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经济学法 > 国际经济法根本违约案例

国际经济法根本违约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08 14:33:37

A.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1. 是违约抄,因为交货期是合同要件,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装船显然是违约;
2. 进口商可使用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船日期,如果出口人未能按时装运,他就拿不到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提单(B/L),单证不符,银行可以拒付,出口人得不到货款。当然,如果伪造提单骗银行付款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B. 急 国际经济法案例

(1)A国不负责上述损失理由如下: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装运港船上交货,风险划分界限是装运港船舷,运费保险费都由买方支付,许可证及海关手续为各自办理.
(2)CIF由B国承担,CFR由B国承担.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的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 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就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交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应以合同货币投保。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按照《1990年通则》

C. 国际经济法案例!摆脱了!


1、地震构成不可抗拒力;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不可抗拒力条款包括地震是不可抗拒力。
2、不可以;合同终止需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或法院判决,更重要的是甲没有根本违约,也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如要解除合同,乙需向法院证明不可抗拒力阻止自己履行合同,乙不可单方终止合同。

1、银行会拒绝A公司的要求;因为银行审单是本着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表面相符原则,不会审查货物实际质量,只要符合这个原则,银行就会付款,而银行与A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只要B公司提供的单证与A所开立的信用证相符即可付款,银行履行了合同,无违约行为。
2、A不可拒绝向银行付款,银行无违约行为,A要履行付款义务。

1、甲国违反了WTO原则;甲国违反了WTO的非歧视性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甲国禁止进口乙国牛肉,而自己境内却不禁止销售此种牛肉,是有违非歧视性待遇原则;另外,甲国从丙国进口此种牛肉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
2、GATT第20条规定了一般例外原则,也叫公共秩序保留。但是采取这些措施时,对情况相同的各国不得构成武断的或者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甲国构成以上不符条件条件。

1、受益人是中国甲公司
2、可以,因为违背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原则,信用证注明是三级,而提单注明是二级
3、本案中,虽然交付的是品质更高的二级枣,但由于美利公司主张自己对该批货物有特殊用途,所以判断卖方违约,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违约,买方可以主张实际履行合同、交付替代物、修理补救、宣告合同无效、减低价格、拒收货物并且可以同时要求损害赔偿(在有损失的情况下)。

1、飞驰公司转让的技术不是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是经过注册受法律保护的技术,而飞驰公司转让的技术未对外公开,且更谈不上注册,是属于专有技术秘密。
2、如果奥拓尼发现河北地区有其他公司使用飞驰公司的汽车养护技术,并且须在调查举证后属实是飞驰公司许可使用的,奥拓尼公司可以提出索赔,因为飞驰汽车公司同中国奥托尼公司签订了一份独占许可合同,独占许可合同是许可方承诺在规定的地区或国家、区域和期限内不再向任意第三方转让该技术,而且许可方自己也不在这个地区和期限内使用该技术,所以飞驰公司的违约。

以上五题经约一个小时的周密考虑并仔细回答,楼主认为答案妥否?

D.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急!!!!

同意楼上的意见,但如果发出的“要约”中包含了以签订确认书为准的那就又不一专样了(因为这属种要约实际上是要约邀请)。我国外贸公司在发出要约是常常是这样要求的(合同法第33条)。这样的话合同就没有成立。个人意见,请LONGpk兄指点。

E. 在哪可以找到国际经济法的案例分析题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二2011年06月25日 星期六 8:43
5.甲国和乙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进口l00吨白糖的合同。合同选用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术语,并约定付款方式为托收。此后,A公司与承运人C公司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的约束),并向D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艇_AB9tr希望,,号轮按时抵达乙国装货,B公司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在“希望’’号轮驶向甲国目的港的途中,因遇台风使部分白糖受损。B公司委托银行向A公司收取款项,A公司却以货物已经发生损失为由拒绝付款。<?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对该批白糖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什么?

(2)本案中的承运人是否应对该批白糖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什么?

(3)本案白糖损失的风险在哪一方当事人?

答:

(1)本案中的保险公司不应赔偿。因为本案A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本案货损是因为台风引起,台风属于自然灾害,本案台风引起的是货物的部分损失,而不是全损,平安险不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货主希望得到此种情况下的赔偿,应当投保水渍险,因为水渍险对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是赔偿的。(3分)

(2)承运人也不赔。因为本案货损是由于天灾引起的,依《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于因此而引起的货物损失是可以免责的。(3分)

(3)由于本案选用了FOB术语,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货港船舷转移的,因此途中的风险是由买方承担的,即风险由A公司承担。(4分)

6.美国A公司与我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一批月饼的合同,交货日期为当年0eNT-前--N期,以便卖给在美国的华人过中秋节之用。但是,由于我国当年中秋节月饼市场火爆,B公司货源紧张,中秋节已过了一个星期还未交货。而美国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中秋节已过,月饼难以销售。A公司于是通知B公司宣告合同无效。

问:(1)A公司宣告合同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

(2)A、B两公司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哪一方有可能败诉?如果败诉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应怎样做

答:

(1)A公司宣告合同无效的依据是B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B公司延迟交货,就是违约行为。而且由于中秋月饼是在特定时间销售的物品,B公司延迟交货,A公司卖出月饼就很困难,由此会蒙受损失,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A公司根据合同所期待得到的利益,即B公司的延迟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B公司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应有权宣告合同无效,可向B公司主张损害赔偿。(5分)

(2)由于B公司根本违反合同,B公司会败诉。B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A公司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5分)

7.2004年5月8日,一中国公司与一韩国公司签订合同订购电子零部件5万套,FCA(韩国某港口)价格条件,2004年11月7日~9日交货,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若发生合同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后由于此类电子产品价格下跌,同年6月20日,中国公司与韩国公司将订货变更为4万套,产品价格不变。2004年11月8日,韩国公司将货物交给中国公司指定的承运人。ll月25日,中国公司收到货物,发现韩国公司所|交货物仍然是5万套。

问:(1)FCA的中文名称是什么?本案中,货物风险何时由韩国公司转移给中国公司?

(2)中国公司ll月25日才收到货物,能否以韩国公司未按期交货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

(3)中国公司能否按市场价收取多交的1万套电子部件?

(4)若其中有l.5万套产品不合格,中国公司想向韩国公司退换不合格产品,则在实际退回韩国公司前,中国公司应该对该部分产品采取何种措施?有关费用应由谁承担?

(5)若双方纠纷经仲裁后,韩国公司拒不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如何使裁决在韩国得到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FCA为货交承运人。本案中货物风险从2004年11月8日韩国公司将货物交给中国公司指定的承运人时起风险转移。(2分)

(2)不能,因为韩国公司已在规定的交货期内交付货物。

(3)中国公司可以按市场价收取多交的1万套电子部件。(2分)

(4)保全货物,费用由韩国公司承担。(2分)

(5)依照《纽约公约》使裁决在韩国得到执行。

F. 国际经济法概论 案例分析题目

1、根据Incoterms 2000有关CIF术语的规定,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本案中即为纽约港。
2、题目是否打错了?我感觉应该是问“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下面分题目打错和没打错两种情况讨论吧:
(一)如果题目打错了,问的应该是“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本小题假设卖方交货不合格,即假设了卖方违约导致了货物的不合格,因此即考虑卖方违约下买方的救济措施,结合本案请实际买方具体有以下几种救济措施:
①如果卖方尚未达到根本违约,可以要求卖方对于不合格部分交付替代物。理由参见CISG第46条第2款规定。
②如果卖方尚未到达根本违约,也可以要求卖方对不合格部分进行修补。理由参见CISG第46条第3款规定。
③可以要求卖方减低货价,减价应按照实际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理由参见CISG第50条的规定。
④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CISG74条,损害赔偿应坚持全陪原则,包括买方本可以获得的利润,卖方都要赔偿。
⑤如果卖方交付不合格的货物已构成根本违约,则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以与损害赔偿的救济措施同时使用。
(二)如果题目没有打错,问的就是“卖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根据CISG第48条的规定,卖方即使在交货之后,仍可以自负费用,对任何不履行义务作出补救,但这种补救不得给买方造成不合理的不便。因此,只要本案中的卖方不给买方造成不合理的不便,他就可以自负费用,对已交付的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救,将不合格的货物换成合格的货物。
3、不应接受。
因为CIF术语下,卖方在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即算完成了交货义务,风险自装运港船舷转移。货物由于离港时合格(卖方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出现瑕疵是由于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造成的,卖方对此概不负责,买方必须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此时,买方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CIF术语中,卖方负责办理保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浸水事故,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

啊……打了这么多字,好辛苦呀……

G. 国际经济法案例

你可以申请有管复辖权的法院中制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但限于开征申请人、开证行、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但是申请中止附加了很多限制条件,如未进行付款、未承兑、未保兑、未议付。同时需要法院有管辖权,申请人提供确切的证据,情况紧急,不中止将会造成重大损害,申请人提供可靠、充分的担保。如有疑问可具体询问

H. 求法律专业高手帮答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题,题目如下。

我不专业~做着玩~跟你探讨下~
1,火鸡可以解除合同~(根本违约)
只要在合同构内成根本违约则可以解容除合同,根本违约公约第二十五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故第二种不是根本违约
2,承运人~原因:清洁提单的签发责任~
3,b构成反要约~合同未成立

I. 国际经济法的根本违约是什么意思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结果,使另专一方当属事人受到损害,并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即为根本违约,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样的结果。”根本违约的主要标准是受害人的预期利益的丧失,但这一标准不是单纯的受害方的主观标准,它还需要满足另外两个标准:违约方能预知这种结果和第三人能预知这种结果。

J. 国际经济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如下
2001年月,中国深圳某公司与德国一公司签订了6万箱 芦笋罐头出口合同,合同约定:1. 价格条件为FOB青岛;目的地为汉堡;装船时间为2002年6月;2. 深圳公司负责联系船舶,德公司开立以深圳公司为收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合同签订后,深圳公司依约备好货物,德国公司也开立了信用证。但由于船舶紧张,深圳公司联系不到运输船舶,于是致函德公司要求派船;并称:根据《 Incoterms2000》,FOB条件下,作为买方的德公司应自己来订立 货物运输合同并承担其费用。德公司回复:双方合同并未约定适用《Incoterms2000》退一步讲,即使适用,由于合同已明确约定深圳公司负责船舶事宜,这一约定应优先于Incoterms2000,深圳公司必须根据合同履行联系船舶义务。双方因而发生争议,致合同未能履行。双方均要求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
问题: (1)本案是否适用《 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为什么?
(2)Incoterms2000可否适用于本案?为什么?
(3)双方之间联系运输船舶的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
1、适用。合同双方没有排除公约的适用,则公约自动适用于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
2、适用。Incoterms2000是国际惯例,双方选择了FOB,意味着双方的合同适用通则。 3、按FOB,应由德国公司负责安排运输,但合同双方可以对其项下的内容进行不同的约定。从题中所述,双方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深圳公司负责安排运输,则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应该由深圳公司联系运输船舶。

阅读全文

与国际经济法根本违约案例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