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法问题,请问质权人与留置权人在对孳息收取上有何区别
一、这是一个物权法抄的问题。袭
二、二者区别在于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存在关于质权的合同,可以约定孳息的处分方式,未约定的,质权人才有权收取;留置权人就留置的行为与债务人无任何约定,而是依据法律当然的收取留置物产生的孳息。
2. 注会的经济法中的提存与留置的区别是什么谢谢
提存是债务人要履行债务,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所以为了能内够履行债务容,债务人可以将需要偿还的金钱或交付的货物向提存机关(一般是公证处)提交由其保存。
留置则属于担保物权的一中,是指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行纪等行为而合法占有他人的物品时,由于他人不按期交付相应的费用(保管费、运费、加工费……)时,债权人可以留置该物品,在债务人仍不清偿时处分该物品以清偿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