透。本节将就对政府经济学影响较大的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政治学和伦理学的主要理论观点作扼要介绍,以勾画出政府经济学在经济学乃至社会科学中的地位。
⑼ 政府经济学属什么范畴
这个如果从上层建筑和这个经济基础的角度来看的话,这个政治经济学应该属于上层建筑吧?虽然我不是太懂,但是我只能这样划分了,这个还是我集中的唯一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