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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属于经济法还是行政法

发布时间:2020-12-10 20:43:22

① 建筑法是属于经济法还是行政法

我的理解是行政法。

② 建筑法属于什么部门

《建筑法》属于行政法这一法律部门。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门,它们分别是: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社会法、5经济法、6刑法、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根据基本法律知识,我们首先可以排除1、6、7三大法律部门。我国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可见,颁布建筑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其行政管理色彩较浓。当然,建筑法中有对建筑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也对社会经济秩序有一定的规制维护,涉及一些刑事条款,规定了诉讼上的一些环节。但其主要立法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因此,《建筑法》应当属于行政法这一法律部门。

③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什么部门

《建筑法》属于行政法这一法律部门。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门,它们分回别是:1宪法及宪法相答关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社会法、5经济法、6刑法、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根据基本法律知识,我们首先可以排除1、6、7三大法律部门。我国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可见,颁布建筑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其行政管理色彩较浓。当然,建筑法中有对建筑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也对社会经济秩序有一定的规制维护,涉及一些刑事条款,规定了诉讼上的一些环节。但其主要立法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因此,《建筑法》应当属于行政法这一法律部门。

④ 建筑法和招投标法各属于什么法

他们的上一级法律是合同法

⑤ 建筑法是属于商法还是民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门,它们分别是: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内2民商法、容3行政法、4社会法、5经济法、6刑法、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根据基本法律知识,我们首先可以排除1、6、7三大法律部门。我国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可见,颁布建筑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其行政管理色彩较浓。当然,建筑法中有对建筑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也对社会经济秩序有一定的规制维护,涉及一些刑事条款,规定了诉讼上的一些环节。但其主要立法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因此,《建筑法》应当属于行政法这一法律部门。

⑥ 关于建筑法 13年以前的第三版属于经济法,14年新书属于行政法

恩恩 按照课本来吧 对于这种有争议的地方,考试会回避的

⑦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中建筑法到底属于什么法律部门有的说是经济法但是2014年书中写的是行政法

《建筑法》属于行政法律部门。
我国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版管理,维护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可见,颁布建筑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其行政色彩较浓。当然,建筑法中有对建筑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也对社会经济秩序有一定的规制维护,涉及一些刑事条款,规定了诉讼上的一些环节。但其主要立法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因此,《建筑法》应当属于行政这一法律部门。

⑧ 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B、《建筑法》D、《治安管理处罚法》

经济法。行政法是纯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而经济法是囊括经济建设各领域的规范经济建设并带有行政管理性质的法律。

⑨ 建筑法属于什么法律

按照新版的教材属于行政法的范畴,2010年的教材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因此,按照新教材选D比较合适。

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属于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属于行政法。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门,它们分别是: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社会法、5经济法、6刑法、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就属于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5条,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10)建筑法属于经济法还是行政法扩展阅读:

关于建筑的相关规定:

1、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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