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人才引進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引進、培養與獎勵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了更好地聚集和發揮人才的作用,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政策合理引導的人才機制,促進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的產業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於開發區產業促進政策體系鼓勵范圍內、符合本規定鼓勵條件、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認定的企業和機構以及在上述企業和機構中工作的個人。
第三條 【專項資金】開發區設立「泰達人才專項資金」,用於支持和鼓勵人才的引進、培養和獎勵。本規定中所指的各種扶持、資助和補貼,均在泰達人才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四條 【主管部門】開發區勞動人事主管部門是執行本規定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實施細則,落實本規定。
開發區財政部門總體負責本規定中所有財政扶持政策的核准和兌現。
第五條 【政策銜接】符合本規定的企業和機構以及各類人才,先執行國家和天津市的政策,不足部分補充執行本規定。
第二章 鼓勵人才引進
第六條 【人才引進對象】開發區鼓勵和支持下列各類人才到區內工作。
(一)高級人才。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才:①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獲得「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天津市授銜專家」稱號;③獨立完成或作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獲得過國家級和省部級科技獎勵;④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項目專項經費資助的項目的第一主持人;⑤取得博士學位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⑥擁有發明專利或國內先進的專有技術在開發區實現產業化,並在企業或研發機構中佔有不低於5%的股權比例。
(二)高級管理人才。指在企業經營或管理部門中擔任經理以上職務,並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高級管理類職稱,對企業經營和管理有突出貢獻且年薪在1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人才。
(三)高級技術人才。指在企業生產或研發崗位擔任重要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對企業生產和研發有突出貢獻且年薪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人才。
(四)管理人才。指在企業經營或管理部門中擔任重要職務,並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在企業的經營或管理崗位發揮重要作用且年薪在8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人才。
(五)技術人才。指在企業生產或研發崗位擔任重要工作,並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在企業的生產或研發崗位發揮重要作用且年薪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人才。
(六)高技能人才。指在企業生產或研發崗位中擔任重要工作,具有技師以上職業技術資格等級證書且年薪在4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人才。
上述人才的專業背景應和在開發區所從事的工作相一致,並與開發區內企業或機構簽訂兩年以上工作合同。
第七條 【人才引進費用資助】對於開發區產業促進政策體系鼓勵范圍內的企業急需的高級人才、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級技術人才,開發區鼓勵企業採取各種方式和途徑引進。對於引進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給予一定的費用支持。
第八條 【人才公寓與住房補貼】管委會為下列高級人才提供限期兩年的高級人才公寓或住房補貼:①占所在企業股權比例不低於5%的高級人才;②回國創業或在開發區從事國際領先技術研發工作的高層次海外留學歸國人才;③進入開發區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工作的博士。
管委會為符合第六條規定的其它各類人才提供限期兩年的白領公寓或住房補貼。
第九條 【安家費資助】對在開發區擔任國家重點實驗室負責人、國家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和開發區高新技術領域急需的技術帶頭人中的高層次海外留學歸國人才,與單位簽訂5年以上長期工作協議,並在開發區購房的,給予40萬元的安家費資助。
第十條 【子女教育與戶籍】各類人才的子女進入托兒所、幼兒園、小學、初中的,享受開發區戶籍人口待遇。開發區有關部門為入區工作的人才(含按規定隨遷的配偶、子女)優先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調動手續和天津市人才居住證,協助推薦其配偶就業。
海外歸國創業的高級人才,其子女就讀開發區國際學校國際部或者天津市內同類學校的,每名子女每個學年補助人民幣5千元,每個高級人才子女教育補貼全部累計最高額度為5萬元。
第三章 鼓勵人才培養
第十一條 【國際化人才培養資助】鼓勵和支持企業對專業技術人才開展國際化人才培訓。開發區按照擇優資助的原則,每年資助100名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國外技術培訓,對其發生的培訓費用給予20%的資助,每人每年的最高資助額度為2萬元。
第十二條 【技能型人才培養】鼓勵企業開展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對企業開展的職業技術和技能培訓費用給予20%的資助;對技能型人才培養比例每年上升幅度超過10個百分點的企業,培訓費用資助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培訓費資助最高比例可達40%,但每人每年的最高資助額度為500元。
第十三條 【技術交流扶持】鼓勵專業技術人才進行學術、技術交流,積極開展專業技術人才學術評價工作,對其發生的費用給予一定的扶持。
第十四條 【技能競賽資助】鼓勵和支持各類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對其發生的費用給予一定的扶持。
第十五條 【職業資格證書鑒定費資助】對企業員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後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的鑒定費給予100%的資助。
第四章 人才獎勵
第十六條 【人才扶持】對符合本規定第六條鼓勵條件的各類人才,比照其個人所得對開發區的貢獻,五年內給予一定的扶持。
上述人才在開發區購房的,給予進一步的扶持。
第十七條 【推薦當選人才獎勵】由開發區推薦當選的「兩院」院士,給予50萬元的獎勵;由開發區推薦獲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天津市授銜專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的,給予5萬元的獎勵;由開發區推薦獲得「天津市政府特聘專家」稱號的,給予2萬元的獎勵。
第十八條 【研發項目獎勵】在開發區內從事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各類人才,獲得國家或省部級項目經費資助的,開發區按照獲得資助經費額度的2%獎勵項目第一主持人,最高額度為10萬元。
第十九條 【獲得稱號獎勵】對獲得「天津市有突出貢獻的技師」稱號的高技能人才,在享受天津市獎勵的基礎上,三年內給予200元/月的政府津貼。
對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和「天津市技術能手」稱號的高技能人才,在享受天津市獎勵的基礎上,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和5千元的獎勵;對於員工獲得以上三類稱號的企業給予同等數額的獎勵。
第五章 博士後工作站及創新實踐基地
第二十條 【博士後工作站和博士後創新基地獎勵】開發區鼓勵企業和研發機構設立博士後工作站或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對於建立博士後工作站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對於建立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的企業,給予3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
第二十一條 【博士後課題組獎勵】開發區鼓勵博士後科研課題組申報國家或省部級優秀課題,提高科研質量和水平。對於博士後科研課題組在站期間研究課題獲得國家級和省部級獎勵的,分別給予博士後科研課題組1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
第二十二條 【在站博士後扶持】管委會給予在站博士後以下扶持,由其個人自行支配使用。
(一)博士後工作站在站博士後每人每年補助經費5萬元;博士後創新基地在站博士後每人每年補助經費3萬元。
(二)在站期間論文被SCI或EI檢索期刊發表的,獎勵1萬元。
第二十三條 【博士後安家費資助】對從開發區博士後工作站或博士後創新基地出站後與開發區企業簽定兩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在開發區購房安家的博士後,給予10萬元的安家費資助。
第六章 其它鼓勵
第二十四條 【人才交流扶持】開發區鼓勵和支持跨省市、跨地區以及在國外開展人才和智力引進和交流活動,對上述活動的費用給予一定的扶持。
第二十五條 【留學歸國人員創業扶持】建立濱海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基地,扶持留學歸國人員到開發區創業發展。
留學歸國人員在開發區創辦的科技型企業,經管委會認定,享受《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定》中相應政策。
第二十六條 【獎學金】開發區在重點高校設立「泰達獎學金」,並與企業聯合出資、共同冠名設立獎學金,對與企業聯合冠名設立的獎學金最高資助5萬元。
第七章 操作程序
第二十七條 【認定程序】申請人才認定的辦事程序為:
1.到勞動人事主管部門領取或在泰達政務網勞動人事主管部門網頁下載並填寫相關的「申請表」。
2.准備「申請表」中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
3.將「申請表」以及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提交勞動人事主管部門。
4.勞動人事主管部門按照認定標准進行審核,確定是否給予認定。
第二十八條 【申請優惠程序】申請本規定中相關政策優惠的辦事程序為:
1.到勞動人事主管部門領取或在泰達政務網勞動人事主管部門網頁下載並填寫相關「申請表」。
2.准備「申請表」中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
3.將「申請表」以及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提交勞動人事主管部門。
4.勞動人事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審核後報管委會批准並撥付款項。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解釋權】本規定由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實施時間】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鼓勵高級人才入區的規定》、《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高級管理及技術人員購買商品房專項獎勵暫行辦法》、《關於調整〈開發區高級管理及技術人員購買商品房專項獎勵暫行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高級人才認證管理辦法》即行廢止。
B. 太原市經濟開發區人才交流中心在哪
學府西街下車
1 13(區人大-體育館)
2 13(體育館-區人大)
3 21(高新開發區-火車站)
4 21(火車站-高新開發區)
5 328(火車站-王吳)
6 328(王吳-火車站)
7 39(財經大學-下元)
8 39(下元-財經大學)
9 807(國際大都會-華宇購物廣場)
10 807(華宇購物廣場-國際大都會)
11 825(高新開發區-郝家溝)
12 825(郝家溝-高新開發區)
C. 經濟開發區的人才規劃方案如何寫至少要給出框架,多則不限.....咱們憑良心辦事,必有高懸賞,先給100.
高校是我國科教創新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創新型人才的搖籃。
從一般意義上來審視,高校培養的創新型人才是指具有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創新能力和創新人格的人才。創新型人才不僅是全面發展的人才,還是充分發展的人才,更是在此基礎上不斷對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較大貢獻的人才。因此,必須從高校的實際出發,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有力、有效地推動創新型人才的培養。
從現實情況看,高校體制改革是培養創新型人才的基礎,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關鍵所在。經過幾十年建設,我國高校自主創新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在體制和機制方面還需不斷完善。在創新型人才培養過程中,高校必須建立適應創新型人才培養的新機制。
要轉變教育思想,樹立培養創新型人才的教育觀。要建立起培養創新型人才的機制,必須自上而下轉變傳統觀念,把具備創新意識、創新能力作為對人才基本素質的內在要求。思想觀念的更新,將為素質教育全面的推進和重點的落實提供科學的指導。
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為了使教學內容適應時代要求,應精簡陳舊落後的課程內容,增加現代科技基本原理,介紹學科的新發展、新成果,拓寬專業面。在教學方法上變「滿堂灌」為「啟發式」,激勵和調動學生自主學習的主觀能動性,為學生的創造性發展注入了活力和生命力。
建立有利於創新型人才脫穎而出的培養與評選指標體系。培養體系應能對社會、對人才變化的要求有相對的調節空間,以免造成對培養體系、結構和方式的破壞,影響其操作性。對學生的評價要以促進和激勵學生創新能力的發展為主導。高考升學的選拔標准、三好學生和優秀教師的評選標准,以及教育評價制度,都要考慮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等因素。
要形成一種寬松的學術風氣。高校要實行開放辦學,保持與社會的密切聯系,才能減少人才培養方式上的滯後性,把握社會的變化,在社會實踐中培養創新型人才。要允許各種學術思想的充分討論,尊重並鼓勵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使學生在良好的學術氛圍中,互相學習,大膽交流,共同提高。
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和信息時代,更是一個全面創新的時代。大力推進技術創新和「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努力培養廣大青年學生的創新意識、創造能力和創業精神,造就一代適應未來挑戰的高素質人才,不僅是高等教育必須擔負的重要歷史使命,也已成為新世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要求
D. 武僅市沌口經濟開發區人才服務中心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服務中心
地址:立業路附近
E. 長春長德開發區未來需要什麼樣的人才 最好是與經濟類相關的~謝謝
搜一下:長春長德開發區未來需要什麼樣的人才
最好是與經濟類相關的~謝謝
F. 武漢經濟開發區人才交流中心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中心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道2號8489227484210863
G.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勞務中心(人才市場)的戶口和檔案能放多長時間。
呵呵,我有個同學情況基本上和你一摸一樣,但是他戶口轉到人才那專沒你那麼長時間,他現在就從屬順德回合肥來工作了。
你放心吧,不會成為黑戶的,你的戶口除非你下次來轉走,要不然他會一直放在這里的,雖然這次你要續費了你沒來交,但實際上只要戶口在他們那,就會一直收費的,等你下次回合肥你來轉戶口時就知道了,到時那的工作人員會讓你把這兩三年的錢給補上的。
H. 德州市經濟開發區人才交流中心
德州市的人才中心 在喜來登酒店對過 太平洋保險院內 三樓
德城區的人才中心 在美食城路口 西南角 益壽葯店的南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