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这门课程第一章的知识点有哪些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这门课程第一章的知识点包含法的概念与特征、法的体系与渊源、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经济法的概念与特点、
2.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课后答案(张秋华,王晓红)第二章41页5案例分析(2)的答案
5.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2年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试分析:(1)该企业的设立有无不合法之处?(2)刘某接受黄某参加该企业的投资与经营是否合法?(3)该企业在用人方面有无不合法之处?(4)法院判令黄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否合法?
(1)该企业设立时使用“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合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2)不合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因此,刘某允许黄某参加企业投资经营,致使该企业不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而必须依法力理变更企业登记,改变企业为其他性质。
(3)该企业在用人方面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互办理社会保险的做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王的,应当依法与职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4)不合法。刘某与黄某虽已形成客观事实上的合伙关系,但因未履行企业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形成法律事实上的合伙企业,故法院不应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判令黄某位企业债务担责。
3.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答案
不!像铁路的月台,用大写字母写着 德文斯克 或 塔特拉斯 。
送向更苍白的嘴唇,
错综丶租来的世界开始苏醒。
凝住了东方熹微的珠华玉曜,
在大海上破碎了又重来……所有命运
又走的许个一哈哈
4.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习题答案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李如万
5. 北京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名词解释
1)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4)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5)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6) 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7) 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8)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0)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11)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2) 发起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13) 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14)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5) 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6) 母公司(子公司):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17) 总公司(分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机构是总公司。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分公司。前者具有法人资格,后者不具有法人资格。
18)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
20)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1)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即国有工业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22) 厂长负责制: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由厂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它是一种首长负责制。
23)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4)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
25)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
26) 独资企业:是指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7)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8)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9)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3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32)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投资总额包括注册资本和企业借款。
3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和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34) 外资企业:即外商来我国举办的独资企业。它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35)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依法将其全部财产抵偿所欠的各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务。
36)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宣告后,可以依法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37)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可以通过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债权。
38)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9)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40)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41) 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2) 折扣:亦称让利。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43)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关于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及处理质量争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4)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合格,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度。
45)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46)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指定的产品质量专门机构,根据正式产品标准的规定,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企业产品质量所进行的监督性检验。
47) 国家监督:指国家对产品质量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
48)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和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买主、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49) 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为一定质量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质量行为,以满足对方利益需要的责任。
50) 产品质量纠纷:是指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因行政机关的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等。
5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
52) 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
53)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
54) 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55) 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6) 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57) 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58) 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者有权按其所载取得相应的权益的凭证。股票、公司债券、公债券、票据、提单、本票、汇票、支票、保险单等都是证券。
59)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及其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而试图获利的行为。内幕交易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原则,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
60)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按票面所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61)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2)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3)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其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4) 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为目的所实施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
65)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本身包含两个行为:一是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章;二是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
66)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作成背书,二是交付他人。
67)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68) 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票据行为。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69)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依据票据法所赋予的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70)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基于一定的事实和理由对于票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提出抗辩,拒绝履行票据债务。
71)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关于房屋建设、买卖、租赁、修缮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72) 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73)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74) 工业产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区内享有专有权。在我国,主要是指专利权、商标权。
75) 工业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和使用工业产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这门课程有多少章节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这门课程有8章内容,包括:第一章法学概述、第二章合同法、第三章物权法、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竞争法、第六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财政预算法、第八章金融法
7.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 陈建姚瑶 课后题答案
项目二
.2006
年
6
月,证监会在对日化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
)
日化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2
日由华南企业、华北企业等
8
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
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
9000
万股(每股
1
元)。
2005
年
4
月,日化公司获准首次发行
6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此次发行完毕后,日化公司
的股本总额达到
15000
万股。(
2
)日化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华南企业出资交付给
日化公司的机器设备(折合
2500
万元,实际只值
500
万元)。
(
3
)日化公司董
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2006
年
3
月
2
日,日化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该次
会议的董事有董事
A
、董事
B
、董事
C
、董事
D
;董事
E
因出国没有出席会议;董
事
F
因出差不能出席会议,
电话委托董事
A
代为出席并表决;
董事
G
因病不能出
席会议,
委托董事秘书
H
代为出席并表决。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出席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
聘任吴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并决定给予吴某年薪
10
万元。此外,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诉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决定改变招股
说明书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
该次董事会会议,
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
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4
)在
2006
年
4
月
19
日举行的临时股东会上,
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
(通知中列明表决事项)
的决议外,
还根据控股股东
华北企业的提议,
临时增加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
并经股东会表决通过。
(
5
)
2006
年
5
月
21
日,经董事会同意,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南企业的银行
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
(
6
)
为日化公司出具
2005
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施
某,在
200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
4
月
21
日购买了日化公司
2
万股股票,
并于同年
5
月
9
日抛售,
获利
3
万余元;
某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
范某认为日化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
于
2006
年
4
月
16
日购买了日化公司股
票
1
万股。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
)根据本题要点
(
1
)所提示的内容,日化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
理由。
(
2
)根据本题要点(
2
)所提示的内容,华南企业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
违法行为?
华南企业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
)根据本题要点(
3
)所提示的内容,
日化公司董事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4
)根据本
题要点(
4
)所提示的内容,日化公司临时股东会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
5
)根据本题要点(
5
)所提示的内容,日化公司
为控股股东华南企业提供抵押担保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
)根
据本题要点(
6
)所提示的内
8. 浙江自考2014年10月的考试用书,经济法概论(00043)、中级财务会计(00155)最新版是什么版本
1、浙江自考2014年10月的考试用书,经济法概论(00043)、中级财务会计(00155)这两门版2014年10月考试用的教材没有变化过,权以前的书还可以用。教材具体信息为:
00043经济法概论(财),教材名称: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附)(2010年版),出版社:中国财经,主编:李仁玉,版本:2010年3月第1版;
00155中级财务会计,教材名称:中级财务会计(附)(2007年版),出版社:中国财经,主编:杨金观 宗文龙,版本:2007年9月第1版。
2、你在丽水报名考试的话,两边的成绩可以合并一起的。丽水这边的两门,不需要转到杭州来的,可以直接使用课程合格成绩,直接在丽水的自考办里面申请自考毕业的。
9. 经济法概论(第3版)第三章合同法课后案例分析的答案
第三章案例参考答案
1.答: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具体,应视为有效经济合同。既为有效经济合同,在新的协议没有达成之前,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任。
新华书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对于新华书店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电脑,是属于违反财经纪律,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的合同无效的认识与行为,是缺乏法律意识,侵犯企业经营劝,是完全错误的。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即企业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新华书店作为独立法人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与华联贸易公司签订电脑购销合同,是属于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物质采购权是企业经营权的一部分,而其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的干预行为无疑是侵犯企业经营权,是完全错误的。
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仅在提货时付款5万元,余款迟迟未付,属于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任。法院应支持市华联贸易公司有关要求市新华书店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判决市新华书店履行合同,清偿所欠余款并按照合同规定,按合同违约部分标的总价款额的15%承担违约金。
2.答: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
《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但是,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检查“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及有关资料才能受理。在本案中,第四棉纺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不对的。
10.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陈建姚媱课后答案
人看一眼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