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级经济法是不是背诵课件就可以了
不行
要做题。
特别是真题,要多做。
B.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的重点是哪些章节
公司法、合同法、三税当然是重点,但具体学习方法又略有不同。作为公司法,在准确理解后,留下的就是记忆了,的确记忆的难度比较大,不论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还是公司法与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之间,考点都易混,这方面老师都会在讲义上制作成表格(指南上也有类似的表格),对比记忆的效果比较好;合同法,在准确理解后,关键是能灵活动运用,要通过一些大小案例来加深理解。公司法和合同法太重要了,公司法处处是重点,处处是考点,合同法虽记忆的压力要小些,但出题方式又非常灵活,理解不到位容易丢分。所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这两章一定要逐字逐句地读,不能留死角,毕竟考试时间还相对较早。税法部分要多练题,要重视计算题。
C. 中级会计经济法学习有什么窍门吗
必备的学习的资料要有;听课过程中关键知识点要系统整理,重要题型做到举一反三,多加练习;课后要以听课笔记为主进行强化记忆复习;考前将错题拿出来进行巩固,查漏补缺,历年真题做一做,对自己进行摸底考试,薄弱知识点及时进行加强巩固,考前心态调整好。分为3个阶段进行复习,基础阶段重在夯实基础,系统学习,这个阶段就是听课、做笔记,系统掌握考查知识点,最好在7月上旬前完成;习题阶段重在能力训练,提高做题解题能力,在8月中旬前完成;冲刺阶段重在查漏补缺,梳理知识,考前完成。理解为主,记忆为辅,切忌死记硬背,很容易在考场上大脑空白哦。教材内容好好看,理解法条背后的含义,这样容易记得牢,合理规划学习时间。 经济法的知识点太多,需要记忆的东西很多,考生可借鉴以下三种方法进行记忆:一要多归纳,好多章节的一些有关数字、时间、比例等具有可比性,通过联想、画表、找异同点等方式来提高学习效率。二要多举例,很多命题和法律规定掌握基本思路即可,不需要原封不动地全部背过,此时通过举例既可领会法律规定,也可在答题时应付自如。三要多做题,通过做题回顾知识点并进行巩固,也是经济法的记忆诀窍。
D. 考中级会计经济法、财务管理时怎么背需要把全书背上吗
背书要有好的记忆力才能事半功倍。好的记忆力都是练出来的,比较有效地训练方法有三个:
1、速读法(又叫全脑速读记忆):速读法是在快速阅读的基础上进行记忆训练的,实际上,两者是同时进行也是相互相成的,别以为阅读速度快了记忆就差了,因为这里靠的不是左脑意识的逻辑记忆,而是右脑潜意识的图像记忆,后者比前者强100万倍。通过速读记忆训练的朋友都知道,速度越快记忆越好,详细学习资料你可以到《精英特全脑速读记忆网站》下载软件练习。
2、图像法(又叫联结记忆术):图像法也是运用右脑的图像记忆功能,发挥右脑想象力来联结不同图像之间的关系,从而变成一个让人记忆深刻的故事来实现超大容量的记忆,关于联结记忆术,《精英特全脑速读记忆软件》也有训练,这个方法是很多记忆大师都在使用的方法。
3、导图法(又叫思维导图):思维导图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不仅在记忆上可以让你大脑里的资料系统化、图像化,还可以帮助你思维分析问题,统筹规划。
如果是正在忙着备考的学生或者想要提升自身能力的朋友,我建议学习一下《精英特全脑速读记忆》,能够提高记忆力和学习效率。坚持就会有收获,祝你成功!
E. 中级经济法怎样记忆
、
申请变更登记的时间——比较记忆
事项
起点
时间
一般的变更(如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
作出之日
30日内
减资、合并、分立
公告之日
45后
增资
足额缴纳之日
30日内
住所变更
迁入新址前申请
董事、监事、经理的变动
只需备案,无需变更登记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临时股东会
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
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
√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
≥1/3的董事提议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3、人数要求
投资人
普通合伙企业 ≥2人
有限合伙企业 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 1-50人
股份有限公司 2-200人
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 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 5-19人
合营企业、合作企业 ≥3人
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 ≥3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5人
债权人委员会
≤9人
4、注册资本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无法定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 3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元
合营企业 3万元
证券公司 5000万元/1亿元/5亿元
(取决于经营范围)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0万元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00万元
5、不同类型公司的比较
(1) 一人公司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人数
≥2人
1人
能否再投资设立
一人公司
√
由自然人设立的:×
由法人设立的:√
注册资本
3万元
10万元
出资期限
20%、2年
不允许分期缴付
公司章程
√
√
股东会
√
×
董事会
小公司可以不设立
可以不设立
监事会
小公司可以不设立
可以不设立
法人的人格否定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财务监督
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人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的比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股东人数
1人
1人
出资人
法人/自然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股东会
×
×
董事会
可以不设立
√
监事会
可以不设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
法人/自然人
自然人
注册资本
10万元
×
章程
√
×
法人资格
√
×
投资人的责任
(1)一般情况下只承担有限责任
(2)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
所得税
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3)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比较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人的数量
2-50人
可以设立1人公司
2-50人
投资人的类型
至少1个普通合伙人
至少1个有限合伙人
投资人的限制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注册资本
3万元/10万元
×
能否分期出资
√/一人公司例外
√
股东能否
以劳务出资
×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出资的对外转让
经其他股东
“过半数”同意
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通知
出质
质权自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未约定)
交易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 普通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未约定)
竞争
×(除非经股东会同意)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未约定)
修改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
决议通过方式
代表全部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通过 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法人资格
√
×
投资人的责任承担
一般情况只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解散清算时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
30日/45日
30日/45日
破产清算后
不能清偿的债务依法免除 不能清偿的债务,普通合伙人仍应承担清偿责任
6、会议制度
会议的召开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会议的召开频率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每年至少2次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每年至少1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每年至少1次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每年至少1次
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
临时股东会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董事
3、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董事
3、监事会
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不足公司章程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债权人会议 1、
管理人
2、债权人委员会
3、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
4、人民法院
特别决议及通过方式
会议
特别决议
通过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会 1、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2、合并、分立、解散
3、变更公司形式
4、修改公司章程 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大会 1、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2、合并、分立、解散
3、变更公司形式
4、修改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1年+30%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 1、合并、分立、解散、破产
2、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3、发行公司债券 (1)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者决定
(2)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合营企业董事会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2、终止、解散
3、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并、分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合作企业董事会 1、修改合作企业章程
2、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3、合并、分立、解散
4、资产抵押
5、变更公司形式
6、委托第三人经营管理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5、注册资本记忆:
有限责任3万元,个人独资10万元;
股份有限500万元;
上市股份公司不少于3000万
证券公司一笑编;(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1亿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自有2亿元;
主要股东3亿,守法3年
总结:(注册1、2亿,股东33)
《证券经营须知》一笑著(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
经询交顾五千万
承荐营管他一亿(管蓉儿)
后者兼顾翻五倍
实缴资本要到位
主要股东2个亿,守法3年
反垄断报告10家,15亿,市场占有20%,导致25%,
反垄断审查15家,15亿,20%,25%,30亿资产
6、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口决)
公司发债券,主体不限制,净资36千,累计低40,三一付利息,利率和水平P80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7、弥补亏损的口决
有亏即补、先亏先补、弥补连续、不超过5
8、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
现在总结一下。
F. 背诵会计中级经济法有什么好的窍门
如果是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的话,建议可以把历年真题的解析答案的条条框框多背几遍,因为我当时就是这么速学的,考试前一周买了最后六套题做了之后反复看答案,问答题就多熟悉后面的答案解析。
G.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靠考前突击,死记硬背能考过吗
经济法的考试内容多且知识点相对分散。如果复习的时候我们只抱着书本死记硬背,效果往往不好。对于这种特点的科目,我们就需要借助提纲或者知识框架来帮我们化繁为简。如果说不想背诵记忆就想通过考试,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要在以上方法的基础上,拿出时间来扎扎实实地去记忆,经常回顾知识点,才能通过考试。同时提醒大家,我们要学会“碎片化”记忆、用零碎的时间去记忆,这样往往要比拿出几个小时来不停地背诵效果更好。
H. 谁的中级经济法讲的好
一:郭守杰。
二:自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辅导,讲课长于归纳总结、对比分析,擅以版简明的例图、权生动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非常透彻;编写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资格考试“轻松过关”系列辅导教材,重难点突出,长于归纳总结,题目经典,解析详细透彻,深受广大考生好评,是最具实力的经济法考试辅导专家。被学员誉为“经济法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