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西安經濟適用房價格管理辦法》全解析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那麼,西安經濟適用房價格管理都有哪些條例?我們一起來看看。
第一條為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行為,促進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納入政府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享受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向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普通居民住房。
第三條 本市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主管部門,依法對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施管理。
建設、房屋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
第六條 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由開發成本、稅金和利潤三部分構成。
第七條 開發成本包括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管理費、貸款利息、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基金項目。
第八條 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是指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用於徵用土地和拆遷補償所支付的費用。包括:
(一)土地補償費;
(二)安置補助費;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四)青苗補償費;
(五)房屋等建築物作價補償費;
(六)臨時安置過渡及搬家補助費;
(七)集體企業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八)取得土地時發生的耕地佔用稅等相關稅費;
(九)征地、拆遷過程中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九條 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包括:
(一)工程勘察費。包括水文、文物、工程地質勘察費。
(二)建築規劃及設計費。包括建築工程設計費,建築規劃測繪費用等。
(三)標底編制費。
(四)前期工程費。包括施工通水、通電、通氣、通路及平整土地的費用。
(五)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條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列入施工圖預(決)算項目的房屋建築安裝工程費。包括:
(一)房屋的土建(含樁基)工程費;
(二)水、暖、電、氣、熱、通訊、電視線路、消防、電梯等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費;
(三)附屬工程費;
(四)建築安裝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包括:
(一)小區紅線內基礎設施建設費。包括小區紅線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消防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費用。
(二)小區紅線內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包括小區居委會、物業管理用房,人防工程,公共停車棚、公廁、配電水泵消防房、垃圾轉運站等配套公建費用,不包括商店、銀行、醫院、會所、地下停車場等營業性公共建設費用。
(三)其他住宅區基礎設施建設費。
第十二條 管理費按照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之和的2%計算。
第十三條 貸款利息按照開發單位為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籌措資金所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計算。
第十四條 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基金項目按國家有關規定計收。
第十五條 稅金依照國家規定的稅目和稅率計算。
利潤按照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之和的3%計算。
第十六條 下列費用不得計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
(一)住宅小區內經營性設施的建設費用;
(二)開發單位留用的辦公用房、經營用房的建築安裝費用及應分攤的其他費用;
(三)各種與住房開發經營無關的集資、贊助、捐贈和其他費用;
(四)各種賠償金、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款;
(五)由於開發單位的原因造成超過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而發生的土地閑置費等;
(六)按規定已經減免的及其他不應計入價格的費用。
第十七條 開發企業應在項目開工前,向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定價申請。
已開工建設的商品房項目經批准轉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開發企業應當在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前,向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定價申請。
第十八條 開發企業的書面定價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制定價格的具體項目名稱、四至、規模、總建築面積、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土地及城建手續辦理情況、是否符合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標准等內容;
(二)擬制定的價格水平;
(三)擬定價格與同類型建設項目(含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和商品房項目)的價格水平比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十九條 開發企業隨書面定價申請附以下材料:
(一)開發企業工商執照及資質證書復印件;
(二)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申報表;
(三)經濟適用住房立項(核准)文件;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五)經規劃部門審核、批準的總平面圖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審核的建築單體平面圖;
(六)征地、拆遷安置等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七)建築工程設計、勘察、監理、施工合同書復印件及相關付款憑證;
(八)建築安裝工程預(決)算書及工程預決算評估認證報告書;
(九)城建交費單、土地使用稅等費用付款憑證;
(十)其他應計入成本的費用付款憑證及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行價格認證制度。
開發企業在向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定價申請的同時,須到具有價格認證資質的機構進行價格認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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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聽說2010年的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後過戶要交購房款和成交價的差額的70%的個人所得稅,這是不是真的啊!
不是真的,70%不是個人所得稅,是土地收益金。
北京市規定,2008年4月15日以後簽訂經適房購房合同的,在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時,在同等條件下,政府擁有優先回購權。政府放棄回購的,出售人按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政府指導價與經適房購房價之差的70%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後可以取得普通商品房產權。
這是北京市的規定,如果你名下又有商品房又有經適房,那麼經適房由政府回收。北京市規定,已購經適房家庭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適房由政府回收。
⑶ 什麼情況下,經濟適用房會被沒收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經濟適用房住房價格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⑷ 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滿了五年,可是戶口遷移了,不是本市戶口,還可以轉成商品房嗎
銷售對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資收入3萬元以下的住房困難戶,同等條件下優先銷售給教師和離退休職工。 購買程序:凡購買經濟適用房,須由職工所在單位(無固定職業者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住房、收入情況調查和審查證明,由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單位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方可購買。 銷售價格:經濟適用房銷售的價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最低基準價為每平方米1500元,根據地段等方面情況不同,各處的房價有所不同。其銷售價格由以下因素構成: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上4項之和為基數的2%以下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等。
1、 什麼房子能賣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2、賣了房子後的結果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3、怎麼購買
①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 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3600元/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3600×95=342000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342000×1.5%=5130元的契稅,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稅。
②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⑸ 經濟適用房一個人能申請的面積是多大
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左右。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第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政府組織協調、市場運作的原則,可以採取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
也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機構直接組織建設。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應注重發揮國有大型骨幹建築企業的積極作用。
(5)經濟適用房住房價格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
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⑹ 成品價房,標准價房,經濟適用住房,有什麼區別,想買別人的房子,必須注意哪些
1、價格不同:
標准價與成本價房是指房改中職工家庭購買的單位公有住宅用房,通常根據職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購房屋的實際情況,售房單位給予一定折扣,標准價房的價格低於成本價房,房改初期購房時多採用標准價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低於標准價房。
2、在房屋需要進行買賣轉讓時出讓金不同:
在房屋需要進行買賣轉讓時,必須與單位協商,除補交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外,還要給予單位相應的效益。單位有許可權價出售並享有優先購買權。近兩年國家提倡用成本價購房,以成本價購買的單位住房,所有權屬職工家庭,可以上市轉讓或繼承,屆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並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經濟適用住房是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有經濟性和適用性,是給城市低收入人群購買的,一般設有一定的收入標准。
(6)經濟適用房住房價格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由於經濟適用房在項目位置、建築規劃設計等方面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差別,所以在購買時應該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經濟適用房位置
雖然經濟適用房的價位人們能接受,但人們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為位置即代表著長期的交通。經濟適用房項目大部分均位於城鄉結合地區。
有些經濟適用房小區到市區的公交線路和可選擇的站點又相對較少,幾年後的事至少無法讓購房者犧牲已有工作或事業。
2、經濟適用房戶型
購買經濟適用房時,同樣要搞清分攤面積、使用面積等概念,充分考察戶型。購買時追求大面積的同時也增加房價、物業管理等費用,應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條件進行戶型選擇時,應盡量以專業衡量標准去做選擇。現時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廚衛、就寢、儲藏、工作、學習以及陽台。
3、經濟適用房合同
購房者應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預售許可證、項目施工情況、產權問題?有些經濟適用房項目是某些單位自建房或聯建房,購買前一定要問清銷售許可證和產權等重要情況、物業管理等基礎上,仔細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項,並在補充條款中對交房時間、面積誤差、關鍵的配套設施加以約定;
並註明開發商在每項違約時的懲罰辦法,必要時請專業律師,考慮清楚了再簽才比較妥當。不要偏信廣告宣傳或是售樓人員的口頭承諾,否則後悔莫及。
4、經濟適用房交房
房建好後,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和裝修裝飾等程序後便可入住了,在開發商交房時別忘了向開發商要「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兩書。
⑺ 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表 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可以說,經濟適用房價格一般會比商品房便宜很多,因此也是很多家庭搶購的房產類別了。但是,並不是所有家庭都可以購買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也是有一定的申請條件的。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以及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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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表:
杭州的經濟適用房,主要集中在丁橋、九堡、下沙和三墩等區域。丁橋是杭州大型居住區之一,區域內商業生活氛圍已比較成熟。這里除了部分商品房項目外,匯集了大唐苑、長睦苑、後珠家苑、丁橋家苑、丁橋景園、農港苑、陽光逸城、北城銘苑、北城楓景園和久睦苑等10多個保障房項目。
下沙是杭州三大副城之一,這里有全省最大的大學城,有保存完好的生態濕地,生活氛圍日益成熟。目前在下沙建有銘和苑、景冉佳園等經濟適用房小區。
三墩近幾年發展很快,古墩路延伸段已通車,區域附近商業配套繁華,有城西銀泰、沃爾瑪等大型購物場所。目前三墩有墩蒔家園、都市水鄉等經濟適用房小區。
杭州經濟適用房的項目構成:
(一)開發成本:
1、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用於徵收土地和拆遷補償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拆遷中各類舊建築物的回收殘值應沖減成本。
2、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指開發項目前期工作所發生的工程勘察、規劃及建築設計、施工通水、通電、通氣、通路及平整場地等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3、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列入施工圖預(決)算項目的主體房屋建築安裝工程費。包括房屋主體部分的土建(含樁基)工程費、水暖電氣安裝工程費及附屬工程費。
4、基礎設施建設費和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指在小區用地規劃紅線以內,與住房同步配套建設的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及按政府批準的小區規劃要求建設的不能有償轉讓的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
5、管理費。按照不超過本條(一)1至4目費用之和的2%計算。
6、貸款利息。按照經濟適用住房開發經營企業為住房建設籌措資金所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計算。
7、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經營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計收;
(二)稅金。依照國家規定的稅目和稅率計算。
(三)利潤。按照不超過本條(一)項1至4目費用之和的3%計算。
下列費用不得計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
(一)經濟適用住房小區規劃紅線外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
(二)住宅小區內經營性設施建設費用;
(三)開發經營企業留用的辦公用房、經營用房的建設費用;
(四)各種與住房開發經營無關的集資、贊助、捐贈和其它費用;
(五)各種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和罰款。
(六)各種資本性支出和因違規違章造成的事故而產生的費用。
(七)按規定已經減免及其他不得列入開發成本的費用。
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政策的變化:
從1999年10月,杭州出台首個經濟適用房政策,至今已有十幾個年頭。其間,隨著國家住房政策的調整,經濟適用房的定義和性質也經歷了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
1999年時,經濟適用房作為房改制度的延續,定位為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普通微利住房,分配面積與職務、職稱直接掛鉤。到了2001年,經濟適用房被定義為具有一定社會保障功能的微利商品房。
2004年9月開始,經濟適用房的性質發生重大調整,定位為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房,收入准入條件調整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住房准入條件嚴格限定為48平方米以下,並取消分配面積與職務、職稱的關聯。
2007年至今,經濟適用房的性質又從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進一步調整為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的政策性住房,供應對象從中低收入家庭調整為低收入家庭。
正因為經濟適用住房發展過程中的性質定位變化,其上市和回購政策性很強、情況復雜,又關繫到經濟適用住房住戶的切身利益。因此,從2007年開始,杭州根據國家層面的政策規定,結合經濟適用住房的發展歷史和現狀,著手研究經濟適用住房的上市交易和回購等相關政策。
2014年4月杭州市經濟適用房可以開始申請。但是只有20萬平方,20萬除以60=3400套。
12年申請的還有750戶左右沒選房,也就是說2014年新申請的,只有搖號在前面2000來號(因為還要去掉餘杭和蕭山經濟房,主城區也就剩下2000來套),才有機會選房。
房源是:
三墩北R21-17、18、19號地塊經濟適用房
和三墩西FG04-R21-04經濟適用房地塊
後面號碼的估計等15年再選房了。據說15年只有10萬方銷售,也就是1700來套。14和15年全部加起來也就5000套。16年等十三五計劃吧,估計會沒有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更多關於杭州經濟適用房價格的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
⑻ 經濟適用房滿5年交易過戶後是商品房嗎
是的。
滿五年經濟適用房出售,除正常二手商品房交易稅費,還需要繳納綜合地價款,2008年4月11日之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按計稅價格的10%繳納,2008年4月11日之後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按計稅價格與上次購買價格的70%繳納;房屋出售後,房屋性質變為商品房。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
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
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8)經濟適用房住房價格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在中國,國家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
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區別在於購房者是否對房屋擁有完全產權。擁有了完全產權也就意味著你的經濟適用房成為了商品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樣上市交易。
自從2010年4月26號住建部的《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後,經適房已經住滿五年的購房者紛紛辦理相關手續,向國家交納一定價款,以獲得經適房的完全產權,完全產權的獲得也就意味著經適房轉為了商品房,這就是「經轉商」的產生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