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际经济法的学科体系(请列表说明)
他提出并创建了中国国际经济法的学科体系,其关于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已为我国国际法学界普遍接受,成为该领域的代表性学说。同时,他又是我国国际投资法的奠基...
❷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于3月1日发出的要约为可撤销要约
2、乙公司3月20日发出的拒绝要约在甲公司收到版时生效,二者间权的第一次要约宣告结束。乙公司于4月10日发出的信函属于要约,甲公司于4月21日发出的通知是承诺。影响是产生新的要约。
3、双方合同在乙公司4月28日收到甲公司的申请时成立。
❸ 急求国际经济法案例答案!!!!
虽然这不是一个关于国际经济法的案例,但本人也乐于回答。
依照合同内一般理论,合容同在要约人收到承诺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属私法领域,契约自由是其最高信条。本案中,虽然当事人已经达成买卖意向,但又约定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必须有书面承诺,而李某的电话留言并非书面承诺,所以买卖合同尚未成立。在此之前张某当然有权处理自己的私人财产。当李某于3日下午寄出书面承诺时,合同已无签订必要,因为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移,不管张某是否收到书面答复,合同均无从成立。
❹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怎么复习
自考的复习方法:
1、网上下载历年试卷和考试大纲,把答案在教材书上找出来。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背下来,一般及格没有问题。
2、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
3、考试时,要把名词解释当简答题回答,凡是能记住的内容只要卷面允许,都写上去。
4、自考的题目范围广,但难度不大,所以要记住的内容比较多。
❺ 国际经济法
(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 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3) 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4) 可以。因B公司是最终的责任人。
[考点集成]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单独海损,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所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害。
倒签提单,旨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提单签发日期是货物装船日期的证明。签发此种提单,尤其当倒签时间过长时,有可能推断承运人没有使船舶进快速到,因而承担货物运输延误的责任。
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承运人应对实际承运人,以及在受雇或者受委托范围内行事的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和代理人的行为负责。
❻ 自考国际私法简单还是国际经济法概论
自考法律本科段有3门核心课: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三门课都专很难考!一次能属考过的人很少。补考科目主要集中在这3门上。内容太多,需要记忆的东西太多。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概论”相比,“国际私法”稍微简单一点儿。
❼ 国际经济法的分类标准意义何在
首先,国际经济关系当中既包括横向的经济流转关系,也包括纵向的经济管内制关系;其次对国容际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调整,既涉及各国的国内法规范,也要涉及各种形式的国际法规范。
由此出发,我们可以将所有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分成四大部分(如下表所示):
(1)调整跨国经济流转关系的国内法规范是各国的冲突规范(如我国《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及其指引的内国民商法(如我国的新《合同法》);
(2)调整跨国经济流转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则是作为统一实体规范的国际商法(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3)调整经济管制关系的国内法规范为各国的经济行政法(如我国的《对外贸易法》);
(4)调整经济管制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则构成国际经济法(如《建立WTO协定》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