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初级经济法里讲的加班是以基本工资来计算吗
加班工资是以基本工资来计算的,不包括各种补助。公司同意全部计算的当然也可以。
⑵ 请问:“获取报酬待遇权(含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属于经济法范畴还是劳动法范畴 谢谢!
你好:
应当属于劳动法的范畴。
⑶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工资计算问题。
这个含税级距指的是当月应税工资减掉3500以后超过部分,11000-3500=7500适用超过4500至9000元的部分.
⑷ 初级会计经济法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这题怎么算
初级会计经济法和初级会计实务,判断题打错了,要倒扣分的,一题倒扣0.5分,最高扣分是该判断题大题的总分数。
⑸ 关于经济法基础-劳动报酬与支付
我来作答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少于正常工作日300%的加班费;版
普通休息日加班,用人单权位需要支付不少于正常工作日200%的加班费。
因为未能安排补休:
则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最低标准为
1天×300%×160元+2天×200%×160元=1120元。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注:如有帮助,请采纳!如有疑问,请追问!
⑹ 在经济法中,节假日的工资怎么算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主要包括:
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等等
非常遗憾地是,这么多法律都不负责管
节假日的工资怎么算
所以你的问题的答案是
在经济法中,没有节假日的工资怎么算这一规定
⑺ 经济法作业(劳动合同)
第一题
张某应及时向合同履行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同时要求公司补签不低于原约定条件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可知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是合理可行的。
(2)张某2014年2月1日进入该公司,于2015年2月1日已满一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最后,张某应积极寻找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二题【出题老师是故意语意模糊的嘛==,“某一天”指的是除节假日休息日以外的某一天嘛,周六是2015年10月3日呢还是普通的周六呢,国庆节假加班是在法定节假123号呢还是调休节假4567号呢】【我假设某一天指的是某个工作日,周六是普通的休息日,国庆节假是法定节假日】
“某一天加班了三小时”:延长加班3小时,1.5倍工资,加班工资=(180/8)*3*1.5
“周六加班1天”:休息日加班8小时,2倍工资,加班工资=180*1*2
“国庆加班2天”:节假日加班2天,3倍工资,加班工资=180*2*3
加班工资=(180/8)*3*1.5+180*1*2+180*2*3
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题
不合理。周某的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不能以工伤对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
⑻ 在经济法中,节假日的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⑼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 关于双倍工资补偿的问题
这个说的是补偿款,你注意比较一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答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所以9000元(三倍工资)是这样算出来的。假设09.1.1劳动者在单位开始工作,到了10.1.1还没有劳动合同,那按照规定,09.1.1这个月的工资是3000元,从09.1.31满一个月的次日即09.2.1到10.1.1的前一日即09.12.31每个月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即3000*2=6000元的补偿,这是补偿啊,加上原工资应发的3000元工资,不就是三倍工资9000元了么?而且领补偿的时间就是11个月啊,满1个月的次日开始算的,第一个月不算。
⑽ 关于会计初级经济法工资补偿金的问题
1、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单位不同意续签的,或者降低原劳动条件(比如降职、内降薪等)与劳动者续签而容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不续签,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合同终止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平工资三倍的,上限三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多少,不能以劳动者的月工资多少计算,而是看劳动者的实际工资计算,比如,月工资2600,加上加班费等,可能是3500,那就要按3500计算,再比如,月工资2600,可是这个员工在过去12个月里老是请事假,平均工资只有2300,那就是按2300计算。关于“工资”这个概念,适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