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還能再購買商品房嗎
根據《經濟適用抄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2. 新泰新興經濟適用房為什麼交配套費合法嗎
購買經濟適用房需交納如下費用:稅費 在交易過程中: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減半即按2%收取;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買賣交易的手續費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5%;公共維修基金:房價款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