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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文化遺產與發展經濟

發布時間:2020-12-16 21:29:32

㈠ 杭州西湖在申遺成功後,保護文化自然遺產與發展杭州經濟的關系

肯定啦,影響力更大啦到時候旅遊的更多,帶動杭州當地經濟啊!吃喝拉撒住行不回都是消費答嘛!現在打比方來說,把杭州的外來人口都給攆走的話杭州靠什麼來發展經濟啊?空城,大多數種田! 雖然不好聽事實就是如此!只有靠外來人口帶動當地經濟的!杭州現在為什麼發展這么快啊,因為政府有頭腦,打廣告宣傳把杭州說的有多少神秘你還不知道啊?人間天堂,又什麼印象西湖張藝謀的編導,西溪濕地非誠勿擾的演出!宋城的千古情!不都是靠吹噓出來的嘛!這個內幕你懂得!所以一個城市的發展與繁榮絕對離不開外來人口的帶動!打工的來也要吃喝拉撒住的啊,要不你們房子租都租不出哪來現在的房價3,4萬啊!

㈡ 試論述保護地理環境和世界遺產的重要性 談談你對發展地方經濟與保護世界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之間關系的認識

遺產保護是必須的,發展經濟也是必須的,保持平衡最重要。

㈢ 世界上有哪些文化遺產當地人如何保護這些遺產如何利用它發展經濟

在什麼電名靜靜地在什麼電名

㈣ 作用經濟生活的有關知識簡要說明保護文化遺產是如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

(1)文化作為一種??精神力量的意識改造世界的物質力量的過程中,社會發展專產生深遠的影響。人類社會屬的發展,證明一個國家的歷史,不僅是物質和精神的豐富,自尊,自信,自立,世界各國之間的生存。
(2)它是凝聚和激勵全國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綜合國力的重要標志,在促進經濟和政治發展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㈤ 什麼是文化遺產與保護傳承

世界遺產的定義】
世界遺產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財富,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跡及自然景觀。狹義的世界遺產包括「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和「文化景觀」四類。廣義概念,根據形態和性質,世界遺產分為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記憶遺產、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簡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景觀遺產。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大會於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舉行了第十七屆會議,會上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中國於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99 年10月29日,中國當選為世界遺產委員會成員。中國於1986年開始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世界遺產項目。自1987年至2008年7月,中國先後被批准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世界遺產已達37處,其中文化遺產25處、自然遺產7處、自然與文化遺產4處、文化景觀1處,數量居世界第三位。此外還有列入「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4處,列入《世界記憶遺產名錄》的世界記憶遺產4處。
至2003年止,在全球范圍內,共有177個國家或地區加入《世界遺產公約》,成為締約國(是目前加入締約國最多的《公約》之一)。截至2003年,全世界125個國家申報的世界遺產共有754處。其中,文化遺產582處、自然遺產149處、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23處。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注意到世界各國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越來越有遭受到破壞的威脅,一方面因年久腐變所致,另一方面社會和經濟條件使情況惡化,造成更加難以對付的損害或破壞現象,而任何文化或自然遺產的破壞或毀滅都會使全世界遺產枯竭。
一些國家保護這類遺產的工作不是很完善,原因在於這項工作需要大量投入,而有些國家卻不具備充足的經濟、科學和技術力量。故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考慮到為此有必要通過採用公約形式的新規定,以便為集體保護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建立一個根據現代科學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使這些全人類的世界遺產得以留存,於是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在1972年11月16日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世界遺產的評定】

世界遺產的評定標准主要依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第二條規定。遺產項目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必須經過嚴格的考核和審批程序。
每年舉行一次的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將對申請列入名單的遺產項目進行審批,其主要依據是該委員會此前委託有關專家對各國提名的遺產遺址進行實地考察而提出的評價報告。
對各國提名的遺產遺址考察,主要由該委員會會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和世界保護聯盟(IUCN)組織專家進行。前者總部設在巴黎,成立於1965年,是國際上唯一從事文化遺產保護理論、方法、科學技術的運用與推廣的非政府國際機構,有80多個國家會員和4500多名個人會員;後者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成立於1948年,原名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宗旨是促進和鼓勵人類對自然資源的保護與永久利用,成員包括分布在120個國家的富方機構、民間團體、科研和保護機構。兩者受世界遺產委員會委託,分別對提名列入《名錄》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進行考察並提交評價報告。
【世界遺產的申報程序】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件,世界遺產的申報需要完成9個步驟:1、一個國家首先要簽署《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並保證保護該國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成為締約國。2、任何締約國要把本土上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列出一個預備名單。3、從預備名單中篩選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4、把填寫好的提名表格寄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5、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檢查提名是否完全,並送交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評審。6、專家到現場評估遺產的保護和管理情況。按照文化與自然遺產的標准,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對上交的提名進行評審。7、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提交評估報告。8、世界遺產委員會主席團的7名成員審查提名評估報告,並向委員會提交推薦名單。9、由21名成員組成的世界遺產委員會最終決定入選、推遲入選或淘汰的名單。
【世界遺產的標准】
兩個前提:①真實性(最基本的前提)②保護管理(由相關管理機構,制定法律規章還有經費)
世界遺產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混合體和文化景觀。世界遺產具有明確的定義和供會員國提名及遺產委員會審批遵循的標准。
1.文化遺產
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其標准有:
(1)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
(2)能在一定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面的發展產生過重大影問。
(3)能為一種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
(4)可作為一種建築或建築群或景觀的傑出範例,展示人類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
(5)可作為傳統的人類居住地或使用地的傑出範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轉之變化的影響下變得易於損壞。
(6)與具有特殊普遍意義的事件或現行傳統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和實質的聯系(委員會認為,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或該項標准與其他標准一起作用時,此款才能成為列入《名錄》的理由)。
2.自然遺產
從美學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由地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
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規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境區。
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定的自然地帶。
其標准有:
(1)構成代表地球現代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
(2)構成代表進行中的重要地質過程、生物演化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關系的突出例證。
(3)獨特、稀少或絕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帶。
(4)尚存的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種的棲息地。
3.文化景觀的類型:
(1)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建造的園林和公園景觀,它們經常(但並不總是)與宗教或其他概念性建築物或建築群有聯系。
(2)有機進化的景觀。它產生於最初始的一種社會、經濟、行政以及宗教需要、並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相聯系或相適應而發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兩種次類別:一是殘遺物(化石)景觀,代表一種過去某段時間已經完結的進化過程,不管是突發的或是漸進的。它們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價值,就在於顯著特點依然體現在實物上。二是持續性景觀,它在當地與傳統生活方式相聯系的社會中,保持一種積極的社會作用,而且其自身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之中,同時又展示了歷史上其演變發展的物證。
【文化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屬於下列各類內容之一者,可列為文化遺產:
1、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2、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3、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世界文化遺產的具體評定標准共有六個,符合其中任意一條(除了第六條不能單獨存在)就可以入選《世界遺產名錄》
A.代表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例如金字塔,長城。
B.在一定時期內或在世界某一個文化區域內產生過重大影響——例如:凡爾賽宮(歐洲建立最早的,規模最大的,布局和規格影響歐洲兩三個世紀)
C.一種文化的特殊證明,例伊朗的波斯波力斯宮 是波斯帝國時期留下的,壁上的雕刻反映了波斯當時的情況,各國進貢情況,是文化證明。復活節島,只遺留了巨大的石雕像,其他古物沒有留下,只有靠石雕像來研究當時的歷史。
D.一個歷史時期的典範。區別於第二條,典範是指更多方面的影響,例如梵蒂岡,影響6~7世紀,所有東西都是精華。
E.難於保存的突出例證,例如印第安人保留區。
F.與某些重大事件或先行傳統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著直接和實質的聯系。此條款不能單獨成立。例如耶路撒冷、自由女神像
【自然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給自然遺產的定義是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從美學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由地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
2、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態區;
3、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定的自然地帶。
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自然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下列一項或幾項標准並獲得批准:
1、構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
2、構成代表進行中的重要地質過程、生物演化 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關系的突出例證;
3、獨特、稀有或絕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帶;
4、尚存的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種的棲息地。

㈥ 如何處理好文化遺產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徐蘋芳:經濟建設要給遺產保護讓路

讀書報:現在,保護世界遺產、人類遺產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成為社會共識。但是,在城市化進程加快的今天,人口膨脹、資源減少,有人認為遺產保護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活人給死人讓地方」。不久即將舉行的「北京論壇」也專辟一個分論壇,討論遺產保護與社會發展的關系。那麼,當遺產保護與現實社會中人的利益發生沖突、與經濟建設的目標發生沖突時,孰重,孰輕?
徐蘋芳:我國有很豐厚的文化遺產的資源,這是我們的根本。我們政府也早就開始遺產保護工作了,《文物保護法》從上世紀60年代就開始制訂,那時候,政府和一些專家開了一個好頭,但是等到經濟發展了以後,就出現了一些矛盾。比如在大規模的建設施工中,對文物造成的誤傷在我們國家簡直是數量驚人,那時候也沒有辦法,因為不是成心破壞。但是很快《文物保護法》就出來了,我們國家、省、市縣的三級保護,搶救了一大批文物。建設要為文化遺產讓步。在歷史上,有很多為搶救遺址讓經濟建設讓路的例子,比方說洛陽的偃師商城。
要從長遠的利益著想。如果不讓路,這些遺產就沒了,沒了就不可再生。現在不是提倡可持續發展嗎,說白了就是長遠的為我們的子孫著想,我們既然是文明古國,我們有這么豐富的資源,而且確實是很有價值的東西,再怎麼困難,我們也要把遺產留給子孫呀。經濟建設高潮過去,我們國家富強了以後,接著文化建設就來了,但是遺產沒了,以後就再也買不回來了。
拿北京城的保護來說,50年代的時候,梁思成說要把舊城整個保護下來,到三里河那邊建新北京,但沒被採納。我們現在申請歷史文化名城,這幾大古都一個都沒申請下來。最後是評了一個平遙一個麗江,但現在在我們的歷史文化名城裡面,就只剩它們了,太可憐了。那時是理念的錯誤,但是到80年代以後搞房地產開發,商人來了以後就是利益驅動,瘋狂地破壞,誰也制止不了。而且不管把遺產破壞到什麼程度,從來不追究個人的責任,沒有問責制。最近《文物保護法》修改以後才有量刑,但是在刑法裡面沒有「破壞遺產罪」這條,刑法沒有改,法院就沒法判。我們的法律不健全,遺產保護就難辦了。
讀書報:遺產公約強調遺產的普遍價值,但其概念其實是很模糊的。作為五千年的文明古國,我們國家留存至今的文化遺產是很多的。您能否舉例說明,是否所有的遺產都需要保護?或者說,哪些應該保護,哪些可能已經失去保護價值呢?
徐蘋芳:對物質文化遺產有三方面的要求,一個是歷史價值,一個是科學價值,還有一個是藝術價值,這三項有任何一項都可作為文化遺產。歷史遺留下來的,或者我們發掘出來的遺跡或遺物,都有很具體的歷史價值。歷史價值不是說「古」的就好,不是那個意思,還得仔細去分。比如我們考古發掘挖完了,遺址很破爛了,而且這個遺址也不典型,裡面也沒有可保留的東西了,照相了,攝影了,就是把裡面有價值的都拿走,這個地方你就可以蓋樓了,不是說見一個就保一個。但是夠了級別的,比如說到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力度就要加大。如果說這個遺址范圍很大,你想在這個邊上修一條路過去,有時候我們也放,所以有時候建設部門和文物部門還是可以協商的。
讀書報:那麼,據您的觀察,目前文化遺產保護當中存在哪些問題?
徐蘋芳:最大的問題就是有些官員遺產保護的觀念太差,太模糊,這是遺產遭破壞的最主要的原因。
讀書報:現在很多名勝古跡都被作為旅遊景點來進行開發,而且大都存在短視行為。旅遊業使很多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資源變味、變形、遭到破壞。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徐蘋芳:這種情況應該堅決制止,沒有第二條路,這個不能夠聽旅遊部門的。文化遺產不能夠成為資產,只能保護,只有向裡面投錢,不能夠老想著從裡面生錢賺錢。當然有些很有名的像故宮、像西湖旁邊上的文物古跡也很賺錢的,那人人都願去也沒有辦法,但是也得控制遊客人數,不能夠單純追求門票收入。
讀書報:現在我們國家文物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像有些地方政府……
徐蘋芳:地方政府把很多景點撥給旅遊部門了,這是錯的,絕對錯的。
讀書報:旅遊部門想把遺產作為旅遊景點,以獲得資金,能夠對這個景點進行維護。
徐蘋芳:你要守法經營這個旅遊。要是殺雞取卵,就徹底把它毀了。就是你當局長的時候還賺點錢,等再過上若干年這地方就沒了,人家都不來看了。如果為了旅遊你自己胡修亂建,那就完了,這個點很有可能就被取消了,所以這個絕不可取,絕不手軟。
讀書報:您覺得怎樣的保護是對遺產最好的保護?是原封不動還是適當開發?
徐蘋芳:在保護范圍之內那就是原封不動,威尼斯憲章、奈良文件,都講的清清楚楚,不讓它塌,不讓它壞,壞了的話趕快修,修的話照著原樣修,一切按照文物的保護規則、法則來修,不能在裡面添任何設施。有關部門要經常對這些文物進行監察,要有事情應該真處理,以後《文物保護法》是要和刑法掛鉤的。
讀書報: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按照傳統的歷史主義觀念,一定的文化形態是相應的社會物質的基礎產物,那麼隨著社會物質生活基礎的改變,建立於其中的文化形態肯定會相應的改變。比如說,一個傳統的鄉鄰社會的產物,還能不能在當代都市社會和當代生活當中原封不動的保存下來?非常難。再比如說,一些邊遠地區有一些習俗,但是慢慢的隨著這個地方跟中原地帶接觸多了以後,他願意接受現代生活方式,他要改變,或者,他把這個習俗作為一種旅遊商品來出售。我們的社會在變化,生活方式在變化,文化形態也在變化,那麼,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原封不動的保持呢?是把它放在博物館裡面嗎?
徐蘋芳:這個你不能強迫當地的人,還按照多少年以前的方式去過生活,這就不講理了。你們都改善了,不讓我改善,不是拿著我當玩意兒嗎,那可不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當中有些特別的,比如說有些儀式,如儺戲,裡面含有宗教性的東西,那一套程序是很繁雜的,你要給他做錄像,做記錄。現在有些七八十歲的人還能唱也能表演,一套程序能下來,那就和孔廟裡面祭孔一樣,書上是有記載的,現在穿上衣裝就可以祭。剩下的那隻能放那裡了,人家該干什麼干什麼,該上哪就上哪,不能夠把人家限制住。在解放初期的時候,我們做過一次全國性的很大規模的民俗調查,好多少數民族的一些習慣都是幾百年以前的習慣呢。那時候就派了一部分人去做訪問做筆錄,他有什麼文物有什麼衣服,他家裡有什麼祖傳的東西,統統都收來、買來,現在都好好地保存在民族宮。
讀書報:文化遺產在中國非常的多,國家是沒有能力全部保護,所以目前實行分級管理,但是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在財力、物力、人力有限的情況下的時候,只能優先保護最重要的遺產,導致一些價值比較低的遺產得不到有效的保護,現在是已經慢慢的消失了。那您認為這個矛盾如何解決?
徐蘋芳:這個矛盾得慢慢來了,因為你沒有錢呢。不過現在國家撥的錢也在年年增加。我們在努力做,現在也還可以號召社會上的人,比如說一些企業家出錢來搶救中國的傳統文化。但是我有一個建議,政府應該成立基金會,踏踏實實規規矩矩做善事做好事的企業要給他一個減免稅的政策,各個國家都有這樣的一些政策。
讀書報:由此還有一個問題,誰來保護遺產的問題。中國歷史文化遺存非常豐富,專業保護者寥寥。以物質文化遺產為例,全國從事遺產保護和修復的專業人員不足500人;而且遺產保護是一個發展相對滯後的行業,待遇低,優秀人才不願意進入,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解決人的問題?
徐蘋芳:這可能就不是遺產保護本身所能解決的了。
讀書報:那麼,您看,在妥善保護遺產的前提下,如何更好的開發利用遺產呢?
徐蘋芳:無論什麼情況下,保護都是第一位的。

㈦ 對於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發展

今天是我國第二個「文化遺產日」,全國各地以「保護文化遺產、構建和諧社會」為主題,開展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紀念和宣傳活動,營造了全民共同參與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近些年來,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文化遺產保護措施日臻完善,整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漸入佳境,成就喜人,備受矚目。

「人
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文化是歷史的積淀,是民族的記憶。在滄海桑田的社會變遷中,一個民族的風風雨雨,一個國家的浮浮沉沉,總會在歷史的備忘錄里留下痕跡。人們在思想觀念、道德情操、思維方式、個性特徵、行為模式以及想像力等各個方面的狀況,或以物質形態的古跡遺存,或以非物質形態的風情習俗,傳之後世,澤被後人。每一個民族,每一個國家,在其獨特的歷史進程中形成了獨樹一幟、別具一格的文化形態,也構成了色彩斑斕的世界文化之林。中國作為千年文明古國,更以文化的獨特性、持久性、厚重性傲立東方,著稱於世,給後人留下了蔚為壯觀的文化遺產。從這些偉大的遺產中,我們能夠明白「我們是誰」,「從哪裡來 」,「又要到哪裡去」,我們能夠繪出自己的文化圖譜,找到自身的優缺點,找到與世界對話的恰當位置。因此,文化是民族的「根」,是國家的「魂」,是我們穿越時空,保持獨立與完整,走向未來的精神紐帶。而保護這些「根」之所系、「魂」之所在的文化遺產,則是歷史賦予我們的庄嚴使命,也是我們對後代所肩負的神聖職責。

文化不能一成不變,也不能自囿於內。文化的獨特與開放、多樣與融合,往往是文化發展的一體兩面。在洶涌澎湃的現代化和全球化浪潮面前,如何處理好民族文化由傳統向現代的轉變,如何把握好民族文化由自我走向世界的分寸,是我們必須面對的文化課題,也是文化遺產保護置身其中的文化大背景。尤其對於我們這樣的發展中國家而言,現代化進程伴隨而來的文化沖突是復雜的、深刻的,如何在文化的「自卑」與「自滿」之間找到文化的「自信」,更是一件彰顯民族智慧和勇氣的事情。這樣的問題解決不好,文化發展就迷失了方向,文化遺產保護也就失去了指針。現實之中,有些地方忽視傳統與現代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系,社會發展一味求「快」求「新」,致使不少文化遺產在一輪輪的「建設」熱潮中灰飛煙滅,而另有一些地方則沒有認清民族特色與外來風格之間的關系,盲目追求「與世界接軌」,造成部分文化遺跡走形變樣、不倫不類,留下了無可挽回的遺憾。因而,對於文化遺產,我們必須具備一種對歷史和民族高度負責的審慎態度,倍加珍惜,精心呵護。這也是現代文明的重要標志。

面對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所遭遇的挑戰,我們必須起而行之,群策群力。「文化遺產日」的設立,正是國家通過廣泛的宣傳和動員,意在喚起全民保護文化遺產的文化自覺。這一節日代表了我們保護文化遺產的歷史責任感和巨大決心,既是對過去工作的一種總結,也是今後努力的一個開端。縱觀這些年來我國保護文化遺產的歷程,從法律法規體系的構建到公共財政的投入,從管理體制的逐步完善到「世界文化遺產」的大力申請,我們找到了一條卓有成效的保護之路。去年頒布的《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總攬文化發展全局,規劃了藍圖,指明了方向。而在剛剛舉辦的「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上,我們與世界各國一起分享了成就與經驗,並與之達成了廣泛的合作與共識,為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贏得了世界聲譽。

「文化遺產日」只有短短的一天,但我們相信,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文化遺產保護必將成為每一位公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內容,必將成為政府機關和社會團體自覺履行的重要職責。當前,在突飛猛進的現代化過程中,保護文化遺產,弘揚中華民族光輝燦爛的傳統文化,對於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對於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文化,將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歷史意義。

㈧ 如何保護文化遺產

保護文化遺產的措施:

1、落實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鄉規劃。要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2、加強執法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台。

3、隊伍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經費投入。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社會捐贈和贊助的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

4、加大宣傳

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8)保護文化遺產與發展經濟擴展閱讀:

文化遺產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寶貴資源。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我國是舉世公認的文明古國,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遺產大國和現任世界遺產委員會委員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取得巨大成就。

在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後,目前已擁有世界遺產53項。新時代我們要深刻認識我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形勢,形成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發展戰略,為堅定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撐,為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作出更大貢獻。

㈨ 怎樣保護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也要「企業化」,光靠政府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應該 呼籲民營企業參與投資保護商丘歷史文化,引導旅遊業,以獲得「雙贏」。文化保護「企業化」,歷史文化遺產因其稀缺性而具有永恆的價值,從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到民營企業、社區和個人,再到非政府組織,都有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責任和義務。即使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也不可能單靠政府的財力來保護好所有的歷史文化遺產,因此,政府應該與民營企業合作參與保護,特別是在資金投資方面更應該加強合作,讓文化保護「企業化」。保護融入城市規劃, 怎樣才能促進城市文化遺產投資呢? 目前許多城市在文化遺產保護上往往都是對於局部地區進行投資保護,沒有將其列入一個區域內進行規劃保護,缺乏科學性。 如在重建、修建基礎層面上可有所「創新」。 此外,遺產單位也存在差異,在保護上進行分類排序,列出最重要的文化遺產保護對象,再對其資本投資進行評估,也是吸納民企資金不可缺少的步驟之一。政府也可以根據其重要程度,確定介入的力度。保護與發展可雙贏,一般意義上講,城市歷史文化遺產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是相互促進的。城市歷史文化遺產如何保護,在保護的同時還需要發展,這不是矛盾的,而是一致的。歷史文化遺產直接轉化成產品供出售和消費,可以促進旅遊等產業的發展,並帶動相關產業的進步,還可以吸引投資者和居住者,以帶來經濟的繁榮和財富的增長。保護與發展要協調、要實現「雙贏」,需要觀念、智慧、機制、法律、政策的配合。

㈩ 求一篇600到800字,關於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發展之間的矛盾問題的作文

在海灣戰爭中,美國每個官兵都在讀中國的《孫子兵法》。或許,有人疑惑,一個科技如此強大的軍隊,為何需要《孫子兵法》呢?其實不然,這正體現了《孫子兵法》的價值。美國人接受了《孫子兵法》的價值,並懂得引進和運用,而作為中國人自己是否更應該去了解中國優秀的文化遺產,接受古人的熏陶,傳承中國的優秀文化呢?
唐朝時期的中國可以稱得上是歷史的鼎盛時期,其中重要的便是中西文化的交流。而清朝時期中國閉關自守,使中國與西方先進社會的差距越來越大,並最終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令中國人引以為榮的四大發明中的指南針和火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只是用來測風水和做鞭炮、爆竹;而西方人卻用指南針確定航向周遊世界甚至侵略中國,用火葯做炮彈、子彈擊垮清朝政府自認為堅不可破的城牆,並盜取中國珍貴文化遺產。於是,變出現了現在,圓明園獸首在海外拍賣的事件。因此,對本國文化過分自信是不可取的。一個小偷,竟然可以這樣公開拍賣他曾犯下的罪行,這不得不讓我們深思。
現代的青年人對本國的傳統文化抱以鄙視的態度,很多人對外來文化盲目推崇,熱衷於美國大片,盲目追趕時髦,追求外國名牌,總認為外國的東西才是好的。也許外國的一些東西確實好,一些科技確實比我們先進,如果是好的東西,我們就應該學習,而不是盲目的追崇。俞敏洪說:「你是一隻豬,不要因為貼了一隻時髦的標簽就以為自己不是豬了」。因此,盲目的推崇外國文化也是不可取的。很多年輕人痴迷於日劇.韓劇,而韓國卻將我國的傳統節日—端午節,申請成他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連小學生都知道,端午節是為了紀念中國的偉大愛國詩人屈原的。難道說,以後我們吃粽子的時候,要告訴我們的後代,這是韓國的節日嗎?
中國的文化深邃而精深,源遠而流長。儒、道、墨、法、兵……雖然立場不同,卻不曾相互詆毀和排斥,每個學派各抒己見。《詩經》對美好愛情的嚮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論語》告訴我們如何待人處事: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中國的文化對世界有著深遠的影響,從鄭和七次下西洋到現在遍布世界各地的孔子學院,「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一個國家或者一個民族想要孤立的存在於這個世界,這將是不可能實現的。
作為中國文化的傳承者,有義務好好繼承和發揚本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對於那些並未了解的文化,應丟棄戒備之心,嘗試接納和吸收其中的精華,將中國文化一代一代的傳承下去,讓我們的子孫享受祖先留給他們的文化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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