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科技四路鴻基新城禮園有沒有移動寬頻
要查詢所在小區能否安裝該寬頻,可詢問小區物管本小區有哪些寬頻運營商的布線;又或者撥打寬頻運營商的客 服熱 線查詢所在小區有無該運營商的寬頻布線,再針對性的了解優惠的寬頻資費。
❷ 鴻基新城禮園有規劃局建車位的審批手續嗎
如果物業公司取得規劃部門的審批那麼在小區內劃分車位收取費用合法。
《物權法》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由該規定的第二款規定,可以看出《物權法》允許開發商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的方式將車庫的所有權轉讓業主,而可以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的前提條件,從法律上講必須對車位、車庫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因此,物權法實際已將車位、車庫的所有權授予給了房地產開發商。當然房地產開發商所擁所有權的車位(包括地面)、車庫僅限於在設計規劃時已經被規劃部門審核同意作為車位、車庫的部分。
如果開發商在設計時未將小區的某些空地設置為車位,而在建造後臨時將有關空地(包括道路等)用於停車位,而該改變規劃又沒有得到規劃部門的批准,則開發商及物業管理公司無權通過出售或出租或贈與的方式將該車位所有權轉讓給某個業主,因為該空地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首先應該了解所居住的小區的開發建設單位有沒有在設計之初就已經進行了相應的車位審批手續,或物業有沒有協調開發商到規劃部門辦理改變園區規劃的審批手續,如果物業沒有通過規劃部門的審批,執意劃定停車位並收取業主停車費,那麼物業公司的行為就是違規行為,業主委員會有權通過召開業主大會罷免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