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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民企贷款经济学

发布时间:2021-01-12 20:06:11

『壹』 利用经济学 (微观)的恰当理论,解释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的意义。

国有企业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袭社会的一个行政机构,在“帕金森定律”的作用下,具有内在的不断扩大自身规模的冲动,冲动进一步扩大了需求,使劳动力需求处于长边位置。在劳动力溢散效应助长了员工懒惰,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不好等,劳动力生产力底下,严重滞存。
减员可以降低企业人力成本,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激发企业活力,增加市场竞争力。。。

『贰』 有哪些适合国企领导的经济学书籍推荐

我觉得像经济学这本书就非常适合大家去学习,因为这样会告诉你,如果去管版理这个经济。
我当初大学时候就学权过这本书,我知道他讲的很多内容可以让你有很多人借鉴,也可以让你在未来时候更加了解这些经济,只有这样才能让你在未来时候带好这个团队,带领这个公司走向更高的层次。

『叁』 在经济学中国企算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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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创改革开放事业以来,我国目前业已形成了以国有经济为核心多种经济力量交叉并存的生动局面,在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但是,在国有经济改革方面我们还面临一些理论难题,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步履艰难,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如何稳妥地把我国庞大的国有经济体系顺利地引导到国际经济轨道上来?本文利用规范的实体模型和合理的逻辑判断,从组成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量子单位“一个社会人”的模型出发,对国有经济改革的理论难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所有制问题的基本理论

1.社会人的公私二像性

任何社会都是由一个个自然人组成的。过去我们总以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而现在单个社会人或许更能代表社会基元的角色。如果一个公共设施或实体不能为任何一个社会人带来利益,那么该公共设施或实体就没必要存在,如果一个公共实施或实体只能为一个社会中的少数人带来利益(无论是否损害他人利益),那么该公共设施或实体也就难以称为“公共”二字。我们过去往往因为人口的众多而经常忽略个人在社会中的两面性特征:即社会中的个人既有自私性又具有公益性,因而就把私营企业那仅具有一点点公有性的成分也给完全抹杀了,尽管对股份企业的部分公有性我们一直坚信不疑。

(1)社会人的公私性比例模型

命题1 假设一个发达社会中总共有n个人,每个人在发展机会上平等。问:该社会中的一个人的财富具有的私有性特征的比例为多少?公有性特征的比例为多少?

命题2 继续命题1,如果n人社会中有系列财富property(i),i=1,k,且各份财富property(i),i=1,k的所有者人数分别为number(i),i=1,k。问:该社会的公共财富占社会总财富的比例为多少?

分析:因为每个人在发展机会上平等,因而在考虑财富问题时,可以将社会量子化为一份份人的财富做累加法则,因此,不难得出上面两个命题的答案,结果如下:

答案1:一个社会人的财富具有的私有性特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公私性特征

对于国有企业,显然其私有性特征为0,公有性特征为1。私营企业根据上面命题1的答案,公有性特征是1/n(趋近于0),私有性特征是(n-1)/n(趋近于1)。集体企业介于二者之间,相当于命题2中的情形。这里,应该注意到一个非常微妙的重要差别,那就是国企和私企在公私性特征上并不是严格对称的:国企的私有性特征是严格为0,公有性特征是严格为1,而私企的公有性特征是近似为0,私有性特征是近似为1。

(3)每个人都有代表国家的权利

我们以前总是忽略个人或私企的公有性特征,那是因为人口众多的原因,假如某个社会就只有几个人,那么这时个人的公有性特征就举足轻重了。事实上,拥有数亿人口的国家,其运行也是通过不同层次的有限可数的嵌套群体来发挥作用的,在这些有限可数的群体中,任何一个群体成员的行为虽然更多的代表各自团体的利益,但因为它是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也在一定层面上也代表了群体的意志;如果把这种情况按照群体之间的嵌套关系延伸到从个人至国家这样的大尺度链条上,应该说,每个公民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代表他的国家,只是不同的人因时因地而异,就现实的个人来说,国家主席或总统最能代表其国家。可见,私营企业的血管里就包含有公有经济的血液,尽管其浓度很低。

2.系统社会的所有制格局

(1)理想量子系统社会模型

命题3 假设存在这样一个民主、富强、文明的社会,社会中的各个成员各有专长,且具备充分的学习环境,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该社会所处的外部大环境不存在明显的战争威胁或生存恐慌,但一直存在必须不断开拓自然界物质资源,探索自然科学技术,解决人类自身社会问题和精神生活问题的烦恼。问:该社会的公共财富所占比例的平衡点存在吗?如果存在,平衡点的值应该是多少?浮动区域如何?如果不存在,比例值的区域如何变化跑

『肆』 谁能从经济学角度解释什么叫国企私有化

什么是国有企业私有化
国有企业私有化,是指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国企垄断,给民营公司、外资公司或个人等非国家控股的企业或个人一个竞争的机会,使得市场能够达到充分竞争。衡量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一个标准,是看这家“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如果国有股份和其他股份比较起来,不在这家改制后的企业占有主导地位,甚至完全没有国有股份,这家“国有企业”就可以被称之为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一家企业。
编辑本段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形式
第一,国有企业上市,通过证券市场出售一部分国有资产给个人。这一做法虽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了,但到九十年代才形成高潮。尽管在上市过程中,一部分企业同时增发股票以融资,但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把原有的一部分国有资产以股票形式出售给私人,实现部分的私有化。国有企业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并且分阶段出售国有股份,是国际上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的通行做法。中国自然也不例外。
第二,国有股减持给个人。它和第一种形式相联系,是分阶段私有化的通行做法。中国政府虽然在前两年宣布暂停国有股减持,但实际上各上市公司减持国有股的现象始终没有停止过。
第三,mbo,管理者购买自己管理的企业。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一个重要方式是直接出售给特定的购买者。中国出售的大部分国有企业,虽然没有用mbo的名称,但政府强调企业出售时,管理者要得大头,尤其是原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要持大股,所以,中国出售国有企业的主要方式虽然是向企业管理者和职工出售,但由于企业管理者占大部分股份,所以它是一种变形的管理者自购企业mbo。
第四,出售给他人。这也是中国出售企业的一个方式。但它的重要性比较小。一般情形下,政府为了宣传,或者企业确实无人肯买,才会采用这种方式。
编辑本段对中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建议
第一、学术界和政策制定部门必须明确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则是为市场经济建设基础。而制度建设本身是需要支付成本的。用股市圈钱这样的改革方法虽然表面上或者暂时支付的成本比较小,或者不明显。但是,最终这些成本将露出水面,被公众所感觉到。因此,所有的制度建设方面的机会主义行为最终是要受到惩罚的。政府本身不能够有自私的谋利行为,将卖不出去的东西想尽办法推销出去,使自己损失最小。本人感到特别可悲的是,中国的经济学界和政策制定部门经常被那些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短期行为的理论所左右,而失去对经济学最基本原则的坚持。
第二、要正确看待国有企业经理人在国有企业私有化中的地位。我们必须承认,企业家是社会的重要资源,经济政策要保护企业家经营企业的积极性。但是,这种保护应该是给企业家以合法的公开的渠道增加个人资产,而不是通过资产流失,比如送股的方法使企业家拥有股权。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家可以得到比较高的报酬和奖励。这些报酬和奖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鼓励企业家将他们的收入用于企业投资,对于投资的收入,比如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收入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采取送股或者其它资产流失的手段来增加企业家的股份,不是保护了企业家,而是有害的。因为这样使企业家有不安全感,容易导致短期行为。
第三、要建立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专门机构。私有化是一场运动,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现有的国资局只能够负责国有企业的日常管理,不能够领导私有化运动。因为他们长期以来在这个系统工作,有大量的人事关系,不便于公平操作。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专门机构的人员只能够从现有的政府机关,企业,高校和相关的服务部门,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企业咨询公司等单位临时抽调和招聘组成。只有这样一个类似于德国信托局的独立组织,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克服资产评估不公,拍卖程序不公的问题。由于中国的国有企业的特点是分为中央所有和地方所有。因此,可以成立中央和省两个层次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机构。省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机构除了负责省级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任务以外,也负责省以下地方政府所有的企业的私有化工作。
第四、采取企业分解的措施,将大型企业分解为中小型企业是一种比较好的技术方法。在德国私有化过程中,无论是在原来的西部地区还是后来的东部地区,这都是一个重要的方法。西部地区70年代到80年代私有化的过程中,大量采取的是将集团公司控股的分公司独立出去。这里有一个背景就是这些公司本来是总公司从业务扩张目的出发投资的,本来就是独立的经营单位。将总公司控股部分卖出去,企业就独立了,就私有化了。中国目前也有这样的企业,例如苏果超市或华联超市这样的企业集团,完全可以采取分解的方式私有化。私有化以后并不需要改变子公司与母公司在业务方面的联系,改变的只是所有权的结构。中国在前一阶段采取了将小企业合并成大企业的所谓组建企业集团的方式,这种做法与东德时期的企业联合运动很相似。虽然可以实现国有企业之间在市场开发,设施共用方面某些规模经济,但是,由于企业规模太大,导致管理困难,效率下降。中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上市,把20个1000万资产的小企业组建成2个亿的大企业就具备了上市的资产规模条件。但是对于私有化来说,这样的大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卖主。因此,私有化需要采取的第一个措施就是将这些大的企业集团进行分解。分解以后的企业资产规模比较小,比较容易找到买主。中国有大量台资、港资和海外的华资企业,大陆本土经过改革以来的发展也有相当数量的的私人中小型企业,同时也有大量的中小型外资企业,它们都有可能成为企业的买主。只有在大量买主的情况下,才能够从技术上防止国有企业原企业家形成的买方垄断。在公平竞买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采取财政扶持的政策,使企业家通过银行贷款购买股权的途径成为新所有者。需要建立这样一种保护真正的企业家的制度,而不是保护那些在化公为私方面很有本领的企业家。中国并不缺少企业家人才资源,缺少的是保护真正企业家的制度。现在有些企业家不认真经营企业,而致力于通过各种途径成为企业的大股东。这是制度造成的,这是在特定制度下形成的行为偏好。
实行企业分解措施以后,很可能仍然有一些大型企业,在技术上无法进行分解。对于这些大企业只能够采取国家减少股份的方法上市。这里当然需要有规范的资产评估报告。可以考虑的另一项制度创新是在政府之间拍卖,先形成市场价格的方法。例如,中央所有的企业可以先卖给地方。由于中国发展的地区不平衡,各个地区国有企业的经营水平也有相当大的差别,沿海发达地区的国有企业由于受出口市场、外资企业竞争的比较大的压力以及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可能比落后地区的国有企业经营得好一些。同时,不发达地区有劳动成本低和资源方面的优势。因此,可以考虑将落后地区的大型国有企业先对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国有企业)拍卖。在这个过程中,本地的企业就首先要接受外地企业家的评估,也就可以先一步形成比较逼近市场的价格。有些企业也可能在第一轮出卖中就被定为破产企业。一个在落后地区依靠本地地方财政扶持的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很可能被发达地区的企业家看做一摊子破铜烂铁,没有任何价值。这个过程相当于引入完全的外部人评价机制,克服本地地方政府和本地企业家内部串通的技术问题。对于有价值的企业,通过新的产权组合,引入发达地区的管理方法改进管理,可能对这些企业的资产保值起到正面作用。第二步,再考虑将发达地区的这些大企业逐步出卖股份给私人投资者。当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卖买过程的自由竞争,防止中央政府强迫地方政府的购买行为。因为,任何强迫都将是对企业市场价值的扭曲。这个过程本身的目的是形成企业的市场价格,而不是为落后地区的国有企业找卖主。
第五、在私有化过程中要区分企业资产和不动产,理顺地方财政与私有化后企业的经济关系。大量资料表明,许多国有工商企业在它们的资产评估价值中主要部分是房地产价值。而这笔资产在私有化过程中,基本采取继续无偿使用,或者按计划划拨价格使用。而私有化以后,企业家往往通过经营房地产的收入来购买企业股权或者偿还购买股份的贷款。如果说资产流失的话,房地产大概是流失的主要途径。对于企业转型的扶持应该规定房地产无偿或者低价使用的期限,比如说3年或者5年之内。根据现在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制度,这些国有企业的土地属于城市所有,土地经营的收入应该属于地方财政的收入。有些企业的下岗职工已经提出,他们不需要参加城市的低保,只要将工厂的房地产经营收入给他们就够了。现在一方面由城市地方财政负责下岗工人的支出,一方面将城市土地无偿由改制后的企业使用。这实际上是一种地方财政资金向企业家私人的流动,是公众利益的净损失。
第六、发挥金融监控的作用。国有企业私有化涉及到巨额资金流动,银行要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收入的资金流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中国目前的最主要问题是仍然允许巨额的现金交易。这在发达国家都是不允许的。现金交易为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逃脱银行监控的方便之门。如果中国还不可能实行全面的现金交易限制,至少可以规定国有企业私有化不可以使用现金交易,必须采用银行转帐的方式。有必要规定专门的银行作为国有企业私有化的银行,以便于监督和管理。
第七、对已经私有化的企业进行财务审查。现在人们已经提出大量已经私有化的企业存在资产流失问题。对于这些已经发现的问题,政府应该组织专门的机构审查,进行处理。不能够采取既往不究的态度。也许有人认为,有些事情已经无法可查,或者说就是查到,需要的组织成本也相当高,得不偿失。建设新的制度,就是要坚持公平的原则。通过审查,保护了采取正当手段的企业家,将采取不正当手段化公为私的企业家清除出去,才能够巩固私有化的成果。
第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这里涉及到现在大家讨论的关键问题即国有企业经理的权限和义务问题。国有企业经理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可以得到多少报酬;在亏损或者破产的情况下,要承担多大的经济责任。这里的一个首要的问题是,我们可以不考虑国有企业的经理,而是对一般企业经理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约束的,比如工资标准是工人的多少倍。经营不当的责任,董事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雇经理。德国法律规定,企业破产以后经理承担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在20年之内,被剥夺经理资格。这样任何一个国有企业经理都不可能通过将企业玩破产的方法,低价收购,重新取得经理位置。
国有企业私有化是一项运动,需要有法律程序,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接受公众的监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是一项工程,既需要有大政方针,也需要有经过论证的适当的具体的政策相配合。政策工具的选择是经济学的重要任务的一个方面。经济学不仅仅需要研究理论,也需要研究政策,因为任何理论都需要具体的政策来实现。有人认为现在的改革方法就是合理的,就是好的,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只要私有化就行了。这实际上是经济学界和政策制定部门的一种懒惰,这种看法排斥了对更好的改革方法的研究和吸收。从结果上来讲,这种懒惰为既得利益者保护他们的既得利益提供了理论依据。

『伍』 就业国企还是私企本人是国内最好的大学经济学的本科毕业生,现在才发现找工作毫无优势。一个是国企的人

自己想发展的肯定到私企,想安稳的就到国企

『陆』 上海财大经济学研究生找国企上班难吗

现在找工作看能力,不过在这里问不是办法要去实践

『柒』 题目《浅析国营企业劳酬关系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可以作为经济学毕业论文选题吗

可以的,要了就来帮的

『捌』 经济学专业可以进国企吗

有关系的话,什么专业都能进。没关系什么关系也进不了。跟专业没多大关系。如果你是硕士以上,倒是有机会通过招聘进去

『玖』 用经济学理论解释国有企业减员增效.....

经济理论中有一个复边制际报酬递减规律,说:随着投入的某一要素的增加,每增加一单位要素所增加的产量是递减的。以此推出企业的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都是随着产量的上升而先下降后上升的。国企冗员太多,企业的成本曲线都是处于上升阶段。减员是为了提高边际产量,从而降低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

『拾』 对于我国普遍存在的国企改革“下岗分流”制,应该如何用经济学原理进行解释不下岗不行吗请详细解释。

  1. 早在抄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营经济)占据了9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而且企业的生产经营脱离市场,一切产品生产由政府下达订单。无论是国营企业还是极少部分的私营企业,工人一律不得被辞退,也没有相应的破产措施;部分亏损严重的企业只得由国家背负这些不良资产。

  2.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职能对国企进行改革。引入下岗制度.下岗,是中国大陆的特有名词,即退下工作岗位,指中国国有企业在机构改革中失去工作的工人。工人仍属该工厂单位,但没有工资,实际上等于失业,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中国官方首先提出并在中国内地所广泛使用的名词。

  3. 所以,下岗是当时特定历史时期下,无奈的举动。下岗工人所在的国企是完全没有活力的,社会的负担。但是因为特定历史原因,又无法对其进行破产,维护市场秩序。只能采取特定的辞退破产手段,也就是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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