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都是什么能顺便举个例子吗
简单的说,你签一个合同就是法律行为
你拣到一千块钱就是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民事专法律事实包括属:行为、事件;
一,行为包括:民事行为、事实行为。
1,民事行为包括:
A、依内容分类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收养行为、其他行为;
B、依效力分类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事实行为包括:
A、无因管理行为;
B、部分不当得利行为;
C、正当防卫行为;
D、紧急避险行为;
E、侵权行为;
F、先占、添附、拾得、发现等行为;
二、事件:社会事件(如罢工)、自然事件(如台风、海啸等)
B. 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事实行为有什么区别
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事实行为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杀人产生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产生无因管理之债,多找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
事实行为是“法律行为”的对称。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不直接决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分类不同
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这两种事件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而言,都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事件;
但由于这些事件的出现,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有可能产生,也有可能发生变更,甚至完全归于消灭;
例由于人的出生便产生了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而人的死亡却导致抚养关系、夫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消灭和维承关系的产生等。
事实行为可分为程序性行为和非程序性行为;前者与行政行为紧密相联,对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实施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常为行政程序法所规范,违法的可导致与其相关的行政行为的撤销;
后者不依附于某一行政行为,如对相对人的监督检査行为,也受行政法的规定,在其违法时可能发生行政主体或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如赔偿责任,惩戒责任等。
3、执行行为不同
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前提。
对于事实行为,行政机关在管理中,除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外,其活动大部分属于事实行为,如做出决定前的材料准备行为,作出决定后的实际执行行为等。
只有当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C.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本质区别
这是法理学的内容哦,弄清楚即可,切记不要钻牛角尖!
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件和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当事人有没有意志、意思表示的内容)
1、事件:简单的说,就是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支配的一种事实,跟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关(注意:是当事人的意志)。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认为事件。
(1)自然事件:与人的意志完全无关。如打雷刮风下雨、地震海啸
(2)人为事件:与人的意志有关系,但是当事人控制不了。如战争、罢工、动乱。(战争是人挑起来的,但是当事人无法控制,比如今天签了一份合同,但是明天战争了,那么合同当事人都控制不了战争,合同约定的事项无法实现,那么这是法律事件,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行为:包括表意行为(法律行为)和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
(1)法律行为(表意行为):简单的说,就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所进行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在做某事之前事先进行思考。表意行为包括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2)事实行为(不表意行为):这样理解,你做某事之前没有经过事先的思考,但是你做的事情能够产生法律效果,如你捡到100万元,你事先根本没有思考,但是你捡到100万,就与失主构成了返还财产的法律关系。你就记住法律上事实行为包括这些就行了: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捡到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创作等。
D. 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有什么区别
根据司法考试的抄教材:
民事法律事袭实包括:行为、事件;
一,行为包括:民事行为、事实行为。
1,民事行为包括:
A、依内容分类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收养行为、其他行为;
B、依效力分类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事实行为包括:
A、无因管理行为;
B、部分不当得利行为;
C、正当防卫行为;
D、紧急避险行为;
E、侵权行为;
F、先占、添附、拾得、发现等行为;
二、事件:社会事件(如罢工)、自然事件(如台风、海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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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在逻辑上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没有做区别的必要。
法律事实包括了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者硬要区别的话,只能说法律行为不包含法律事件,而法律事实包括了法律事件。
E. 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1.法律行为产来生意定之债,事源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杀人产生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产生无因管理之债,多找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2.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前者如买卖、过户登记;后者如张三盖房。
3.以法律行为取得物权是传来取得,以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4.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5.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盖一座楼怎么附条件?不能附条件。
6.法律行为可以代理,事实行为不能代理。例如吃饭不能代理,须知此事要躬行。
7.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可分合法的和不合法的。
8.法律行为是意思表示行为,而事实行为不是意思表示行为。事实行为有意思,但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果。
9.法律行为可以撤销,而事实行为不能撤销。我吃了一锅饭,怎么撤销?让我吐出来?那不叫撤销,那叫第二个事实行为。
10.法律行为是三分法,事实行为也是三分法。前者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共同行为;后者分为单独事实行为、双方行为和共同事实行为。不知这条是通说还是个人学术观点,不过对于理解二者的概念和区别有裨益。
F. 注会经济法,什么是法律行为,什么是事实行为
曲涧深沉。笔峰挺抄立透袭空霄,曲涧深沉通地户。两崖花木争奇,几处松篁斗翠。左边龙,熟熟驯驯;右边虎,平平伏伏。每见铁牛耕,常有金钱种。幽禽声,丹凤朝阳立。石磷磷,波净净,古怪跷蹊真恶狞。世上名山无数多,花开花谢蘩还众。争如此景永长存,八节四时浑不动。诚为三界坎源山,滋养五行水脏洞!
G. 名词解释: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专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属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
如:先占、加工、无因管理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以及债权标的物的给付行为等均属于事实行为。
(7)经济法的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扩展阅读:
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区别: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
H. 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内引起民事权利义务产容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法律事实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关系是:法律事实是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比如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这份买卖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可以说甲、乙间的权利与义务产生的原因是签订了买卖合同因而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就是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除了包括人的有意识的行为外还包括和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如出生、死亡以及火灾区、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法律行为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
I.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民事行为与事实抄行为的主要区别袭是:(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2) 民事行为依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法律后果。(3) 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而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4)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而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侵权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