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問125:滅火預案的意義有哪些
(1)做好古建築火災撲救前的准備。提高認識,做好思想及心理准備。文物古建築是我國歷史文化的瑰寶.讓它免受或者少受火災威脅是消防人員義不容辭的職責,擔負有火災撲救任務的消防人員要充分認識自己身上肩負的神聖使命。同時,消防人員還應在充分認識古建築火災特點以及對策的基礎上,樹立必勝的信心,保持良好的心態,贏得火災撲救的最終勝利。
制定預案,積極開展滅火演練。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作戰預案並且適時組織演練是針對古建築火災開展的一項必不可少工作。消防隊員應在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利用對可能出現的火情進行研究探討後,制定周密詳盡的滅火作戰預案。預案的製作應以一個院落或者一幢古建築為單位進行,包括古建築概況、建築布局和室內陳設、消防設施以及滅火設想等內容。在預案的製作過程中,公安消防隊應主動同古建築所屬單位的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以及相關負責人共同研究,制定出各自的滅火作戰預案及聯合滅火作戰預案,組織所有參戰人員學習後,適時組織演練。
有備而戰,做好裝備器材准備工作。消防裝備器材為撲救古建築火災的物質基礎。消防人員應根據當地古建築的特殊情況,配備必要的裝備和器材。通常情況下,應配備水罐消防車、手抬泵、乾粉滅火器等滅火裝備和器材,以適應准確、迅速以及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需要;應配備隔熱服、空氣呼吸器等個人防櫨裝備,以適應貼近火場搶救人員與滅火的需要;可配備登高裝備和器材,配備15m專用拉梯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配備30m左右的舉高車,以適應高大建築的滅火需要;有條件的可以配備照明車,以適應夜間火災撲救的需要;擔負大型古建築群保衛任務的消防隊還可以配備破拆車,以適應火場破拆或者開辟通道的需要。
(2)針對火情,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到達火場之後應首先進行火情偵察,查明被困人員、起火部位及火勢蔓延方向,燃燒物的性質、范圍,通道受阻與否,建築的構件燒損程度及是否有倒塌危險等情況,然後針對不同建築和部位以及火災發展的不同階段,採取有效措施撲救。當火勢在室內蔓延時,應以內攻為主。在火災初期階段,古建築內工作人員應積極開展自救。當消防隊員到達火場後,應以最快的速度,利用門窗等與外界相連的通道,向建築物內部發起進攻,應選擇障礙少、煙霧小、視線好以及能充分發揮水槍威力的陣地,阻擊火勢向周圍蔓延。如果燃燒僅局限在建築物下部,應用噴霧水槍盡快圍殲,對周圍木結構與易燃構件採取澆水保護的形式阻止火勢蔓延;若火勢已竄至屋頂,可採用直流水槍打擊屋頂火點,也可通過牆柱等構架直搭消防梯,對已蔓延到梁、柱構件上的火勢加以消滅,保持屋頂構架機械消防強度,避免坍塌。同時部署力量射水保護建築的承重構件,並且在外圍部署一定力量隨時堵截可能向外蔓延的火勢。
同時,山區古建築群火災中,還應防止火勢向森林蔓延,危及到林區安全。當火勢被完全控制後,消防部門應部署專門力量,對燃燒物進行冷水冷卻,並且安排專人監視余燼和負責清理工作,防止其復燃。
(3)古建築火災撲救中需要處理好的兩個關系
①處理好火災撲救和保護古文物的關系。文物古建築保存通常都有其特點,如木雕佛像、匾額等工藝品不耐火,泥塑佛像以及古字畫等文物既不耐火也不耐水,瓷器、陶器雖耐火,但在高溫情況下驟然遇冷,也要遭到嚴重毀壞。所以,在古建築火災撲救中一定要正確處理好火災撲救與保護古文物的關系,在滅火的同時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保護珍貴文物,除及時疏散及搶救燃燒古建築內受火勢威脅的文物外,還應盡可能採用乾粉滅火劑或噴霧水滅火,避免水流破壞文物。
②處理好火災撲救和火場供水的關系。火場供水為古建築火災撲救中一個關鍵環節,直接關繫到撲救工作的成敗。面對火情需要多少消防用水量,消防人員應有充分的估計。在水源缺乏的情況下,消防人員應因地制宜,組織力量,採取其他方式供水,保證火場供水不間斷。當消防車無法靠近的古建築發生火災時,除組織消防車長距離供水外,可讓手抬機動泵深入火場,藉助就近的水源直接供水滅火,或採用手抬機動泵與消防車聯合供水滅火。在無消防管網供水的地區,應充分利用現場和附近一切水源,可以通過灑水車或者其他運輸工具運水,也可通過積極組織當地群眾用接力傳遞水桶及水盆的方式供水,以應急需。
需要指出的是,我國在制定消防控制規范方面和國外先進國家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對於古建築,現行防火設計規范中無針對性強的明確要求。目前在設計時的規范應用上,只能採用「就高不就低」的模糊概念,參照高層建築或者可類比建築的要求來做。任何規范都是以前工程及技術經驗的結晶,但相對於技術進步,規范總是不可避免地滯後。這種現狀已不適應工程技術的進步及建築設計創新的需要,當前,在世界范圍內,建築防火設計規范正由傳統的處方式規范轉向以性能化為基礎的規范。安全控制的性能化設計將以火災安全目標為對象,藉助各種煙氣流動模型對火災煙氣運動的分析描述,使設計出最佳的煙氣控制方案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