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一份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的自考课后习题答案 科目代码00043 作者是李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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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的产生和发展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与阶级、国家在时间上、性质上具有一致性。
法经历了四个不同历史类型的发展
社会主义的法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法。
二.法的本质特征: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三、法的形式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规章。6、国际条约。
法的结构:
法律规范:(1)假定(2)处理(3)制裁
法的部门:将调整相同类和密切相联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集中起来,即形成法的部门。
法的体系:各个法的部门、各种法律、法规,按其地位效力的区别及相互关联状况,依据一定次序排列组合的统一体系即为法的体系。
四.法与国家的关系:
1.一致性:
1)都是私有制、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2)有着共同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3)都是同一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为同一个统治阶级和经济基础服务。
2.不同点:
1)他们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规范总和,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机器;
2)法离不开国家,因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也是由国家保证其贯彻执行的;
3)统治阶级需要通过法去组织、建立国家机构,规定它们的地位、职责权限和活动原则,需要通过法建立和贯彻各项政治、经济制度;
4)法也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最重要的工具,统治阶级依靠法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
五.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法人的经营范围与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直接相联的。
2.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所具有的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贰』 北京自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名词解释
1)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4)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5)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6) 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7) 公司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8)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0)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11)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2) 发起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13) 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之一,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14)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5) 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6) 母公司(子公司):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17) 总公司(分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机构是总公司。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分公司。前者具有法人资格,后者不具有法人资格。
18)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
20)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1)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即国有工业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22) 厂长负责制: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由厂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它是一种首长负责制。
23)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4)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
25)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
26) 独资企业:是指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7)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8)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9)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3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32)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投资总额包括注册资本和企业借款。
3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和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34) 外资企业:即外商来我国举办的独资企业。它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35)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依法将其全部财产抵偿所欠的各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务。
36)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宣告后,可以依法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37)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可以通过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债权。
38)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9)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40)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41) 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2) 折扣:亦称让利。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43)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关于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及处理质量争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4)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合格,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度。
45)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46)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指定的产品质量专门机构,根据正式产品标准的规定,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企业产品质量所进行的监督性检验。
47) 国家监督:指国家对产品质量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
48)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和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买主、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49) 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为一定质量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质量行为,以满足对方利益需要的责任。
50) 产品质量纠纷:是指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因行政机关的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等。
5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
52) 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
53)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
54) 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55) 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6) 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57) 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58) 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者有权按其所载取得相应的权益的凭证。股票、公司债券、公债券、票据、提单、本票、汇票、支票、保险单等都是证券。
59)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及其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而试图获利的行为。内幕交易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原则,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
60)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按票面所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61)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2)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3)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其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4) 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为目的所实施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
65)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本身包含两个行为:一是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章;二是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
66)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作成背书,二是交付他人。
67)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68) 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票据行为。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69)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依据票据法所赋予的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70)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基于一定的事实和理由对于票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提出抗辩,拒绝履行票据债务。
71)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关于房屋建设、买卖、租赁、修缮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72) 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73)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74) 工业产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区内享有专有权。在我国,主要是指专利权、商标权。
75) 工业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和使用工业产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叁』 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考试的时候如何拿高分
自考的难度在成人教育中是最难的,主要是考试重点无法把握,复习范围比较大,但只要掌握复习方法,想要拿高分是没有问题。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的复习方法:
1、网上下载历年试卷和考试大纲,把答案在教材书上找出来。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背下来,一般及格没有问题。
2、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
3、考试时,要把名词解释当简答题回答,凡是能记住的内容只要卷面允许,都写上去。
4、自考的题目范围广,但难度不大,所以要记住的内容比较多。
『肆』 急 求!2010年4月、7月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真题答案
你去360自考网上看看,我都是在里面下载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果不行的话 你就去买一套试卷 不过要燕园的 那个命中率高点
其实经济法概论不难 你只要把整本书都看过 心里有个数
单选 多选 能拿到高分,通过也就不成问题了
希望你这次考试能通过 对你有帮助 就行
有什么不懂也可以交流 交流
『伍』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自考重点章节是
可以在网络文库看看有没有,这里的经济法概论历年真题应该是可以的
『陆』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个人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柒』 00043经济法概论有名词解释吗
经济法是对社抄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中文名
经济法
外文名
Economic Laws
性 质
法律部门
经济法
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意 思
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捌』 2010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自考00043
考《经济法概论》重点学习资料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一,法的产生和类型
1,法的产生根源: 法是随着私有制财产和阶级划分的出现以及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2,法的四种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 封建制法, 资本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
3,*法是阶级、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4,@法的前三种历史类型与最后一种的社会主义法有本质区别:前三者均属于剥削阶级类型的法,社会主义法是最新、最高也是最后一个类型的法,是真正体现工人阶段和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
二,法的本质和定义
1,法的本质: 阶级性, 社会性, 社会职能。
法的特征: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3)法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统治阶级意志,体现为规范文件,是人们发布遵守的行为规则。
2,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所有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3,*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但同时也具有社会性和社会职能。
三,法的渊源和结构
1,我国法的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国际条约。
2,*法律规范构成的三个要素: 假定, 处理, 制裁
3,法律规范的种类: 按表现形式分类: A.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
4,*在法的渊源之外的其他个人的讲话、意见、法学著作、判例、习惯等,都不是法。
5,@现行经济法律的某一条款中有哪些法律规范要素?
四,法与政策、道德的关系
1,法与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
一致性:有高度的同一性,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基本精神和原则是一致的。
密切联系:政策是法的灵魂,是法的指导思想,核心内容,有法无规定时,更需要运用政策。同时,政策实现也靠法。
区别:法具有国家意志属性,规范性,稳定性。有国家强制性保证实行,违反时要受到国家制裁。政策可根据形势变化而修正。
2,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一致性:都是一种行为规则,社会规范,两者在基本精神,任务和作用上都是一致的。
区别:在剥削阶级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阶级的道德,道德与法的产生和存在,调整对象和范围,表现形式以及强制力方面都不同。
3,*法与政策的关系实质上是国家和党的关系: (见书 9 页)
4,*法与道德的关系在阶级社会内有不同的表现:
五,法人和法人制度
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权利能力—-企业法人所具有的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行为能力—-企业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4,*法人和法人制度
5,*我国必须运用法人制度
6,*法人的独立性
六,代理制度
1,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有代理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2,代理的特征: A.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 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独立自主地进行代理行为。 C.代理人是代理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D.代理人的代理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从而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
3,*代理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4,*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依照委托代理协议,各自享受权利,承担责任。
七,所有权制度 (所有制——对生产资料占有和支配的经济制度。)
1,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上层建筑。
所有权的性质: 绝对性; 排他性。
2,所有权的内容: 所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其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和处分的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