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劃撥土地建的經濟適用房,地下車庫可以出賣嗎
地下車庫不允許買賣的。
② 單位經濟適用房,出讓土地使用權,辦產權證時不動產中心告知物業管理地下室還需單獨繳納土地金,合理嗎
單位經濟適用房出讓土地使用權。辦產權證。使不動產中心告訴物業管理地下室還需單獨繳納。土地金。那就要看這個地下室是貴開發商還是物業管理,如果要是物業管理的話。手舞。交納土地金是合理的。
③ 經濟適用房地下車庫產權歸屬是開發商嗎
歸政府,地下車庫可租不可賣,性質是政府,徑營(租賃)由物業。
④ 經濟適用房,小區地下車庫,開發商是否,可以,有轉讓權合出售權
第一,這種情來況下使用權轉讓的問題自,到底能不能受到保護,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法院可能會認可,但是不能保證法院一定認可。因為除了土地使用權可以如此轉讓並有相關部門登記備案之外其他所有權的轉讓在我國都是由租賃的形式作出的。
第二,如果你的合同被認定為是租賃合同,你也知道是明顯超過了租賃期限的,因此20年後的期限就不會受到保護。三、因為沒有產權,只有合同,如果開發商與第三方另外簽訂這樣的轉讓合同,那麼就會產生糾紛糾纏不清。
你的個人認為是正確的,即使是租賃,你也可以轉租,當然你要繼續承擔你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的義務。
綜上,你應當認識到以下問題:
1、這個車位是國有的,國家可以隨時無條件徵用;
2、如果這個車位的建設者是開發商,那麼開發商有權利用它獲得利益;
3、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很可能被認定為是變相租賃,20年以後的租賃期是無效的;第四,如果無良開發商多次出售該車位,會給你帶來很多麻煩。車位是有產權的,除了是共有的或是國有的,都是有產權證的。
⑤ 鄭州經濟適用房地下室賣的有 統一價格嗎為什麼同是經濟適用房安泰銀河小區地下室賣的怎麼比房子價格
這個沒有統一價的,是市場調節價,市場自行調節
⑥ 經濟適用房為什麼沒有地下室
每個項目的設計和規劃不一樣
你自己趕上的這個經適房可能沒有地下室。但並不專代表全國所有的經適房都屬沒地下室。
據我所知,絕大多的經適房都是有地下室的,特別是高層樓房為主的經適房小區,幾乎所有的高層樓都帶地下室。
⑦ 經濟適用房的地下室法規上如何規定
有《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各地的地方性法規等法律法規可以參照
⑧ 經濟適用房門面房、地下室的產權歸誰
當然是開發商 《 你沒出錢買的話》
⑨ 長治市第二批經濟適用房配套的地下室有房產證嗎
房子都沒有,地下室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