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島市的經濟適用房有需要什麼條件
可以咨詢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回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答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㈡ 在青島買經濟適用房要符合什麼條件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符合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
(二)沒有住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政府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擁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5年以上的。
經濟適用住房可以按規定優先出售給符合前款條件的無房戶、危房戶、住房困難戶以及烈軍屬、教師和政府公務員。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和引進的專業人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批准可不受本條規定的條件限制。
(2)青島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擴展閱讀: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家庭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請;
(二)經審查、核定符合條件者予以登記,並按照登記順序等條件進行排序,分批開據購房證明;
(三)購房人持購房證明到市住宅中心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選購經濟適用住房。
第十五條申請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政府規定的居住標准內的面積,按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部分,按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售價購買。超過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以上的價款,由市住宅中心收取,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㈢ 青島市如何查詢自己申請的經濟適用房是否通過
您好,購買經復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制,購買的單位。在城市,購買夫婦的帳戶必須是市內四區的哪一方戶籍使用壽命,可達至5年或更長時間。 2,人均年收入的不超過15328元。在用戶名屬性不能超過10平方米,每人均居住面積。在2010年的另一個變化,它可能需要到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收到材料,購買之日起住房保障中心提供,建議您注意相關的報紙信息。今年很可能到6月。
㈣ 青島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辦理要哪些材料辦理流程是怎樣
房產證辦理,可以由開發商統一辦理,也可以由業主個人辦理,主要是看您與開發商對於相關事宜是否有合同約定,如果有即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需要與開發商協議。
如果是由業主自己辦理房產證,也需得到開發商的配合,其房產證辦理程序如下:
1、企業持應提交的證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領房產證的申請。
2、初審:辦證員對申請和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馬上受理並開具收件回執,約定現場查丈時間。
3、查丈:辦證員在預定的時間內到現場實地查丈,確定房屋的位置、結構、面積,繪制平面簡圖並註明尺寸和四鄰牆界。
4、審批:依據申請資料和查丈結果,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給予審批,確定房屋產權。
5、交費:申領房產證的產權人按規定交納辦證費。
6、發證:房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房屋產權人到房管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二.辦理房產證需要提交申請材料
(1)房屋買賣合同;
(2)蓋章的申請表;
(3)測繪圖、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4)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7)購房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9)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㈤ 青島經濟適用房申請程序及價格
青島經濟適用房銷售和購買程序:
一、申購登記:
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公告發布後,申請人應在規定的申請期限內按照《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的規定辦理申購手續,申請期限原則上不少於 15 個工作日。有關職 能部門將對申請人的申購條件嚴格進行審查,並公示其基本情況,公 示期為 15 個工作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市住宅發展中心 核發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不符合條件 的,將發放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
二、按困難程度排序:
市住宅發展中心依據申請人人均住房建築面 積,按照住房困難程序進行排序,並將排序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15 個工作日。
三、確定入圍名單:
當申請人數量大於房源數量時,將按照排序順序 分別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和候補入圍名單,正式入圍申請人數量按照房 源實際數量確定,候補入圍申請人數量原則上按照不低於房源數量的 20%確定。按照困難程度排序確定入圍申請名單,當人均住房建築面 積相同的申請人數量多於排序後剩餘房源數量時,將通過搖號等公開 方式確定,當申請人數量少於房源數量時, 全部申請人均可入圍。
四、確定選房順序:
以公開搖號等方式分別確定正式入圍家庭的選房 順序號。公開搖號將依法公證,並在市監察部門及入圍市民代表的監 督下進行。
五、核發購房證明:
市住宅發展中心將全部入圍名單和選房順序進行 公告,公告無異議的。申請人必須於 5 日內持身份證明、《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或《符合普通商品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 到市住宅發展中心辦理購房證明。
青島經濟適用房購買標准和銷售價格:
一、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部分的面積標准,按照 65 平方米與申 請人家庭住房建築面積的差額進行核定,差額不足 20 平方米的,按 照 20 平方米核定。
二、超出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部分的市場價格,應當包含土地收 益、減免的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半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這些費用 需在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批復文件上予以載明。
三、根據我市大多數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應控制 在周邊商品住房平均價格以下水平,並與之保持不低於 10%的合理 差價。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由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在土地出讓前擬定,報市政府批准實施。
政策鏈接: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原有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 65 平方米的部分,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部分,按照市場價格購買。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 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不得申購普通商品住房。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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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山東青島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2011年新標准,青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將調整為:
(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4倍;
(2)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含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6倍;
(3)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796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6倍。
新政策要求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嶗山、城陽、黃島申請保障性住房統一執行新標准。符合條件者可在新標准執行後,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資格申請。申請表格的填寫,市民可直接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咨詢,街道辦事處將結合實際情況給予指導。
㈦ 青島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99號)
《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已於2008年7月25日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長 夏耕
㈧ 青島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申請最好是滿足下列復條件,比較可制靠!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
家庭申請人是指夫婦雙方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5周歲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第二十條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優先銷售給無房戶、危房戶和城市房屋拆遷中的被拆遷人
參考資料: 自己尋思
㈨ 青島即墨市申請經濟適用房流程
根據即墨經濟適用房相關規定,以下內容供參考:
一、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申請人家庭中至少有一人為本市常住居民(非農業),且達到5年以上;申請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25419元;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且現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5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6倍。
二、申請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時要經過嚴格的資格審查,全體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作為申請人代表。
三、申請人代表應該持規定的證件和材料統一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申請家庭成員有兩個以上戶籍地的,向申請人代表的戶籍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各鎮(街道、中心社區)將依據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分配管理辦法,在規定的時限內對轄區內村(居)委會上報的材料組織審查,對申請人的戶籍、財產、住房、收入狀況進行調查、評議,並在轄區內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提出初審意見,並形成電子信息檔案,上報市住宅發展保障辦公室。
㈩ 我是外地人想在青島弄套經濟適用房,如何申請
肯定比商品房要便宜不少,關鍵是你沒有本地戶口,你看看下邊的吧,我覺得專你想都別想!!
經濟適用屬住房購房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
家庭申請人是指夫婦雙方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5周歲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第二十條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優先銷售給無房戶、危房戶和城市房屋拆遷中的被拆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