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司法考试考哪些内容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一阶段:2月1日——4月1日(第一轮复习)
考虑到第一阶段有春节的影响,第一阶段复习提前至2014年1月,请参考第一阶段复习细化指导。
此阶段推荐复习步骤:
从自己最熟悉的学科开始复习。首先要树立满满满的自信心,复习才会取得好效果!不要一开始就选择自己完全不会的学科来复习,无疑是自己拿大棒打自己。
法律专业:
复习思路: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基础,有利于培养法律思维。通过法理学你对法的很多本质性的问题会有一个深入理解,对于分科的学习都很有帮助。
法理学→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刑诉法→商经法→三国法→宪法→司法职业道德→法制史。
非法学专业:
复习思路: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再法理。即先从刑法、民法这些熟悉的实体法着手,可以培养自己对法的兴趣,如果直接先学习法律学,三国法,那么其中的难点问题、枯燥的问题足以让你退避三舍。
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刑诉法→商经法→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司法职业道德→三国法
第二阶段: 3月中旬——7月1日(第二轮复习)
此阶段是复习的攻坚阶段,主攻方向是5大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诉讼法),五大法占司考总分的70% !
(1)看书:以一套书为主线,反复的看!
(2)做题:还是做8届历年真题(务必在7月1号之前全部训练完毕)
(3)听课:3月中旬到7月初,可以跟着九八考资的课程复习,帮助你深入理解各个知识点!
注意:在这阶段你一定要开始看商经法和三国法了,不能因为知识点杂乱就迟迟不着手复习!商经也属于高投入高产出的学科,务必要十分重视!2011年卷四就又出了一道商法的大题!相信2015商法仍会有大题出现的!在此再次提醒广大考生!
第三阶段:7月2日——8月10日(第三轮复习)
在这一阶段:你主攻方向是:历年真题。
(1 )看书:依然选择任何一套书为主线。(不要变),要适当侧重看重点法条!
(2 )做题:历年真题(此时采用一套一套的历年真题,不要用分知识点的那种,每天训练一卷,定时训练,争取在8月10日前把历年真题训练完,并且每天要将训练的题目认真分析一遍!最大限度的挖掘出每一道题目的考点)
(3 )听课:可以跟着听法条班的课件。
第四阶段:8月11日——9月1日(第四轮复习)
在这一阶段:你主攻方向是:历年真题(分知识点归纳总结),此阶段要相当重视总结归纳!
(1)看书:依然选择任何一套书为主线。(要有计划的重复前段时间的知识点,不断重复看过的重难点,每天花费一点时间翻翻前段时间的复习内容,温故而知新!)
(2)做题:这个时候使用历年真题的分知识点版本
(3)听课:如果没有听完前期的资料,请继续听,如果听完了,可以选择听一些名师的分科目课件
㈡ 司法考试科目是什么
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版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
(2)司法考试经济法范围扩展阅读:
报名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一般为6月初开始,一直持续到25日。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㈢ 司法考试经济法分值占多少据说卷四不出经济法,是这样吗
目前司法考试卷四是没有经济法的,经济法出现在卷一,分值不定。
司法考试试卷四主要由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分值一共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卷四科目主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㈣ 经济法的司法考试
经济法每年考察的分数不太多,属于次重点科目。在2009证券法调整到内商法进行考察后容,经济法部分涉及的内容还有《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以及《环境保护法》七部分内容。尽管如此,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的分值比2008增加了5分,总分达到45分,是卷一分数最高的一科,考查的形式是5道单选题、12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
2010司法经济法单选考查5道,多选考查12道,不定项选择题3道,共计35分。
㈤ 司法考试的等级划分
A证——必须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分数达到360及以上,才可以获得A证。
B证——户口内属于放宽地区的法律容专业专科考生,司法考试成绩在360以上。
C证——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注意:改革后原法律职业资格B证已经取消,只有A、C两类证书,但原已考过司法考试的考生,证书不受影响。
㈥ 司法考试的经济法部分和注册会计师的经济法科目,哪个考的更难
本人前年通过注会经济法,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难度是六科里普遍认为最容易的一门,特别对于喜欢文科擅长记忆的考生有优势,此科目注重考生的理解和记忆能力以及对于案例的分析表达能力。此科目考生完全无计算,纯文科科目。重要章节为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这几章必考大题,另外合伙企业法分数也不低。
㈦ 司法考试中经济法都包含哪些法律
包括: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保护法。
1、竞争法
竞争法由三个法律所组成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竞争法立法目的是为保障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法
消费者法由两个部分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主旨在于消费者的受损权益如何救济,而不是具体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产品质量法》立法主旨在于产品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以及对受害者的利益的救济的问题。
3、银行业法
银行业法包括《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的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里确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特别的监督管理的措施。
4、财税法
财税法由税法(又分为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会计法及审计法组成。税法、税收实体法涉及各种税种,最重要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于税收程序法里,主要是《税收征收管理法》。
5、劳动法
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法的适用问题、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同的。劳动者享有更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而用人单位的解除权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劳动争议的仲裁主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
6、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包括《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中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尤其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转让。
7、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确立了非常多的制度,比如环境规划的制度,清洁生产的制度,对此至少要了解哪些制度属于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在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中,环境民事诉讼的时效是3年,且在环境民事诉讼里常会出现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等情形。
(7)司法考试经济法范围扩展阅读:
司法考试中经济法的复习重点
1、在竞争法中重点复习《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哪一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属于哪一种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线来具体掌握;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在消费争议的解决的问题,《产品质量法》最重要的是产品责任的承担的问题;
3、环境保护法中重点掌握: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环境民事责任问题;
4、出现变化的法律,或者已经出现变化但司法考试没有考过的法律,均是复习重点。
㈧ 司法考试主要考哪几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回每张试卷100道试答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主观题考试设置选做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具体考查科目为: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㈨ 注会的经济法和司法考试的经济法一样吗
不可以,注册会计师免试条件如下:
注册会计师免试条件:
1.免试规定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1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2.豁免规定
(一)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根据最新文件: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二)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三)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
2008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管理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