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開發 > 經濟立法與經濟發展

經濟立法與經濟發展

發布時間:2020-12-12 16:02:18

1. 經濟立法與經濟司法區別

立法是制訂法律,法律從無到有。司法包括立法和執法。

2. 法律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建議你看一本法理學的書 上面有你認真找就找得到
我給你到網上找復制一大堆可能用處也不大

法律與經濟發展

第一,政府的立法必須要兼具防制性與促進性的雙重功能。我們一方面要運用法律以保障人民的權益,而另一方面也要用以增進公共福利。因此,法律應該是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工具。法律必須能領導活動的進展,而絕不能成為社會進步的障礙。

我們應該可以用日本的經驗來證明:

經濟法規應配合社會經濟結構的進步與變動而隨時修正。例如,日本的造船工作,雖具相當規模,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幾乎已為盟軍完全摧毀,且其設備與技術亦已遠落在美國之後。故在戰爭甫經結束的一段期間,造船業的恢復甚至顯得並無多大希望。但經頒布法律,對自己電動焊接機械及其他造船機械免除進口關稅,並自美國引進新技術之後,造船業開導突飛猛進。經過十年多後,日本在世界造船業中已居於領導地位。日本法律允許關稅稅則隨時修訂,以配合經濟政策與經濟發展的需要。日本戰後經濟能有非常的快速進步,法律的高度配合與適應是相當重要的原因,而間接的也是日本人對於立法特別重視的結果。在日本,國會參眾兩院及內閣固均設有法制局,各部會也都有立法顧問人員,專門擔任法律的修訂工作。即使從事經濟活動的民間機構,也相當重視立法,且經濟提出修訂法律的建議,也因此,日本的法律才能適當的靈活運用,隨時適應實際需要。

同樣,在於其他若干國家中,我們也可以發現將法律繼續不斷修正的事例,例如在美國,國會參眾兩院便都設有立法資料室。國會圖書館藏有極豐富的參考資料,也對立法工作頗有貢獻。

然而,台灣現行政政府機構中,卻並未設立類似的法律研究單位,因此,我們便不能經常進行法律的研審與修訂工作,結果遂使立法趕不上時代的進步。

誠然,要使立法隨時趕上時代,並不簡單。主要的必須一般民眾能了解有這種改變的需要,才有成功的希望。舉例而言,在制定與執行有關空氣污染與水污染的法律時,這種法律能規定到如何程度或能發生如何的效果,就要視一般公眾對於國民健康與經濟福利所了解的程度來決定。因此,如何以普遍的教育來激起廣大民眾的新觀念,將是法律修訂能獲致成功的先決條件。關於這一點,我們必須謹慎的計劃並加以有效的倡導。

第二,法律修訂的方向必須以孫中山先生首創的三民主義為基礎。根據國父學說,為經濟發展所作的一切努力,均須以實現民生主義為目標。經由投資得利潤固然是合法的,成功的企業家的財富累積,也因此是經濟發展中不可避免的現象,但過度的財富集中與不正當的企業競爭,仍將破壞社會秩序,而應該嚴格制止。政府已採行累進課稅的所得制度,以期達成公平分配財富與所得的效果,但也仍須制定類似美國的反托拉斯法案,以防止獨占行為。

第三,法律的修訂工作應遵守下述幾點原則:

(1)所有法律的制定須充分顧到當前的時勢、國情以及經濟發展程度,俾其規定能切實配合實際需要。事實上,不同階段的經濟發展,需要不同的法律。雖然這時陳舊的立法會阻礙經濟發展,但是將已開發國家的法律,不加適當修改,逕行移植於開發中國家也會顯得荒謬而不切實際。經濟發展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已開發國家的若干成就,有時可以很快的採行開發中國家,但有些成就卻不是短期所能獲得的。因此,盲目接受整套新的立法,並不能發揮充分的效果,並可能會弊多於利。(2)法律規定必須要能適切的解決現實的問題,陳義過高,不切實際,勢將毫無意義。當然,法律的規定也不能自相矛盾,或與事務的常理相違,為使法律規定便於實施而無困難,於制定法律時,自必須對有關事務作充分了解。

(3)法條的形式,在質與量上應盡可能予以簡化。現行經濟法規頗為繁雜,且有重復矛盾情事,修訂法律時,立法者必須謹慎刪除為繁雜,且有重復矛盾情事,修訂法律時,立法者必須謹慎刪除無法再適用、重復與矛盾的規定,俾新頒法律能夠因簡化與法典化,可以隨時適用,發揮其效能。

(4)在研訂法律時又必須同時考慮到執行法律所需要的人力與物力。換言之,在頒布法律時,應對各有關機關的設備能力預作適當的考臣,以確保日後執行不會發生困難。關於食物與葯品管理的立法案,可能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過去一年半,經合會因經行政院指定研討本案,即曾廣泛征詢與管制葯品、食物、飼料、農化品、獸醫用葯等業務有關機關之意見。經合會同時也建議台灣省政府設立一個專案研究小組和一個管理食物和葯品的機關。而且除了必要的設備與人員外,省政府也必須能提供充足的預算以供運用。因為,如果沒有適當的財力,此項對公眾健康有重大利益,且為保護大眾消費者利益所不可缺少的工作,勢必不能順利實行。

最後,經濟立法一定會涉及許多非經濟部主管的業務。因此,修訂經濟法規時,經濟部必須與各有關機關保持密切合作。例如,關於免稅事項,須征詢財政部意見。修正有關國民健康與公共衛生的法律,必須與內政部共同合作。事實上,我們在進行法律修正工作之前,必須征詢所有有關機關的意見,並適當的考慮其所提建議。此外,為避免意見相互沖突以阻礙法律修正工作的進行,須先審慎的研訂修訂的原則,並明確的闡釋其意義。如此,則即使整個修訂工作不能不分成若干階段完成,也仍能確保政府政策前後一貫。

在立法過程中有關政策的訂定,則須經由行政院詳細討論,俾能符基本政策,而不致受到任何機構本位主義的影響。

現在可以下一結論,即法律規定乃直接的影響於人民的權益與活動,因此必須根據社會發展隨時修正,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由於經濟情況的隨時變動,也必須有新的法律以適應社會的變遷。所以,我們所需要的立法,是富於機動性的法律,作為促進社會安定與進步的動力。

本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將暫以兩年為期。為了能在此短期間完成較重要的法律修訂工作,必須就預期立法院能於1966年完成立法程序的法律修訂案,訂定工作的進度表。希望本會的工作進度能配合立法院一年兩次的會期,使本會在每六個月期間內所研擬的修正草案能適時呈報行政院通過後提出,由立法院於次一會期內完成立法。倘能如此,則本會將可達成一項極有價值的目標———助於兩年內為台灣經濟立法的現代化奠定繼續發展的基礎。
作者:李國鼎 時間:2007-11-22 9:46:00 來源:論文天下論文網

3. 什麼是經濟政策經濟政策與經濟法律法規

經濟政策:國家或政府為了達到充分就業、價格水平穩定、經濟快速增長、內國際收支容平衡等宏觀經濟政策的目標,為增進經濟福利而制定的解決經濟問題的指導原則和措施。
行政政策:也叫公共政策或國家政策,他是政策體系中的一部分。其含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行政政策是指一切國家權威機關為管理社會公共事務制定的基本規定和指導原則;狹義的行政政策則特指由政府機關制定的,用以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行為准則。
財政政策:指國家根據一定時期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任務而規定的財政工作的指導原則,通過財政支出與稅收政策的變動來影響和調節總需求。 財政政策是國家整個經濟政策的組成部分。

4. 綜合上述材料,談談經濟立法與經濟發展間的關系

(1)材料一反來映了2003—2007年我國財政收自入大幅度增加,保持了較快增長速度。材料二反映了2008年中央財政預算大幅度增加「三農」、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支出,政府更加註重解決民生問題。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是國家參與社會分配的兩個方面,財政收入增加是增加財政支出的基礎。隨著財政收入的增加,國家用於「三農」、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支出也在大幅度增加。(2)國家財政具有促進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的作用。國家財政是促進社會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質保障。財政通過對國民收入的再分配,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促進教育公平,建立社會保障體系與基本醫療制度,可以保障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動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5. 經濟發展和法律制度之間有啥關系感覺有關系好像除了中國經濟好的法律都特別好,

你以為這些就是真理了嗎,那麼用力去思考,為考試記住就好了。一下這段摘自大經濟學家張五常德《經濟解釋》
「在經濟學上,模糊不清的概念多的是,所以無法以事實驗證的理論——不可能清楚地被事實推翻的——層出不窮。最有名的模糊不清的理論,是馬克思的《資本論》。例如「剩餘價值」究竟是什麼?一些學者說是租值,一些說是利息,一些說是利潤,另有一些說是完全沒有這樣的一回事。說來說去都不清楚。馬克思本人說「剩餘價值」是資本家付工資後所餘下來的,但其它生產成本還沒有被全部減除,又怎可以說是剝削工人之所得呢?其它在《資本論》中的概念,如「上層建築」之類,也是模糊不清的。
奉馬克思為神明的中國領導者,懂得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這句話。但他們沒有指出,馬克思的理論從來沒有人試用事實加以驗證。中國不驗證可能不奇怪,但為什麼西方的學者也沒有將馬氏的理論付諸驗證呢?答案很簡單:模糊不清的理論,是不能被驗證的。很不幸,不可能是錯的理論,竟然被一些盲目附從的人認為「不錯就是絕對」。這是科學之外的邏輯了。」
正因為其概念模糊不清,所以沒有人能驗證其正確與否,或者說,因為其模糊不清所以不能用來解釋事實,但深思又想不明白,不敢斷言其就是錯誤。
背背就好了,

6. 辯論求助,我方辯題是:經濟立法阻礙經濟發展

可以通過這一面突破:利益。
人類社會本質也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立法保護環境?沒錯啊,綠色GDP嘛,但那是對發達國家來說的,發達國家當然希望自己的環境變好,因為它通過污染發展起來了,而且它們想通過所謂的環境立法來限制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其心可誅啊,再說,立法真的可以保護生態環境嗎?我認為,只要這個世界發展不均衡,這樣的立法只會成為強國壓制弱國的工具,而世界會走向共同富裕嗎?上千年的發展史告訴我們,五百年河東,五百年河西,世界輪流轉啊。
另外,經濟立法真的能夠促進經濟的發展嗎?有沒有讀過「廣場協議」,有沒有讀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從國際間的貨幣戰到國內金融體系的治理,鐵證告訴我們,經濟立法阻礙經濟發展。
說句很實在的,這種論證很偏激,哈哈,其實可以從金融的混業經營和分頁經營找突破口,這個方面去論證你的觀點頗為有力。

7. 環境立法促進經濟的發展

這樣的問題只有查資料了,貌似越詳細越好.

所以我給你找了個資料.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

(2001-12-20 09:55:23)

謝作達

進入21世紀,環保問題成了人們關注的熱點。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生活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天更藍、樹更綠、水更清、城更美」,成為人們的共同心聲。江總書記在建黨80周年講話中強調指出:「要促進人和自然的協調與和諧,使人們在優美的生態環境中工作和生活。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環保工作的高度重視。

環境的一般概念是指圍繞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圍事物。中心物不同,環境的概念也隨之不同。我國《環保法》中所稱的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和,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產、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環境保護就是採取行政、經濟、科技、宣傳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措施,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適合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它具有明顯的地區性。環境保護的內容大體可分兩方面:一是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包括保護城鄉環境,保持鄉土景觀,減少和消除有害物質進入環境,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環境的調節凈化能力,確保物種多樣性和基因庫的持續發展,保持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二是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即防治在生產建設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污染物質及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環境保護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就。盡管中央把環境與資源保護作為基本國策之一,但環境保護形勢仍然十分嚴竣,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的問題還未徹底解決,城市生活污染和農村面臨污染問題又接踵而來,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未得到有效的遏制。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解決環保問題歸根到底要靠發展。我國要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須毫不動搖地把發展經濟放在首位,各項工作都要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來展開,無論是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綜合國力的增強,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質的提高,還是資源的有效利用,環境和生態的保護,都有賴於經濟的發展。但是,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不能走先污染後治理的路子。我國在這方面的教訓是極為深刻的。因此,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同環境保護的關系,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保持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是我國實現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方針。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歸根到底是人與自然的關系。解決環境問題,其本質就是一個如何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問題。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人與自然從遠古天然和諧,到近代工業革命時期的征服與對抗,到當代的自覺調整,努力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這一矛盾運動和對立統一規律的客觀反映。有些同志認為環保與經濟發展是對立的,認為要保護環境必然要犧牲經濟的發展。這些年的實踐證明,正確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進的,可以達到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美國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狀況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可資借鑒的範例。

當今,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成為新世紀的標志。用環保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成為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因此,如何協調環境與經濟的關系,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堅持實現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的關鍵。(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是一對不可避免的矛盾,如何解決這對矛盾是當前世界各國共同面臨是一個難題,更是我國這樣一個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所必須解決的問題。從西方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的發展過程中可以看出,他們走的是一條先污染、後治理的這樣一發展模式,也就是說,在工業起步階段,由於工業文明的本質的需求,人類必須以犧牲為代價而換取人們對物質的追求。

然而,隨著世界范圍內環境問題和生態危機日益尖銳,促使人們重新認識環境和立法價值,環境體系應從原有的人與自然分裂異化「對立兩分法」走向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統一兩分法」,在處理人和自然對立統一側面時,應更多地注重統一側面,以促進自然環境和生態資源的良性循環,保護全人類的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

8. 國家宏觀調控中的,法律手段中的經濟立法與經濟司法,和經濟手段有什麼區別與聯系三者怎麼區分糧食最

經濟立法: 是指特定國家機關依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認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並以版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權行為規范的活動。簡單的說,說是法律的制定,包括法律的修改。
經濟司法: 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司法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簡單的說,就是法律的執行。司法是實施法律的一種方式,對實現立法目的、發揮法律的功能具有重要的意義。
經濟手段: 是指政府在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藉助於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
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分為: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經濟手段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主要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等。行政手段是國家通過行政機構,採取帶強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規定等措施,來調節和管理經濟的手段。行政手段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很常見的,比如工商局的檢查,稅務的查稅,政府的命令等等。
法律手段是通過經濟上的立法和經濟工作上的執法,對違反經濟政策的行為實施強制性的制裁,從而保證經濟發展的順利進行。‍

9. 法律與經濟的關系

經濟與法律有著最要本的關系:1、經濟決定法律。法律是由特定社會的經回濟基礎決定。法答律的制定、法律的內容、法律的性質、法律的重要特徵以及法律的發展和變化,一般都取決於經濟基礎。一個階級在經濟上占據支配地位,那麼必然要在政治上取得統治權,掌握國家機器。統治階級制定的法律必然反映它那占支配地位的經濟的要求,所以,經濟是法的源泉和誕生地。2、法律服務經濟。法律被制定之後,它不是消極的,而是積極服務於自己的經濟基礎。法律以其特有的屬性和功能為經濟基礎服務

閱讀全文

與經濟立法與經濟發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