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定繼承:有一處經濟適用房,現幾個繼承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但房產證還沒下來,問是否可以起訴至法院
沒有房產證不影響法院受理,但是會影響訴後執行,建議等房產證下發之後再行起訴。
⑵ 當時朋友能買經濟適用房但是買不起我家掏拉全款房產證一直沒改名如今他想要回去打官司這該如何判
他現在會原抄價賣給你襲嗎?應該是不會。 這種房產交易嚴格來說不受法律保護: 首先你需要具備經濟適用房資格,而且你還必須肯定在一年後以仍然需要具備這種資格,否則即使房產證下發你還是不能辦理過戶,只能等到5年後才能過戶(需要交納10%的綜合地價款,很貴的)。
其次你還需要提防到時候房價上漲很多業主心裡不平衡漲價出售(大不了賠償違約金,如果房價上漲的高的話賠償一些也值了)。 還有,之前就有因為交易無產權證房產後來業主反悔雙方訴至法院,結果法院以「無產權證房產交易屬於違法違規,合同無效」為由判決購買方敗訴,業主只是需要把購房款退還買方。
再者,房產證下
⑶ 朋友以能購買經濟適用房名義拿我10萬,如何讓他還給我,我能報案起訴他嗎
建議您通過訴訟向對方要回錢款。
⑷ 買二手房需要注意什麼
您好,給您幾點建議作為參考。
房屋是否具備上市交易條件;
房款盡可能做資金監管,保證安全;
如果是貸款買房,要提前確認自己的貸款能力和貸款資格;
如果所購區域限購,要確認自己具備購房資格,提前做購房資質審核;
交易房屋是否有漏水,管道老化等隱患;
其他客戶關心的一系列問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⑸ 如果他人欠我錢,又沒有能力償還,名下只有一套經濟適用房剛過五年,我該怎麼起訴她
起訴了法院判決只是判定要歸還,如果是唯一住房,應該是受保護不能強制拍賣的,而且還不是抵押給你的,追索權正常排隊輪候
⑹ 經濟適用房能打官司嗎
可以。
1.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專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經屬濟適用房作為政策性住房,有其特殊的管理辦法,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2.解決辦法:辦理合法買賣手續,並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最後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同時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⑺ 經濟適用房繼承官司訴訟費收費標準是如何的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⑻ 您好,我想問下經濟適用房可以轉讓嗎如果買了怎樣簽協議怎樣簽協議才能對買方有力以後的官司
您好,經濟適用房有嚴格的身份條件限制,且為不完全產權,不能自由轉讓的條件,如果轉讓也只能是辦理完轉商品房手續後才可以,您可以與賣方簽訂附條件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嚴格的違約責任和損失補償辦法進行處理。
⑼ 買未取得房產證的經濟適用房,房產證下來後,賣方反悔打官司,房款怎麼辦
建議盡量不要購買,這種私下交易風險很大,而未滿5年不能賣就是他們毀約免責版的最佳理權由。過去,這類糾紛鬧到法院,法院大部分會判決合同無效。除非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該房符合上市交易條件後立即辦理過戶手續,對過戶的時間有期限要求,或者在法院一審辯論結束前該房已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屬「附期限合同」才可認定該合同有效。合同即使是做了公證也難以保證順利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