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结合身边的事例、谈谈学习《经济法》课程的收获和体会
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我有许多的感想和体会,虽然自 己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感觉自己学到了很多知识,使我对经济的法律法规有了一个系统的认识,同时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许多错误的观点,对自己自身的经济法律知识也是一种很好的补充。在现在市场经济社会同时也是法律社会的背景下,这样的一门课程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
这学期我们主要学了《公司法》和《合同法》,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一下我的上课心得.
首先,从我个人的说起,我自己比较喜欢了解一些新闻,获取一些当前国内外的大事和报道,更喜欢对事件有深层次的了解。但是由于我个人知识的限制,我很难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如果事件涉及到经济法律知识,我就更不能做到从深层次了解经济现象了。而老师上课时大量的教学案例满足了我的这一需求,同时使我对类似案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上课时边记法条知识,辅助之有案例,使我对法律条文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同时这样极大的激发了我的兴趣、,对上课充满了期待,等待着老师把最近和过去一段时间涉及到经济法律的鲜活案例展现给我们。法条加案例的教学方式是我最喜欢这门课的原因,它有效的避免现在其他经济学科那种全是某某经济学家的某某经济理论,说实话,那种课程枯燥而且给我一种与现实社会严重脱节的感觉。有现实社会的案例是我最欣赏的,同时我也认为那是这门课最大的成功之处。
从课堂上,我明白了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要成为公司的经营者,你就应该要认识到----公司法是公司的生命线.公司法既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公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仅所有投资者,包括社会公众投资者,经营者、董事们、监事们、经理们都应该认真地学习公司法.只有用公司法的精神才能办好公司,如果离开公司法的精神,公司就脱离开健康的轨道,就会走向斜路.因此,必须用公司法的精神来发展公司、经营公司,使公司在健康的道路上不断地向前发展。
学习公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用于我们经济生活的实践,如果我们能把公司法的知识,与我国当前正进行的国有企业的改制,以及其他企业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联系起来,和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件联系起来分析,那么学习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错。简单举几个例子吧:(书上抄几个例子)
学习公司法,不是要成为知识的奴隶,一方面它是我们行为中必须要遵守的规范。另一方面作为学习者来讲也是我们学习的资料。通过这个。我们可以了解很多东西,思考很多问题,可以提高我们思维的能力。学习公司法,可以使我们学会掌握公司组织的规律;学会运用规律,认识指导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学会对公司依法进行管理,让公司组织最大限度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对于自己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知识.
在讲合同法时,我明白了我们在乘坐公交车时,交上一元人名币这就意味着我们与他们达成了一个合同;我们平时总是跟移动签要式合同,这些常识是我以前不曾知道的,而这些法律知识与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学了以后感觉受益很多。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时候,举了老师亲人金大福戒指的例子,一定程度上给我了很大的启发,知道了自己对法律的运用做的还是非常的差,用法律维权更是从未有过。因为自己不是真正学习法学的,对法律的理解和使用还停留在很低的层次,以前虽然知道要使用法律保护自己,但那只是嘴上说的,而事实上这种维权观念从未真正进入过自己的意识中,至于说真正的用那就更没有过了,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在一定程度上我还是一个法盲。
我十分欣赏与赞美老师的教学方法:在法律课堂上经常给学生提供一些与当堂学的法条相关并且与学生切身利益联系密切的现实中的案例,让学生参与讨论,并给予加分;在快乐的氛围中学到了法条知识,同时也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调动课堂的积极性。我犹记得课堂上老师最爱编的公司名便是“伟伟”。 我自己明白,仅仅通过不到十五周的法律课的学习想获得足够的法律知识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我还是可以发自内心的大声说:我收获很多,因为它让我收获了一种意识,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
Ⅱ 简答经济法课程体系
1.了解经济抄法的发袭展概况。
2.明确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5.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掌握”、“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掌握”、“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Ⅲ 求一篇经济法的课程论文(2500字)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教学论文:
提高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摘要: 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是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在从事专业研究中撰写的用以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硕士学位论文集中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在二年或三年的学术训练中积累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选择学位论文题目是撰写学位论文的前置性工作,选题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学位论文本身质量的优劣。在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历史上,具有卓越学术能力的研究者往往都在选题上独具匠心,所选论题大多既能够契合时代发展的脉搏,又符合知识生产的自身规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能否取得预期的绩效,主要依靠硕士研究生自 卢代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张国华,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zoos级硕士研究生。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与学科点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规划工作也是紧密联系的。选定起点高、有创新、有意义、难度适中,符合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的论文题目,是学科点选题规划工作的总体目标。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是我国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等重要学科基地,长期以来,在李昌麟教授的带领下,一直十分重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规划作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业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近年来,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随着法学硕士研究生的不断扩招,导师人数与学生人数的比例逐渐拉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之间的学术能力差别较大;读研的功利目的凸显等。因此,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规划工作也需要直面现实,不断探索新的完善路径。
关键词:提高;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一、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中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选题仓促
由于一些硕士研究生平时对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认为开题只是“走形式”,不认真对待,因此,相当一部分硕士研究生平时不注意专业论题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更谈不上认真思考,待到研究生二年级第二学期末准备开题时,才感到时间仓促,只好“临阵磨枪”,仓促选择一个论题,而对所选题目的研究现状以及是否还有研究价值缺乏应有的了解。一些学生称:“选什么题目在效果上实际上是一样的,因为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并没有重点,所以选什么题目都无所谓。”
(二)消极选题
一部分学生不善于自己发现问题,仍然固守旧的学习模式,消极等待导师向其提供论文题目,在选题上丧失了主,充分调动硕士研究生的主动性是选题成功与否的关键。学者王国维曾有过“善自命题”的佳话。他在《尔雅草本虫鱼鸟兽释例》自序中,记载了大学者沈曾植与自己的一段对话:“方伯莞然日:‘君为学,乃善自命题。何不多命数题,为我辈遣日之资乎?’因相视大笑。”可见,“善自命题”就是要善于发现问题,要在广泛的阅读和比较中,发现现实中存在的真问题,从而通过研究此类问题取得显著的成果。但反观目前的一些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他们在学位论文选题中连起码的主动性都没有,逞论“善自命题”。
(三)选题不当
一部分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在选题时容易出现两种较为极端的倾向:一是盲目求大、求新,忽视了自身学术能力的局限。如,并没有系统的经济学知识训练,而以经济学分析为论文主题。二是选题过于平淡,拘泥于旧有的理论框架,不敢创新,无法体现开拓性。如,在既没有研究方法创新,也没有研究内容创新的情形下,把经济法学界已有定论的某些经济法问题作为论题进行探讨。
(四)态度不端
某些硕士生在选题时马虎应付、态度浮躁,抄袭严重,缺乏应有的学位论文写作态度。还有些学生对所选文题热情高涨,但往往是一时兴趣所致,由于对困难估计不足,最终败兴而终,临近毕业时往往还仓促改题。这也是一种不严谨的学术态度。
(五)师生之间欠缺沟通,缺乏对于学位论文的长远规划 对于科研能力和主动性较强的硕士研究生而言,通过与导师的主动接触,有助于其选题的形成,但相当一部分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主动性较差,对导师的研究领域缺乏了解或只是泛泛知晓。师生之间欠缺沟通的总体情形直接影响到了学位论文选题的长远规划。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包括社会外界的影响因素、学术 640评价体制自身因素、导师和学生个人的因素,等等。因此针对上述问题,不能幻想在整体上和短时间内完全根治。但是,为了提高经济法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们仍可以在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规划工作上探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以弥补制度上的缺漏。、加强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选题指导工作的途径
(一)建立导师组制度 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制是一位硕士生导师指导和管理多名学生,这是历史延续下来的导师制度,在较长的历史时期有其合理性。如,有利于强化导师的责任以监督硕士生自主学习,导师可以带领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学生能够更加熟悉导师的研究领域。但这是与当时的历史情形相适应的;在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扩招之前,一位导师一届招收三四名学生,而如今一位导师每届多则招收十几名学生,少则也要带八九名学生,部分导师还要指导博士研究生,还要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观上虽希望提高能动性,但客观上却没有精力像以前那样与硕士生紧密联系,倾注大量精力指导研究生开展经济法学术研究。因此,可以考虑将“一对多”的导师制改革为导师组制度,即由多位导师组成导师组,对研究生的学习进行指导。对于学科方向划分较少的院校的学科点,可以将硕士生导师组合为经济法专业导师组;对于学科方向划分较多的院校的学科点,如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可以将不同大类研究方向的导师成立多个导师组,由导师组集体管理硕士生。当然,为了防止出现集体的“不作为”,还需要辅以工作量登记和考核等相关具体制度的协调配合。这种导师组制度既有助于学生开阔学术视野,在多位导师的指导中博采众家之长,也有利于形成开放式的学术研究样态和研 641究生培养方式,还可避免导师重复指导学生而造成的学术资源配置中的低效率。
(二)尽早开展选题规划工作 选择一个适当的学位论文题目非一日之功,需要在平时的学习中一点一滴地积累。尽早确定选题方向,将有助于学生在较长时间内搜集和积累相关研究资料,形成自己的观点。因此,提前开展选题规划对学位论文的撰写的顺利进行有重要意义。我认为,在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下学期,即可要求学生确定选题的大体方向,再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学习积累,在研究生二年级下学期初即可在之前的选题方向中确定一个更为具体的最终选题。这样就可使经济法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成为一项有的放矢的工作。
(三)导师组及时向学生推荐可选论题 一般而言,受学力和知识面等因素的限制,只有较少的硕士研究生具有自主恰当选择学位论文题目的能力。加之经济法学研究往往涉及经济学、政治理论和社会学等其他学科领域,一些硕士研究生在选题时容易误入其他学科范畴。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有必要结合大多数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特点,由导师组根据学科研究方向,尽早向学生推荐可选学位论文题目。这可以避免研究生选题的盲目性,有助于引导学生向未知领域探索。当然,这项工作的目的只是辅助经济法硕士研究生自主选题,并不能否定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选题中的主体地位;之所以强调这一点,仅仅是着眼于从规划的角度为硕士生的自主创新提供必要的学术指导。这也是导师组制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种体现。
(四)组织学生读书小组
在经济法学专业领域及相关领域内,要提倡读经典、读论文、读时事,读多了自然就会提高学术素养,产生学术自觉性,找到合适的选题也就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了。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可在研究生一年级成立读书小组,由导师组确定推荐阅读书目。通过阅读,可以使学生掌握相关研究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难点,以此在学科点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激发学生创作灵感,为学位论文的选脱规划提供丰富的知识储备。
(五)举办经验交流会
经过选题、开题以及撰写学位论文等一系列程序的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的准备和写作中既有成功的经脸,也有失败的教训。对于尚未开始选题的一年级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而言,这些都是宝贵的可以吸取的经验和教训。因此,要发挥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传、帮、带”作用。可以考虑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请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讲述自己在选题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与下届研究生进行选题方面的交流。
(六)充分利用网络集道
随着教学科研技术手段的不断改进,如今网络已进人学校尤其是学生宿舍。网络成为教师和学生联系、沟通的盆要集道;应充分利用网络在信息传递中的作用,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提供交流的渠道。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的“师生互动平台”就是一个很有特色的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交流的网上平台。鉴于硕士学位论文选厄的重要性,可以在“师生互动平台”BBS上增设“学位论文选题探讨”栏目。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对于选题的各种问题可以发表在该栏月中,导师和学生能够通过它共同探讨某一选题的可行性,以此形成师生间的教研互动机制。
(七)开展学生课题研究计划 学位论文选题作为硕士研究生在校学术活动的一部分,必须与其平时所受的学术训练相联系。为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学术热情,提高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学位论文选题提供充分的准备条件,经济法学科点可以在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中鼓励开展自主申报学生课题的计划,支持研究生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申报 “了圣济i清气It I与自身研究方向相吻合的课题进行学术研究。此类学生课题由导师组盲审后批准立项,学科点提供适当的研究经费。这项活动可以为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提供“孵化器”的作用。我院学科点已于今年初首次尝试了该项计划,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学生们的普遍欢迎;在2005级硕士研究生中,就有近10名硕士研究生将其获准承担的课题作为了其学位论文选题。
(八)提倡调查研究 经济法研究不能脱离实际,选题要和学科发展的现状相联系。为了促进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选择契合时代脉搏的真问题展开研究,应提倡开展调查研究的学术风气。这里所说的调查研究是广义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阅读专业理论书籍获得间接的知识积累;二是通过外在的社会调查实践取得第一手资料。在经济法学研究工作中,这两者都具有重要意义,不可偏废。当然,对于不同的研究方向,学生在上述两者间的着力点可以有所不同,如对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选题,更需要通过阅读大量的理论书籍,在前人的知识生产积累上进行学术创新;而对于十分强调应用性的经济法分论选题而言,不仅要阅读相关理论书籍,更需要结合实际,发现真问题。经济法学科点应当鼓励研究生根据自己选题的大致方向,进行广泛而且深人地调查研究活动,如,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点组织的经济法学术会议,或与导师一同进行社会实践,或提倡研究生在学生课题中增加实践环节的内容,等等。
Ⅳ 经济法有哪些课程
各个学校的考试科来目不同源
中国人民大学(030107)经济法学的考试科目是:
(101)政治
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20)德语或(221)法语
(612)经济法学
(409)法学综合考试
Ⅳ 经济法结课习题求解答
该合同是因欺诈而订立的。因为合同违背买受方的真实意思,而出售方有义务告之产品真实情况却未告知,属于欺诈无疑.
该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订立合同的一方就是C茶厂是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的,所以无效。
Ⅵ 经济法概论课程总结
试论经济法的独立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明其独立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从其萌芽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
Ⅶ 经济法课程的收获与体会
第一篇
学习经济法心得
一、考情分析,学习方法应以听课为主通过分析历年来的考试情况,不难看出,试题越来越灵活,试卷中客观题部分占75分,主观题部分占25分,其中最难的部分就是40分的多选题了,所以,单靠押住综合题是很难过关的。我们的学习方法应侧重于客观题部分(包括单选、判断、简答、综合),通过听课,60分的内容能够得到解决,另外40分的内容则应听课加记忆,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切勿死记硬背。总之,经济法应以听课为主。二、教材调整,重点变化大自2007年起,会计职称考试教材进行了大幅度调整,由原来的12章调整为9章,所以各章的考试分值也相对平衡,基本上转变为章章重点。三、经济法的学习法通过听老题的课和各个考试过关者介绍的个人学习方法,我总结了以下学习方法,供大家参考。1.认真听课大家都是成年人,参加考试都不容易,有家、有事业,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学习时间都是靠挤出来的,而且一般报职称一报就是3门或2门,因此,我们是不可能把大块的时间划出用于学习经济法,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学习实务和财务管理,所以,我们大家应该有较高的学习效率,有较好的学习效果。在学习课件中,老师所讲的重点几乎涵盖了90%以上的考试内容,所以,只要我们认真听课,用心听课,过关应该是不成问题的。2.课后复习,注重总结归纳听课后,应认真归纳总结,可以自己制作一些表格,加深记忆,真正将知识变成自己的,这样掌握得更牢固,记得更深刻。课后复习时,只复习不会的内容,会的就省略了,尽量不要重复复习,节约时间,提高学习效率。3.做题要精,以典带面听课复习后,不要忙于做题,当下听完,谁都会做。可以过两天再做前几天学习过章节的习题,这样很容易发现不会的问题。题不在多,而在于精,历年考题是习题中再精典的习题了,也是必做且应认真分析总结的习题。做题后,要注意总结考点,明确解题思路,以典带面。做错的题,应记下来,之后反复做,错题会逐渐变少,当然自己掌握的知识逐渐增多。这就是我自己总结的一些《经济法》学习方法,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今后,我会把《经济法》逐章的学习体会及自己归纳总结的一些资料传上来,与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各位学友多多支持,多多指教,大家互相学习,互相督促,一起顺利通过考试,大家一起努力吧!加油!
第二篇
“读己”也是我大学价值观的一个部分,上大学我追求的是自己在能力、素质、性情多方面的自我提升,然而我时常“读己”看自己与之前的变化。所以在这经济法课程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应该用自己的价值尺度来衡量自己在这课堂受到的感悟和得到的提高。在论文开始我也已经提到了通过这一个系列的课程我初步奠定了我一生学习经济法的框架。也许现在课堂中许多专业问题我都无法全部的理解,但我相信随着自己逐渐步入商场对经济法中条款会更为理解。学习到一些基础的经济法知识是必然的,在其他方面通过一次学生讲课也让我换位思考更加了解老师的职责,也让我好好的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课后也有幸再和我们的项老师进行了交流,在交流过程中自己的思想再度受到启发,真的自己在这课程的学习中和这位老师的交流中自己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希望有更多的机会也我们的项老师进行交流。
一、 自我理解
(1)《经济法-担保法》的保证法律条款与社会道德的冲突论证
有幸自己得到了在大学为数不多的几次学生讲课的机会,在经济法的课堂上我和大家讲解、分享的章节就是担保法中的保证一小节,然而在自己精心准备之后上了一堂自己较为满意的课。在这个小点中我也不得不以这章节为契机来谈谈法律条款与我们中国大众地社会道德的冲突论证。
作为债的担保的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在保证中最重要强调的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然而债务人只作为托付者和债务的承担者,在担保法的制定过程中始终把担保人与债权人作为制定法律的重要的当事人,而把债务人放在了担保人上帝的位置。在这不得不想问一句担保人为什么要为债务人担保债务呢?因为两者的关系、两人的利益还是更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将会是多大的呢?在这同时有多少人可以胜任担保人的角色,虽然这规范了担保制度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但站在弱势的债务人也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命运。
但在我们中国传统的社会道德中担保人更多的是行侠仗义、舍己为人,但也不排除有其他的目的,虽然说这样一个担保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至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非得担保人履行全部的债务。虽然法律也要求担保人要有这样可以担负债务人债务的能力,但说到这我不禁的想起了社会现实中的许多例子,担保人站在中间左右不是人。有些法律条款是与我们现实的社会道德是相冲突的,可能也是许多人无法接受的,就干脆不承认这样的法律条款。这只是我个人在担保中的一些疑问,我呼吁我们的立法机关应该平衡各方面的权益和合理的调整法律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案例分析:三鹿奶粉事件中的经济法观察
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这也就拉开了三鹿奶粉事件的序幕。之后全国各地疯狂式的检验出我们的儿童患上“肾结石”,通过科学检验得出结果是这些儿童一直长时间的饮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牛奶所致,之后以我们民族企业三鹿奶粉公司破产倒闭为结局结束了风雨飘摇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按照我们在这个学期学习的经济法常识,自己也试着用现实的操作来检验自己学习的知识。毫无疑问生产商的质量出现了问题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这也就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中的条款;在食用的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也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内容;在最后处理的过程中公司破产、倒闭也不得不借助我们经济法中的破产法来进行规范。这只是粗线条的说说三鹿奶粉事件中违背的经济法条款。
然而我认为这场事件中的奶制品生产者是大多数的国内大中型奶制品国有企业,然而三鹿集团只是为我们中国奶制品行业做了替罪羊,换句话说按照真真实实的事情真相来处罚我们早在2009年就要靠进口奶制品维持广大人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了。我也认为这件事件中作为执法者的中国政府太想息事宁人了,这与我们经济法是格格不入的。我们国家的法制和经济发展的制约不得不让我们牺牲少数企业换取更多的一大片企业,这是国家的策略但更是对我们国家法律尊严的亵渎。这也就是我们国家经济法发展到现在,不、不只是经济法广大的法律部门也都面临这样的困境,我们对法律应该是尊重的,即使不必倒闭那么多的企业,但对其的犯事较轻的企业也给予相应的处罚,真的现在我们国民都不敢确定现在的奶制品中还是否还加入了三聚氰胺。
小结:
就以这样一篇《经济法》论文结束我的经济法学习不是我的本意我也不会这样实施,在论文开始的时候我也清楚的阐述了自己学习的态度,现在在许多学科学习的都是这个学科的框架,自己是否能够有有长足的进步都是取决于今后不懈的努力,这篇论文写出了我作为一个初学《经济法》人的全部体会。在最后向为我们授业解惑的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Ⅷ 《经济法》课程讲什么内容
《经济法》面向有志于从事政府经济管理、大型企业或金融机构管理以及司法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士,就经济法总论、规划和产业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竞争法和消法等领域进行理论与制度讲解,为学习者了解经济法理论、知晓经济法律制度并运用于具体经济社会实践奠定基础。
Ⅸ 经济法概论课程总结格式
经济法概论是一门阐述经济法基本理论和传授经济法具体知识的课程。它是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会计等专业的基础课程,简单的说经济法概论这门学科就是通向这些专业的敲门砖。
通过对经济法概论的学习,能够使我们更好的掌握管理领域内常用的经济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对中国特色经济法理论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思想,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运用法学知识分析管理学领域的常见问题的能力;为今后进一步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更重要的是,在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同时,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更好地为加强经济法制建设作出贡献奠定坚实的基础。
Ⅹ 至少从五个方面总结一下学习经济法课程的收获
学习经济法心得
一、考情分析,学习方法应以听课为主通过分析历年来的考试情况,不难看出,试题越来越灵活,试卷中客观题部分占75分,主观题部分占25分,其中最难的部分就是40分的多选题了,所以,单靠押住综合题是很难过关的。我们的学习方法应侧重于客观题部分(包括单选、判断、简答、综合),通过听课,60分的内容能够得到解决,另外40分的内容则应听课加记忆,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切勿死记硬背。总之,经济法应以听课为主。二、教材调整,重点变化大自2007年起,会计职称考试教材进行了大幅度调整,由原来的12章调整为9章,所以各章的考试分值也相对平衡,基本上转变为章章重点。三、经济法的学习法通过听老题的课和各个考试过关者介绍的个人学习方法,我总结了以下学习方法,供大家参考。1.认真听课大家都是成年人,参加考试都不容易,有家、有事业,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学习时间都是靠挤出来的,而且一般报职称一报就是3门或2门,因此,我们是不可能把大块的时间划出用于学习经济法,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学习实务和财务管理,所以,我们大家应该有较高的学习效率,有较好的学习效果。在学习课件中,老师所讲的重点几乎涵盖了90%以上的考试内容,所以,只要我们认真听课,用心听课,过关应该是不成问题的。2.课后复习,注重总结归纳听课后,应认真归纳总结,可以自己制作一些表格,加深记忆,真正将知识变成自己的,这样掌握得更牢固,记得更深刻。课后复习时,只复习不会的内容,会的就省略了,尽量不要重复复习,节约时间,提高学习效率。3.做题要精,以典带面听课复习后,不要忙于做题,当下听完,谁都会做。可以过两天再做前几天学习过章节的习题,这样很容易发现不会的问题。题不在多,而在于精,历年考题是习题中再精典的习题了,也是必做且应认真分析总结的习题。做题后,要注意总结考点,明确解题思路,以典带面。做错的题,应记下来,之后反复做,错题会逐渐变少,当然自己掌握的知识逐渐增多。这就是我自己总结的一些《经济法》学习方法,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今后,我会把《经济法》逐章的学习体会及自己归纳总结的一些资料传上来,与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各位学友多多支持,多多指教,大家互相学习,互相督促,一起顺利通过考试“读己”也是我大学价值观的一个部分,上大学我追求的是自己在能力、素质、性情多方面的自我提升,然而我时常“读己”看自己与之前的变化。所以在这经济法课程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应该用自己的价值尺度来衡量自己在这课堂受到的感悟和得到的提高。在论文开始我也已经提到了通过这一个系列的课程我初步奠定了我一生学习经济法的框架。也许现在课堂中许多专业问题我都无法全部的理解,但我相信随着自己逐渐步入商场对经济法中条款会更为理解。学习到一些基础的经济法知识是必然的,在其他方面通过一次学生讲课也让我换位思考更加了解老师的职责,也让我好好的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课后也有幸再和我们的项老师进行了交流,在交流过程中自己的思想再度受到启发,真的自己在这课程的学习中和这位老师的交流中自己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希望有更多的机会也我们的项老师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