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版5年以上;(權2)已婚的(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貳』 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的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哪些內容
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1、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免交契稅內;如果是以出讓方式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按綜合地價4%的稅率繳納契稅。
2、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普通標准住宅各省規定不一樣。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銷售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4、《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屬於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於3%。
『叄』 購經濟適用房有哪些優惠政策
一、根據相關文抄件政策規襲定,經濟適用房現享受以下幾項優惠政策:
1.免徵城市基礎相關配套費用和商業網點建設費、契稅
2.水電費、增容費減半徵收。
3.土地有當地政府劃撥,優先審批。
4.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管理費用只限於1%—3%,市場利潤被限在3%以下。
二、同時辦理經濟適用房需要繳納的費用有:
1.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2.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4.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5.同時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還需繳納登記費、房屋所有權工本費以及印花稅。
『肆』 我家的情況能否享受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契稅減半的優惠政策
任何政策和規定的實施,均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或明確規定的日期生效。
優惠政策實施日期是07年八月一日,就不能適用此前的06年12月的事。
『伍』 企業開發經濟適用房有什麼優惠政策
經濟適用房抄:
經濟適用住房,常簡稱為經適房,等同於國宅;指由中國政府出資扶持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兩方面特點的社會保障住房。所謂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所謂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國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陸』 經濟適用房一個人能申請的面積是多大
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左右。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住房狀況、家庭結構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和各種套型的比例,並進行嚴格管理。
第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政府組織協調、市場運作的原則,可以採取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
也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機構直接組織建設。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應注重發揮國有大型骨幹建築企業的積極作用。
(6)經濟適用房個人優惠政策是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
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柒』 經濟適用房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經濟適用房並沒有在稅收方面優惠,該上的一個少不了,優惠的地方是土地出讓金。
『捌』 經濟適用房住戶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經濟適用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免交契稅;如果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按綜合地價4%的稅率繳納契稅。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普通標准住宅各省規定不一樣。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一條規定,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列入省棚戶區改造項目的開發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一條規定,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八條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屬於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於3%。
納稅人需要注意的是,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房地產開發商要按規定向稅務局報送經濟適用房資料。雖然各地實際情況可能有所不同,但主要包括項目計劃批准證書、立項報告、經濟適用房批准文件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玖』 經濟適用房與棚戶區改造的優惠政策有什麼區別
經濟適用房與棚戶區改造的優惠政策區別如下:
1、價格不同:經濟適用住房的市場利潤被限在%以下限價房,《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明確棚戶區改造使用經濟適用房稅收優惠政策,計稅毛利率不得低於3%,出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售價由市。
2、產權不同:經濟適用房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棚戶區改造是一項工作,產權指的是具體安置房項目的產權。
3、概念不同:棚戶區改造是我國政府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經濟適用住房是以微利價出售的商品房。
1、經濟適用住房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2、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人家庭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需年收入小於等於6萬的家庭,當地戶口才可購買。
3、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以原地安置為主,優先考慮就近安置;異地安置的,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配套設施齊全地段。
4、棚戶區改造涉及集體土地徵收的,要按照中國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土地徵收、補償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區可以探索採取共有產權的辦法,做好經濟困難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拾』 經濟適用房哪些人可以買嗎 經濟適用房有哪些買賣政策
沒有工作是可以復申請經濟適制用房的。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