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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论文

发布时间:2020-11-28 19:56:24

㈠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作业

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经济问题的现实起点是什么?
应该是商品,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属性,这是劳动二重性导致的,理解劳动二重性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2。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逻辑起点是什么?
应该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按照马的观点,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在剩余价值的分配上占有优势,从而剥削了劳动者,因为劳动者只有人身自由,自由得没有任何生产资料

㈡ 政治经济学小论文怎么写

政治经济学小论文怎么写政治经济学小论文怎么写 比就是那样的写

㈢ 2000字以上的政治经济学论文

1、选题不能超出政治经济学的论域; 2、 写出好文章的“诀窍”就是三真:真情实感、真凭实据、真知灼见。

㈣ 关于政治经济学4000字的论文

着力解决“三农”
问题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市场经济体系就没有完善的全国的市场经济体系;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稳定。因此,解决好“三农”问题,应当是我国政府下一步财政政策调整的核心问题。
首先是农民的收入政策问题。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农民的收入问题。但是,在经济转型期,农民收入问题比较复杂,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必须同时考虑在我国农村建立市场经济机制和解决农民收入这个双重的、有的时候是相互矛盾的问题。近年来,纵向比较,尽管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比较快,但是同城市的情况相比较,收入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我们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情况为例,在前三个季度,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4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去年同期实际增长9.0%;而同期农民现金收入人均只有1802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率只有3.8%。农村与城市相比较,农民同期的收入只相当于城市居民的28.4%,尚不足城市居民收入的1/3;而同期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也比城市居民低5.2个百分点。
其次是农业生产条件问题,主要是政府对农业领域里的公共投入不足(例如,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和技术研究与推广等等)。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实际上也是改善农民经济状况、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实践均证明,增加属于“绿箱”政策(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支持政策)的农业公共投入,可以通过提高单产水平和替代私人投资等方式有效地降低单位农产品的私人成本,从而降低农产品的国内生产者价格,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上同其他国家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再次是农村经济体制问题,即进一步稳定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稳定和安全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是确保稳定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与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通过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为完善的土地使用制度,可以提高预期收益,有利于增加投资和提高生产率。
积极推进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化不仅仅是一个乡村与城市区域划界的改变的问题,更主要的,它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纵观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无一例外地都经历过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化,同时也意味着工业化,甚至是市场化;反之,推动工业化的结果必然也是城市化。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发达的国家无一不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因此,我国经济和社会经历城市化的过程,同时也意味着经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财政政策的重点,应当是积极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城市化。
2001年,我国人均GDP大约为1000美元,城市人均GDP大约在2000美元以上;城市化率在37%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大约有5亿人左右处在人均2000美元的城市化高速起飞的起点上;2002年我国的成化率达到39.1%,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引起的投资热潮的高涨构成了我国今后经济发展的动力。
城市化与工业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双引擎。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低价工业化和高价城市化。因此我国政府财政政策在这个方面调整的重点应当是转变传统的财政投资方式和理念,引入非政府部门参与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供给领域,提高财政政策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使用效率,以便有效解决我国城市化的高成本问题。
我国城市化高成本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设施的高投入。例如水电、燃气、公路、交通、绿地等等,都需要相当多的资金投入;
二是公共服务的高投入。例如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公共服务部门(包括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相对高额的人工费用,教育,城市运营,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化的费用;
三是社会保障的高投入。这一方面是我国目前尚无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在大量的农民变为城市市民的情况下,即使是城市本身的社会保障投入也必将增大。而下一步的发展必然是建立起能够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城市和农村全体居民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在这个体系建立的初始阶段,无论费用出自政府还是居民个人,都将是一笔高投入。
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就是高成本,因而需要高投入,高税收。因此,我国政府面对高速度的城市化进程,一是利用政府财政政策的影响力解决好非政府部门对城市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的投资问题,二是要提高政府财政支出的效率,尽量减少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政府财政的资金压力,三是要进一步调整税制结构,建立健全中央税和地方税体系,确保政府有比较充足的财源和财力履行其职能。
我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成为一体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我国政府在经济转型时期,其财政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调整必须充分考虑到开放经济这个现实,实行开放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政策。
开放经济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因此,传统的治理失业问题和通货膨胀或者紧缩问题的财政政策必须改变,必须充分考虑政策的国际效应,必须重新估价一个国家的政策由于国际经济的影响,由于其他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而形成的抵充效应。2003年10月底开始到目前出现的中国粮食、食用油和其他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世界市场的影响以及世界市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㈤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与中国经济发展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科学地揭示客观经济规律,揭示经济规律也是经济学的基本任务,成功的认识经济规律,便可以利用经济规律能动地改造世界,为人民大众谋利益,对经济规律认识的越深刻、越全面,行动就越自由,越能发挥主动能动性,从而在实践中达到更好地实现经济利益的目的。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在唯物论基础上的辩证方法亦称唯物辩证法,在经济学的研究中运用辩证法就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规律,研究社会经济运动,揭示其本质及规律,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论原理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问题,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和更替,看作一种客观必然的历史过程,用它来评价社会经济制度的先进和落后,评价某一阶级的进步与反动,看是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起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作用。

中国的经济发展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几个发展时期(而我们的课本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的分析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全面的看问题的方法)。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研究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直接以交换为目的而进行生产活动叫做商品生产,商品的出现标志着封建社会的开始。

商品的二因素就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的有用性,即能满足人民的某种需要的属性,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比如粮食可以吃、衣服可以御寒、遮体、钢铁可以造机器武器等,使用价值是商品必须具备的一个首要因素,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不能成为商品。不拿来进行交换,也不是商品,也就是说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只有用来交换的时候才是商品。

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粮食和衣服被作为商品大量的交换,在封建社会初期它大大的促进了社会发展,在中国封建社会强盛之时,国与国也有大量的商品交换活动,例如“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等。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期,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到一定阶段,货币产生了。最初有战国的刀币、小铢等,发展到后来由白银、黄金、珠宝等稀有物品作为货币。

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出现的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揭示的货币的本质和职能完全一致,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品的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就是货币的本质,它的五个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世界货币,在我国的封时期也得到了具体体现。尤其是世界货币,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国家败落,清政府用白银买了大量的武器,依然战败,后来的战争赔款,向别国借款等。充分体现了货币的作用。

价值规律的基础内容和客观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以价值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

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和存在,只有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在封建势力和外国资本主义的压制之下,艰难的发展,由于资本主义的出现,劳动力开始大量的成为商品,很多没有土地的人开始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中国的资本家也是通过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致富的,资本主义的资本分为两部分:一为不变资本,一为可变资本。不变资本是用来购买生产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可变资本用来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和动机是追求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为达到这一目的,通过各种手段不断扩大和加强对雇佣劳动和剥削。资本主义的生产的实质就是生产的剩余价值,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亦如此。

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全部过程,在中国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资本主义走到了尽头。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剥削问题。纸币本身没有实际价值,是由国家发行并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使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控制和引导更加有力有效。

为促进经济发展,中国先后进行了改革开放,引进外资等强有力的推动措施,从而为一穷二白的新中国引进了经济发展所必须的生产资料。在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的现代,新生产工艺、新生产理念的引进对激活全国经济有巨大的作用,在改革开放以后,科技人员愈来愈成为主要劳动者,电子计算机和监制的自动化机械体系日益成为主要的劳动工具,合成材料和扩展型资源正在成为主要劳动对象。

当今社会出现高失业这一现象,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应客观的面对这一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每一个国家都需要庞大的失业队伍存在,这支失业大军会有利地促进社会发展,当有新兴行业时它们会马上进入其中促进新兴行业发展,失业大军本身的地位,亦会激发非失业者的工作态度促进社会生产。当然事物总有两面,如果失业大军过于庞大,就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比如失业者的生活保障,失业者的人生引导等,如处理不当会起社会动荡,所以正确的处理失业者是一个迫切的问题。

㈥ 政治经济学论文怎么写啊,大一学生,什么都不懂

你到底是要写论文还是写课堂作业。
如果是要写论文的话,搜一下论文模版,大致上是“论题、目录、提要、正文、总结、参考文献”要求很多,格式很严格。
不过如果你是大一的话,估计老师就是让你用论文的方式写一下自己的心得感想,不会让你写论文的(毕竟你没啥研究成果,没法写论文内容)你就把课本上的重要知识点自己总结一下,按照高考议论文样式写个几百字就可以了。

㈦ 政治经济学论文怎么写(那个大神可以帮忙写下。)

你太有才了 上这里找眉目来了, 你的跟我的试题一样一样的,你不会是我同学吧?谁能帮忙写,我也要一份!

㈧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小论文

家庭消费调查:有收缩迹象,住房开支是最坚挺。
日前,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进行一项女性消费行为调查,结果与人们的日常经验一致:中国家庭中的财政大权更多地由女性掌握,超过6成已婚女性称家庭成员中从她们手中花出去的钱最多。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近6成女性表示有压缩开支的计划,服装箱包、外出就餐和珠宝首饰成为她们首选压缩的三类消费项目,而住房成本则成为中国家庭最不想压缩的消费项目。
本次调查为网络调查,参与调查者以女性为主,包括部分男性。家庭消费女人拿主意,本次调查显示,24.9%的女性骄傲地宣称自己在家中挣钱最多,同时,15.1%的男性承认妻子在家中挣钱比自己多。
虽然在多数中国家庭中女性还不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但她们在消费方面拥有很大的发言权。63.9%的已婚女性坦言平均每个月从她们手中花出去的钱最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06年9月发表的《中国女性社会地位调查报告》也显示:78%已婚女性为家庭日常开销和购买衣物作出决定;在购买大额商品,如房子、汽车、奢侈品时,23%的已婚女性表示她们能作出独立购买决定,其余的77%女性虽然会与配偶商量后作出决定,但她们的个人好恶会对最终决定产生重大影响。
在消费的过程中,女性带有很强的感性消费特质,“打折”和“情绪”对女性的消费影响明显高于男性:28.9%的女性承认自己碰到促销活动就容易消费;27.3%的女性承认情绪会影响自己的消费行为,分别高于男性9.7和6.8个百分点。男性的消费则更多由钱袋鼓瘪而定,46.7%的男性在刚发工资或奖金的情况下最容易去消费。
宁可吃得差,不想住得差。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居民消费信心指数跌至2004年以来最低点。本次调查中,14.8%的女性担心自己未来一年里会被裁员。
女性的开销也随之进行调整,56.7%的女性有压缩家庭开支的计划,在有此打算的女性中,近9成人选择从自己开始。有较大弹性的消费项目成为人们削减开支的首选,其中,女性更倾向于削减服装箱包、外出就餐以及珠宝首饰方面的开支。在打算压缩家庭开支的女性中,分别有56.2%、54.5%和47.6%的人选择了这3项。
对于男性而言,压缩消费则主要集中在外出就餐和休闲娱乐两项,分别有59.4%和52.8%的男性选择了这两项。
让人感到有些意外的是,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显示住房开支都是他们最不想压缩的消费项目,选择可能压缩住房成本的男性和女性分别只有7.1%和4.4%,看来某地产大鳄称住房消费为刚性需求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最近楼市的“小阳春”也不难理解了。

㈨ 高中生政治经济学论文,800—1500字,急用啊!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

——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为对象

[摘要]: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完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难明确工人的权益。工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大超出《劳动法》的规定,有关工资、加班费的制度也明显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噪音、粉尘的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巨大空白。工人没有有力的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局等相关组织的工作不到位,缺乏有力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没有有效约束力,再加上工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工人一直处于极度弱式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可从工会建设、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劳动监察等方面去开展工作。

[关键词] 合同 工作 工资 劳动保障

一、 文章背景

笔者以海南三亚的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为对象。这家大理石的规模在三亚是数一数二的。老板40余岁,已从事大理石行业15年。现在扩建后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多平米,,共有大型切割机11台,一辆货车,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人保持在30至45人间,还包括6名管理、销售、财务人员,今年石材的销售总值约为1500万。在海南这样一个相对没有广东私营经济典型的大环境中,通过对一家相对东莞很多工厂还要小的大理石厂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小规模的、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对这类企业总体初步分析。

二、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

(一) 合同

相比过去而言,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确立日益契约化。过去业主与雇工关系主要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现在双方主要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总体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0%左右, 在各类民营企业中, 私营企业的签订率最低, 有些地方仅为20%~30%。[1]

不仅仅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劳动合同是否对于企业主和工人双方都只是一种形式,是否真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真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反映,首先,私营企业所起草的合同往往不规范、不完备,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而实际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模糊甚至违法等问题,对保障工人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只字不提。其次,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并不能基本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仅仅只对雇主有利。最后,工人在选择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不签合同就意味着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自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条件只能接受。

以该石材厂为例,从04年起,雇主才开始与雇工签订合同,之前都为口头协议。雇主与雇工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人必须为雇主满一年才算合同终止,中途不得违规辞职,否则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或因工作表现不好,中途被雇主辞退的员工,同样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这种情况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是工人不但没有经济补偿,反而要损失一部分的工资。在这里需要指出,在年初和上半年的时候,工厂所接的活会比较少。而下半年的时候,工厂的工程量急剧增加,这就更加需要具有熟练手艺的工人。为了防止工人转向其他工厂,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之一。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现实情况允许吗?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收。[3]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唯一目的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吸收获取剩余价值,在工人年轻力壮,技术娴熟时将劳动力吸收到极致,从而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至于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对工人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劳动力本身过早的枯竭和死亡,资本家全然不顾,他只关心寻找到下一个正处于劳动力旺盛的目标。还有由于这种工厂毕竟是小规模的,无法保证自己来年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工人尤其是老师傅,他们也会选择来年到哪家厂去拿更高的工资,因此雇主通常只会和工人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一年签。

至于劳动报酬,雇主在正式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工人的工资应为多少,只是说明按双方约定数额。雇主会在另外一张纸上写明和工人约定的工资数额,但这张纸只有雇主有。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工人没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应得的工资。毫无疑问,这对于工人的利益是完全没有保障的。

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这份合同只字未提。而这对于从事机械加工的大理石工人而言却非常重要,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噪音、粉尘对身体也有很大伤害,而在合同却完全没有一些相关的劳动保护内容,对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没有明确规定。

总之,现实情况往往是合同本身其实是保障工人利益的一纸空文,合同本身就不规范、不公平,不合法,合同中有关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劳动标准的规定很不具体, 这样出现问题时就不便把握和操作。劳动合同不完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很难明确自己应有的权益。

笔者想说明,首先,由于一些雇主本身对劳动合同法了解不够,所起草的劳动合同就不规范,没有包含应有的内容。即使了解,也会隐藏、忽略掉这些对减少雇主利益的内容。其次,由于大多工人的素质低,知识水平不够,他们更不知道合同原来要包含这些对他们有利的内容,不知道合同上的一些规定是不合法的。此外,现实中他们对于一份即使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往往也只能全盘接受,毕竟在巨大生存压力的情况下,先获得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

(二) 工作

(1)工作时间

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人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没有假期。这明显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用人单位应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放假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写到每天的上班时间为早7:30-12:00,下午2:00-6:45,加班时间晚上8:00-11:00。加班按个数算,必须加满3个小时。中午1:20-2:15,有必要工人必须听从雇主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至少为9个小时15分,可能长达12、13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至少为70小时。很显然,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的制度。另外,《劳动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通常年末时,工厂工程量大,雇主经常会强制要求全体加班。当雇主要求加班时,工人无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都必须加班。常常有很多工人一个月中有20天以上甚至全月都加班。

表一:11月份厂内10名工人的加班情况

工人
A
B
C
D
E
F
G
H
I
J

加班个数
17
16
14
16
27
25
29
30
23
30

雇主正是通过加班来延长工作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来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2)工作内容

工厂主要负责大理石的加工。雇主、销售人员从市场上拉到订货单,再交给工人。工人的工作一般为用切割机切割石材,要两个工人一起搬运、协作劳动。切割完后,有的需要磨边,大多数都用手动打磨机,也有自动打磨机。在进行石材再加工时,经常要用银石胶黏贴石材。还要负责到客户家进行后期安装。

(3)工作条件与环境

工人并不一定在工厂里工作。这家大理石厂有一个门市部,厂里有10名工人,还有另外5个工地,其中一个工地放置27名工人。工人随时都得听从雇主的安排,到另外的工地去工作,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更加恶劣。

在工作过程中,工人要一直忍受的就是机器切割、打磨石材的噪声。工人要长时间处于高达110分贝的吵杂环境下,而工人没有任何防御噪声的装备,工作现场也没有任何防噪音设备。还有因为切割、打磨石材是都会产生很多粉尘的,工人工作时也一直处于漫天的粉尘中,却仅仅依靠一层普通口罩稍微保护一下,工作现场没有任何防尘设备。另外,工人要经常搬运十分沉重的大理石,时常发生砸伤、压伤。工人使用打磨机,操作切割机,这些锋利的磨片对工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对于有5、6年工作经验的老师傅来说还好,而对于才工作半年的学徒工来说,就经常发生小事故,如砸杀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被磨片割到。在工人将石材黏贴起来时还会接触到银石胶,这些是有毒的,而工人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只能直接接触。

可见,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在噪声、灰尘、有毒物质等等危害工人的环境下,工人既无任何有效防御装备,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人也只能自己小心就是。[1]一般说来,私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远不及国有企业,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缺乏,尤其是机械加工业等行业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对于较小规模的私营企业而言,雇主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雇主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更多机器、劳动力上,来扩大再生产,而不会是工人的劳动保护设施上。并且雇工中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很少要求重视、改善劳动保护工作。

(三) 工资

这个大理石厂中共有37名工人,工人的技术对于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老师傅娴熟的技术做的工好,出现错单的情况少,并且跟雇主久了,做工勤快又老实。而学徒工既要老师傅带着,出现错单的情况比较多,自然也就浪费石材、耽误工期。根据不同水平的工人所给的工资也就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

表2 工人工资水平

工人类型
人数
工作年数
月基本工资

学徒工
10
1年以下
600元

中等工人
31
1年至5年
1300元至1500元

老师傅
6
5至6年
2000元至3000元

这些工资都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工人不在厂里吃,每月补助300元的生活费。至于加班费,原先规定15元一个加班,由于物价上涨等情况,现在如果加工地的班(活比较辛苦),一个班30元,加厂里的班,一个班25元。即使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仍然不变,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从数字上,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了,但伴随着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见得也一定增加。

在这里说明,大理石厂因为是极其需要技术工的,所以对于老师傅给的工资很高,希望其来年也能继续留下来。一个工人属于哪种级别的工人,主要是看他的手艺、技术如何。通常一个老师傅需要负责带2个学徒工,这些学徒工一般是老师傅的亲戚之类的,也有自己找过来的,学徒工私下也会给老师傅一些红包之类。这样雇主就省下一笔培训学徒工的费用,由于这些学徒工的基本工资低,他们会加班比较勤,由他们来做大多数简单的工作,并且让他们看到老师傅的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早日出师。

这个大理石厂在工人进厂时没有收取押金,但每月只发放工资的80%,等到年终时才将剩余的20%结清。如果工人没有干满一年,则扣除这20%,这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5]。但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保证工人在下半年活多的时候,没有因别家厂工资高而跑掉。

合同中明确写到,如果工人请病假,2天以内有工资和生活费,超过2天后的假期没有工资、生活费。事假的话不超过一天生活费照给,但没有工资。事假超过一天则一律没有工资、生活费。工人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通常工人身体不适、工作太累或有事要求请假时,雇主还是比较人性化管理的,问清原因,时间不长都是可以准假的。但笔者再次强调,娴熟的技术工对于大理石厂是非常紧俏的,雇主对于工人请假的一些要求之所以比较宽容,另外还包括给工人提供较好的伙食,对工人家属的一些照顾,这些人性化管理追根到底是出于雇主对娴熟技术工的迫切需要,是处于自身人力能力资源建设的需要,而非如雇主认为的自己关心工人,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份调查显示[6],私营企业被调查雇工中有1/ 4 在来到企业后,家中办过红白大事,其中25 %场合老板登门看望,30 %场合老板送去礼金、礼物,10 %的场合老板派人去帮忙。也有1/ 4 雇工在来到企业后遇到老板家办红白大事,他们之中有25 %登门看望,25 %送去礼金、礼物,7.1 %前去帮忙、出力。雇主努力营造一种人人为厂的氛围,确实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劳资矛盾,有利于调动雇工的积极性,将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为赤裸裸的劳资关系披上私人感情色彩,涂上大家庭的温馨色调。

(四) 劳动保障

(1)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而当雇主提出用工人工资来交每人100元的社会保险费时,工人们不同意,结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了了之。给雇主工作超过一年的工人都没有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临时进来的员工就更不可能有社会保险。可见,连工人自己都不争取合法权益,雇主更不可能为工人考虑,再加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到位,工人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无法保障。至于其他的养老、医疗保险,这些在大规模的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在一些不正规的、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就更无从谈起了。

(2)工伤

前面已提到大理石厂时不时发生工人受伤。工人一旦发生工伤,雇主会将工人马上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在受伤恢复期间,工人可以不干活,但照发工资、生活费。但如果工人因为受伤影响了劳动能力,雇主一般会劝退工人,或者等到来年工人想继续在这个厂干下去时,雇主会想法设法不让其干下去。所以在工人发生工伤,而往往得不到合理赔偿,甚至自己承担的大环境下,相对而言,这家工厂还是比较人性化。以下调查数据可以反映私营企业工人工伤的处理情况,当雇工发生工伤后,工资照发的占30.6 % ,6.5 %工资要全部扣除,62.9 %要扣除部分工资。工伤的治疗费,2/ 3 的情况下是由企业支付,9.8 %由企业支付一部分,23.5 %要由受伤雇工自己支付[8]。但令人深思的是,工人本身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根本不知道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益, 不知道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采取何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没有社会保险,如果碰上不好的雇主,工人就处于绝境了。

(3)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

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很多对工人有利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法律法规到底对私营企业主具有多大的约束力?在雇主和工人真正签订的合同中,有多少内容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正规的私营企业中都无法保证,那么这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就更不乐观了,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的私营企业主。另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人本身的意义何在?广大私营企业的工人自身知识水平不够,对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再加上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工会责任的不到位,这些法律法规、组织都无法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

三 结论

对于私营企业的这些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等组织建设, 实现劳资协商集体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的规定, 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以, 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等组织, 对有条件而不愿建的企业要依法强制推行,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入社区工会、行业工会。已建私营企业工会的要确实发挥应有作用, 善于倾听工人的意见和要求, 并及时与私营企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以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

(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雇工自我保护意识。一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 让工人知法、懂法, 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二要强化私营企业对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提高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劳动监察, 保证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目前雇工权益保护问题基本由劳动部门处理, 但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今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力量, 建立由被动接案变为主动出击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自身也必须依法办事, 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最基本的工人社会保险的实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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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3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二章,第十七条。

[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五章,第五十条。

[6]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1页。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章,第七十二条。

[8]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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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3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5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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