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际经济法中的“示范法”名词解释
《示范法》旨在帮助各国对其仲裁程序法律进行改革和现代化,以考虑回到国际商事仲裁的答特点和需要。《示范法》涵盖仲裁程序的所有阶段,包括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以及法院通过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进行干预的程度。《示范法》反映了对于所有区域的国家和世界上各种不同的法律或经济制度所接受的国际仲裁做法的关键问题在世界范围达成的共识。
Ⅱ 国际经济法题目
一、
1、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在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逐渐形成的为该地区或该行业所普遍认知、适用的商业做法或贸易习惯,作为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则对适用的当事人有约束力。现在的国际贸易惯例经过人们的整理、编纂,表现为书面的成文形式。某一组织、协会的标准合同文本,指导原则,业务规范,术语解释,都可以是国际贸易惯例。
2、我国《合同法》对要约邀请这一概念的规定是: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根据《汇票与本票统一法》,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见票后定期付给受款人或其代理人一定金额的无条件支付的命令。我国《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略有不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Ⅲ 国际经济法的判断题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1.错,同时要表明提议人有在其建议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方构成要约。
2.错,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还包括国内立法等。
3.错,反补贴协议(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SCM Agreement)的简称,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是在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同名协议的基础上修改和补充的,是对《关贸总协定》第6条、第16条规定的具体化。
反倾销协议(Anti-mping Agreement),即《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Agreement on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VI of GATT 1994),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是在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反倾销守则》的基础上修改和补充的。
4.对,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采取某种违反税法的手段或措施,减少或逃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逃税属于违法行为。
5.对
6.错,货款主要是跟单托收。光票托收(CLEANBILLFORCOLLECTION),是指卖方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一般来讲,光票托收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代垫费。
7.对,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即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对某些货物的国际买卖不能适用该公约作了明确规定。
Ⅳ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倾销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
Ⅳ 各位老师:您好,请教(国际经济法)有体动产的名词解释谢谢!
换个思维方式,我从反面给你界定,然后就知道有体动产的确切含义啦,你立刻就明内白啦。
第一步
先说容无体动产:
无体动产和有体动产对应的概念,它指不以实体形态存在的财产。这类动产由于不以实物形态存在,其所在地难以确定,因而法律的适用问题采用了与有体动产不同的物权规则。
第二步
下面可以来界定:有体动产啦,它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动产。
第三步
具体名词解释:
第一层:解释何为动产?
第二层:何为有体动产?
第三层:有体动产的特征,一个有体性,一个动产性等
第四层:相关的学说,对有体动产历史上的四种主张(1)住所地法
(2)所在地法(3)行为地法(4)支配转让行为的自体法
第五层:意义
Ⅵ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涵义
一、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
国际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传统的国际公法,主要用于调整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
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政治关系。国际经济法是专门用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新的法律分支。它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是适用于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物有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日本的金泽良雄以及法国的卡罗等人。
二、广义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
它是调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不仅限于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它的内涵和外延,早已大大地突破了国际公法单一门类或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扩及于或涉及到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的民商法、经济法等。
Ⅶ 国际经济法,英文,名词解释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自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Ⅷ 国际经济法 名词解释 还价
还价(counter-offer)又称还盘,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是对回发盘条件进行答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还盘只有受盘人才可以做出,其他人做出无效。
还盘(counter offer ) ,交易方式之一,即接盘人对所接发盘表示接受,但对其内容提出更改的行为。还盘实质上构成对原发盘的某种程度的拒绝,也是接盘人以发盘人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因此 ,一经还盘,原发盘即失效,新发盘取代它成为交易谈判的基础。如果另一方对还盘内容不同意,还可以进行反还盘(或称再还盘)。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还盘的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对双方同意的交易条件毋需重复。在国际贸易中,往往经过多次的还盘、反还盘,才最终达成协议。
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就构成还盘。
Ⅸ 国际经济法 名词解释:国籍税收管辖权
国籍税收管辖权亦称公民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依据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存在国籍这样的身份隶属关系事实所主张的征税权。
Ⅹ 求国际经济法的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越多越好 谢谢
三、名词解释题(将答案填入“答卷”纸上相应的空白处。每小题4分,共20分)
1.国家契约
2.关税税则
3.外国投资法
4.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5.欧共体法
四、简答题(将答案填入“答卷”纸上相应的空白处。每小题6分,共18分)
1.国际经济法有哪些主要特点?
2.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外贸经营权的法定条件。
3.关贸总协定有哪些主要职能?
五、论述题(将答案填入“答卷”纸上相应的空白处。共10分)
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
1、简述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
答: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非商业性的技术转让。主要是指国家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以签订经济技术合作
协定的方式而进行的技术转让。具有无偿性特点。
一种是商业性的技术转让。即通常所说的国际技术贸易。具有有偿性特点。具体又有两
种主要方式 一是技术贸易;二是技术投资。
2、简述特别提款权的概念和特点.
答.特别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按各成员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它
是成员国在基金组织帐户上一种用数字表示的人为资产。
其特点有:
①成员国分得特别提款权后,无须再向基金组织缴交任何其他资金;
②成员国在需要时,可以无条件地使用特别提款权;
③特别提款权归成员国长期所有。
3、我国仲裁立法如何体现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特点?
答 我国《仲裁法》体现了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特点,表现在:
①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②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作出裁决;
③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④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联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阐述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制度的主
要内容。
答:此制度包括风险转移的含义、时间及法律后果三项内容。
(一)风险转移的含义.
所谓风险是指足以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风险转移是指风险承担的转移,也
即对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风险应于某个时间由卖方改为
买方承担,此即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二)风险转移的时间
风险转移问题的关键在于风险在何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手中,对此,各国法律规定并不一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时间是:
(1)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有两种情况.
①如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则货物依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之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
②如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则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
(2)如果货物是在运输途中出售,订立合同之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但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巳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遗失或损坏,又不将此事实告知买方,则应由卖方承担此遗失或损坏。
(3)合同既不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又不是出售运输途中的货物,即一般是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情况下,买方接受货物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如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这样做,则货物交由其处置但其不收取时为风险转移之时。
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之时,才是风险转移之时。
(三)风险转移的后果:
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
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影响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
2、论述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及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关系。
答:(1)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协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协定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协定适用的税种范围以及协定对人的适用范围。
②对各类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的征税权划分。
③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④税收无差别待遇。
⑤相互协商程序与情报交换制度。
(2)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两者的功能和作用各有侧重。
国内税法的作用主要在于创设缔约国征税权,确定课税对象范围和程度以及征税程序等。协定的作用在于运用冲突规范限制缔约国一方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同时规定缔约国另一方在行使税收管辖权时应该采取的消除双重征税的措施。
②两者彼此配合,互相补充。
一方面,协定中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的功能作用,需要缔约国国内税法上的有关实体和程序规范的配合补充,才能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协定中不明确的用语,允许各国依照国内税法进行解释。
③两者发生冲突时,协定条款原则上应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但不能绝对化。
一、名词解释(5题,每题4分,共20分)
1、 国际贸易惯例
2、 要约邀请
3、 惩罚性赔偿
4、 融资性租赁
5、 注册资本
简答题 (3题,每题6分,共18分)
1、 简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特点。
2、 简述《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
3、 简述仲裁协议的作用。
六、论述题 (1题,共12分)
试分析双重征税的产生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名词解释(5题,每题4分,共20分)
1、 跨国公司
2、 两段招标
3、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4、 汇票
5、 共同海损
简答题(3题,每题6分,共18分)
1、 试比较美国型的投资保证协定和德国型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
2、 简述要约的构成条件。
3、 简述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含义及其分类。
六、 论述题(1题,共12分)
试述我国与GATT及WTO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