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1)影響: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經濟發展;加重人民的負擔,激化矛盾。(3分)
(2)發展概況:航運業迅速發展;汽船運輸超過帆船運輸,逐漸占據主導;(2分)
原因:世界市場的擴大;交通運輸業的發展。(2分)[來源:學科網ZXXK]
(3)原因:帝國主義的資本輸出;清政府支持鐵路修建;中國人對鐵路修建認識的提高和愛國熱情。(3分)
影響:加速中國工業化;推動國內各地區的交流;加快自然經濟的解體;(3分)
(4)變化:外國控制路權到路權國有; 集中於東部到形成全國范圍的鐵路系統;鐵路運輸迅速發展。(3分)
原因:政府注重發展鐵路事業;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經濟迅速發展;科技的發展;獨立自主(3分)
(5)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推動社會進步;社會穩定,推動交通運輸業的發展。
I. 經濟類書籍包括哪些比如古今中外優秀傳統文化類書籍包括歷史經典、文學經典、哲學經典、倫理經典等方面
傳統文化的許多方面看,如果你有興趣在哪方面太多
歷史:,二十五史是歷史的官方的,非官方的,據估計,一般人無法忍受神秘的。
文學明朝那些事兒「在符合現代人的口味可以採取一看:金庸拍攝的雪連天白鹿,笑倚書神俠碧鴛,入門級的,裡面的文化內涵,傳統文化相當的「降龍十八掌」,從書的變遷,許多官方或非官方的歷史事件,但英雄的很多。
其次,四大名著,這些書作為一個人的成就,看到的東西是不一樣的第一道關口,看人物和故事,第二次可能被關注,例如詩歌啊,策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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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這是最核心的東西,但太深奧,一般人還真不明白,就個人而言,我認為最重要的事情或秦舊宅的哲學家的著作。韓非子,認為日戰爭的藝術,道德經,墨子,荀子類,這是中國傳統的來源,後來的經典之作,新儒學王陽明傳習錄,顧炎武天記錄
個人雜項:在榮的文章林語堂閑情偶寄好,更復雜的,有什麼
專業書籍:這也是很多,但外行人根本不明白,不知情者職業學校和不能閱讀,寫作和現代產業體系的基礎上不相同,很多你不明白,天工,袁野,黃帝,本草綱目(醫學上可以凍結,哦,很多人都被證明是錯誤的,如本草綱目現在好多了錯誤版本的,而不是原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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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百家姓千三字經,弟子規例,健全的法律啟蒙(示教平仄對立,寫詩的)
個人建議,你可以看看啟蒙讀物 - 金庸 - 韓長賦元曲明,清,唐,宋小說四大名著 - - 歷史書籍 - 早期著作中
不可能的,這些都是最基本的東西,應該是知道的
J. 古今中外,物價從多個側面牽動著歷史與社會。概括桑弘羊平抑物
桑弘羊為滿足國家和社會的需求,主張發展工商業,不僅解決抗擊匈奴的嚴重的財政困難,而又不過多地增加民眾的負擔。他制定、修訂、執行和實施的一些列措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大漢朝亦因此得以將抗禦匈奴的戰爭進行到底,漢武帝恢弘的「文治武功」,也得以實現。其施行的一系列管理方法和措施,被後世當作成功範例。晉、魏、隋、唐以來,皆沿而用之。縱觀其改革思想,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利歸於上」 的鹽鐵酒專賣思想鞏固和加強了中央財力和地位;
漢初以來「開山海之禁」,聽任鹽鐵私營,豪商大賈和諸侯王紛紛冶鐵煮鹽,積蓄雄厚的經濟力量,無論在政治上經濟上對於西漢皇朝都是十分不利的。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御史大夫張湯秉承武帝旨意,提出了「籠天下鹽鐵」的建議。武帝當即採納,任用熟悉鹽鐵業務的孔僅、東郭咸陽為大農丞,主管全國鹽鐵事務。元狩六年(公元前l17年),孔僅、東郭咸陽提出了實行鹽鐵官營的具體方案,規定:食鹽的生產「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這就是說,招募鹽戶煮鹽,費用自理,由官府供給煮鹽用盆;煮成後, 由官府按所值給價。至於鐵器的生產,則規定在產鐵地區設立鐵官,就地冶鑄:不產鐵的郡國設立小鐵官,利用收集廢鐵冶鑄。食鹽和鐵器一律由官府統一銷售,禁止私賣私鑄,規定:「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鈦左趾,沒入其器物。」即違犯規定者將施以重刑,並沒收生產工具。方案制定後,孔僅、東郭咸陽在實施過程中以權謀私利而被罷官。於是在元封元年(公元前l1O年),桑弘羊被任為搜粟都尉代領大農令事,直接管理鹽鐵。
桑弘羊到任後,立即派人到各郡國進行整理,清除積弊,並擴大鹽鐵官營的建置,在全國各地鹽鐵產區設立鹽官三十五處、鐵官四十八處。經過整頓,鹽鐵的產量和銷售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這是當時經濟改革中的一項最重要的成果。
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漢武帝採納桑弘羊的建議,實行「酒榷」即酒類專賣。其法類似鹽鐵官營,由私家作坊釀造,由官府統一銷售。實行之後,也起了開辟財源、增加財政收入的作用。
(二)「平萬物而便百姓」的均輸平準思想體現了財政對市場的間接干預:
為了制止豪商大賈們利用賤買貴賣、囤積居奇來操縱物價,牟取暴利,並藉此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在桑弘羊主管全國財政的時期,武帝採納他的建議,實行了均輸和平準。
均輸的設置,始於元鼎二年(公元前l15年)桑弘羊任大農中丞時,先在一些地區試行。由於行之有效,元封元年(公元前1lO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在中樞設立均輸令,屬於大農令,在各郡國設置均輸官,負責管理均輸事宜。所謂均輸,就是調劑物資運輸。據《史記·平準書·集解》:均輸,「謂諸當所輸於官者, 皆令輸其土地所饒,平其所在時價。官更於他處賣之,輸者既便,而官有利。」這就是說,令各郡國把應當繳納的貢賦都按照當地市價,繳納當地出產的土特產,由各地均輸官組織運輸工具(其中~部分是由政府工官所制的運輸工具),根據物資供需情況,或是運往京師,或是運往缺乏該項物資的地區出售。過去各地繳納貢賦都是自備車輛或是雇商人的車輛運往京師,往往運費高於所運物資的價格:而且由於各種物資都集中京師,供過於求,而有的地方缺乏該項物資,卻是供不應求,商人乘機牟取暴利。設置均輸以後,既減少了人民遠道貢賦的負擔, 以免商人從中漁利;又可使朝廷得以控制運輸和貿易,從而增加了財政收入。後來又令遠方各郡縣「以其物貴時商賈所轉販者」作為貢賦, 由官府就地出賣,既免運輸之勞,又可調劑當地物價。
所謂平準,就是平抑物價。過去商人經常抬高物價,特別是元鼎二年開始試行均輸以後,由於政府各部門以及各地均輸官爭購物資,富商大賈更是乘機抬高物價,引起物價暴漲,影響政府的財政和人民的生活。元封元年(前i10年),為了平抑物價,桑弘羊建議「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召工官治車諸器, 皆仰給大農。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踴,故抑天下物,名日平準。天子以為然,許之。」這就是說,在京師設立平抑物價的機構,它所需要的各類物資和車輛等器物,都由大農供應。由大農所屬諸官把全國各地輸納的貨物集中起來,作為資金,物價上漲時賣出,物價下跌時買入,使富商大賈無法牟取暴利,以穩定物價。
實行均輸、平準的結果,不僅打擊了富商囤積居奇、投機倒把的活動,有利於穩定物價,安定人民生活;同時也開辟了財源,為西漢朝廷增加了巨額的財政收入。據《漢書·食貨志》記載:實行均輸、平準之後,朝廷倉庫儲存的粟帛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郡)余谷,諸均輸帛五百萬匹。」
(三)統一貨幣的思想起到了穩定經濟次序、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的作用
漢初以來,聽任郡國自由鑄錢,私鑄之風盛行。其結果,造成幣制紊亂,銅錢大小輕重不一,劣幣充斥市場。到了武帝時代,銅錢越來越輕、物價越來越貴的現象日趨嚴重。同時一些諸侯王和豪商大賈、豪強地主乘機利用財勢操縱鑄幣大權,積蓄經濟力量。
文帝時,著名政論家賈誼曾建議禁止私鑄,未蒙採納。元狩四年(公元前l19年),在張湯的建議下和桑弘羊等的籌劃下,為了「更錢造幣以贍用而摧浮淫並兼之徒」,西漢朝廷開始改革幣制,發行新幣。所發行的新幣,一種是用白鹿皮製成的皮幣,價值四十萬錢,規定諸侯王覲見天子時必須用它作為獻禮,實際上是強迫諸侯王捐獻;另一種用銀和錫的合金鑄成的白金幣,大者值三千錢,中者值五百錢,小者值二百錢;還新鑄三銖錢,以代替過去的半兩錢。規定:凡是私鑄金錢者都處以死刑。但是,由於白金幣比值太高,私鑄者甚多;三銖錢雖發行,而舊錢未收回,幣制仍然很紊亂。後來又廢白金,改鑄赤仄錢。不久又因赤仄錢輕而賤,人民不願使用,宣布作廢。雖有禁鑄規定, 由於盜鑄犯法的人多達數十萬人,誅不勝誅,也無法實行。
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採納桑弘羊建議,採取廢除一切舊錢,由國家統一鑄造貨幣,徹底進行整頓:「悉禁郡國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行。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入其銅三官。」這種新鑄的錢,稱為三官錢,亦稱上林錢,後世稱為五銖錢。五銖錢的重量與實際重量相等,規格相同,質量較好,成本較高,使私鑄者無利可圖,從而杜絕了漢初以來民間私鑄金錢的流弊,結束了漢初以來幣制紊亂的狀況。從此以後,全國貨幣統由政府鑄造,幣制歸於統一。
(四)首次以財產為稅基的「算緡、告緡」思想廣開財政收入之源
在御史大夫張湯的建議下和桑弘羊等的具體籌劃下,西漢朝廷於元狩四年(公元前1199年)頒布了算緡告緡令。
所謂算緡,就是向工商業者和高利貸者徵收財產稅。所謂告緡,就是向朝廷揭發工商業者和高利貸者隱產漏稅的違法行為。這既是為解決財政困難的燃眉之急,也有打擊豪商的用意。「縣官大空,而富商大賈,或蹄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給;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於是,張湯「承上指,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鋤豪強並兼之家」。這時,桑弘羊正「以計算用事侍中」,算緡、告緡這項政策與其不無關系。算緡、告緡令的內容,據《史記·平準書》記載:「諸賈人末作(工商業主)、貰貸(高利貸者)、買居邑稽諸物(囤積居奇者)及商以取利者(一般商人),雖無市籍(不論有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每家估計財產多少呈報政府),率緡(「絲也,以貫錢」)錢二千而一算(二千錢抽稅一算,一算一百二十錢),諸作有租及鑄(一般小工業者),率緡錢四千一算(四千錢抽稅一百二十錢);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除了官吏和鄉官三老以及北邊騎士外),軺者以一算(一般人有軺車者每輛抽稅一百二十錢),商賈人軺車二算(商人加倍,每輛軺車抽稅二百四十錢),船五丈以上一算(五丈以上船隻,每隻抽稅一百二十錢);匿不自占(隱瞞不報),占不悉(呈報不實),戍邊一歲(罰戍邊一年),沒入緡錢(沒收財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賞給揭發者以沒收財產之半);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禁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屬佔有土地)以便民,敢犯令,沒入田僮(違令者,沒收其田宅奴婢)。」由上可見,算緡、告緡的主要矛頭是指向擁有大量資財、廣占田宅奴婢的豪商大賈,這就是張湯所說的「鋤豪強並兼之家」。
算緡令頒布之後,豪商大賈們強烈反對,「富豪皆爭匿財」,對這項政令採取了抵制態度;只有以經營牧羊業起家的洛陽人卜式「願輸家之半」獻與政府作充實邊防之用。武帝以卜式為表現好的榜樣,加以表揚和獎勵,「以風百姓(商賈)」,然而「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能分財助縣官」。武帝乃採用告緡手段。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武帝派遣楊可主持告緡事;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重申告緡令 這時,任大農中丞的桑弘羊想是賣了力的。在告緡令貫徹實行之後,「中家(中等以上商人)大抵皆遇告」,由當時以嚴酷著稱的御史中丞杜周負責審理全國告緡案件。凡是遇告的人很少有得到平反的。實行算緡、告緡的結果:「得民財產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豪商大賈受到沉重的打擊,而西漢朝廷由此獲得了一筆巨款收入。
實行告緡之後,西漢朝廷以所沒收的商賈田地假與關東地區受水旱之災而四處流亡的流民從事耕種;還把朝廷掌握的一部分園池苑囿租與貧民,解決了一部分流民和貧民的耕地問題。還招募各地流民、貧民遷往西北沼邊各郡,並令戍邊的兵士進行屯田,一時之間, 民屯、軍屯布滿邊野,對開發邊疆、鞏固邊防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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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1.0 1.1 1.2 余婧瑤,徐緋斐.桑弘羊經濟思想與經濟改革述評(A).蘭台世界:下旬.2013,8:135~136
↑ 丁婷玉.論桑弘羊的財政思想(A).財稅金融.商品與質量:學術觀察.201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