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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發布時間:2020-12-12 12:27:35

1. 簡述土地利用總體規在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作的總體安排和布局,是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屬於宏觀土地利用規劃,是各級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對轄區內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開發、整治、保護所作的綜合部署和統籌安排。根據我國行政區劃,規劃分為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縣(市)和鄉(鎮)五級,即五個層次。上下級規劃必須緊密銜接,上一級規劃是下級規劃的依據,並指導下一級規劃,下級規劃是上級規劃的基礎和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了土地總體規劃編制的原則:
(1)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佔用農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
(4)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5)佔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耕地相平衡。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成果包括規劃文件、規劃圖件及相應的附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制度。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概念:所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從全局的和長遠的利益出發,以區域內全部土地為對象,對土地利用、開發、整治、保護等方面所作的統籌安排。
圈內: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大多數建設項目必須使用圈內土地。
圈外: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土地,能源、交通、水利、軍事項目可以使用圈外土地。
(2)審批許可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①省級、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國務院審批;②除此之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省政府批准,其中,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政府授權設區市的市政府批准;③浙江省省級及杭州市、寧波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須報國務院批准,其他市級和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省政府批准;④設區的城市郊區的鄉鎮(包括街道辦事處、農場)、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和省政府確定的中心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省的批准,其他鄉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3)局部修改。局部修改規劃必須符合以下條件:A、國務院和省政府已批准行政區劃調整的;B、國家和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基礎設施及國家軍事設施建設項目用地涉及基本農田的;C、國防、交通、水利、能源、通訊、環保、城市和省級中心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擴大農副產品出口加工、重大外商投資建設項目用地不涉及基本農田,但未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D、建設項目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劃指標已預留,但由於選址未確定、沒有落實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或已落實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但實際位置需作調整的;E、建設項目符合符合規劃建設佔用耕地機動指標條件的;F、建設項目用地符合國家供地政策(與產業政策基本相符),全部佔用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外非耕地的;G、對市、縣(市、區)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城鎮建設項目,確實無法在現行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在縣(市、區)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完成後,可以申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調整(一般一年只能提一至兩個項目,項目類型沒有限制);H、國家和省重大基礎建設的拆遷安置、搶險避災安置和下山脫貧安置用地,確定無法在現行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的(先用後批)。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現行規劃實施情況評估;
(二)規劃背景與土地供需形勢分析;
(三)土地利用戰略;
(四)規劃主要目標的確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建設用地規模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安排等;
(五)土地利用結構、布局和節約集約用地的優化方案;
(六)土地利用的差別化政策;
(七)規劃實施的責任與保障措施。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簡化前款規定的內容。
在2009年1月國土資源部會議審議通過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查辦法》中,還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規劃內容、審查和報批等項作出明確規定。

2.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城市規劃有何不同

分屬不同部門管理職權下的法定規劃。法定規劃就是規劃的成果審批批復過後具有法內律效益的,不同於城容市設計、城市策劃、概念規劃等等。
土規是國土部門職權之下的,用以明確農田、建設用地、林地水域的規模、范圍及內容。
經規是發改委分管的,是對於重要項目和產業、民生發展目標的明確和指導。
城市規劃是規劃部門分管的,是對於土地開發性質和現有用地性質的明確與管理指導。
大概是這樣,但也不是絕對准確。

3. 科學規劃 合理用地 保障發展

(2006年6月25日)

值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頒布20周年之際,我們迎來了第16個「全國土地日」。今年「全國土地日」的宣傳主題是「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這樣一個主題,意義重大而深遠。

土地既是重要的資源,又是重要的資產。它是人類生產和生活最基本的物質基礎。多年以來,特別是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成立以來,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的正確領導和關心支持下,我區的土地管理工作堅持為自治區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確定的對土地資源管理必須「嚴而又嚴」的總要求,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總原則,按照「有序有償、供需平衡、結構優化、集約高效」的要求,認真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不斷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實現了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略有增長的目標。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的作用日益明顯,土地利用結構日趨合理,土地利用方式從粗放向集約轉化。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市場格局已基本形成,土地市場機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地籍等基礎業務工作全面加強,管理體制不斷完善,土地管理水平、執法能力和隊伍素質不斷提高。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2005年,通過一手抓耕地保護,一手抓用地保障,土地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全區現有耕地面積406.34萬公頃,與2004年相比凈增3.8萬公頃。基本農田保護率達到85%以上,先後有66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列入國家和自治區項目庫,建設總規模4.28萬公頃。其中列入國家項目庫43個,共3.8萬公頃,總投資5.68億元,列入自治區項目庫23個,共0.48萬公頃。去年全年共批准建設用地64件,批准面積639.3公頃,保障了精伊霍鐵路、中哈原油管道工程、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國道219線新藏公路改造工程和下板地樞紐工程等一批國家和自治區重點項目建設用地需求。完成了全區城鎮存量建設用地情況專項調查,查清全區城鎮規劃區范圍內閑置和空閑存量建設用地面積4722.2公頃,促進了集約和節約用地。

通過積極推行「招、拍、掛」制度,市場決定土地資產價格的機制基本形成,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比例明顯提高。2005年,全區共出讓土地6734宗,出讓面積3118.4公頃,出讓合同價款19.83億元。其中,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土地1028宗,出讓土地面積573.94公頃,合同價款9.92億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價款占出讓總價款的50%,較2004年提高7.1個百分點,土地資產效益進一步顯現。同時,處置自治區區屬改制國有企業土地資產5家,涉及土地面積788.23萬平方米,涉及土地資產21.19億元,有力地支持了國有企業改革,促進了自治區經濟的健康發展。

當然,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由於新疆的農業生態環境比較脆弱,受沙漠化、鹽鹼化等危害的影響,現有土地資源的退化、風化和沙化情況嚴重,在耕地保護方面還面臨十分艱巨的任務。同時,在土地市場建設和規范方面,我區國有土地資產通過市場配置的比例還不高,企業改制中土地資產處置不夠規范,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權非法轉讓,隨意減免和擠占國有土地收益,以及違法佔地,未批先用等土地違法案件仍時有發生,執法難、查處難的問題依然存在。所有這些問題,都應引起我們高度的重視,認真調查研究,逐步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十一五」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自治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時期。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土地資源的供需矛盾將日益突出。加快自治區新型工業化建設,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如何加強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土資源部門肩負著十分重要的責任。為此,我們要緊緊圍繞「保護資源更加嚴格規范,保障發展更加持續有力,維護權益更加切實有效,服務社會更加全面優質」四個方面的目標,努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扎實推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完善規劃管理體系

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以嚴格保護耕地為前提,以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為重點,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為核心,抓緊開展全區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以規劃為龍頭,統籌土地綜合利用工作。堅決制止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式佔用基本農田的違法行為,加強對各地規劃、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提高供地保障能力

繼續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制度,使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得到嚴格的保護,開展對全區耕地佔補平衡的核查工作,落實佔用耕地補償制度,確保實現全區耕地佔補平衡,耕地總量逐年有所增加;戈壁、荒山、荒地等非耕地得到有效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基本形成。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的實施取得重大進展,支持糧食生產區增強糧食綜合生產和加工轉化能力,確保糧食安全。

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合理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數量,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促進土地集約利用機制的形成。對能源、交通、水利、基礎設施、基礎產業等國家、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提供有效保障。

三、扎實做好基礎工作,增強對經濟社會的服務能力

啟動自治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組織開展國家《土地利用分類標准》培訓,積極開展村莊地籍調查,做好城鎮地籍調查數據匯總。加快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推進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提高地籍管理工作服務水平。加快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城鎮住房用地登記發證工作。做好開發區土地的四至確權和公告工作以及2006年土地變更調查統計、更新數據銜接和上報確認工作,提高土地統計數據的現勢性,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服務。

四、繼續大力推行土地的「招、拍、掛」制度,努力實現市場配置土地資源

過去幾年的實踐證明,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的「招、拍、掛」制度是正確的、行之有效的,實現了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作用,約束和規范了土地審批行政權力,杜絕了土地交易的隨意性,得到了廣大群眾的擁護。因此,我們要進一步深化土地市場體系建設,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穩步推進工業用地的「招、拍、掛」和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的有償使用。

五、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信訪規定》,制定出台自治區國土資源信訪工作規則,在重點解決群體性上訪問題的基礎上,注重探索和建立從源頭上預防問題發生的長效機制。推廣征地補償費預存制度,研究建立征地糾紛協調機制,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權益。以轉變職能為重點,推進地土地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征地補償安置的改革措施,重點建立征地補償安置爭議的協調和裁決機制、群眾利益訴求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

六、繼續深入推進「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不斷提高國土資源管理能力

深入開展「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健全制度,改進作風,加強培訓,全面提升國土資源幹部隊伍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大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以公開、便民、高效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文明示範窗口」建設。繼續抓好全系統行業作風建設,開展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主題,以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國土資源部門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活動,努力構建一支政令暢通、執法嚴格、服務優質、廉政勤政的國土資源管理隊伍。

在努力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時,我們還要積極倡導全社會牢固樹立「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的觀念。通過進一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社會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牢固樹立珍惜和節約土地資源的意識,促進土地管理各項政策法規的全面落實,為自治區的改革、發展、穩定,以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為紀念第16個「全國土地日」而作,原載《新疆日報》)

4. 加強國土資源管理 促進新疆經濟社會全面和可持續發展

(2005年6月10日)

一、土地資源現狀以及優化配置、合理利用

新疆有著豐富的土地資源,土地總面積為166.49萬平方千米,約佔全國國土總面積的1/6。到2003年末,耕地面積總數為411.6萬公頃,人均耕地面積3.24畝。耕地利用要在確保糧食高產量、高質量和糧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優勢特色農產品的發展。要支持農業的適度規模經營,大力支持家庭農場、家庭牧場的發展。土地和草場的改良利用要支持現代畜牧業的發展。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要支持把自治區建成全國重要的紡織工業、食品工業、農牧產品加工工業基地等重大經濟建設戰略規劃布局。

新疆後備耕地資源總量為1486.67萬公頃,2030年以前有水源保障可開發的為331.91萬公頃,居全國首位,是國家最重要的後備耕地資源省區。根據《新疆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到2010年開發1500萬畝耕地,到2020年達到3000萬畝耕地。力爭把新疆建成全國糧食基地。

綠洲是乾旱區特有的一種景觀,其興旺與衰敗,增長與消減,直接關繫到人民活動基地和生存空間的保證程度。新疆乾旱區生態系統可劃分為山地、水系、人工綠洲、自然綠洲、荒漠5個子系統。各種生態子系統的相互關系中山地是基礎,水系是主導,人工綠洲是中心,自然綠洲是屏障。在人工綠洲當中,耕地是核心區。保護耕地就是保護當代人和子孫後代的生存條件。因此,必須堅持貫徹執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持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強土地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科學編制和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建設,防止耕地質量退化,確保糧食安全;加強林地保護和森林資源建設,確保國土生態安全;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強建設用地管理,控制建設用地規模,促進農民居住向城鎮集中、工業向工業區集中,保障經濟建設必需的土地;積極開展土地管理和復墾,適度開發土地後備資源;加強土地資源管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推進土地使用權市場建設,完善地價管理制度,引導集約高效土地資源;完善土地產權制度,保障農戶承包經營權;改革征地制度;深入開展土地科技的研究與應用,擴大土地遙感監測,逐步完善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土地法制建設,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健全土地執法體制,加大土地執法力度。

二、礦產資源現狀以及優化配置、合理利用

新疆地處亞歐大陸腹地,是當今世界上僅有的幾個礦產資源潛力巨大的地區之一。截至2003年底,新疆已發現礦種138種,佔全國已發現礦種的80.7%。探明資源儲量的礦種79種,列入礦產儲量表的礦產地905處,探明儲量中居全國首位和第2位的各有9種,居前5位的有24種,居前10位的有43種。

新疆石油、天然氣資源量分別為209億噸和10.85萬億立方米,分別佔全國陸地石油、天然氣預測資源量的22%和26%,是我國陸上石油、天然氣潛力最大的地區。全疆累計探明石油地質儲量25.90億噸,累計探明天然氣地質儲量9830億立方米,分別居全國首位和第2位。

新疆煤炭資源豐富。據全國第三次煤炭資源遠景預測,新疆埋深2000米以淺煤炭資源量為1.8萬億噸,佔全國預測總量的40.5%,位居全國第一。全疆探明煤炭儲量資源量983.25億噸。

新疆金屬礦產資源豐富。預測全疆鐵礦資源量77.8億噸。全疆累計探明鐵礦儲量7.73億噸,其中約1/4為富礦。預測全疆有色金屬資源量,銅6191萬噸,鎳1757萬噸,鉛鋅5202萬噸。全疆累計探明銅儲量236.12萬噸、鎳儲量102.08萬噸,鉛儲量71.58萬噸,鋅儲量134.30萬噸。全疆發現和評價岩金礦(化)點和礦床540餘處,累計探明儲量200餘噸。新疆是我國稀有金屬最重要的產區。在阿勒泰地區已發現鈹、鋰、鈮、鉭、銣、銫、鋯、鍶等8種,發現礦產地200餘處,稀有金屬礦探明儲量居全國首位。

新疆非金屬礦產資源豐富。羅布泊鉀鹽礦床是我國繼青海察爾汗鹽湖鉀鹽礦床之後發現的最大的含鉀鹵水礦床。已控制含鉀鹵水中氯化鉀給水度資源量2.45億噸。新疆蛭石礦位居全國第一,其儲量為1038萬噸。膨潤土探明儲量39億噸。現已發現的阿爾金山石棉成礦帶,是我國最大的石棉成礦帶,控制資源量7473萬噸。新疆石灰岩礦豐富,分布十分廣泛,全疆有180餘處礦產地,預測資源總量2054億噸。飾面石材礦,分為大理石和花崗石兩類。大理石礦,已發現礦產地70餘處,預測資源量5.58億立方米;花崗石礦,已發現礦產地126處,預測資源量18.84億立方米。

據測算已探明的固體礦產資源潛在總值約62706億元,保有儲量潛在總值約54579億元,居全國第6位。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重點是:要保證「西氣東輸」可采30年以上的天然氣氣源區儲量。屆時年生產原油達3500萬噸,生產天然氣280億立方米。要建成烏魯木齊市到鄭州市的成品油管道。建成鄯善縣至蘭州市的原油管道,年輸油能力達1000萬噸。建成中國至哈薩克原油輸油管,首期輸油能力達1000萬噸,終期達2000萬噸。建設哈密、昌吉等富煤地區大型坑口電站及大型煤炭液化企業。建設銅、鎳礦的開采礦山及銅材深加工企業。建設鈹礦開采及氧化鈹加工和鈹銅合金加工企業。建設羅布泊鉀鹽開采、鉀肥生產基地。進行大型鐵礦山的建設及八鋼特種鋼材的加工。壯大膨潤土、蛭石、飾面石材等開采礦山及加工企業。礦產資源供應運輸體系的建設,主要是依託蘭新鐵路和輸油管線、南疆鐵路和西氣東輸管線,形成「T」字形格局的快捷經濟的運輸通道。

礦產資源是國家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基本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工業化時期,資源消耗最多的是礦產資源,經濟快速發展需要依靠大量消耗礦產資源來支撐。新疆的石油天然氣、煤炭、鈾礦等能源礦產,鐵、銅、金等金屬礦產,鉀鹽、建材等非金屬礦產是新疆工業發展的物質基礎和資源保障。因此,必須堅持礦產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要科學編制和嚴格實施礦產資源規劃,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宏觀調控,促進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的合理布局。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和勘查工作,提高礦產資源保證程度;保護性開采戰略性礦產資源,合理和控制開采特種和優勢礦產資源。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依靠科技進步和科學管理,促進礦產資源利用結構的調整和優化,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保護。充分利用國內外資金、資源和市場,建立大型礦產資源基地。與新疆毗鄰的中亞國家礦產資源豐富,與我國互補性很強,開發中亞各國礦產資源,建設一條我國與中亞各國的陸上資源走廊,勢在必行。新疆藉助亞歐大陸橋,將成為中亞與我國的陸上資源走廊當中,集西進東聯紐帶、深加工基地、中轉集散地為一體的最活躍的發達地區,從而帶動自身經濟快速發展。

三、努力實踐科學發展觀,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務於經濟建設,服務於社會發展

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經濟發展對國土資源的要求,新疆還有一些突出矛盾需要解決:一是全區戈壁荒灘面積大,可供開發利用的土地不多;二是全區人均佔有耕地看似較多,但由於地處乾旱環境,沙漠化、鹽漬化危害嚴重,農業耕作條件比較脆弱;三是礦產資源勘查研究程度較低,合理開發利用水平不高,可供開發的後備礦產資源不足;四是國土資源利用中違法案件時有發生,執法難、查處難的問題依然存在;五是國土資源系統作風建設、人員綜合素質有待於進一步提高。我們必須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既要看到優勢,更要看到不足,既要立足現實,更要著眼長遠,揚長避短、發揮優勢、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推動國土資源事業加快發展。

(一)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國土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關系

國土資源工作,要在有效保護資源的前提下,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改革發展穩定這個大局,堅持一手抓保護,一手抓保障,最大限度地發揮新疆的優勢資源,努力把國土資源優勢轉變為經濟優勢、產業優勢、產品優勢,促進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

(1)正確處理好土地開發利用與保護之間的關系。一是要切實加強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實現耕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努力使耕地保護與用地保障實現「雙保」、「雙贏」。二是要處理好管理與服務的關系。把管理和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做到主動服務,超前服務,優質服務。充分發揮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效率,確保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確保農業結構調整用地;確保城鎮化建設用地;確保高新技術產業和工業化建設用地;確保生態建設、退耕還林還草用地;確保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外來投資項目用地。三是要處理好依法行政的原則性與運用政策當中的靈活性的關系。既要按法律法規政策辦事,又要實事求是地從自治區的實際情況出發,避免強調加強管理就搞得很死,強調放寬放活又搞得很亂。特別要防範出現農民失地又失業現象。要堅決制止隨意圈佔農牧民的土地。堅持落實對征地農民的法定補償安置,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要積極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縮小征地范圍,提高補償標准,落實安置責任和相關社會保障,保障失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和長遠生計。

(2)加快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大力推進城鎮化進程。堅持資源和資產管理並重,做到該放開放活的要堅決放開放活,該收的土地收益一定要收到各級財政上來,要在保障經濟發展的同時,堅持做到「有序有償、供需平衡、結構優化、集約高效」。對經營性用地,要徹底改變過去「批地」的做法,實現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努力提高級差收益,將經營性土地的收入用於城市建設。對城市建設和企業發展用地,要鼓勵引導多利用荒地搞開發建設,節約使用耕地資源。能利用荒地的,就不要佔用耕地,建設項目確需佔用耕地的,要按照用地計劃和指標控制用地面積,防止征地規模過大,盲目擴大用地范圍,防止因用地不合理導致國有土地資產流失。要以科學規劃為龍頭,以經營城市資產為支點,以經營土地為核心,精心培育經營城市的市場主體,走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社會參與之路,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准建設、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經營,實現城市發展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

(3)加強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力度。礦產資源是新疆的優勢資源,是新疆重要的經濟支柱,也是實施西部大開發優勢資源轉換戰略的重要支撐。要加大地質勘查投入力度,今後5~10年內,多渠道吸納地勘資金,保證國家和新疆平均每年的勘查投入不低於2億元,並積極推進地質勘查成果社會化共享,以激活勘查投資市場,為礦業資本市場的發展提供支撐。在礦業發展中,要發揮國有企業在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還應該讓多種所有制企業參與進來。無論國有還是民營的,無論國內的還是國外的,只要有勘探開發能力,都一視同仁,鼓勵支持他們到新疆來投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

按照「企業自籌為主,專項補助費為輔」的原則,大力實施礦產資源保護項目,優化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清除亂采濫挖、破壞性開發礦產資源的現象,提高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延長礦山服務年限,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實現集約化、規模化、合理化。

(二)深化國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努力建立健康有序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和管理秩序

(1)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一是要把科學發展觀作為今後國土資源工作中制定發展規劃、研究工作思路、出台政策措施、落實目標任務的重要指導思想。自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把整治、規范、管理與服務協調統一起來,把經濟效益、資源效益與環境效益協調統一起來。二是用科學發展觀認識礦產資源問題。國土資源要保障發展,同時要保護資源,不僅要加強礦產資源勘查,增加礦產儲量資源量,而且要加強開采管理,合理布局,提高資源利用率。三是要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土地管理工作,尤其在保護耕地問題上,要確定保護耕地,就是保護我們子孫後代的生命線的高度認識。四是加強國土資源國情、國策和法律教育。堅持開發與節約並重,把節約放在首位。「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落實最嚴格的資源管理制度。

(2)深化國土資源使用制度改革,合理利用國土資源。一是要進一步推動土地有形市場建設,加快建立各地土地固定交易場所和土地收購儲備機構步伐。實現土地使用權入場交易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積極為企業改革和發展提供服務,做好企業改制涉及土地資產處置工作;積極探索和推行多種有償使用方式,進一步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規范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和土地出讓金收繳管理;二是要積極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對全疆現有普通建築石料和煤礦采礦權全面推行有償使用,要積極開展金屬礦產、優勢礦產等其他礦產資源采礦權有償使用試點,積極探索建立礦產資源儲備制度。為進一步深化采礦權有償使用和市場化建設奠定良好的基礎;三是要足額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重視和規范礦業權出讓金收繳管理,加強出讓金使用管理和土地有償使用費及土地管理費的徵收和上繳,切實維護國家的利益;四是要大力支持和規范中介組織,完善中介服務規則,推行市場信息發布與公開查閱制度,加快中介服務市場化、社會化步伐,使其成為國土資源市場化建設中的重要平台。

(3)繼續整頓和規范土地市場秩序。要認真做好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對治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要堅決予以查處。要認真清理違規設立的各類開發區問題,該撤銷的要堅決撤銷,該核減面積的要堅決核減,該縮小范圍的要堅決縮小,該扣回用地指標的要堅決扣回。要通過治理整頓,使嚴重擾亂土地市場秩序的非法佔地、未批先用、越權批地、非法轉讓土地等行為得到查處,違規設立的各類園區得到清理,各項制度得到貫徹落實,土地工作中的錯誤做法得到糾正。要按照溫家寶總理關於對土地違法案件「不能敷衍了事,不能批評了事,不能罰款了事,不能手續了事」和「既要查事、又要查人」的要求,對典型土地違法案件依法查處,維護法律的嚴肅性。要按照國務院聯合督查組的要求,在認識上再提高,領導上再加強,措施上再加大,要求上再嚴格,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的更大成效。

(4)做好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工作。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是國家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內容。2004年以來,礦產品價格漲幅較大,在今後礦產品的需求依然很強勁的情況下,必須保持一定的整治力度。要防止明令禁止的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小煤礦、小水泥、小金礦死灰復燃。力爭在2005年底之前關閉9萬噸以下的小煤礦。對限采區內亂采濫挖、破壞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破壞自然景觀,危害鐵路、公路、橋梁和河道安全的采礦企業,要限期停產整頓;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采礦企業,一律予以關閉;對沒有經過正規設計和不按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采礦活動、破壞環境、存在安全隱患的礦山,責令限期整改;到期未通過檢查驗收的礦山企業要予以關閉。在抓好礦業市場秩序的同時,要繼續整治礦業秩序,禁止無證采礦、越權發證、無地質資料取證、非法轉讓礦權等行為,為礦產勘查開發提供規范的外部環境。

(向中共中央黨校中青班調研組介紹新疆國土資源工作情況時的講話摘要)

5. 封建土地私有制為什麼會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
①在春秋時期土地關系變革的基礎上,戰國時期,在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的推動下,各諸侯國先後進行了變法活動。
②其中,最典型的是秦國的商鞅變法,也較為徹底。商鞅變法規定「為田開阡陌封疆」,廢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③各諸侯國通過變法,封建制度最終在各國確立。

按土地佔有形態分類,一般認為封建社會有三種土地所有制:
①國有土地:如均田制,即是封建國家把控制的土地分給農民使用。
②地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佔有全國大部分土地,並利用政治經濟特權,大量兼並農民土地。
③小農土地私有制:廣大農民佔有很少土地。其中以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為主體,國家政權控制部分土地,小農土地私有制也佔有一定的比例。

土地兼並:地主官僚和貴族通過各種手段兼並農民土地,甚至國有土地,封建國家、農民控制土地數量急劇減少,造成社會兩極分化。土地兼並的實質是大地主與封建國家爭奪財源。
其影響有:社會矛盾激化,導致農民起義;影響國家財政收入。
歷朝政府都採取抑制兼並的措施,目的是維護小農經濟,防止社會矛盾激化,以維護統治;另外達到增加政府收入。所以土地制度往往和賦稅制度相結合,政府往往把土地作為收稅的依據之一。
封建政府抑制兼並的措施主要有:
①均田制。政府將荒地和部分官田授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受田農民向國家繳納租稅,並服徭役和兵役,均田制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促進了經濟發展。隨著土地兼並的日益嚴重和土地買賣的頻繁,均田制逐漸瓦解。
②明朝後期,土地高度集中,農民紛紛喪失土地。明朝按照人丁和田畝的多寡收取賦稅。

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兩個特點:即土地私人所有(區別與西歐封建領主土地所有制),土地可以買賣或轉讓。因為這個特點,導致土地兼並現象貫穿中國封建社會始終,成為中國封建社會不可根治的弊病,封建政府的各種措施都不能真正抑制兼並。

6. 土地緊縮政策對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影響

考試嘛,可以從幾個角度談談
1、為什麼實行緊縮貨幣政策。這個問題分析清楚了內,答案就7788了
全球容流動性過剩
大量熱錢湧入國內,造成國內流動性過剩
CPI不斷高企
2、採取何種緊縮政策
發行國債
櫃台交易
再貼現
利率
存款准備金
3、效果
貨幣政策是把雙刃劍
(1)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流動性過剩
(2)緩解了CPI的不斷增長
(3)造成資本市場頭寸緊張,抑制了經濟增長
(4)從微觀講,利率升高,企業資本成本上升,企業盈利能力下降,甚至虧損

7. 土地資源在社會經濟發展中起什麼作用,如何管理土地資源

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實務基礎知識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礎知識土地資源:指在一定技術經濟條件下,能為人類生產和生活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後備資源) 。其特點:數量固定、質量差異大、位置不能移動。 衡量一個國家,一個地區土地資源的豐富程度,一要看土地資源的總量和人均量;二要看土地資源的質量和區位。我國的土地資源的特點:疆域遼闊,資源類型多樣、山地多,平地少、耕地後備資源少,質量差、土地資源地區分布不均,土地利用地域差異明顯土地利用:指人類通過一定的行為,利用土地的特性來滿足自身需要的過程;進一步說,是指在特定的社會生產方式下,人類依據土地的自然和社會屬性,對土地進行有目的的開發、利用、整治和保護的活動。主要有:生態利用、空間利用和景觀利用。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使有限的土地持續地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需求,即達到土地供求的持續平衡。遵循四個原則:堅持人口資源經濟協調發展的原則、堅持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原則、堅持以科技發展為前提,充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的原則、堅持科學決策嚴格管理的原則。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對於任何一個國家來說,都是一個戰略問題。尤其對一個土地資源很少、人口眾多的大國來說,更為重要,因此我國的基本國策之一是「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正是強調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思想的重要體現。 土地利用規劃:國家為實現土地資源優化配置和土地可持續利用,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一定區域、一定時期內對土地利用所作的統籌安排和制定的調控措施。土地利用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目標和任務服從和服務於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但這種發展不能是眼前的、局部的,而是長期的、全局的,即可持續的。土地利用規劃根本目的是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土地保障。各部門、各產業之間和地區間要優化配置有限的土地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土地,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土地利用規劃要解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土地利用問題,又要充分估計長遠的發展影響。土地利用規劃的核心是對土地利用的安排。必須遵循統籌兼顧、綜合平衡這個基本原則和方法。我國土地利用規劃類型(按現行實踐分三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級人民政府為了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在一定區域范圍和時期內,根據土地資源現狀、潛力和各業用地需求,對城鄉土地利用進行的統籌安排和綜合部署。特點:強制性(以各級政府組織編制,自上而下控制,具有法定效力)、長期性(屬長期規劃,我國現規劃期限為15年)、戰略性(國家、省、地(市),縣、鄉(鎮))、控制性(下級受上一級,地區受宏觀控制)、權威性(政府編制,國家權力保證,法定地位)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是在一定區域范圍內,為了解決某個特定的土地利用問題在空間上和時間上所作的安排,如基本農田護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特點:針對性(可由政組織編制,也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范圍相對小)、專一性(內容相對單一,是對總體規劃中某一個利用問題的補充、深 化或細化)、從屬性(服從於總體規劃的控制和指導)土地利用規劃設計:是為了實施某個具體的土地利用問題,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 或建設項目,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對項目用地內容所作的詳細安排和對配套設施的布置與設計。特點:從屬性、微觀性、地方性。范圍更小,直接 報務於具 體項目,編制單位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必須以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結合實際編制。(資料規劃歷史回顧: 第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87—2000年)
1986年,我國頒布實施了建國以來歷史上第一部對城鄉土地利用活動統一規范管理的《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經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1987年,我國第一輪覆蓋全國范圍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開始展開,到1992年前後在全國普遍推開,規劃的目標年為2000年。 這一輪規劃我們縣級沒有開展。 第二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年)
1996年,原國家土地管理局提出對第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修編的設想。在1997年全國宏觀經濟調控和嚴格保護耕地的環境和政策背景下,結合中央《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中發[1997]11號)和修訂《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第二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即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這輪規劃通過兩次修改,到2000年正式獲得省、市批准實施,包括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實質:是調控土地利用的國家措施、是具有法定效力的管理手段、是量大面廣的社會實踐活動、是一門綜合性科學。土地利用規劃的原則:依法編制原則、因地制宜原則、統籌安排原則、綜合效益原則、公眾參與原則、注重實施原則。土地利用規劃的作用:土地土地規劃是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土地資源狀況,從長遠和全局出發,對一定時期內城鄉各類土地的利用所作的綜合協調和統籌安排,以實現土地資源的永續利用。科學的土地利用規劃是城鄉建設、土地開發等各項土地利用活動的基本依據,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具體有四方面的作用: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是促進城鄉建設合理有序進行的重要手段;是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前提條件;是土地管理的「龍頭」和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據。土地利用規劃的任務:從社會整體和長遠利益出發,綜合配置各類土地資源,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合理開發、充分利用、有效保障和科學整治土地,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控制土地供給總量,促進土地市場的健康有序進行,提高土地資產效益;建立健全實施規劃的機制和法制,促進、維護和監督城鄉建設、土地開發等各項土地利用活動按規劃進行,保證規劃目標的實現。我國土地利用規劃體系( 法規、行政、運作):法規體系:是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核心,為規劃行政和運作體系提供法定依據,一般分為國家和地方法規。行政體系:指土地利用規劃行政管理體制,在土地利用管理中起主導作用。我國實行的是國家集中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行政管理體制。運作體系:指各級、各類土地利用規劃在規劃和用地控制中所起的實際作用及其相互關系。全國、省、市(地)級總體規劃屬於戰略性規劃,起宏觀調控作用,是制定下一級總體規劃的依據,在實施中發揮著「直接」作用,其規劃目標和主要用地指標、重點用地項目安排是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預審和審批農用地轉非農建設等的依據。市(地)級中的中心城區、縣、鄉級總體規劃屬於管理性、實踐性或操作性規劃,是預審建設用地、審批農用地轉非農建設和征地、審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的依據。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關系:城市規劃是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進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全面安排。村鎮規劃是鄉級行政區域內村莊和集鎮布點規劃及相應的各項建設的整體部署。土地利用規劃的規劃范圍是整個地域,它是對包括城市、村鎮在內的全部土地作出統籌安排。所以,在土地利用上,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關系是點與面、局部與整體的關系,局部服從整體。為此,<<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城市總體規劃、村莊、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在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 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中,要依法搞好兩規的協調和銜接。土地利用規劃重點要城市或村鎮發展用地的規模、方向和范圍上進行協調,確定城市或村鎮建設用地地區的界線(布局、用地指標等)在規劃執行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准,城市規劃在建設用地規模上就應當服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級和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內容:(1)根據地級規劃所規定的土地利用方向、重點基礎設施的布局,結合本縣的土地資源特點,確定縣內的土地利用方向、各類用地的規模和布局,重點確定耕地、土地開發整理和城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和布局,並把指標分解到鄉;(2)進行土地利用分區,編制各分區用途管制規則;(3)制定實施規劃的措施。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有:(1)根據縣級規劃的要求和和本鄉(鎮)自然社會經濟條件,確定本鄉土地利用的目標、發展方向和各類用地指標,重點安排好耕地、生態環境用地及其它基礎產業、基礎設施用地,確定村鎮建設用地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的規模和范圍;(2)進行土地用途分區,落實每一塊土地的具體用途和限制條件;(3)制定實施規劃的措施。 土地規劃管理基礎知識 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是為了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資源,維護土地利用的社會整體利益,組織編制和審批土地利用規劃,並依據規劃對城鄉各項土地利用進行控制、引導和監督的行政管理活動。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是國家土地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活動的主體是國家土地行政管理機關,客體是土地利用規劃及與之相關的組織和個人的行為。土地利用規劃管理貫穿於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的全過程。規劃是管理的前提和依據,管理是規劃依法科學制定和有效實施的保證。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組織制定(包括編制和審批)土地利用規劃;二是按照經批準的土地利用規劃控制和引導城鄉各項土地利用,即依法實施土地利用規劃;三是對土地利用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目的:1、是保障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法律、法規、政令的嚴肅性和權威性;2、是統籌安排各業用地,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3、是保護耕地、生態環境用地及其他基礎性、公益性用地,維護公共利益;4、是保證城鄉各項土地利用活動納入土地利用規劃的軌道,全面有效地實施土地利用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土地利用的社會整體利益,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任務:1、土地利用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審批管理。2、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管理包括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管理規劃審查管理、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規劃審查管理、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管理、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審核、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等。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管理是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3、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管理。4、土地利用規劃的基礎保障管理。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原則:1、依法行政原則:「法無授權不得行,法有授友必須行,行政行為程序化,違法行為必追究」。2、民主管理原則: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中實行參與式管理,即規劃管理的公眾參與。3、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土地利用涉及國家的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必須實行集中統一規劃管理。土地利用計劃的制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等,都必須按經法定程序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修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報原批准規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下放規劃審批權。(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三大審批許可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修改審批權、農用地轉用審批權和集體土地徵收審批權集中在省人民政府。)4、政務公開的原則:包括編制規劃的公開(公眾參與)、規劃成果的公開(規劃公告)和規劃實施管理中有關辦事的程序、規則、標准和結果的公開。5、經濟效率的原則。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方法:方法很多,可以分為行政的方法、法治的方法、經濟的方法、社會的方法、科技的方法。為了提高規劃管理交通和管理水平,往往需要綜合採用多種管理方法。土地用途管制: 指國家為實現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通過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土地用途區,確定土地使用限制條件,規定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須嚴格按照規劃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土地按用途進行合理分類、通過土地利用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土地登記註明土地用途、對用途變更實行審批許可制、實行土地法利用監督管理,對違法土地利用規劃的行為嚴格查處等。其特點:強制性、嚴肅性、權利性、直接性。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規定了土地利用規劃的基本任務和主要內容 按用途管制的要求,土地利用規劃的任務是確定土地的用途並控制其使用;土地規劃的內容是確定農用地、建設用地和土地整理開發的目標和規模,劃定各類用途區,並制定土地用途分區管制規則。土地利用規劃是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據和基本手段。用途管制重點是對農用地的管制,特別是農用地轉移管制,農用地中重點是對耕地的特別保護,體現在耕地佔補平衡等目標。編制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主要內容,也是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礎和前提。

8.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是什麼關系

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包括短期的年度計劃、中期的5-10年規劃和10年以上的長期規劃,一般包含了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兩部分內容。國民經濟發展方面的內容包括從生產、流通、消費到積累,從發展指標到基本建設投資,從部門到地區發展,從資源開發利用到生產力布局等,內容非常廣泛。社會發展方面的內容包括人口、就業、住宅、社會福利、環境保護等。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區別於傳統計劃經濟體現下的規劃,現階段的規劃具有4個基本特點,即指導性、宏觀性、戰略性、政策性;規劃的功能主要包括目標導向、平衡協調、資源配置、政策選擇、規范約束和激勵維護等。從宏觀上講,現階段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綜合分析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搞好經濟預測;合理確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重大經濟結構和合理確定產業政策;規劃生產力布局、國土整治和重點建設;研究提出宏觀經濟調控的目標與政策。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關系是:(1)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是土地利用規劃的依據。與土地利用規劃關系密切的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的有關生產力布局、人口、國土整治、資源利用和重點建設等部分的發展計劃。土地利用規劃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確定的有關內容合理確定規劃目標、各類用地規模和布局等。(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關於產業政策和生產力布局、國土整治、資源利用、城鄉建設的輪廓性安排,需要通過土地利用規劃等加以具體落實。(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可以根據客觀需要進行調整。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目標、方針、用地分區和用地指標,原則上應符合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但在特殊情況下,即在編制土地利用規劃過程中,經過反復研究,在某些或某項用地的安排上仍不能完全滿足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長遠規劃的需要時,應具體分析產生矛盾的原因,向政府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情況並提出解決這一矛盾的具體意見。(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根據土地利用的長期性和難逆轉性特點,作更長遠的考慮。土地利用特別是城鄉建設、土地開發,一旦變成現實,就很難變更,因此,規劃期限一般比較長。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沒有涉及而又影響土地長遠利用的有關內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作出預測和安排。

9. 中國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有何影響

土地資源是經濟社來會發展的源重要基礎,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掌握的主要資源,經濟社會發展離不開土地資源的保障,「踐行科學發展,建設優美城市」更離不開土地的開發利用。隨著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特別是建設城市,對土地的需求也越來越大,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和唯一性更加明顯。在土地資源供需問題日益突出的形勢下,如何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科學有序地開發利用土地資源,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是土地管理工作面臨的重大挑戰。

10. 土地資源在社會經濟發展中起什麼作用,如何管理土地資源

隨著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現實迫切要求我們進行土地資本運營,以達到合理使用土地,讓有限單位面積的土地產生最大利潤。 政府是國有土地的所有者、管理者,也是經營者。如何管理好、經營好土地資源,該文作者從運營原則、運營環節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土地運營的四大原則 獲取最大利潤;土地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社會、生態、經濟效益相統一;計劃導向與市場調節相結合 國有土地資本運營,必須建立在對國有土地集約高效利用、供應總量宏觀控制的前提下,目的是使國家、企業、個人投資者均受益。由此,國有土地資本運營應堅持以下原則: 必須保證使所投入的土地獲得超額利潤。 國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是國家,法律授權市(縣)以上人民政府對國有土地進行管理。因此,投資者或使用者必須按照當地政府的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利用、經營土地。土地投放市場的壟斷行為,使政府有條件、有目的、有選擇地去尋求獲取不同的土地收益。一種是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時,一次性獲取的高額地價,如房地產開發用地等;另一種是通過對土地使用的限定,按年度長期獲得高額收益,如各類現代高新技術產業用地。 必須堅持使所用土地與產業發展相結合。 國有土地是各種產業形成和發展的載體,在進行土地資本運營的時候,必須與所要發展的產業相結合。哪些產業能夠帶來長期高效收益,在土地投放時就應向哪些產業傾斜。受土地資源稀缺性的影響,應優先發展「五少兩高」產業,即佔地少、耗能少、用水少、污染少、物耗少和高新技術、高附加值產業,讓產業發展推動一個地區經濟的全面發展。 必須堅持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兼顧社會效益、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三者的關系,是土地資本運營必須遵守的一項基本要求。首先,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應在強調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基礎上,全面提高土地的經濟效益。不僅要使國有土地得到最優利用,而且也要為土地持久、高效利用打下基礎和提供條件。其次,土地使用者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要服從社會及生態效益的要求。 必須堅持計劃導向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只有在計劃導向的條件下,土地經營才可能順利發展和取得高效率。沒有計劃導向,土地運營必然會處於無序和盲目狀態,並且有可能畸形發展。即使在資本主義社會,如美國和我國香港的土地經營模式中,也非常重視計劃的作用。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更應發揮計劃對土地資本運營的主導作用。 土地運營的六個環節 征地、補償、開發、出讓、建設、投入產出,必須依法進行 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例,對六個環節作以下分析: 集體土地徵用 集體土地使用權徵用,是將集體土地使用權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過程。承擔這項工作的主體應是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做好土地徵用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幾點:一是要根據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產業布局、產業發展規劃要求,確定年度用地計劃,並根據用地計劃確定具體的征地范圍。二是根據已確定的計劃,在符合有關法律和規定的前提下,可採用一次徵用、分批次農地轉用的方式。三是在有條件的村鎮還可以採用預征土地的方式,通過協議明確安置途徑和補償費用。 拆遷安置補償 征地過程中對農民進行拆遷安置補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既要保障農民的利益,又要科學地降低成本費用。具體來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作:首先做好提前清查登記工作。這樣可以避免加大政府征地費用。其次,征地補償費用和部分拆遷安置費用可與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相結合。可採用將征地補償費變為股權、產權置換等方式,並要做好農民的就業安置。 基礎設施開發 基礎設施開發要引進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招標,選擇有開發能力和開發資質的開發企業,進行土地「九通一平「及功能配套設施的開發建設。 土地使用權出讓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將土地使用權有償提供給入區企業。提供的方式有三種:一種是對商業、旅遊、娛樂、金融、服務業、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一律採用招標、拍賣的方式;一種是對工業及科研用地採用協議出讓的方式;還有一種是對高新技術企業及需要扶植的成長性很強的企業,可以採用租賃的方式。另外,為更加體現市場經濟的原則,確保土地使用權交易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在開發區內可以摸索並實行掛牌交易的方式。 項目建設 建設周期的長短直接關系企業的投產和土地效益的產生,因此,要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嚴格限定在兩年以內完成建設項目的施工和竣工驗收。 土地產出效益分析 土地產出效益分析,是對土地利用綜合指標的考核,也是對前五個環節運行情況的總結。要從土地投入指標、投產企業佔地指標、企業利潤和財政稅收指標、環境效益指標等進行綜合分析。 必須注意的幾個關鍵問題 法律、規劃、范圍、金融四位一體,一個都不能少 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疇內探索。進行國有土地資本運營,要與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結合起來。新《土地管理法》確立了一系列重大土地使用制度,規定了土地使用制度的多種形式,為進行國有土地資本運營提供了法律基礎。另外,國有土地資本運營,涉及到巨額國有資產,涉及到群眾的切身利益,也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公開各種信息和程序,實行科學的民主決策。 要有超前的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是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指導城市健康有序發展的前提。超前規劃有兩個層次:一是做好土地利用規劃,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范圍、數量;二是在建設用地范圍內,做好城市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科學地確定土地的利用率,因為土地的利用率,直接影響土地的投入產出效益。 要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適宜進行國有土地資本的運營,因為它具備了基礎設施條件、招商引資條件、產業形成和發展條件;同時只有在一定范圍內摸索探討,取得一定經驗以後,對土地管理和使用才有指導意義。 要運用好土地金融管理手段。土地金融是指以土地使用權抵押而獲得的資金融通。土地金融手段運用得好,可以促進土地資本運營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從而保證國有土地資本運營各環節更加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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