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初级经济法纳税人
答案是B。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内令第22号
第三条增值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工业年销售额50万元、商业年销售额80万元),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贰』 经济法哪些个人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个人所得税(Indivial Income tax),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叁』 会计经济法基础
对提出申请并且复同时符合下列条制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见,答案选B。
参考资料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肆』 《初级经济法》考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征税对象有哪些内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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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我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二选一: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纳税人
居民企业,判定标准:
(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税率为25%);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税率为25%)
举例: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
征收范围: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判定标准: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税率为25%);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税率为20%)
举例:我国设立有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
征收范围: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包括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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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中级经济法——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陆』 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哪个法律部门负责
个人所得税是归税务部门管理。税务机关电话有各地税务局公布,全国纳税热线内为12366。
根据《中华容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6)纳税属于经济法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柒』 《初级经济法》考点关税纳税人和税目有哪些内容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关税纳税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物品的纳税人包括: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目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
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国家为了筹措财政资金和调节经济的需要,可以根据客观经济状况选择课税对象。正确选择课税对象,是实现税制优化的关键。
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课税对象,如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消费品(具体如烟、酒都是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是对房屋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房屋;征税对象是税制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因为它规定了征税与否的最基本界限,凡是列入某一税种的征税对象,就在这种税的征收范围,就要征税;而没有列入征税对象的,就不在这种税的征收范围,就不征这种税;征税对象与税目、计税依据、税源、税本的关系。
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同时,税目也体现了不同的税率。税目的设计,有列举法,即按照每一种商品或经营项目分别设计的税目,如电视机、录像机等,一种商品就是一个税目;也有以概括法设计的、即按照商品类别或行业设计的税目,如文化用品类、电子产品类、日常用化工类等,一个类别的商品是一个税目。这两种方法各有其特点,前者界限明确,便于掌握,但税目过多,不便查找:后者税目较少,查找方便,但税目过粗,不便准确掌握,容易出现纳税税收负担不合理的情况:一般而言,现代税收制度在税目的设计上这两种方法有机结合,使纳税人税收负担公平、又有利于税收的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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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经济法的题,企业所得税那一章的,我不懂为什么应纳税所得额调增是10-5,为什么不是1
你再捋捋。业务招待费扣除有两个限额条件,1是实际发生额的60%,2是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两个限额取小的数扣除。
你题目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按第一个条件,只能扣6万,按第二个条件,是只能扣5万。所以,按5万作为扣除限额。原来是按10万扣,那么,要调增10-5万。
『玖』 在经济法中,提到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人和第三人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1号)的规定,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纳税担保人包括以保证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保证人和其他以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第三人。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以保证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属于纳税保证人,而其他以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属于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