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简述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多元化,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 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
2、 国际经回济法所调整的对象是超越一定法域甚至国家范围的经济关系即国 际经济关系, 不仅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 而且还包括不同答国家 的个人、法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3、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非常广泛, 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而且包括国际民间商务惯例和各国国内涉外经济法规, 因而既有国际法, 又有国 内法,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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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简答题)
有很多种学说,您是看得陈安那本吧。
比如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就规定了这种情况。因为本国外贸公司从事的是国际商事活动,所以行政机关对于其管理也属于国经范围,本来经济法和行政法就界限模糊,涉及商事的行政管理其实会有“博弈”存在,和一般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还不太一样,其实现在行政法也比较推崇“平衡论”,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区别是控权论和管理论时代的产物。
㈢ 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
有很多种学说,您是看得陈安那本吧。
比如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就规定了这种情况。因为本国外贸公司从事的是国际商事活动,所以行政机关对于其管理也属于国经范围,本来经济法和行政法就界限模糊,涉及商事的行政管理其实会有“博弈”存在,和一般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还不太一样,其实现在行政法也比较推崇“平衡论”,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区别是控权论和管理论时代的产物。
㈣ 国际经济法的意义是什么
调整关于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跨国公司、法人和自然人。调整对象是受国际经济法规所约束的国际经济关系(相对各国而言)或对外经济关系(相对一国而言)。法律渊源主要包括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判例、国际经济组织的章程和决议,以及一国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立法。内容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经济诉讼法。
㈤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经济法就是调整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5)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扩展阅读
经济法概念在我国出现得较晚。1979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二次会议的官方文件提出:“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需要制定各种经济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经济法确立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七大法律部门之一,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法(程序法)并列。
我国经济法概念受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日本以及苏联的影响,一直以来也没有统一定论。我国经济法概念的核心之争,在于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㈥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下列法律关系中,哪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
A.中国与英国签订的专双边投属资保护协定
B.中国某航运公司承运荷兰某公司的货物,将货物由大连运往阿姆斯特丹
C.中国某公司与某中英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
D.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中国某公司与营业地位于澳大利亚某公司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
C的两方当事人都是中国法人,故两者间的货物销售合同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所以C入选。
㈦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国际法上的经济关系,又包括国内法上的涉外经济关系;既有纵向的关系,又有横向的关系:既有公法的关系,又有私法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1、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2、与国际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3、与国际投资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4、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5、与国际货币和国际货币和金融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6、与国际税收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7、与国际经济组织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8、与解决国际商业争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
㈧ 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包括()、()、()、()、()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1、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2、与国际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3、与国际投资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4、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5、与国际货币和国际货币和金融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6、与国际税收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7、与国际经济组织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8、与解决国际商业争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
㈨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哪些
【商务师考讯】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是国际经济关系。对国际经济关系的理解有广狭的区别:
广义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通过合同连结);
2、国家对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进行管理和管制的关系;
3、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国际公约连接起来的国家间的经济关系。
狭义的是指:国家与国家间的经济关系(国际公约)
二、国际经济法的特点
1、主体的多样性。不仅限于国家,更多的是国民(法人、自然人)还有其国际组织。一个国家主体所起的作用及其活动领域也有不同。国际组织包括政府的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2、客体的广泛性。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也包括国家的管理等纵向关系,还包括国家的关系。
3、法律规范的统一性。主要研究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则。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 《跟单单证统一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