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余經濟適用房要怎麼申請
首先要看是否滿足條件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版第二十條規定,權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次,才是申請流程
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
申請:申請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出申請。
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初審意見。
復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進行復審並進行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備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的申請家庭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予以備案。
『貳』 新余經濟適用房在那幾個區域
查看新餘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公布的經濟適用房信息。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版據國家經濟適用權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