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强化经济法的实施应该采取哪些对策
深入开展全方位的经济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经济法制观念版;加强经济权执法、司 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健全经济执行、司法机构;改革与完善经济执法、 司法制度规范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促进经济法的实施建立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对于经济守 法、执法、司法的监督工作。
② 公务员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是什么
公务员考来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只在行自测当中的常识中出现。
事业单位的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作为一门单独学科进行考试。
行测,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简称,它和智力测验一样,属于心理测验的范畴。它用来测试应试者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是考查应试者从事公务员工作所必须具备的一般潜能的一种职业能力测试。行测主要考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五大块内容,其中常识这块就是考公共基础知识。
国考和省考对公共基础知识划分基本相同。
资料拓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方面面,主要侧重于记记背背。
以上资料参考来源:网络—行测
网络—公共基础知识
③ 一般来说,确定经济法的主体效力主要依据什么原则
1、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
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可以在总体上分版为两大类权,即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
(1)调制行为的分类
调制行为就是宏观调控主体和市场规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
从调制行为的领域来看,可以分为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其中宏观调控行为又分为财税调控行为、金融调控行为、计划调控行为等,市场规制行为可以分为一般市场规制行为和特殊市场规制行为等。
(2)对策行为分类
对策行为是指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
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相互之间的市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
纵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控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
④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主题的行为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有很多种的
⑤ 我国法律赋予了经济法主体哪些经济权利,同时应当承担哪些经济义务
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基本特征范围的广泛性地位的层级性角色的变动性
⑥ 经济法调制主体的职责有哪些
一、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职权与职责是相对应的,“职”乃分内之事,“职权”行使不好就要承担责任。职责具体而言包括:贯彻法定原则、依法调控和规制、不滥用或超越调制权、不得弃权,核心是依法调控和规制。
1.贯彻法定原则是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基本职责
调制的法定原则来源其实是整个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即法定原则。贯彻法定原则的基本前提就是立法权的行使要强调法定。由于调制权往往涉及到国民财产权等基本性的权利,不贯彻法定原则将失去对调制权的制约,从而对国民的财产权造成损害。
2.依法调控和规制是调制主体的重要职责
为了保证调制行为与社会经济的千变万化相适应,往往会在立法中赋予调制主体一定的自由裁量的空间,调制主体应当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精神作出裁量。
3.调制主体不得滥用调制权和超越调制权,必须适当行使,也不得放弃。
二、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
1.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基本权利。由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主要是市场主体,因而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市场对策权是“经济自由权”的一种表现,并且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以及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两大类。
2.在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市场对策权就体现为相关企业的“竞争权”,即公平竞争权和正当竞争权。公平竞争权着眼于所有的竞争者都得到公平的对待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每个人都有权参与竞争,如果市场出现了垄断则会妨碍公平竞争(垄断者竭力阻止新进入者)。正当竞争权着眼于市场主体在与其他人进行竞争的时候不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比如仿冒、诋毁他人商誉等等。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最终会给消费者带来好处(更低廉的价格、更优质的产品)。
3.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的“市场对策权”。比如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受尊重权等等。正是有了消费者的权利的存在,才在实际上对经营者的自由权给与了有效的限定,因为满足不了消费者的权利,那么经营者的自由权只不过是空话,无法真正转化成经营者的实际利益。两者必须协调共存。
4.经济法不同部门法领域存在特殊的“调制权”和“市场对策权”,税法中的纳税人享有“纳税人的权利”,都是调制权和对策权的不同表现。
⑦ 我国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的对策有哪些
1、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是提高经济法制定的质量的需要;
2、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是保证经济法实施的需要;
3、经济法责任独立性问题辨析。
⑧ 小红要创业,欲找小明借钱,年息38%,请用你学过的经济法知识为小明设计完全的应对策略
不借。。。不借。。。
⑨ 市场营销是学什么的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运筹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消费心理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基础会计、金融概论、企业销售策划、商业银行实务、人力资源管理学、
市场调查与预测、分销渠道管理、银行营销、服务营销、客户关系管理、定价管理、现代推销技术、营销创新、广告理论与实务、财政与税收、公共关系学、广告沟通、促销管理以及商务礼仪和商务谈判等。
就业去向
就业简介
市场毕业生可以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推销服务和教学科研等工作。市场营销人员是大型企业不可缺少的人才,多数小企业容易混淆销售与营销的概念。
主修课程工商管理、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管理学基础,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市场营销策划、商务谈判、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基础、商品学、统计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客户关系管理等。
就业岗位
市场类: 市场调研员 ,商业数据分析员, 广告设计人员(包含平面设计及视频广告剪辑制作人员),商业建模预测人员(包含商业选址人员,企业拓展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与预测),商业大数据研究员,用户画像制作员;
经营类: 会计(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法务(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企业顾问(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可以询问市场营销人员怎么解决,例如员工流动性的问题),人力资源专员, 客户关系管理专员,商务拓展专员等。
其他类: 公共关系专员(包含舆情监测与应对专员), 网站论坛运营专员,活动运营专员,转行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