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习经济学有什么意义
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了解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在实际经济方面的工作中,经济学多是通过数学模型来验证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像保险、股票、利率这些经济变量的预测就是通过数学模型进行预测的,所以该专业的很多毕业生进入各类金融机构(如期货市场、外汇市场)做技术分析工作。
(1)新制度经济学的意义扩展阅读
经济学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资本论》、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线性代数、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
产业经济学关心的主要是垄断行业的运行机制以及各垄断公司的竞争行为,以后想去大型企业工作的考生可以选择这个专业。很多大公司都设置有专门的市场研究部门,这些部门就是利用专业的经济学理论来分析现有行业情况,得出分析结果,然后作出企业的决策。
2. 运用具体的世界或中国经济史说明社会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制度变迁理论与传统的经济学
狭义的新古典经济学其实主要是微观经济学,也可以说是价格理论。他的内核主要为稳定偏好、理性选择和均衡结构。而在诺斯的分析框架里,基本上放弃了理性选择假设,代之以“有限理性”和“满意”的假设。从这个意义上说,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其实采用的是一种新的分析范式。具体在我国经济学界对制度变迁理论大体上有两种评价:一种认为诺思制度变迁理论重新认识和解释历史是经济史学中的一大创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另一种评价则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本身就是向古典制度经济学的复归,其中的制度变迁理论也不例外。
但我认为持前一种观点的人似乎过分夸大了制度变迁理论在经济学上的地位,事实上,通读完《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我们不难发现,诺思分析问题所用的基本假设依然是“理性经济人”,而分析制度变迁的最基本的方法依然是成本——收益的方法。更何况,我认为相对于逻辑严密的新古典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需要说明的问题还有很多。再有就是连诺思自己也赞同的“新经济史学必须用可靠的统计资料作为其坚定的基础”。但是,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方面的工作在制度变迁理论中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善(例如对制度变迁的成本的核算问题,诺思也仅仅是停留在估算的层面上,在这方面,还缺少强有力的核算体系作为其理论的支撑点);对于持后一种观点的人则认为从古典制度经济学到西方市场经济运行理论,再到新制度经济学,体现了经济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性,但他们却没有看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创新意义。制度变迁理论中的“理性经济人”已不再是完全理性的了。由于交易费用的引入使这里的分析变得更加复杂也更加贴近真实,制度变迁理论中所研究的乃是现实中的经济人,而不是古典经济学里的抽象的经济人。他的最基本的着眼点是人,制度,经济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还有就是制度变迁理论虽然依旧采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和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但这也与古典经济学有很大的不同,这恰恰是因为诺思看到了在现实中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用成本——收益的思路来解释的,因而需要引入意识形态的理论以使其完善。当然,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则是制度变迁理论得出了与传统经济学截然相反的结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正式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诺思)那么,这个论点是否正确呢?我想先从他的上述两个创新之处入手进行分析。
交易费用:
众所周知,目前对于交易费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他的核算方式自然也是千差万别。核算的难度和可信度自不用提。我想也许也正因为此,交易费用才长久的被人们所忽视。虽然诺思曾说他度量了53个国家的交易费用有多大,以及每年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多少。但是,如果连核算方法都不能得到认可的话,最终所得到的数据将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很自然的,这是无法被科学所认可的。当然,我也并不是说,这一系列的工作毫无意义,至少它可以使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交易费用的重要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毕竟现在人们所信奉的科学是建立在精确的基础之上的。一个模糊意义上的“很多”和一个精确的具有权威性的数字,给人们所带来的影响之间的差别是巨大的,因此,我认为,产生一套公认的对于交易费用的核算体系不仅对于新制度经济学,而且对于整个人类的经济发展都将具有重要意义。
要想对交易费用进行核算,就必须先形成一个关于交易费用的能被大家所广泛接受的概念。有学者曾试图去做到这一点:交易费用其实就是人们为了使他人的行为可预期而付出的一种费用。但我认为这个概念非常抽象,并不能满足我上面所说的核算要求。我认为,一个富有生命力的经济学论题,应该不仅仅满足于把众多繁杂的论题纳入自己的解释之中,更为重要的是,他要能形成一整套的理论框架,使别的论题能够自觉地归入此框架之中。(打个比方:在一个有着很多小企业的市场之中,每一个小企业都可以被称为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要形成更大的权威,就必须要有收购与兼并)。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降低交易费用,减少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差距,激励个人和组织从事生产型活动,以此来促进经济的增长。但是制度的变迁本身也是有成本的,并且它的成本还非常的高昂。那么,如何来度量这个成本呢?
在上面我们已经谈到连交易费用的度量都是极为困难的,那么要度量在交易费用的基础上衍生出的制度变迁的成本不就是难上加难了吗。诺思并不是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也正是因为此,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你才会常常看到这样的句子:人们会对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进行估算,只有当人们的预期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人们才会采取这一行为。我们会发现这里的“预期”与“估算”说的都是很牵强的。更何况制度本身也具有很多属性,如阶级性,公共性,正负性(有些貌似好的制度其实是方便了一些人钻空子)等等。有鉴于此,某一特定的制度变迁究竟是减少了交易费用还是增加了交易费用还很难说。但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似乎存在着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制度似乎是越来越好了。
意识形态理论:
意识形态理论是诺思在解释历史时陷入困境后才引入的,因而,我的感觉是这一理论似乎更多的是被作为一种工具来时制度变迁理论更加完善,但这样却又给这一理论本身带来了很多问题。(有点像拆东墙补西墙的感觉)在这里只是大概提一下,有关意识形态理论的问题将会在下面单独讨论。
制度重于技术?
一种常见的误解以为,只有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才是本源性的东西,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高兴技术产业发展的快慢不是决定与政府盖了多少钱,掉了多少人,研制出多少技术,而是决定于是否有一套有利于创新活动开展和人的潜能充分发挥的制度安排,社会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吴敬琏
可以看出,这和诺斯的论调是同出一辙的,他们同样是强调制度的重要性。那么,既然制度如此之重要,为什么长期以来,人们会忽视它的作用呢?我认为制度之所以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不变的,是因为人们对制度的认识不足(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很抽象的东西,这就需要借助其他的东西来认识它),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缺少一套对制度变迁的历史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体系。另外就是在大多数时候,制度变迁是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它具有很大的长期意义(参看下面的制度变迁的一般框架)。与此相比,一项“好”的技术一旦的一发明,便会被迅速的推广使用,且具有明显的“自我强化机制”。
很多新制度经济学家都会和古典经济学家争论说制度重于技术。 诚然,制度为技术的发展、经济的增长营造了环境、创造了条件,但是技术的进步则为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原因。我认为争论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究竟何者为因,何者为果,以及哪一个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决定性作用,就如同讨论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一样,其实际意义并不大(如虽然诺斯证明了在产业革命前是先有一场制度的变革的,然后才导致了第二次经济革命,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引起了这场制度的变革呢?)。如果跳出制度与技术谁是更为根本性的争论这样一个圈子,让我们从经济的增长这个视角来看,我认为制度因素与技术因素都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他们共同为经济的增长而服务,并且只有当把制度与技术的贡献转化为经济的时候,他们在经济学上的讨论才是有意义的。
但是,对于具体的历史时期,这样的讨论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如我认为,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制度重于技术)。 这就需要人们(往往指国家)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对制度变迁与技术变迁的成本与收益进行估算。如果由技术变迁所引起的经济净增量大于由制度变迁所引起的经济净增量那么,国家就应该先想办法发展技术,以此来带动制度变迁,然后二者相互协调,共同为经济的增长服务;反之,就先进行制度上的改革。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估算往往是不准确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人们的意识形态,并且当国家已经决定要采取制度变迁或是技术变迁的时候,他们成功与否,也并不严格符合上面所作说的成本——收益分析。因而这种决策的成功率支具有概率上的意义,而不服从因果决定论。牺牲是在所难免的。
三 制度变迁的一般框架
由《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这本书具体来看,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以分为这样几个步骤:
1 由于相对价格或意识形态的变化,引起了制度的不均衡,从而使得一部分人有了改变现有制度的倾向,暂且把它们称为第一行动集团;
2 由第一行动集团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方案;
3 当这一制度提出以后,其他人则分成了两大阵营:支持者和反对者(对于不属于这两者的则不予考虑)
4 接下来则是旧制度的拥护者与新制的倡导者这两大集团博弈的过程,这个过程又可以分为渐进式的比较缓和的过程(大多数制度变迁都属于这一类)和突变式的暴力过程(如法国大革命),两种过程所付出的代价的差距是巨大的,
5 最后制度变迁的完成
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也可以被理解为众多利益集团博弈的最终的均衡点。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里所谈到的制度变迁其实更倾向于是诱致型的制度变迁。它具有盈利性、自发性和渐进性等显著特点。因而,它也是一种比较好的制度变迁的方式。与此相对的,强制型的制度变迁并不需要按照上述过程完成。强制型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在这里,我更愿意把国家理解为一种在暴力上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国家的基本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并保护产权以换取税收。国家在进行制度变迁的时候,能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而它的资本就是自己的强制力和“暴力潜能”等方面的优势。并因此可以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但是国家并不是中立的,更何况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效果常常要受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往往会事与愿违)。因而,我并不认为它是一种好的主要的制度变迁的方式。那么,为什么强制型制度变迁常常又是必要的呢?
除了制度具有很大的公共性、制度供给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以外,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单纯依靠诱致型制度变迁,往往会导致制度供给不足。这又于制度是具有差异性的有关,简单的说,就是一些特定的制度必须要有特定的团体来实施。如法律必须由国家来制定。
综上所述,虽然国家在使用强制力时有很大的规模经济。也能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但是,我认为除非必要,否则国家就应该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如何促成成功的诱致型制度变迁上。
(在这一段的分析中,已经隐含了,制度变迁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当然,也许事实并非如此)还有很多超过字了....
3. 经济学对你的影响
摘 要:由于其前期的理论没有能够成功地引导广大发中国家从贫穷走向富裕,发展经济学自20世纪70 年代末起,便受到严厉的批评,学科本身则面临生存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向发展经济学的渗透,为发展经济学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已经引起了发展经济学者们的高度重视,制度内生的经济发展理论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种流行的观点。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以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作为思想渊源的制度经济学,作为一个学派产生于19 世纪20 年代初。其产生之后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切尔等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时期;20世纪30到40年代,以伯利、米恩斯和加尔布雷斯等为代表的从旧制度经济学向新制度经济学过渡的时期;20世纪50年代至今,以科斯、诺斯和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时期。[1](p.3)而对发展经济学影响最大的是处于第三阶段的新制度经济学思想和分析方法。
本文将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介绍发展经济学的困境与制度分析的兴起,第二层次阐述制度分析引入后对发展经济学的改进,第三层次由制度分析方法的不足之处看发展经济学今后的发展。
一、发展经济学的困境与制度分析方法的兴起
随着二战以后一批殖民地国家的独立,发展经济学应运而生。从其诞生之日起,发展经济学就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实践休戚相关,其对发展中国家现实的解释力和其政策主张的切实效果将直接决定该学科的发展命运。20世纪4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结构主义从发展中国家的“结构刚性”出发,提出“资本化、计划化和工业化”“三位一体”的“国家控制教条”(拉尔语),政策推行的结果尽管使一些国家经历了初期的短暂增长,但最终使广大发展中国家使陷入了农业停滞、工业萧条、寻租盛行、二元结构次级分化和经济发展乏力的恶果。
不仅如此,结构主义在以发展中国家特殊国情为基础,向理论宏观化方向发展的同时,其理论基础却依然置身于传统西方主流经济学中,自觉不自觉地将发达国家的发展经历作为参照来提出其思想和政策主张。一句话,没有将对发展中国家现实的研究贯彻到微观层面,结构主义最终造成了发展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的不协调,影响了其整体的一致性和完善性。理论建构和政策实践上的双重缺陷,最终使结构主义主导的发展经济学逐渐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在猛烈抨击结构主义中兴起的新古典主义,在制度既定、交易成本为零和完全信息的严格假定下,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人们与发达国家的人们一样会在理性的驱使下,对价格机制做出灵活的反应。发展中国家只要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经济发展就会自动实现。既然“价格—市场”机制可以同时解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问题,那么独立的发展经济学就无存在的必要。在新古典主义“单一经济学”(哈伯勒语)主张的冲击下,发展经济学面临着“走向死亡”的危险。
事实上,正如尼古拉斯·阿尔迪托-巴莱塔所指出的,“过去经济学家之所以不能够充分解释经济增长,关键是第四个因素—制度—受到忽视。”[2](p.2)无论是结构主义还是新古典主义,其共同缺陷是都忽视了制度对于经济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也未能看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制度缺陷,这不仅损害了经济效率,而且也使持续的经济发展成为不可能。
早期已有些经济学者意识到了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如刘易斯在对经济增长源泉的分析中指出,技术进步是表层原因,而由土地制度、产权制度和专利制度等所激发的技术创新热情才是更为深层次的因素。他对二元结构的分析显著的解释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制度各方面的不均衡性。缪尔达尔讨论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循环累计因果效应,揭示了其制度根源,提出只有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才能摆脱恶性循环,走向良性循环。库兹涅茨对大量低收入国家的历史统计和罗斯托对“传统社会”的分析,也体现了政治结构、法律体系及社会文化整合等方面的特征,指出了制度缺陷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根源。但是,在这些学者看来,制度是很难进行严格分析的范畴。他们只是描述、罗列了大量的现象,并没在制度研究方面形成体系。[3](p.362)激进主义学派的发展经济学者也注意到了制度因素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但他们更多的是从阶级的视角来分析的。
制度分析方法真正对发展经济学产生巨大影响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利用科斯和诺斯等人开创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对以资源、技术和人的偏好来解释经济增长的传统经济思想提出了挑战,为发展经济学提供了新视角。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已经引起了发展经济学家们的高度重视,制度内生的经济发展理论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种流行的观点。[4](p.41)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1、在方法论上
新制度经济学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对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论文的详细考察中发现,“其研究方法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仅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条件也要符合现实;二是注重以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重视归纳,但不排除演绎;三是从边际上入手。” [5]诺斯也强调:“历史至关重要。……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的。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过去只有在被视为一个制度演进的历程时才可以理解。”[6](P.2)这对后来运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发展问题的学者产生了深远地影响。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人对“运用启发式研究”的推崇即与科斯、诺斯一脉相承。他们期望“运用启发式研究来详细阐述选择—行动的情况以及这些情况内在的约束和刺激”,传统经济发展理论特别是新古典理论“被过度概括模型的危险……(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对启发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环境适时并安置可变物进行详细说明而得到避免 。”在现实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制度分析可允许我们“穿透”社会事实而不是远离事实的分析模式来对发展问题予以说明。同时,通过“跨文化的启发式研究”得到大量的个案积累,也“应该产生对不同的社会和文明内在的行动倾向理解水平”。[2](pp.351-353)
事实上,不同国别发展绩效的差异,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释,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许多情况下对发展绩效会有更大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个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对不同时空中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具有的较大异质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见。新古典主义的约束条件根本不足以表达这诸多的复杂性。传统的发展经济学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将对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文化、意识形态等制度因素给排除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过度简单化倾向,而且还克服了其把经济理论置于抽象时空的历史虚无主义。
以赫希曼、缪尔达尔为代表的早期发展经济学家也曾就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进行过个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从总体上来把握有关变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倡导方法论个人主义,认为“对社会单位的分析必须从具体成员的地位和行动开始”,“‘社会’、‘人民’、‘企业’或‘政党’不是再被认为是‘一个像个人一样行动的集体’”。[7](p.4)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学者也明确指出,“采取这样的(启发式研究)方法时,我们不必设想人类经验的世界需要被概念化为诸如‘国家’和‘社会’、‘市场’和‘经济集团’或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类笼统的东西。我们可以取而代之地设想交换关系存在于所有社会之中,市场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动情况中的角色既面临约束也面临机会,约束和机会的存在依靠各种结构的环境所组成的要素之中。”[2]( p.351)对特定环境下个体行为的重视有可能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建立坚实的微观基础,克服结构主义微观基础建构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义过于抽象的不足。
虽然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引入制度作为分析对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义方法的“内核”,具有与新古典主义一样的静态和比较静态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诺斯和福格尔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则通过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历史的考察,更具有动态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将静态方法用于分析发展这一动态问题的窘境。
2、在发展的决定因素上
反贫困首先始于对制约发展因素的探讨。所以对发展决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发展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发展经济学家依据哈罗德—多马模型和罗斯托的“起飞理论”,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和决定因素,形成了过分强调资本形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资本论”。根据这种理论,发展中国家贫困的根源在于资本稀缺。纳克斯提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和纳尔逊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则进一步展示了资本不足与发展停滞的恶性互动关系。
但“唯资本论”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即在发展中国家资本不足的同时,广泛地存在着资本低效配置和资本浪费现象。正如麦金农所指出的,“在所谓资本匮乏并且某些特定部门遭受供给瓶颈限制的经济中,普遍存在的却是过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厂和设备。”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发挥作用。制度至关重要。”[2]( p.122)这充分说明,资本不足不是阻碍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发达的结果。阻碍发展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后国家寻租盛行,不仅使生产经营者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动力消失,而且还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加了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所有这些方面无疑大大削弱了国民经济的内在实力,并且使得发展经济急需的投资或者难以形成或者投资方向和结构受到严重扭曲。
在猛烈抨击“国家控制教条”中起家的新古典主义,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的“政府失灵”,正是“看得见的脚”对“看不见的手”的践踏应该对糟糕的经济绩效负责。只要政府放弃对经济的过度干预,让经济系统“获得正确的价格”,市场机制会自动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静态的最优必将最终转化为有效率的动态经济发展。而作为新制度经济学基础的科斯定理告诉我们:交易是市场的前提。在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世界里,没有适当的制度,任何有意义的市场经济都是不可能的。奥尔森也明确指出,兴盛的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够保障个人权利的制度。没有这些制度,也就没有人会积极地储蓄和投资。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则开门见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所在。因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者更确切的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3、在发展政策上
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结构刚性和资本短缺的结构主义的自然主张是,利用国家的力量扭曲资源价格进行资本积累,组织对国民经济各部门进行平衡或有选择的大规模投资,以期借此走出贫困陷阱。新古典主义则认为,只要政府“使一切自由化,使一切私有化,然后呆在一边”,经济就能自然地得到发展。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制度系统。因为①制度通过确定明确的规则,增加了资源的可得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因而减少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促进了市场更好的运行;②制度通过明确界定产权,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鼓励了创新和企业家的出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③制度通过建立社会活动的基本规则,扩大了人类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领域的选择机会,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发展的内涵。
特定制度的出现与否取决于对它的需求和供给。D·菲尼认为,“对制度安排变化的需求,其基本上起源于这样一种认识:既然现有安排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行为者认识到,改变现有安排,他们能够获得潜在的原有制度下所得不到的利益。”而“制度变化的供给,取决于政治秩序提供的新的安排的能力和意愿。”[2]( p138)而弗农·拉坦则进一步阐明了经济增长与制度变迁的互动关系:经济增长一方面产生潜在的增长利润,这是对制度变迁的需求方面;另一方面,经济增长也促进了社会科学、组织行为等方面的知识进步,这构成了制度变迁的供给方面。两方面综合导致了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发生。可见,拉坦式的制度变迁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鉴于制度的公共物品特性,林毅夫认为,如果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新制度安排的唯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所以,由政府推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必要的。但是公共选择理论和“诺斯悖论”却向我们昭示:政府一方面可能通过安排激励系统来刺激经济增长,但另一方面又可能因为统治者的偏好、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等因素而导致政府维持低效率的制度安排。有鉴于此,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在促进发展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于一切。而有效率制度安排的出现要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共同作用,特别是对政府要施加严格的限制,即建立一个受限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破除了结构主义“政府万能”和新古典主义“市场万能”的幻想,为发展经济学的政策研究和取向提供了更为现实的视角。
总之,无论是在方法论上,还是从理论本身涵盖的内容来讲,新制度经济学都汲取了结构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诸多积极因素,并在自己的框架内进行了富有启发意义的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深化,充分反映了发展经济学微观实证化,内部各学派之间融合的发展潮流。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分析方法在经济发展理论中的地位日高,可能是发展经济学真正的复兴之路。三、发展经济学中制度分析方法面临的挑战与今后的趋势
新制度经济学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内对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让研究经济发展理论的学者们刮目相看的同时,其自身也因为尚处于成长阶段而又有诸多不足。不可否认,制度是一个涵盖面广、内容极为丰富复杂的范畴,对它的分析早已超越了主流经济学的传统研究领域。与之相适应,有关将制度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相结合的文献还显得驳杂和凌乱,不仅诸如制度、交易成本等一些核心概念尚无统一定义,而且缺乏一个公认的严谨逻辑体系,模型化也不够。在逻辑实证主义依然是检验经济理论必不可少的主流方法的现在,其主要概念的可计量性差,取得数据的困难,也严重阻碍了对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作更为精确和深入地研究,妨碍了其在政策研究领域的定量运用。对发展经济学来说,将制度经济学整合进来还需进行大量的概念梳理、框架建构和模型化的工作。
同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抨击新古典是“无制度”分析的制度主义,其本身对制度的内生化也是不完全的。比如,张五常在充分利用交易成本分析契约安排的选择时,就把立法机构的法律实施水平视为当然;V·奥斯特罗姆等人也是将发展中国家的宪政体制作为外生变量来进行分析的。而且,市场本身也是一种制度。但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从理论上解释市场何以产生。科斯只是在市场存在的条件下研究了企业的起源;威廉姆森也是将“市场存在”的假定作为其分析的初始条件。20世纪80-90年代,大量的发展中国家从计划到市场,迫切需要一个培育市场的理论作为指导,面对这一情况,制度分析至今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对于以上的问题,以杨小凯为代表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做出了一些探索性的贡献。
另一个重大的挑战,正如V·奥斯特罗姆等所承认的,是“如何理解人类社会中秩序的本质和建立”。因为“它要求学者及有关职业人士选择使自己能够探索他人在不同的人类社会中所创造的制度安排格局。解决这个难题往往是我们陷入不正当的文化种族中心主义,……相对生活在欠发达社会中的人,生活在发达社会中的人易于表现出强烈的优越感,如果不是傲慢的话……”[2](pp.334-335)比如,在当今新制度经济学与发展经学融合较好的代表作《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中就表现得非常明显:钱堂冯实际上认为美国式的多元化民主制是最理想的政治制度;V·奥斯特罗姆等人也或多或少地认为,只有在西方式的政治制度、市场制度下,经济才能持续发展。对于今后的制度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的结合而言,如果不能真正做到从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出发,考察这些国家的经济与非经济的因素对制度安排的要求和影响,也必将行而不远。
20世纪80年代勃兴的新制度主义分析方法,已经对发展经济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正如阿罗所说,“新制度经济学运动”主要并不限于对经济学的传统问题给出答案。相反的,他还回答了新问题,即经济制度为什么以这种而不是那种方式出现;它与经济史相融合,带来了比传统理论更加犀利的“本原经济” 的分析。诺斯也说:“我们对制度的严肃研究还只是一个开端。这一研究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可能对所有这些问题永远不会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但我们可以做得更好。”[3](p.36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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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4. 如何理解交易费用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在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中的作用
所谓新制度经济学,正如科斯所说,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初具规模,已形成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几个支流。新制度经济学包括四个基本理论:(一)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二)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三)企业理论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科斯看来,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节省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惟一动力。而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呢?科斯认为,由于企业管理也是有费用的,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其限度在于:利用企业方式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四)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径依赖等。科斯的原创性贡献,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从而获得了对现实世界较强的解释力。经过威廉姆逊等人的发挥和传播,交易费用理论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极富扩张力的理论框架。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