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寧市現在還可以申請買經濟適用房嗎
可以關注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官方網站獲取最新消息。
申購經濟版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權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② 南寧市經濟適用房超出面積補差價計算方法
小李一家三口,保障面積60平方,購買了80平方的房子,經適房保障價格為2500/平,同時期,同地段的商品房平均價為5500/平方,計算方法如下:
差價款=(5500-2500)x(80-60)
③ 廣西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的申報
1.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① 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②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③無房或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請經濟適用房流程①請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咨詢、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申購表》。② 申請人填表並到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和蓋章。③ 申請人將需要提供的資料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人員負責查驗證件、資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單。④ 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初審、公示和提出初審意見。⑤ 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將提出初審意見的資料送南寧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發展中心,由發展中心進行復審。⑥ 南寧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發展中心將經復審合格的申請人資料公示 ,公示10天後可等候通知參加選房。⑦ 選好房後,辦理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
④ 南寧市自取得經濟適用房准購資格證書後,兩年期限內有多少次選房期會
南寧市自取得經濟適用房准購資格證書後,兩年內會有多少次選房機會?一般一年會有三次選房機會。
⑤ 我是南寧市農村戶口的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2010年南寧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① 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專作或居住(屬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②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
③無房或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6平方米(含);
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找不到2012年的
⑥ 廣西南寧申請經濟適用房要多久
其實就是南寧市戶口,其他的都可以搞假的,比如說人均面積不足15平米,年收入不到6萬元,,,,,你沒見很多經濟適用房是拿來出租的,不像是住房困難戶啊!或者是面積大大的,120平米以上的,哪裡是低收入家庭
現在南寧市申請已經停止,只有等待
⑦ 怎麼查南寧市經濟適用房候選名次
如果你是內部工作人員的話,你就可以登錄他們的公安系統查詢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的候選名字了。
⑧ 南寧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的問題。 我在廣西南寧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95年買的,房產證和土地證齊全,房
要看你叔什麼時候得到的單位分房?
具體法規如下,自己看吧
購買人除經濟適用住房外還有其他住房的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南府發〔2010〕66號,2011年11月22日起施行)第六、七、八條規定,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後,又購買其他住房的。
購房人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又購買其它住房,且合並計算家庭人均建築面積超過規定的申購條件面積標準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2009年9月1日前購買其它住房的,其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應當按照本通知第四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標准補繳相關價
款。
2、2009年9月1日後購買其它住房的,其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應當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予以作價收回,收回價格按照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或按照政府公布的屆時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導價格與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購買面積超過保障面積部分)價款的差價全額補繳相關價款。
3、所購買的其它住房屬公有住房或參加單位集資建房的,其經濟適用住房應當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予以作價收回,收回價格按照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或退出公有住房、單位集資建房。」
(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又取得其他住房的。
以結婚、繼承或直系親屬贈與等非購買方式合法取得其它自有產權住房,且合並計算家庭人均建築面積超過規定的申購條件面積標準的,應當按照本通知第四條規定的標准向市住房保障部門補繳相關價款。」
(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前,已擁有其他住房的。
1、購房人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前,已擁有超過規定的申購條件面積標準的其他自有產權住房且在申購時未如實填寫申報的,或提供虛假資料的,按照騙購經濟適用住房處理,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按照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並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2、對於2009年9月1日前(不含)(即《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南府發[2009]70號)實施之前)的違規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對象,除作價收回經濟適用住房處理方式外,增加按照存量房(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全額補繳相關價款方式處置違規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轉完全產權、上市交易的基本條件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南府發〔2010〕66號,2011年11月22日起施行)第四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購房人按照規定繳納相關價款取得完全產權後可以上市交易:
(一)2004年12月2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屆時同地段標定地價的10%繳納相關價款。
(二)2004年12月2日至2009年9月1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3年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屆時同地段標定地價的10%繳納相關價款。
(三)2009年9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5年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屆時上市交易價格與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購買面積超過保障面積部分)價款的差價的60%繳納相關價款。
(四)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繳納契稅取得完稅憑證滿5年並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購房合同確定的比例向政府繳納相關價款,該比例按照購房人的購房款與政府的出資額比例確定並明確註明在購房合同中。其中,政府出資額為土地出讓金減讓、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額之和。
⑨ 南寧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關於購房條件
(一)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滿28周歲、女滿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人員。無房單身人員同時要提供所在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含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了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婦雙方)年工資收入低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倍且高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一半的]住房困難戶。
(三)關於離婚無房申請購房的問題:
1.離婚後的時間必須滿一年以上;
2.離婚或對原有住房歸屬沒有明確的,必須提供離婚雙方經公證處公證的住房歸屬材料;
3.離婚後將原有住房歸屬子女的,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四)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住房的無房戶。
對號入座申請住房
→無房戶
條件范圍:1.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提示: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
2.離婚滿1年以上無房戶。(提示:離婚前雙方沒有共同房屋產權的申購時不受時間限制)
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提示:內容包括工作情況、婚姻狀況、住房困難情況)
2.調查表。(提示:在單位或居委會審核證明意見檔,必須註明證實有無參加房改、集資建房、有無私房、現住房情況,不能簡單寫「同意」或「情況屬實」)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情況證明。(提示:A.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B.具有南寧市戶口的申購人員戶口所在地住址與現住址不同的,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住址和現住址住房的產權證明材料。)
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填報說明:
1.填寫《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調查審核表》時,在「申請人/配偶所在地房改部門核查意見」一欄,凡是屬於首府南寧房改辦所辦業務范圍內的申購戶,不用到南寧房改辦出具住房狀況證明。
2.具有南寧市戶口的區直單位人員必須提供區直房改辦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3.非南寧市戶口的城鎮人員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房改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
條件范圍: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中低收入,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
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計生委(單位或居委會)開具的有效未婚證明。
5.申請人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收入證明。
填報說明(參照同上)
→拆遷戶
條件范圍:因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的有產權證的無房戶。(提示:拆遷戶可按規定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一套。購買後仍未能解決被拆遷家庭居住困難的,家庭其他成員可按有關規定,另行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申請租住廉租房。)
需提交資料:
1.申請表。(參照同上)
2.調查表。(提示:無需證明蓋章)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拆遷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拆遷證明。
5.被拆遷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填報說明
1.拆遷證明上的被拆遷戶戶主必須與原被拆遷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戶主相一致。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戶一戶只能出具一份拆遷證明,不得將被拆遷住房分割後給其他人出具拆遷證明。
2.拆遷戶無產權證的情況,屬房產局公房租戶被拆遷的提供直管公有房屋差遣貨幣安置協議書和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表,意見欄填上「無房證明、收入證明」;屬單位公房租戶的被拆遷需在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意見欄填上「證明為本單位職工、無房證明、收入證明」等意見和提供單位與拆遷部門簽署的拆遷合同;以正常申請戶申報,享受拆遷戶優先安排待遇。
→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條件范圍: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戶。(提示: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戶口同在現住房)
需提交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7.已有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填報說明:
1.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的無房戶直系親屬一欄,只要求有了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戶填寫。
2.在計算住房控制面積時,要合並計算兩套住房面積,減去申請人應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多出的面積為超標面積。
→外來務工人員
條件范圍:屬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並已經繳納有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
需提交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婚證明。
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明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6.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且繳納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對賬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填報說明:
勞動用工合同必須有南寧市勞動保障局簽證。
⑩ 020年南寧市的經濟適用房到新房源在哪裡
可以上安居客,房天下等APP上看