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这六个是注册会计师的考试项目,我是法学,
楼主是双学士,有经济学学位,照理是应该了解经管学院的课程设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都属于管理类,考虑楼主这么强大,可以自学。
2. 国际经济法中BOT是指什么
BOT的内涵界定与法律特征简述 BOT名称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通常是指后一种含义。关于BOT投资方式的定义,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至少有下列几种观点:1,BOT是一种涉外工程承包方式;2,BOT是项目融资方式;3,BOT是一种国际技术转让方式;4,BOT是政府合同或行政合同;5,BOT是融资租赁方式;6,BOT是委托管理;7,BOT是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2] 笔者认为BOT是一种新型、特殊的投资方式(观点1到6均只是其内容的某一方面)。具体而言,它是指东道国政府与私人投资者(本国或外国均可)签订特许协议(以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将某一公共基础设施或基础产业项目交由私人投资者成立的项目公司筹资、设计并承建,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由该项目公司通过经营该项目偿还贷款、回收投资及获得利润,而政府则从行政角度对BOT项目进行行政管理、监督;特许期满后,项目无偿移交给所在国政府或其授权机构。[3] BOT投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同以往其它融资方式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点: 第一,法律性质的特殊性。主要是指BOT特许协议的特殊性质(留待下文论述)。 第二,主体的特殊性。BOT合同主体,一方是东道国政府,另一方为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大多数为外资企业。其中政府既是一个与外商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又是一个政府特许权利先行获得者、承受者和具体实施的监督者,即其具有双重身份。 第三,投资客体的特殊性。作为BOT投资项目的标的——东道国的基础设施,如桥梁、电厂、高速公路等,不同于其他的投资项目,建设的又都是公益事业,东道国对其拥有绝对的建设权,私营企业则通过许可取得其专营权。又因其涉及到本国使用者的利益,国家必须权衡本国的国情和投资者利益两个方面,对其行使价格决定权以及相应的管理监督权。 第四,法律关系的复杂性。BOT投资方式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其内容涉及到投资、融资、建设、经营、转让等一系列活动,当事人或参与人包括东道国政府、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项目贷款人、项目原材料供应商、融资担保人、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以及其它可能的参与人。因此BOT投资方式形成了由众多当事人或参与人组成的多样复杂的法律关系。[4]BOT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复杂的合同安排,它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无一不是通过合同确立的。这些合同包括特许协议、贷款协议、建设合同、经营管理合同、回购协议以及股东协议等。 BOT的以上特征把它与一般的合资、合作项目及工程承包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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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是西南政法大学建立较早的法学院系之一,经济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家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等10余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和30余项省部级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自2000年起,在由中国管理科学院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培养水平评估中,经济法学科点均被评为A++级,位居全国第一。
2、学院下设6个教研室,拥有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自2000年起,在中国管理科学院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培养水平评估中,经济法学科点均被评为A++级,位居全国第一。环境资源法学是省部级重点学科,拥有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和重庆市精品课程。近年来,学院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等30余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和90余项省部级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3、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系西部地区唯一的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该学科始创于1982年,是全国率先设立的5个经济法专业之一。198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并接收我国港澳台地区学生。1990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2年被评为四川省首批重点学科,1993年被评为司法部唯一的部级重点学科,重庆市直辖以后,又被确定为重庆市重点学科。1995年面向海外招收硕士研究生,1996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开始向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2002年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003年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4.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毕业后能做什么
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毕业后就业渠道很多。可以去党政机关、公检法(公考);国企、事业单位;外企、合资企业、私企;等等。
2、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是西南政法大学建立较早的法学院系之一,经济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家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等10余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和30余项省部级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自2000年起,在由中国管理科学院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培养水平评估中,经济法学科点均被评为A++级,位居全国第一。
3、经济法学院是西南政法大学建立较早的法学院系之一,有教职工75人,在校本科学生20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800余人。学院下设6个教研室,拥有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自2000年起,在中国管理科学院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培养水平评估中,经济法学科点均被评为A++级,位居全国第一。环境资源法学是省部级重点学科,拥有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和重庆市精品课程。近年来,学院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等30余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和90余项省部级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5. 经济法基础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内为纳税人转让房地容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一、收入:4000万
二、扣除项目:
1地价:800万
2开发成本:1500万
3银行借款: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第(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第(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本题 向金i融机构不能分摊且不能提供证明:(800+1500)*10%=230万
5.营业税:4000*5%=200万
城建及教育费附加 200 *(7%+3%)=20万
6.房地产企业加计扣除:(800+1500)*20%=460万
扣除项目合计:800+1500+230+200+20+460=3210万元
望采纳、·
6. 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创新型教材经济法项目化教程答案
7. 国际经济法中的问题
CDBBCB
8. 初级会计 经济法基础例题
写字楼施工验收后,将总建筑面积的50%对外销售
就因为这个。
土地增值税,只就增值额收取。自用的不算
9. 涉及经济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为什么在除完月份以后还要再乘2还有乘4
你好,首先看租赁费,企业9月1日租用,至年末12月31日,当年租期是4个月,一次性支付年租金24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年费用的只有4个月,所以/12求出月费用,再乘以4得出年费用。
再看财务费用,由于企业2017年4月1日借款用于建造办公楼,10月31日完工,这期间的利息属于资本化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以应是22.5/9*7=17.5万元;11.12月两个月属于费用期间,计入财务费用,则是22.5/9*2=5万元
不知这样解释是否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