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德市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申請經濟適用房必須同時具備4個條件:五城區(包括高新區)正式戶口;家庭年收入在規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線(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的;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購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廣廈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等)。 2、經濟適用房申購程序 ●申請人持以下3種證件(夫婦雙方的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件;夫婦雙方身份證及婚姻證明材料;現住房權屬證書或租賃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登記並領取購房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經審核(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單位審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街道辦事處審核)、簽署意見後再遞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核實並組織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簽署公示意見; ●申請人向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遞交區房委辦簽署公示意見後的申請表; ●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核准,並確認限購面積,然後向申請人開具《成都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 ●申請人持《成都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選擇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