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哪些使用可再生资源的方法可以提倡
通过天然作用或人工活动能再生更新,而为人类反复利用的自然资源内叫可再生资源,又称为容非耗竭性资源,如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各种自然生物群落、森林、草原、水生生物等等。可再生自然资源在现阶段自然界的特定时空条件下能持续再生更新、繁衍增长、保持或扩大其储量,依靠种源而再生。一旦种源消失,该资源就不能再生,从而要求科学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物种种源,才可能再生,才可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土壤属可再生资源,是因为土壤肥力可以通过人工措施和自然过程而不断更新。但土壤又有不可再生的一面,因为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可以比再生的土壤自然产生更多新过程快得多,在一定时间和—定条件下也就成为不能再生的资源。
B. 4. 经济法 的进步将从哪些方面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 大家帮帮忙忙。 大哥们`谢谢了~!
经济法的发展从很多方面影响了中国的经济的发展:
首先,经济法是否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中国法学界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开始争论,经过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前后的辩论,基本上划清了民法和经济法的界线;又经过1993年至1994年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体系的辩论,基本上划清了经济法同行政法的界线。然而,官方的认可是在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架给予肯定,将整个法律体系划分为7个法律部门,其中经济法排在第四位,这标志着经济法在经济、法律地位上的确立,是我国经济法学长期争辩的理想总结,所以,今天没有必要再讨论经济法的地位话题,以下从现实的立法和理论研究两个方面对中国经济法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进行回顾。
(一)立法层面
经过30年的风雨兼程,经济法范畴的法律或法规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已经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2008年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附录,列为第四大类的经济法就有54件,仅次于行政法的79件,位居第二。[2] 实际上,属于经济法范畴的还有其他大类中的一部分,最明显的如民法类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还有些是交叉性的,不能具体地归于经济法或是民法,但仅从数量上就充分说明经济法队伍的庞大。尽管今日的经济法还不象传统民法那样有较为定型的体系或象刑法那样有法典,但是已经有大致的范围和体系:
一是宏观调控方面。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重要部分,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发展的后盾,也是国家运用计划、税收、货币、产业、价格等手段行使经济调控职能的法律保证。这方面的法律已经有:《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审计法》、《统计法》、《会计法》、《城市规划法》、《价格法》等。
二是市场规制方面。市场规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井然的行为, 主要致力于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也是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功能。这方面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反洗钱法》等。
三是企业组织方面。为了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要严格规范各市场主体的地位。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核心主体,国家要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建立进入和退出的机制,同时也通过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企业的自主权和经营权,规定企业作为社会组织体应承担的责任。这方面的法律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乡镇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破产法》等。
四是资源能源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过于追求经济的增长,而忽视对环境的保护,过度从自然界索取,滥用资源、能源,目前已经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和人民的正常生活。为此,通过经济立法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尤为重要。这些法律包括:《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电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C. 再生资源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请完善
一. 地球上的资源包括两种: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
1.可再生资源:
通过天然作用或人工活动能再生更新,而为人类反复利用的自然资源叫可再生资源,又称为更新自然资源,如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各种自然生物群落、森林、草原、水生生物等。
2. 不可再生资源:
人类开发利用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能再生的自然资源叫不可再生资源。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种矿物、岩石和化石燃料,例如泥炭、煤、石油、 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 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等。
人类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只会消耗,而不可能保持其原有储量或再生。其中,一些资源可重新利用,如金、银、铜、铁、铅、锌等金属资源;另一些是不能重复利用的资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当它们作为能源利用而被燃烧后,尽管能量可以由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但作为原有的物质形态已不复存在,其形式已发生变化。
二. 相关法律法规:
(1)可再生资源
1.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2.可再生自然资源:
《草原法》《森林法》 《水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渔业法》 《种子法》
(2)不可再生资源
《矿产资源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废旧有色金属回收管理暂行办法》
《废钢铁回收管理暂行办法》
D.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的经济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物业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退耕还林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E. 有关不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枯竭的事例100字
国水资源总量占抄世界水资源总量的7%,居第6位。但人均占有量仅有2400m3,为世界人均水量的25%,居世界第119位,是全球13个贫水国之一;
我国森林面积为15894.1万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16.55%,森林蓄积量112.7亿立方米。全国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人工林面积4666.7万公顷,居世界首位;
我国石油资源量约为10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约47万亿立方米。通过对不同类型盆地油气勘查,新增储量规律和各种方法的 分析,测算出我国石油可采资源量为150亿~160亿吨,天然气可采资源为10万~14万立方米 。按照国际上(油气富集程度)通常的分类标准,我国在世界103个产油国中,属于油气资源“比 较丰富”的国家;
煤就不用说了吧~~稳居世界第一,而且如果全世界都只烧煤的话,我国的煤的储量可功全世界的人烧大约100年
F. 经济法作业。。作业啊
(1)赵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乙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钱某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
②孙某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
①普通合伙人赵某、钱某、王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退伙的有限合伙人李某以其退伙时从甲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赵某、钱某、王某决定甲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孙某在甲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李某当然退伙,甲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甲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记得采纳和给分啊...
G. 不可再生资源会不会有一天变成可再生资源,如何做到
不可再生资源是有可能在未来变成可再生资源的,因为现在科技非常发达,我们的科技水平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所以说在未来,一切都有可能发生,而且我们现在已经能够把一些不可再生的资源变成可再生的了,只是说成本会比较高而已。而且就算我们无法把不可再生资源进行再生,现在的科技水平也可以发明出新的资源来代替它们。其实近年来有不少资源也在逐渐变少,但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并没有被影响,主要是因为科学家发现和发明了很多可以替代原始资源的东西。创造再生资源可能有难度,但是先逐渐发明出能够替代的,不让资源的依赖性过于大,这也会是一个好办法。
我相信未来的科技,一定能够带领我们走向更加好的生活,走向资源充足的生活。
H. 经济法案例分析
李玉的街面房……
A、李玉和张帆对赵春明的经营管理……
以上这两句没看出想说的意思。
上面的4个观点,一三四都是合法,第二项不合法,股东成立有限公司不能以劳务出资。
下面的三个观点,一是错的,如果赵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要共担风险,如果不是合伙人则不承担风险。三也有问题,如果大家都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要共担风险,如果有的人是合伙人有的人是租赁人和债权人和被聘请管理人,则后三种人是不承担亏损风险的。
另外,这个是民商法问题,而不是经济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