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简述经济法责任与经济法义务的区别
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形式。有经济法主体参与的经版济法关系所决权定,经济法主体实施经济违法行为,破坏经济法律关系,即应该按照经济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是经济法律责任。
经济法责任因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法权利而产生
经济法义务,是经济法义务主题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而必须做出或抑制一定行为的约束。他与经济法责任的联系在于:经济法义务是经济法责任的前提和基础,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义务的法律后果。经济法责任与经济法义务的区别在于:
二者对应不同:经济法义务与经济法权利相互对应,经济法责任与国家强制力相互连结;
二者性质不同:经济法义务作经济法主体的一种约束,不具有法律的制裁性,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的违反经济法义务的后果,具有法律制裁性;
二者内容不同:经济法义务的内容是必须做出或抑制一定行为的约束,与经济法权利的内容相互对应;经济法责任的内容是违反经济法义务的法律后果,具有法律制裁性。
『贰』 从权利和义务角度看经济法是义务本位法吗
所谓法律本位乃指法的基本观念,或基本目的,或基本作用(依王伯倚先生专之说)。经济法的社会属本位性是指经济法立足于社会整体 ,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基本目标,具有社会法的性质。经济法是在私法社会化和公法社会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其经济基础、思想理论基础、法律基础都产生了社会化倾向,经济法的产生正是满足了社会化的需求,使其自出生起就带有社会法的气息。经济法属于社会法中的一员,与民法、行政法区别开来,各尽其责,更加证明其社会本位性。经济法所维护的社会公共利益从其内涵、核心以及目的也表现了经济法这一与生俱来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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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经济法制定的特点是什么
1。 综杳性
综合性是指经济法是由多方面的经济法律规范组成的法律部
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经济法的规范构成和内容 上看,它是根据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需要,由许多单行经济法 律、法规组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既调整宏观经济领域的
管理和调控关系,也调整微观经济领域的管理和协作关系,涉及 工业、农业、商贸、财政、金融、会计、审计、海关、物价等范 畴。
二是从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上看,它运用了多种不同的调整方
法,主要有指导性调整方法、鼓励性调整方法和抑制性调整方 法。经济法的指导性调整方法是通过一定的法律规定为行为主体 积极地指明方向和行为所能达到的范围,而它的鼓励性调整方法
和抑制性调整方法则分别表现为它对行为主体的行为的促进(包 括奖励、激励)和控制(包括限制、禁止)。
经济法正是采用这 种综合性的调整方法来实现其调整目的的。三是经济法律规范的
作用结果表现为综合调整效应。经济法律规范在对经济管理关系 的调整中采用了多种调整方法,既可有效地发挥它们各自的功 能,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产生综合的整体调整效
应,包括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宏观经济秩序,以 及从整体上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 政策性
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体现,具有经济政策性。其主要原因在
于具体经济政策的实现过程往往会对一定的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加 以限制。为防止这种限制的任意性,经济法律规范必须对此加以 确认、固定和防范。
不过,经济政策是多种多样的,经济法只能
表现那些较为稳定的经济政策,而不是权宜之计的政策。
3。 公法和私法属性兼具
经济法横跨公法、私法两个领域,并产生了使这两者相互牵
连以致相互交错的现象。
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体现出较好的利益 协调功能,实现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突出社会利益优先 的原则,但又不以牺牲个体利益为代价,在法治理念的约束下反
映着鲜明的控制国家行政权力的特点;其不排斥个体利益,但又 抑制脱离社会发展而片面强调个体利益的发展模式。
因此,应该 说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兼顾于私的法。
4。 程序保障的非独立性
在我国,与民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相比,经济法没有
一个独立的程序法典与之相对应,主要原因仍然在于其所调整的 社会关系的独特性。
抛开外力因素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以私利为驱动力,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形成了以追求私人
利益为纽带的社会关系;而经济法站在社会利益需要的高度介人 社会经济生活,其手段按照强度的不同划分为三:其一是相对 “最弱”的介人方式,即间接引导私人利益,主要依靠国家作为 财产所有者的身份,通过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交往来影响私人 利益配置的格局,从而实现利益的发展;其二是国家通过行政权
力介人私人经济生活,基于现代行政法学中的控权思想,应该说 行政权力介人的力度变得更加缓和,但由于行政权力隶属性的存 在,因而这种介人具有明显的直接引导的倾向;其三是基于对社
会公共利益形态的设计,站在一种权威的角度,去评判私人利益 在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碰撞时的妥当性,并通过强制手段来体现
和维护社会利益的至上性,如制裁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就
是一种介人“最强”的方法。
以上三种介人方式恰恰是民法的方 式、行政法的方式和刑法的方式,因此经济法律责任具有明显的
综合性,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统一。在落实实体 权利与义务的过程中,独特的程序性问题也随之变得不再重要。
但是,在现代法治思想的统率下,第一种介人手段相对处于主导
地位,因此,经济法的程序性问题更接近于民事法律,也便成为 一种合理的选择。
『肆』 什么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方为或不为专一定行为的资格属。
经济义务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责任。其含义包括:其一,经济义务主体必须依据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经济权利主体的利益和要求。其二,经济义务主体应自觉履行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所确定的各项要求,否则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
(4)经济法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特点扩展阅读:
经济义务特征:
(1)是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种约束;
(2)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分类:
1、经济义务(一般经济义务)
指一般组织或公民依照经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2、经济职责(特殊经济义务)
指经济管理机关基于其地位与职能,依照经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职责。
『伍』 经济法关系除了具有法律关系的特点以外,还具有那些特征
怎么给划分到生物学了?
找了点东西。经济法律关系作为许多法律关系的一种,除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点之外,还有其本身的特征。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2.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3.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陆』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1.经济来法律关系是源由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的经济关系社会生活中存在着某种经济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当这种经济关系被经济法规确认和调整时,便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因此,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建设阶段,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微观搞活的经济运行机制。
2.经济法调整的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都具有经济性在各种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活动中,国家机关与社会组织、生产经营者之间以及社会组织和生产经营者之间,都依法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因此,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都具有经济性,这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一个显著特点。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特殊性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特殊性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1)主体依法进行的活动只能是经济活动。这是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
(2)主体存在的形式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这是由多种所有制和经济活动的相对独立性所决定的。
(3)主体地位具有不平等性。在宏观经济活动中,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企业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是平等的。因为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代表了国家意志,由其所做的决定,其他经济主体必须服从和执行。
『柒』 请简述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点
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专法享属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它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基本特征范围的广泛性地位的层级性角色的变动性
『捌』 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有哪些特点
在整个国民经济生活中,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既可以在通过监督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正确行使权利(权力)和切实履行义务中得到体现,也可以通过严格执法来保护权利主体的的合法权益来保护经济法律关系。
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方法:
1、经济制裁。常用的有赔偿经济损失,交付违约金等。
2、经济行政制裁。指行为人尚未构成犯罪,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的经济性质的行政处分。
3、经济刑事制裁。指对违反经济刑法造成严重后果的经济犯罪分子,由法院给予的刑事制裁。
『玖』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经内济法调整容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2.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3.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拾』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点
经济法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是指国家在干预和参与国民经济的过程中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发生属在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关系和经济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主体地位不平等性,主体资格多重性。
你是学会计的应该对金融领域比较在行,经济法中很重要也是很难的部分就是关于金融方面的管理。如税法,银行业监管法律,证券法,保险法都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
从法学专业来看,经济法属于比较难的法律部门,不好学,技术性更强,但在对经济法有了宏观把握后,知道其调整对象就好下手了。
我是主修法律的,科班出身。捎带着自学些会计知识,不过我觉得还是会计比较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