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福利性經濟適用房的合同當中的甲方是誰是政府還是開發商
政府福利性經濟適用房是政府委託開發商來完成的,其主體應該是政府,也就是合同中的甲方。
Ⅱ 購買經濟適用房,和誰簽合同
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合同。如果政府回購,也有和當地經濟房管理中心簽訂的。
Ⅲ 經濟適用房跟誰簽合同
誰給辦經濟適用房產證就與誰簽合同。
Ⅳ 簽商品房合同現在又說要變成經濟適用房怎麼辦
您最好先到當地房管局了解一下,是否是開發商與政府協議按經濟適用房開發專的;開發商5證是否齊全屬,如你擬購買的房子與當地其他商品房價格差異不大,我個人建議你購買商品房前到當地房管局先了解其房產開發性質,避免買到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短期商業用房等政府有後期改變權屬可能的情況。經濟適用房除有二次售房期限外,做為國惠房你出售時還必須上交一定比例的利潤,沒有回利空間。
Ⅳ 購買經濟適用房一年後就想出售了,並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這個合同有效嗎
問:購買經濟適用房一年後就想出售了,並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這個合同有效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商品房買賣的注意事項:
一些開發商利用購房者急於收房或疏於防範而設置圈套,在辦理交接時要求購房者簽署對購房者不利的協議,如寫明「雙方不再主張其他違約責任」等類似要求購房者放棄權利的文字。開發商沒有權利提出新的交房條件,購房者對此類協議或條款有權拒絕簽署。驗房的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購房人要仔細驗收房屋,確信沒有質量問題再辦理入住手續。
2、要求開發商提供該房產項目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並查看所購的房屋是否在該表的范圍內。此外還要讓開發商提供交付許可證、實測面積數據等,收取《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開發商還要提供《新建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
3、發現房屋有一般質量問題,應立即要求開發商對有質量問題的地方予以書面確認並加蓋公章,在對方解決好該問題後再辦理入住手續。
4、如果在短時間內解決不了的質量問題,應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並索要書面憑證。
5、如果發現是嚴重的質量問題,購房者認為就是修復了也無法正常居住,就可直接找開發商提出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如果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解決。
以上就是商品房驗房時所要注意的幾點事項,這里提醒購房者在交房時應多咨詢一下專業人士,避免相關的法律風險,以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最大維護。鑒於購房人專業知識的匱乏,建議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
Ⅵ 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應該與保障房中心簽還是與開發商簽
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是與開發商簽訂的!
Ⅶ 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的買賣合同有哪些不同
兩者合同條款的區別在於:土地的性質,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讓性質,經濟適用房是劃專撥性質。商品房土地是70年的使屬用年限,經濟適用房土地不顯示土地使用年限。其他條款都一樣,將來房本上會顯示是經濟適用房,將來經濟房上市交易時會有一些政策限制,不做2手房買賣的話,同商品房沒有任何區別。
Ⅷ 經濟適用房有購房合同嗎開發商只給了交錢的收據
經適房是國家為了考慮城鎮低收入家庭的經濟狀況而實施的一種特殊房屋買賣政策,屬於房屋買賣合同的一般范疇,因此適用購房合同。應當盡快跟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Ⅸ 經濟適用房開發商在網上備案要拿戶主的合同嗎
網上備案不需要拿戶主合同呀
Ⅹ 經濟適用房合同書和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經濟適用房合同明確標注,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後一般5年內不得轉讓。
商品房合同可以買賣,不受限制。區別就在於其買賣的性質。
1、概念。經濟適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為供應對象,享受稅費減免政策,住房價值相對市場價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和建築質量,「適合」居住,具有社會保障性的商品住房。而商品房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經營,完全按市場規律運作的住宅。
2、價格。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對象是廣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售價時,既要考慮中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使職工能夠買得起,又要兼顧國家補助能力。因此經濟適用住房售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由建設資本加上3%的開發建設利潤確定。政府不僅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給予用地、計劃、規劃、建設、資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給予一定的稅費減名政策,使得經濟適用住房能以「適中」的價格出售。能真正適合中低收入家庭。而商品房價格卻完全「隨行就市」。
3、質量。經濟適用房以經濟適用為出發點,突出「實惠」二字。因此,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要體現適用、美觀的原則,使用功能要滿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功能上要齊全,室內生活必需的設施要有,廳房要齊全;在面積上還要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住房水平、居民生活習貫有很大差別。以市場接受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的面積標准。商品房則不然,大戶型、實用性、裝飾性和功能分區明確是商品房設計理念中的核心。
4、權利。由於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國家統一劃撥制,享受免徵地土出讓金等各種優惠措施,使得建設成本明顯低於商品房。因此,經濟適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佔有權、房屋處分權、房屋使用權而不能享受房屋收益權,如將房屋上市交易,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及各種稅費後才可上市,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沒有此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