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法考试题
C
课本上就有啊,A首先排除;长期不会是最基本的;短期不会是最重要的。
2.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考试的题型是什么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3. 大一期末同一学院里的不同专业,例如:会计,财务管理都学经济法概论,这一课期末考试题目一样么
这要看你们老师是不是一样的,一般都是自己老师根据平时课件的练习题出。很多学校老师都是每年的考试题都差不多,也有一部分原题。所以老师一样的话,题也会是一样的。不同老师的话,题目基本上不可能出同一套题
4. 经济法的考题
如是的多选题,则可选ABCD都可以。
在回答这道题之前我们首先应理解什么是经济法,其概念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以从概念上我们可以看出理解经济法的精髓在于:它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所以我认为是特定的调整对象。选D。因为只有D选项代表了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5. 经济法考试题,请帮忙作答!!谢谢大家!!
第1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合伙企业本质上是契约式企业。
正确
第2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正确
第3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资本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错误
第4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监事会承担。
错误
第5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
第6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首先提出“经济法”这一概念的是( 1 )
可选答案:
1.摩莱里的《自然法典》
2.德萨米的《公有法典》
3.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法典》
4.德国的《煤炭经济法》
第7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2 )
仅仅是经济规制关系
可选答案:
1.经济法律关系
2.特定的经济关系
3.各种经济关系
4.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第8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 1)。
可选答案:
1.经济法律
2.经济法规
3.经济规章
4.经济法部门
第9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属于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有( 2 )
可选答案:
1.税法
2.反垄断法
3.票据法
4.土地管理法
第10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经济法调整的是( 3 )。
可选答案:
1.人身关系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3.特定的经济关系
4.所有经济关系
你再自己确认一下答案,我查了一下书。
6. 经济法期末考题,急急急!
√√××√
×√××√
√√×√√
×××√√
7.对,我很确定。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7. 经济法考试的一道题目
1、《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享有共同支配权,在合伙企内业续存期间,合伙人容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部分或全部转让他人时,应受一定限制(即其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B企业转让股份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3、不符合,应该全部股东表决通过。
8.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考试,题型和分值都是怎样的
您好,注册会计师的机考分值分布如下:
《会计》:
单项选择题 12题 共24分; 多项选择题 10题 共20分; 综合题 4题 共56分;
《审计》:
单项选择题 25题 共25分; 多项选择题 10题 共20分; 简答题 6题 共36分; 综合题 1题 共19分;
《财务成本管理》:
单项选择题 14题 共21分; 多项选择题 12题 共24分; 计算分析题 5题 共40分; 综合题 1题 共15分;
《税法》:
单项选择题 24题 共24分; 多项选择题 14题 共21分; 计算问答题 4题 共24分; 综合题 2题 共31分;
《经济法》:
单项选择题 24题 共24分; 多项选择题 14题 共21分; 案例分析题 8题 共55分;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单项选择题 24题 共24分; 多项选择题 14题 共21分; 简答题 4题 共30分; 综合题 1题 共25分。
9. 经济法的一道考题(50分)
1、B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合伙人;
2、E是本县地税局局长,公务员不得经商,不能作为合伙人;
3、企业名称为“洪亮服装经营部”,应当有“普通合伙企业”字样;
4、合伙协议必须载明的事项不全,欠缺以下条款见下: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5、设立登记时递交文件不全,缺少登记申请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6、县工商管理局于9月20日电话通知不正确。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可以看出,从时间上看,已过20日的期限;
从答复的形式看,应当书面通知,而非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