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专科大一有没有学《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这个不影抄响的。任何一门先开始都可以,或者同时开始。不过经济法偏向于背诵的多,会计需要理解,所以看你自己的时间,如果时间充裕,可以先开始会计,然后抽空看看经济法,等到会计掌握差不多了,再正式开始经济法,这样距离考试比较近,记忆比较牢固。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⑵ 大一第一学期期末有关经济法的论文字数3000字谁能帮我完全没头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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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大一《经济法》中,公司法和合同法的重点(期末)
建议自己学会找重点 重点一般都是小标题下 那段文字 看后理解了 用自己的话简单总结 然后配习题做来验证自己的理解 这个知识点就算掌握了 考试划重点是不够的
⑷ 大一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急!!)
1,(1)合同不成立,没有接受对方1000元的要约
(2)形成要约
(3)不负责任 因为乙方没有回复要约 不存在合同责任
2,可以要求撤销,原因: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而且在一年内!
3,概念性的 忘记了
⑸ 求大一上学期经济法要点
呵呵,我也是学工商的,不过我们考的不难,毕竟不是法学专业,经济法的重点主要是:公司法和合同法,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是重点,合同法里总则是重点 ,其他的由于是工商系考的经济法,所以老师还会侧重于消法和商标法,至于像物权法这种,因为难度有点大所以不太可能作为重点,呵呵~
⑹ 我是华政大一经济法的,第一学期平均绩点只有3,对以后影响大吗有补救的希望吗
绩点对复于奖学金的评定,保研起制着决定性的作用。出国时不同学校对于绩点要求也不一样。
但个人认为绩点对于就业无任何影响,因为要想真正在法律这个圈子里混,最重要的还是实力,所以学到的东西远比绩点重要的多。况且华政的期末考无非就是考大家都记忆能力,根本无法体现你所学的知识,所以不用太在意。
如果想补救的话就大二重修就可以了,但一般重修的成绩也高不到哪儿去,除非你第一次考的特别差。而且期末要背的课那么多,能把以后的考好就不错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不要为绩点而学,绩点对于你的未来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掌握点真本事。
⑺ 我是大一学生,求这道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答案!求解答!救命题!
1. 成立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乙公司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无须以登记为设立要件
2. 不是因为甲公司房产抵押与乙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没有明确约定抵押份额,属于连带抵押抵押权人(即银行)可以选择就任一财产实现抵押权
3. 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在法院依据竞买结果制作裁决书后,甲公司将房产过户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是房产所有人当事人对房产权属作的特别约定,不具有物权效力但是该备忘录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债权效力,丙公司对甲公司负有合同义务,即依约履行将房产过户给甲公司的义务
4. 有效因为丙公司是房产所有权人,有权对房产进行处分,且就同一房产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合同效力既不会仅因为房产没有过户而受影响,也不会仅因为是一物多卖而受影响
5. 有权因为丁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虽然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丁公司应先交首付,甲公司后办理房产过户但是,房产产权人丙公司在签约次日就和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该行为已经明确表明,甲公司有无法履行交房义务的可能作为先交首付款义务的丁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6.无权因为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甲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在后丁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先给付义务,但是不能以不安抗辩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在后的义务
7. 能因为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半年内没有履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丁公司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8. 不能因为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丙公司和甲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法律约束力
9. 可以因为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数额过分高于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⑻ 大一经济法中涉及到回避制度的有哪些制度
回避制度一般是两种,一种是涉案人员利益回避和亲属回避。
⑼ 对于大一经济法比较熟悉的人帮下忙
1、D 2、B 3、C 4、A 5、 D 6、 B 7、D 8、C 9、C 10、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