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犯罪率上升與經濟發展有關系
犯罪率上升以經濟發展有密切的關系。經濟發展過快,犯罪率就下降。反之經濟力發展緩慢。犯罪率就會上升。
㈡ 導致各類經濟犯罪問題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經濟犯罪,顧名思義,是指與經濟有關的犯罪,包括貪污、賄賂、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及企業內發生的與經濟相關的犯罪行為等。經濟滲透在社會生活的名個層面,因此,經濟犯罪也就無處不在。
由於我國正處於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階段,一些預防經濟犯罪的機制沒有及時跟上,近幾年來的刑事審判統計結果顯示,經濟犯罪正有越來越猖獗之勢,波及社會各個領域。一批震動全國的大要案,如慕馬案、陳希同案、胡長清案、成克傑案等都與經濟犯罪密切相關。由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引發的樓塌、橋垮以及特大火災、爆炸等慘禍也時有發生,給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嚴重危害國家的經濟安全。
首先,單位犯罪的現象將進一步增加。入世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與完善,所有制結構將進一步由單一向復雜轉化,從而使經濟犯罪的主體呈現多元化的變化。除了傳統的自然人犯罪外,單位犯罪將會越來越多,諸如走私,生產偽劣產品;偷稅等單位犯罪有可能進一步增加。
其次,犯罪領域將進一步拓展。這一拓寬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向新興的經濟犯罪領域發展。入世後,各種專業市場不斷得到發展,各種新的經濟現象和經濟行為將不斷出現,而其規范機制卻不可能在短期內完全建立或健全起來。在金融市場、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信息市場、房地產市場、勞動力市場、高科技市場等不斷興起的新興市場中,由於內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極易成為各種犯罪分子投機的場所。二是向執法部門滲透。工商、稅務、海關等行政執法部門大都處於經濟體制轉軌時期權力與利益的結合點。入世後,隨著大量的經濟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執法部門將越來越多地介入經濟生活。一些法制觀念淡薄、金錢慾望膨脹的執法人員,很容易被經濟犯罪分子拉入貪污受賄罪的深淵。
第三,犯罪手段更為復雜化、多樣化和現代化。各類經濟犯罪的手段更加隱蔽,更加狡猾,並向智能型、科技化、現代化方向發展。先進的科學技術被引入經濟犯罪領域在國際上已經並不鮮見,如利用計算機技術進行貪污犯罪,利用高科技手段偽造貨幣等。至於設立公司,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活動,在入世後相對日趨自由的貿易環境中,很有可能大量出現。
第四,經濟犯罪種類將不斷增加。除走私、貪污、賄賂等原有的經濟犯罪案件繼續增加外,新類型的經濟犯罪,如刺探、搜集同行業競爭對手的業務秘密;竊取、出賣本企業的技術秘密;封鎖市場,壟斷價格;製作虛假廣告,操縱股市行情從中牟取暴利等「新興」經濟犯罪類型,也會不斷出現。
第五,經濟犯罪的跨國化和集團化的趨勢將大為增強。跨國性經濟犯罪實質上是經濟犯罪活動在地域上的擴展和延伸。犯罪要素跨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是國際性經濟犯罪的主要特徵。入世後,隨著人員跨境流動的進一步方便,境外人員入境犯罪將逐步增多。同時,境內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盜運珍貴文物、盜竊、詐騙等經濟犯罪為主的經濟犯罪分子,作案後攜帶贓款贓物潛逃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的案件也會不斷增多。
第六,經濟犯罪危害性將日趨嚴重化。集團化和跨國化的經濟犯罪,對社會所造成的危害結果將愈來愈嚴重。在金融和證券領域的經濟犯罪,往往會導致銀行破產,成千上萬股民的損失,不僅造成經濟上的重大損失,還嚴重危及社會的穩定。
㈢ 簡述經濟與犯罪的關系
隨著經濟的發展,近年來我國各種犯罪都明顯增多有人提出經濟增長同犯罪回具有同步增長的觀答點,即 「同步論」,認為我國經濟增長同犯罪增長之間存在著一種必然的聯系。
我們認為,這是一種表面現象,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有不可解釋的矛盾,所以應加以具體的和深層次的分析。
同步論在理論上的矛盾表現為,既然承認犯罪是綜合原因導致的結果,那麼單從經濟上找增長原因,就陷入了單因素論巢臼,不能全面說明犯罪變化現象;
在實踐上,新中國建立後,經濟發展有三個最好的時期,前兩個是1956年前後和1964年前後,而這兩個時期犯罪率都不高,而且1956年是建國以來犯罪發生率最低的年度,犯罪率為0.29‰,1964年犯罪率是0.3‰。
第三個經濟發展最好的時期,是改革開放以來。這個時期犯罪率最高,1989年犯罪率是1.4‰,1991年是2.13‰。
以後立案標准調整, 提高了盜竊等財產犯罪立案的基數,促使犯罪統計數下降,但重大案件犯罪率卻大幅度上升了,說明犯罪嚴重程度並未減輕。不僅如此,而且還更趨嚴重。可見經濟增長並未表現出與犯罪同步增長的規律,這是我國。
㈣ 為什麼說經濟快速增長也會刺激犯罪率
犯罪與經濟同步增長論是指現代犯罪原因研究中的一種觀點。認為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刑事犯罪必然增加,並呈現出犯罪與經濟同步增長的趨勢。流行於現代西方社會。在西方的一些國家裡,社會生產、社會經濟的一定發展,並沒有帶來犯罪率的下降,反而造成犯罪率的不斷上升,由此,西方一些犯罪學者總結出一條「規律」,即認為犯罪率與社會經濟同步增長。50年代以來,在歷屆聯合國預防犯罪與罪犯處遇大會上,幾乎都要討論經濟發展與犯罪的關系問題。[1]
比較一致的觀點有:(1)社會發展與經濟發展齊頭並進時,經濟發展不一定導致犯罪增加;(2)不能把社會經濟和科技進步看成是犯罪的主要原因;(3)某些犯罪正是由於沒有及時進行社會經濟改革而引起的;(4)經濟發展可以增強預防和控制犯罪的機制;(5)只有規劃不良的經濟發展,或把經濟發展當作社會主要目標,而忽略社會發展時,才會導致犯罪的增加;(6)不能以預防犯罪為借口而阻礙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也有的學者持有相反的觀點,認為迅速發展的經濟會打破各種社會關系的平衡狀態,削弱社會控制犯罪的傳統機制,從而導致犯罪增加;社會發展進程和社會發展成就都有助於犯罪;犯罪已成為現代化方面最明顯最重要的代價之一。我國學者自80年代中期以來,對經濟發展與犯罪的關系也進行了研究和討論。
㈤ 你身邊有哪些經濟因素導致犯罪
首先,單位犯 罪的現象將進一步增加。入世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與完善,所有制結構將進一步由單一向復 雜轉 化,從而使經 濟 犯 罪的主體呈 現多 元化的變化。
其次,犯 罪 領域 將進一步拓 展。這一拓 寬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向新興的經 濟 犯 罪領域發展。二是向執 法 部 門滲 透。工 商、稅 務、海 關等行 政 執 法 部 門大都處於經 濟體 制轉 軌時期權 力與利 益的結 合點。
第三,犯 罪手 段更為復 雜 化、多 樣 化和現代化。各類 經 濟 犯 罪的手段更加隱 蔽,更加狡 猾,並向智 能型、科技化、現代化方向發展。
第四,經 濟 犯 罪種類將不斷增加。除走 私、貪 污、賄 賂等原有的經 濟 犯 罪案件繼續增加外,新類型的經 濟 犯 罪,如刺 探、搜集同行業競爭對手的業務秘 密;竊 取、出 賣本企業的技術 秘 密;封 鎖市場,壟 斷價 格;製作 虛 假廣 告,操 縱股市行情從中牟 取 暴利等「新興」經 濟 犯 罪類型,也會不斷出現。
第五,經 濟 犯 罪的跨國化和集團化的趨 勢將大為增強。跨國性 經 濟 犯 罪實質上是經 濟 犯 罪活動在地域上的擴展和延伸
第六,經 濟 犯 罪v危 害 性將日 趨 嚴 重化。集團化和跨國化的經 濟 犯 罪,對社會所造成的危 害 結 果將 愈 來 愈 嚴 重。
㈥ 經濟犯罪的產生原因
1、痕跡說:我國社會剛從半封建半殖民地脫胎出來,在社會 主義初級階段,在社會政治文化意識方面還保留著舊社會的痕跡,階級斗爭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經濟犯罪是不可避免的。這種說 法的缺陷是在社會主義社會以外去尋找內在原因,違反辨證唯物 論。
2、源流說:分為犯罪源的原因和犯罪流的原因。源是指私有 制社會中導致了犯罪規律,是犯罪的根本原因;流是指新社會脫胎於舊社會後必有遺留因素導致犯罪發生,經濟犯罪的流是由源引起 的。其弱點是新社會代替了舊社會,舊社會已經絕源,緣何不能斷 流。
3、階級斗爭論:認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退出了歷史舞台,剝削階級不能作為統一的階級,但作為一般反派力量在一定范圍發生,在一定范圍內存在,是犯罪的根源。這種學說也有失偏頗,因為誠然階級斗爭長期存在,但它已不是主要矛盾,與犯罪並不具有直接聯系。
4、現行社會制度導致論:它擺脫了傳統犯罪束縛,認為某一類犯罪人心理結構中潛在因素,過分不正當的經濟動機和利益要求,社會政治經濟變化原有矛盾劇烈變革,刺激一部分人心理結構、提供了外化竿濟犯罪。貧困、商品經濟因素、政治改革的進程中,現行制度不完善導致經濟犯罪、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5、商品經濟決定論:認為有商品和貨幣存在,就有商品經濟的消極因素存在,經濟犯罪社會滲透到商品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這四個環節過程中,如在商品經濟運行領域中通過職務行為非法攫取經濟利益(如貪污、賄賂,私分等),此外也有謀取不法經濟利益的行為,如挪用、侵佔等,所以經濟犯罪是商品經濟的附產品。
6、商品經濟否定論:認為商品經濟與犯罪並無必然聯系,因 為商品經濟無論在什麼條件下都進行等價交換原則,用等量的勞力 表明每個人承擔等量勞動,以此為交換前提,只能在這種前提下是 有平等的交換原因,違反這個原則是對商品經濟的否定。
7、綜合反映論:認為經濟犯罪現存社會各種現象的綜合反映, 包括:(1)經濟犯罪的階級原因是剝削階級殘余勢力存在;(2)經濟犯罪的經濟原因是、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特性決定了資本主義經濟犯 罪產生的心然性,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仍有其固有的核心,正是經濟犯罪產生的土壤,同時商品經濟生產,流通、交換、分配等弊端也 是經濟犯罪產生的原因,(3)經濟犯罪的社會原因、官僚主義存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存在真空的漏洞、管理工作的混亂、缺乏監督、沒 有配套的法律,(4)犯罪人自我的思想原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拜金主義或超前消費等。
㈦ 當前我國經濟犯罪的產生原因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人們要求的是更高水平的社會的全面發展,此時,集權體制這個落專後經濟基礎的產物就不可避屬免的成為了社會進步的障礙。首先在經濟領域,中國政治與經濟雙重集中的體製造成了嚴重的社會財富分配不公,經濟發展在消除了絕對貧困的同時卻加深了相對貧困,造成了生產相對過剩,經濟難以持續發展。貧富懸殊還造成了「低收入,低價格,低質量」的三低惡性循環,社會製造了大量的價廉質劣的產品,造成人力物力環境資源的巨大浪費。政治權力和經濟權力的雙重集中形成了公司化的政府和部門化的公司,前者以各種稅費的方式直接佔有社會財富,後者以壟斷性經營的方式間接地佔有社會財富,在權力保護下,它們總是趨向於超額攫取社會財富,社會在這兩種力量的壓榨下產生了「勤勞而不富裕」的疲憊感,抑制了社會通過勞動創造財富的活力。不僅如此,政治權力和經濟權力的集中使集權體制的力量更為強大,更容易扭曲市場機制,對市場公平的破壞更加厲害。當通過對權力的投機就可以獲得巨大的財富時,通過創新創造財富也就變得無關緊要了,而通過各種惡劣手段迅速撈取財富也就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
㈧ 經濟犯罪的危害有哪些
我國經濟犯罪發案數量居高不下,涉案金額越來越大,社會危害十分嚴重,主要表現在以版下4個方面:
1.經濟犯罪權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直接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2.經濟犯罪侵害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定。
3.經濟犯罪嚴重沖擊國家經濟發展,威脅國家經濟安全。
4.經濟犯罪滋生腐敗,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㈨ 犯罪社會原因的經濟因素
經濟方面的某些不良因素,誘發了青少年犯罪一是指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格局,多元化分配方式所產生的不公平現象,引起人們利益關系矛盾和沖突,這些矛盾和沖突又會助長一些人以非法手段獵取財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導致違法犯罪。由於青少年正處於成長發育期,自我控制力差,容易被激發違法犯罪。
二是商品經濟中的某些消極因素,誘發一些人的投機心理和冒險心理,為追求個人、集團、單位的非法利益,而不顧人格,不擇手段,進而走向犯罪。
三是指在改革中管理上出現了某些漏洞和真空,社會上有些人利用這個機會,投機獲取非法所的,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其中有部分就是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