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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要约案例

发布时间:2021-01-18 12:00:03

① 《经济法》里要约的名词解释

确切的说是经济法律中的《合同法》里的规定

《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规定

一、什么是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什么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三、要约何时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四、要约如何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五、要约如何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六、什么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七、什么情况下,要约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另外,可以定义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② 经济法案例分析

1.叫迟延的承诺。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第28条: “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版出承诺的,权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显然,在这一情形中,要约人可以做出选择,或及时通知承诺人表示接受承诺,从而使合同成立,或因其逾期而拒绝承认该承诺的效力,在这种情形中, 合同不成立,受要约人被视为发出一个新要约。

③ 关于经济法中合同法中要约的案例

红糖的好处在于“温而补之,温而通之,温而散之”,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温补。红糖所含有的葡萄糖释放能量快,吸收利用率高,可以快速的补充体力。有中气不足、食欲不振、营养不良等问题孩童,平日可适量饮用红糖水。受寒腹痛、月经来时易感冒的人,也可用红糖姜汤祛寒。对老年体弱,特别是大病初愈的人,红糖亦有极佳的疗虚进补作用,老人适量吃些红糖还能散瘀活血,利肠通便,缓肝明目。

④ 经济法案例题

1,成立。有两个要约,一个承诺。原要约,请求纺织厂在一个月内提供两万米纯毛布回料答,价格每米100元,由供方送货到需方。新要约,纺织厂提出每米价格120元。承诺,甲地某商场同意,请按时送货。
2,根据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即5月15日成立,在乙地成立

⑤ [CPA经济法 合同法总则]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案例

1.不是取决于法官来。要约,有自源己的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被告的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这里只有标的物,其价款和数量都不确定,即内容不确定,所以不构成要约,只是要约邀请。是希望看到函电的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如果这题中没有说\"将派人前往购买\",也仍旧是要约邀请,不是要约。因为被告的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这里只有标的物,其价款和数量都不确定,所以不构成要约,只是要约邀请。

⑥ 经济法案例

答 1 甲乙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
甲公司于2007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这属于要约
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这属于反要约而不是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时间是承诺生效的时间,这里没有承诺,合同当然不成立
2 甲乙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
因为甲公司提出在一周内回复,而乙公司在3月10日回复,根据合同法第28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这样就不是承诺 合同当然不成立
3 需要承担责任,因为甲公司于2007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这一行为是要约,而且是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9条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消的,要约不能撤消,这就表示甲的要约生效了,题目中乙是在承诺期限内直接去付款提货时(这一行为表示承诺) 而甲公司已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没有遵守要约 所以要承担责任

⑦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合同不成立。根据规定,一方发出要约,而另一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承诺的,合同不成立。“若有异议,请于9月30前提出,否则将于10月初发货”对机械厂不发生约束的效力。

⑧ 经济法方面关于要约的

问题:1、乙方的主张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实际上已经进行了回追认冰亲自接受了邀约。答

2、假定丙方在5月5日做出承诺,并按要求将所需大米交到乙方的营业地。乙方对大米验收入库,但事后未付款。在丙方一再主张下,乙方声称要约是甲方擅自所为,与乙方无关,合同未成立,要求丙方把大米拿走,未付款。试问:乙方的主张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接受货物属于履约行为。

⑨ 列举经济法要约的例子

案例: 买房前,一来般情况下,往往自是在看到商家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后,觉得条件适合才会实地查看。到销售地点后,会进一步考虑孩子就学是否便利、是否能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居住小区绿化容积率、周边环境等辅助考虑房子的优劣。如果开发商打出
经济法,要约,例子
案例: 买房前,一般情况下,往往是在看到商家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后,觉得条件适合才会实地查看。到销售地点后,会进一步考虑孩子就学是否便利、是否能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居住小区绿化容积率、周边环境等辅助考虑房子的优劣。如果开发商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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