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跪求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法历年真题和考研资料!!!!!!!!!!!!
2014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2014年世界贸易组织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王利明主编:《民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范健主编:《商法》(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邵沙平主编:《国际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
5、曼昆著:《经济学原理》,梁小民译,机械工业出版社,原书第三版;
6、《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中英对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7、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
8、焦洪昌著:《宪法学》(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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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王利明主编:《民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范健主编:《商法》(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7、邵沙平主编:《国际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8、赵相林主编:《国际私法》(第3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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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王利明主编:《民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范健主编:《商法》(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邵沙平主编:《国际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赵相林主编:《国际私法》(第3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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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王利明主编:《民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范健主编:《商法》(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杨紫烜:《经济法》(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7、邵沙平主编:《国际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8、赵相林主编:《国际私法》(第3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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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王利明主编:《民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邵沙平主编:《国际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赵相林主编:《国际私法》(第3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8、范健主编:《商法》(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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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高级英语》上下册 张汉熙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995年
2、《新编英汉翻译教程》 孙致礼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3年
3、《普通语言学》 胡壮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年
4、《英国文学史》(1-4) 陈嘉 商务印书馆 1981-1988年
5、《美国文学史》 童明 译林出版社 2002年
6、《新公共法语》(1-3) 吴贤良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12年
7、《新编日语》(1-3) 陈小芬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9-2011年
8、《现代英语词汇学》 陆国强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8年
9、《新编英语国家概况》 王恩铭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8年
10、《当代实用英语精华》 罗国梁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6年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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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日语综合教程》五、六、七 陆静华、陈小芬、季林根编著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6年第一版
2、《日语语法讲座与测试》 徐曙主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一版
3、《新编日语语法教程》 皮细庚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11年8月
4、《日语惯用语谚语详解》 王锐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1年3月
5、《日语概说》 皮细庚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7年
6、《商务日语大全》 周林娟 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 2001年7月
7、《日语精读》第三、四册徐久高、周异夫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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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法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法语课本》(五、六册) 束景哲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12年重印版
2、《现代法语词汇学》 曹德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4年版
3、《法语文体学导论》 王文融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4年版
4、《全新法语语法》 Y·德拉图尔等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9年版
5、《法国文学大手笔》 F·普洛坎、钱培鑫、陈伟 上海译文出版社
6、《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指定教材(法语口译,笔译实务二、三级教材)》 曹德明总主编 外文出版社2005年版
7、《法国文化渐进(中级)》 曹德明主编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2年版
8、《法学文学史》 柳鸣九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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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
(包括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数量经济学和金融工程专业)
入学考试初试参考书目
1、《西方经济学》 高鸿业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五版
2、《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 范里安著 格致出版社 2011年
3、《宏观经济学:现代观点》 巴罗著 格致出版社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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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以下提供的参考书目均用最新版本)
1、《货币银行学》中文版 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投资学》中文版 滋维·博迪 机械工业出版社
3、《国际金融》 陈雨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商业银行管理学》 戴国强 高等教育出版社
5、《金融市场学》 张亦春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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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金融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1、《金融工程》(第三版) 郑振龙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年
2、《证券投资分析》(每年最新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
3、《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每年最新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
4、《财务管理学》 杨淑娥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年9月
5、《金融学》(第三版) 黄达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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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以下提供的参考书目均用最新版本)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审计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4年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参考书目
1、《管理学》 海因茨·韦里克 经济科学出版社 第12版或第13版
2、《管理学——案例、题库、课件(第二版)》
徐波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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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1、《管理学》 海因茨·韦里克 经济科学出版社 第12版或第13版
2、《管理学——案例、题库、课件(第二版)》
徐波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年
3、《国际企业管理》 王朝晖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8年版
4、《战略管理》 弗雷德·R·戴维 经济科学出版社 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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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1、《市场营销原理》 Philip Kotler著楼尊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13版
2、《消费者行为学》(原书第11版) 德尔·霍金斯、戴维·马瑟斯博著 符国群、吴振阳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1年版
3、《市场调研精要》(第6版) 迈克·丹尼尔著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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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编写组 2010年6月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社政司编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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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技术及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1、《新编技术经济学》 袁明鹏、胡艳、庄越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版
2、《资产评估》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编写组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2版
3、《财务成本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2版
4、《不动产评估》应尚军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0版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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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旅游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1、《旅游学概论》 李天元 南开大学出版社 第6版 书号:ISBN978-310-03293-8
2、《旅游经济学》 林南枝、陶汉军 南开大学出版社 书号:ISBN978-7-310-03184-9
3、《会展导论》 张义 复旦大学出版社 书号:ISBN9787309-064933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
1、《旅游地理》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5年第1版书号:ISBN7-5623-2208-2
2、《旅游英语》 旅游教育出版社 2003.6 书号:ISBN7-5637-110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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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数量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1、《统计学》 贾俊平、何晓群、金勇进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4版(2010.12)
复试口试参考书目:
1、《运筹学》赵可培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2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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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1、《产业经济学》 魏农建、谷永芬著 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2、《产业经济学》 苏东水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最新版
3、《产业经济学》 王俊豪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年版
4、《产业经济学与组织》 安德鲁索著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9年版
5、《信息规则:网络经济时代的策略指导》 夏皮罗·范里安著
中国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
1、《区域经济学》 孙海鸣、张学良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年版
2、《发展经济学》 波金斯著黄卫平等译上海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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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参考书目
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1、《区域经济学》 孙海鸣、张学良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年版
2、《城市与区域经济学》 麦凯恩著 格致出版社 2010年版
3、《区域经济学与区域政策》 阿姆斯特朗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科目:
1、《发展经济学》 波金斯著黄卫平等译上海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城市经济学》 奥沙利文著周京奎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年版
『贰』 大学专业中,国际法学到底在学些什么
“国际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其任务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增强对国际关系、国际法律原则和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研究方向及简介
国际私法学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核心任务的一个法律部门。国际私法学主要研究国际私法的一般理论,其中冲突法是基本部分,着重研究国际冲突法与区际冲突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同时,还要研究比较国际私法,即对各国国际私法进行比较研究;中国国际私法,重点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历史和现状;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制度;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此外,还要对国际私法名著进行研究。
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并以国际(和跨国)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学主要研究国际经济法的一般理论、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国际经济组织法律制度等。其中重点研究WTO的法律制度。
国际公法学
国际公法是以国际关系,其中主要是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独特的法律部门。国际公法学主要研究国际公法的一般理论、条约法律制度、海洋法律制度、国际人权法律制度、外交与领事关系法律制度、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律制度及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等。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使学生掌握国际公法的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国内外法律问题的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外交、外事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业务工作。
『叁』 怎样理解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理
以前隶属民商法学,现在属于一个分支。中国现在由民法刑法经济法三大体系,调整中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详细解释(看完你就懂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涵义一、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国际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传统的国际公法,主要用于调整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政治关系。国际经济法是专门用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新的法律分支。它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是适用于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物有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日本的金泽良雄以及法国的卡罗等人。二、广义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它是调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不仅限于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它的内涵和外延,早已大大地突破了国际公法单一门类或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扩及于或涉及到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的民商法、经济法等。持此类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塞普、斯泰纳、杰克逊、洛文费尔德以及日本的樱井雅夫等人。三、对以上两大学派观点的分析持狭义说的学者,按照传统的法学分科的标准,严格地划清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的界限,认为国际经济法乃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理论上说,这种主张具有界限分明、避免混淆的长处。但在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客观情况下,却存在着不切实际的缺陷。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国际商法与各国涉外经济法等多种法律规范的边缘性综合体。这门新兴学科的边缘性和综合性,是国际经济法律关系本身极其错综复杂这一客观存在的忠实反映,也是科学地调整这种复杂关系的现实需要。作为当代的法律学人,理应根据这一边缘性综合体自身固有的本质和特点,坚持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科学方法,以当代国际经济交往中涌现的各种现实法律问题作为中心,严格按照其本来面貌和现实需要,打破法学传统分科的界限,对原先分属各门各类的有关法律规范,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和探讨。只有这样,才能学以致用,切实有效地解决各种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由此可见,应顺应国际经济秩序除旧布新的历史潮流,对待国际经济法的现有知识和现有体系,“拿来主义”与消化主义并重,逐步创立起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体现第三世界共同立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科新体系。
『肆』 如何理解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注意:需要解释原理,请勿照搬答案。 真心
1.个人。个人作抄为一般袭的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
2.法人。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
3.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有些国际组织的决议、规定、原则、制定的标准合同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各国遵守的原则和准则,成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4.国家。国家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除了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还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伍』 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基础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其中又包括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以及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等几大分支。
学习与研究国际经济法,首先要理解和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其次就是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国际经济立法与实践,特别是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与实践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
国际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对象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使用的教材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传丽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经济法》。学生可参考使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制作的《国际经济法》录音教材、电视直播课堂、IP网络课件等其他教学媒体讲授的内容进行学习和复习。
本课程为72学时,4学分。教材共有10章,分别是: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五章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第七章国际投资法、第八章国际货币金融法、第九章国际税法、第十章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
国际经济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形成的一门新兴边缘性学科。目前,我国的对外经贸交往和国际经济法实践迅速发展,人们对国际经济法知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加入WTO以后,我国开放的程度更加提高,中国人,中国的商品,中国的资本甚至中国的货币都要在国际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进行商业交易,涉及到最多的、最基本的就是商品、货币和资本了。如果商品交易跨越了国境,就成为国际贸易,货币要是跨越了国境,就成了国际金融,资本跨越了国境,就成了国际投资。
国际经济法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国际经济法究竟是从何时开始出现的?后来如何逐步发展?它与相邻的各种法律门类或学科之间有何联系?有何区别?在学习国际经济法之前,应该对这些基本问题有一些了解。
早在公元以前,地中海沿岸亚欧非各国之间已经出现频繁的国际经济往来和国际贸易活动。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各国商人约定俗成,逐步形成了处理国际商务的各种习惯和制度。这些习惯和制度,有的由有关国家的法律加以吸收,规定为处理涉外商务的成文准则,有的则由各种商人法庭援引作为处理国际商务纠纷的处理根据,最终,逐步形成了有约束力的判例法或习惯法。实际上,这些商事法规和商事习惯法就是国家经济法的最初萌芽。
在古代的罗马法中,有“万民法”和“市民法”之说,前者就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之间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罗马法中有大量关于国际商务来往的规定,逐渐推广到西欧大陆,以至于影响到世界许多地区。
中世纪时期,欧洲继承了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在其基本原则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罗马法,形成了欧洲的国际性商事习惯。
17世纪以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逐步形成,世界各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交往日渐频繁,国际经济关系空前密切,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17世纪到20世纪40年代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条约,以及国际习惯和相关的国内立法,不断大量出现,而且日臻完善。
第二次世界以后,国际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形,不断有新的民族独立,成了新的国际力量的对比。这些政治和经济大变化,引起国际经济关系逐步发生重大转变,出现新的格局。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也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国际经济法是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要学好国际经济法,还要了解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律学科的联系和区别。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是,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国际经济关系,国际公法调整的是国际政治关系。例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属于国际经济法范围。《维也纳外交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属于国际公法范围。
国际经济法也不同于国际私法。国际私法又称为“法律冲突法”,其作用是在各国法律,例如民法或商法相互冲突的情况下,确定应当适用哪国法律。它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各国涉外的私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务惯例的区别。国际商务惯例在这里主要是指由各种国际性民间团体制定的用以调整国际私人经济关系的各种商务规则。国家或各国政府间组织如果以非主权实体的身份与异国私人进行经济交往,从事跨越一国国境的一般经济贸易活动,并且自愿选择适用国际商务惯例,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也受国际商务惯例的约束。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法律学科。掌握国际经济法知识的目的是付诸实际应用。所以,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理解掌握,学以致用。要在学习理解国际经济法规则时,应当与实际生活中的相关现象联系起来。可以通过案例来获得对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的知识。
在有了一些实际感受以后,还要结合国际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学会站在国际经济法的立场上进行思维,或者说,学会站在一个企业家、投资家、交易当事人的立场上来判断一桩交易的是非曲直,或者利弊得失。国际经济法的许多规则都是来源于实践。所以,你要真正掌握一项国际经济法规则,就要能够把它还原为生活现象,还原为交易实践。
学习国际经济法,要以制度和规则为中心。具体说,要在掌握各有关法律规则的制度理性(即有关“为什么”的问题)和操作技术(即有关“如何做”的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有关规则的涵义和它们的相互联系,以便融会贯通,付诸应用。在学习过程中,掌握基本概念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概念只是法律现象的描述。国际经济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不能从概念到概念,不能脱离实际。
需要注意的是,要真正理解掌握一项制度或规则,必须“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也就是说,要掌握制度和规则后面的法律政策。你要明白这个规定的意思,就必须知道它是用来解决什么问题的,还要知道为什么要采用这种规定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了解规则的内容和理由的基础上,就要进一步懂得规则的应用。你要考虑,这项规则在适用时会发生什么问题,有哪些难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克服这些难点。因此,你需要观察一些实践中的做法和案例,把规则与生活现象联系起来,与当事人的利益和行为联系起来,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思考如何运用规则解决问题。
『陆』 请问华政国际经济法实力如何,考研
1.国经强一些
2.全国第四吧
3.东方法学上有的还有简介
国经的主力当然是朱榄叶老师
个人简介
1950年9月出生。华东法政大学教授。从事知识产权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任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圣路易斯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现任国际法系党总支书记、副系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主要专著、教材有《商标国外注册实用手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国际贸易纠纷案例汇编》、《知识产权与国际保护》等十余部,发表论文20余篇。
编辑本段个人成就及荣誉
个人荣誉
曾获得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等容誉称号。
法学专著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手册/朱榄叶 杨忠孝,2005-5-1版 国际经济法学(新世纪法学教材)/朱榄叶,2005-8-1版 知识产权法(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朱榄叶,2005-6-1版 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与解决问题研究(上海市重点学科项目)/朱榄叶 刘晓红,2004-12-1版 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纠纷案例评析(1995-2002)(上/下)/朱榄叶,2004-1-1版 当代国际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文集-国际私法卷/丁伟、朱榄叶,2002-8-19版 当代国际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文集-国际经济法卷/丁伟、朱榄叶,2002-8-19版 当代国际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文集-国际公法卷/丁伟、朱榄叶,2002-8-19版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国际贸易纠纷案例汇编(高等学校法学/朱榄叶,1995-6-1版 引文索引 论WTO上诉审查程序的完善与发展 /罗红河 论BOT投资方式 /扣子 GATT/WTO关于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的案例研究 /郑圣果 规范域名抢注的国际立法新发展— ICANN《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评析 /邓 炯
『柒』 经济法学属于法学还是经济学
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它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同属于法学体系的其他学科,也是有共性,有个性。
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各自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法学是研究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所谓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现象的学科。法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是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学科。它与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军事学、社会学、文学、史学等同属于社会科学体系的其他学科,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各自研究的社会现象不同。法学是以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
经济法学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所谓法学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法学分支学科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一般认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学分别划分为: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独立学科和边缘学科、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等等。
在第一次划分结束以后,根据实践的需要,还可以继续进行划分。例如,可以将国内法学划分为经济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将国际法学划分为国际公关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捌』 运用经济法原理,叙述企业的经济义务.
企业的经济义务的内容:
(1)守法经营的义务。守法经营是市场经济主体的一项基本义务,包括市场主体守法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组织、销售、依法纳税等一般性义务。当市场主体未能履行守法义务时,国家政府就会介入干预。
(2)公平竞争的义务。公平竞争是市场主体的主要义务,它要求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合法经营,凭借自身实力进行竞争,而不得借助非法力量或使用包括对市场的支配力量在内的不当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公平竞争义务一般是不作为义务,通过有关立法运用概括或列举的方式明确市场主体所不应当进行的行为。
(3)接受监督的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是指市场主体在政府对其经济活动进行检查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方便条件以及所需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的义务。各类经济法律规范都规定了政府有检查监督的权力同时也规定市场主体由接受检查监督的义务。
(4)经济组织内部义务。经济组织内部义务,是在作为经济法主体的经济组织内部形成的经济关系中所承担的义务。如生产经营责任制义务、内部合同义务、内部审计义务等。这种义务的特点是,不由法律直接规定,而是经济组织依据法律规定或对外合同约定,经济组织为履行经济义务在组织根据分工将义务又进行分解而成的义务。其违反义务的责任,为内部责任。
『玖』 经济法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
经济法学的概念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对此,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 法学是研究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所谓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现象的学科。法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是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学科。它与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军事学、社会学、文学、史学等同属于社会科学体系的其他学科,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各自研究的社会现象不同。法学是以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 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它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同属于法学体系的其他学科,也是有共性,有个性。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各自研究对象的特殊性。 第二,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毛泽东同志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可见,我们要在正确认识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的同时,必须明确它的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从而搞清楚经济法学不同于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的特殊本质,将经济法学同其他事物区分开来。 我们认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这就是说,经济法学不仅研究经济法,而且研究经济法的发展规律;不仅研究经济法的现状,而且研究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不仅研究静态的经济法,而且研究动态的经济法。 经济法学的地位 经济法学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所谓法学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法学分支学科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一般认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学分别划分为: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独立学科和边缘学科、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等等。在第一次划分结束以后,根据实践的需要,还可以继续进行划分。例如,可以将国内法学划分为经济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将国际法学划分为国际公关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那么,经济法学在法律体系中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呢?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回答: 第一,经济法学是一门国内法学。 国内法学是相对于国际法学而言的。国际法学,是指研究国际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国内法学,是指研究国内法学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人们平时所说的经济法,实际上是相对于国际经济法而言的国内经济法。所以,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属于国内法学的范畴。 第二,经济法学是一门应用法学。 应用法学是相对于理论法学而言的。理论法学,是指研究法的共同问题和法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同社会实践具有紧密联系,实用价值很大,因而是一门应用法学。当然,它也有自己的理论和理论价值。 第三,经济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 独立学科是相对于边缘学科而言的。边缘学科,是指研究对象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学科的研究对象的学科。独立学科,是指具有特定研究对象的学科。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不仅具有一定的范围,而且同其他法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可以分开的。所以,经济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 第四,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 新兴学科是相对于传统学科而言的。传统学科,是指历史悠久的学科。新兴学科,是指新近兴起的学科。经济法学与民法学等传统学科相比,它问世的时间要晚得很多。经济法学是一门在现代社会应运而生的年轻学科,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同时,它也是一门迅猛发展中的学科,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学科。 第五,经济法学是一门重要学科。 判断一门学科是否重要?其重要程度如何?不决定于该学科和其他学科学者的主管愿望,而决定于它实际发挥作用的状况。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学对于加强经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所以,经济法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学科。
『拾』 可以问问你的王传丽第六版国际经济法教材电子版还有吗
以下主要是基础性的经典著作。 【中文原著】 1. 周鲠生 :《国际法》(上下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很多观点已经过时) 2. 王铁崖:《国际法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3. 赵理海:《国际法基本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 4. 李浩培:《国际法的概念与渊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 5. 李浩培:《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6. 梁西:《梁著国际组织法》(第六版),杨泽伟修订,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 7. 白桂梅:《国际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中文译著】 1. [英] 詹宁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王铁崖等译,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九版于2008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 2. [苏] 童金:《国际法原论》,尹玉海译,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6年。 3. [英] 布朗利:《国际公法原理》,曾令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八版由克劳福德James R Crawford修订,2012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 4. [英] 马尔科姆·N·肖:《国际法》(第六版),白桂梅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5. [德] 魏智通主编:《国际法》(第五版),吴越、毛晓飞译,法律出版社2012年。 6. [意] 卡塞斯:《国际法》,蔡从燕等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 7. [美] 亨金:《国际法:政治与价值》,张乃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 8. [英] 奥斯特:《现代条约法与实践》,江国青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上述著作,都有英文原著,建议参照原著阅读,不再一一列举原著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